狗 作者:五毫升致死
床太窄了,不论怎么躺都要紧紧拥抱才能不掉下来。两年之后孟雨山用攒了很久的钱为两个人换了一张有一米八宽的双人床,但是每当入睡的时候他们仍然紧贴着对方,无论床有多宽敞,他们总是拒绝舒服,要在能触碰到对方的地方才能安然入睡。
5
据说前世的记忆会跟着新生儿直到六岁,李牧觉得这一定是婴儿刚出生时候痛哭的原因,他们知道自己又回到了这个恶心的人间。
李牧从来不明白电视剧为什么能绕着一个小孩的出生讲上二三十集,更不明白一家人为什么围绕在病床边看着新生儿满心欢喜。反正他出生的时候他爸肯定没这么高兴,他不喜欢李牧勤快却愚钝的母亲,也不喜欢打架生事永远比认字多的李牧,所以才会在李牧七岁那年一声不吭地离开家。
李牧再见到他是在小学六年级,那天他从妈妈枕头下面的荷包里偷了二十块钱,要去见识见识镇上的网吧。他几乎一眼就认出了父亲的背影——他照旧喜欢穿深蓝色西装,头发梳得很整齐,街坊邻居都说他和庄稼人不一样,一看就有大作为。后来他真的成了村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在镇里做了公务员,然后在某一天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上班去,再也没回来——而五年之后的今天他正牵着陌生的女人的手,怀里还有一个穿开裆裤的小孩。
李牧一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他不顾朋友的追问掉头就跑。
过去的五年里他和母亲忍受着所有人的冷嘲热讽,原本性格憨厚的母亲开始醺酒对他非打即骂,因为她总会在醉酒的时候把自己错认成父亲。他和母亲都因为父亲的不辞而别痛苦着,而抛弃了他们的父亲却在镇上重新娶妻生子,他会带那个小儿子逛街买衣裳、会把他抱在臂弯里。
奇怪的是李牧在撞见一切的那个瞬间,没有憎恨父亲的感觉,他只觉得自己该死。
一年之后他因为聚众斗殴被开除学籍,他在教导主任的注视下收拾好书包,然后把所有课本全部倒进垃圾桶。李牧趁着母亲还在地里干活溜回家,他决定今天就离开。
他把弹簧刀和母亲藏在枕头下的金戒指揣进口袋,李牧看见母亲曾经在夜深的时候对着月亮偷偷看它——这是父亲留给母亲的第一样也是唯一一样东西。李牧把它装进兜里的时候以为自己在做善事,他是在帮母亲脱离苦海。结婚都不算什么,结婚戒指当然更不算什么,等他进了城,就把它当了换一顿红烧肉。
李牧不知道村里人在他走后嘲笑母亲留不住男人,连儿子都要跑。李牧也不知道他走后母亲从来都没找过他,她好像早就知道了李牧会走,也默许他走。
李牧再次听到关于母亲的消息是在她去世一个月之后,葬礼是村支书办的,她一生再未改嫁。
而直到弥留之际母亲也没有问起他和他的父亲,李牧在那一刻突然强烈地感受到,是母亲抛弃了他。
得知死讯的那天,他坐车回到了从家逃跑时候第一个落脚的城市,他又回到了当初当掉金戒指的店。那枚破戒指因为金子不纯只当了不到五百块钱。它被李牧当掉被别人买走,又被当初的买主重新当掉,兜兜转转回到了李牧的口袋。
那天他一个人喝到凌晨三点,遇见了被赶出出租屋独自坐在路边的孟雨山。
那时候李牧没想过孟雨山会在某个时刻真的登上大荧幕,他的小朋友总是有一种坚韧的天真,会把泡影一样虚幻的东西当做触手可及。他不止一次地想,他和孟雨山到底谁会先死,他觉得如果有一天自己死了应该是因为酒精或者尼古丁,而孟雨山则是因为营养不良或者美梦破碎。
然而七年之后孟雨山坐在单独的化妆间里,周围绕着给他化妆做头发的工作人员,助理会因为他一句话开车去半个城市之外给他排限量发售的蛋糕。男孩哭着求他收留的样子已经越来模糊。
孟雨山抬头的时候李牧正透过镜子看他,身后的男人像被拔光牙齿满嘴鲜血的野兽,正绝望地呜咽着。
