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之美食大亨 作者:凡尘片叶
分卷阅读65
一个小摊子后面的一个僻静角落,松开常乐的手,双手握住他的肩头,眼神灼灼地看着他,问道:“误会什么?误会我们好上了?”
牵住自己左手的大掌忽然撤走,常乐心头一阵失落。他左手手指蜷缩了一下,收回来轻握成拳,用右手包住了。
再听到余清泽的话,他轻轻地点头。
“我倒希望,这误会是真的。”余清泽幽幽地说道。
常乐猛然抬头,疑惑又震惊地看着余清泽。
余清泽看