等工作人员都离开房间,他才垂头丧气地走过来,坐在了孟雨山面前的桌子上。
“站起来。”,李牧说。
男孩乖乖抬起屁股向他凑了凑。
李牧的手顺着他的肩膀向下,它们在孟雨山背后不断地摸索,像迁徙的大雁在冷风里渴望一片能歇息的树林。李牧解开他衬衫的扣子,在他胸口慢慢地亲吻舔舐,孟雨山第一次觉得李牧拉开他的衣服不是为了zuoai。他只是想亲亲他,抱抱他,李牧狗一样地表达爱意。
李牧把脸埋在孟雨山胸口,亲昵地蹭着他的皮肤。昨天他和孟雨山说过“结婚”之后,这两个字就反复地出现在脑袋里。他见过的婚姻总是失败的,像他妈和他爸——其实他爸和他后来的老婆也是失败的,这个蠢女人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男人早就同别人生儿育女,他是个为了一己私欲可以欺骗一切的混蛋。
但是那两个字在面对孟雨山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就从嘴巴脱落,每当他看着孟雨山总是想跟他说这样的话:我们结婚吧,我们结婚吧。
他又想起来五年之前那个下雪的晚上,孟雨山背着他和别人上了床。
他在楼下等的时候脑袋里出现了无数个念头,他第一次去想孟雨山对他来说到底是什么。如果像他说的那样,孟雨山就是他的狗,那他不听话的狗跑丢了他可以买一只新的,可是他在雪里等了他三个小时只是因为怕他今晚不会回家。没有孟雨山他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他会像失去了头雁的鸟一
恋耽美
床太窄了,不论怎么躺都要紧紧拥抱才能不掉下来。两年之后孟雨山用攒了很久的钱为两个人换了一张有一米八宽的双人床,但是每当入睡的时候他们仍然紧贴着对方,无论床有多宽敞,他们总是拒绝舒服,要在能触碰到对方的地方才能安然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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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前世的记忆会跟着新生儿直到六岁,李牧觉得这一定是婴儿刚出生时候痛哭的原因,他们知道自己又回到了这个恶心的人间。
李牧从来不明白电视剧为什么能绕着一个小孩的出生讲上二三十集,更不明白一家人为什么围绕在病床边看着新生儿满心欢喜。反正他出生的时候他爸肯定没这么高兴,他不喜欢李牧勤快却愚钝的母亲,也不喜欢打架生事永远比认字多的李牧,所以才会在李牧七岁那年一声不吭地离开家。
李牧再见到他是在小学六年级,那天他从妈妈枕头下面的荷包里偷了二十块钱,要去见识见识镇上的网吧。他几乎一眼就认出了父亲的背影——他照旧喜欢穿深蓝色西装,头发梳得很整齐,街坊邻居都说他和庄稼人不一样,一看就有大作为。后来他真的成了村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在镇里做了公务员,然后在某一天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上班去,再也没回来——而五年之后的今天他正牵着陌生的女人的手,怀里还有一个穿开裆裤的小孩。
李牧一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他不顾朋友的追问掉头就跑。
过去的五年里他和母亲忍受着所有人的冷嘲热讽,原本性格憨厚的母亲开始醺酒对他非打即骂,因为她总会在醉酒的时候把自己错认成父亲。他和母亲都因为父亲的不辞而别痛苦着,而抛弃了他们的父亲却在镇上重新娶妻生子,他会带那个小儿子逛街买衣裳、会把他抱在臂弯里。
奇怪的是李牧在撞见一切的那个瞬间,没有憎恨父亲的感觉,他只觉得自己该死。
一年之后他因为聚众斗殴被开除学籍,他在教导主任的注视下收拾好书包,然后把所有课本全部倒进垃圾桶。李牧趁着母亲还在地里干活溜回家,他决定今天就离开。
他把弹簧刀和母亲藏在枕头下的金戒指揣进口袋,李牧看见母亲曾经在夜深的时候对着月亮偷偷看它——这是父亲留给母亲的第一样也是唯一一样东西。李牧把它装进兜里的时候以为自己在做善事,他是在帮母亲脱离苦海。结婚都不算什么,结婚戒指当然更不算什么,等他进了城,就把它当了换一顿红烧肉。
李牧不知道村里人在他走后嘲笑母亲留不住男人,连儿子都要跑。李牧也不知道他走后母亲从来都没找过他,她好像早就知道了李牧会走,也默许他走。
李牧再次听到关于母亲的消息是在她去世一个月之后,葬礼是村支书办的,她一生再未改嫁。
而直到弥留之际母亲也没有问起他和他的父亲,李牧在那一刻突然强烈地感受到,是母亲抛弃了他。
得知死讯的那天,他坐车回到了从家逃跑时候第一个落脚的城市,他又回到了当初当掉金戒指的店。那枚破戒指因为金子不纯只当了不到五百块钱。它被李牧当掉被别人买走,又被当初的买主重新当掉,兜兜转转回到了李牧的口袋。
那天他一个人喝到凌晨三点,遇见了被赶出出租屋独自坐在路边的孟雨山。
那时候李牧没想过孟雨山会在某个时刻真的登上大荧幕,他的小朋友总是有一种坚韧的天真,会把泡影一样虚幻的东西当做触手可及。他不止一次地想,他和孟雨山到底谁会先死,他觉得如果有一天自己死了应该是因为酒精或者尼古丁,而孟雨山则是因为营养不良或者美梦破碎。
然而七年之后孟雨山坐在单独的化妆间里,周围绕着给他化妆做头发的工作人员,助理会因为他一句话开车去半个城市之外给他排限量发售的蛋糕。男孩哭着求他收留的样子已经越来模糊。
孟雨山抬头的时候李牧正透过镜子看他,身后的男人像被拔光牙齿满嘴鲜血的野兽,正绝望地呜咽着。
等工作人员都离开房间,他才垂头丧气地走过来,坐在了孟雨山面前的桌子上。
“站起来。”,李牧说。
男孩乖乖抬起屁股向他凑了凑。
李牧的手顺着他的肩膀向下,它们在孟雨山背后不断地摸索,像迁徙的大雁在冷风里渴望一片能歇息的树林。李牧解开他衬衫的扣子,在他胸口慢慢地亲吻舔舐,孟雨山第一次觉得李牧拉开他的衣服不是为了zuoai。他只是想亲亲他,抱抱他,李牧狗一样地表达爱意。
李牧把脸埋在孟雨山胸口,亲昵地蹭着他的皮肤。昨天他和孟雨山说过“结婚”之后,这两个字就反复地出现在脑袋里。他见过的婚姻总是失败的,像他妈和他爸——其实他爸和他后来的老婆也是失败的,这个蠢女人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男人早就同别人生儿育女,他是个为了一己私欲可以欺骗一切的混蛋。
但是那两个字在面对孟雨山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就从嘴巴脱落,每当他看着孟雨山总是想跟他说这样的话:我们结婚吧,我们结婚吧。
他又想起来五年之前那个下雪的晚上,孟雨山背着他和别人上了床。
他在楼下等的时候脑袋里出现了无数个念头,他第一次去想孟雨山对他来说到底是什么。如果像他说的那样,孟雨山就是他的狗,那他不听话的狗跑丢了他可以买一只新的,可是他在雪里等了他三个小时只是因为怕他今晚不会回家。没有孟雨山他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他会像失去了头雁的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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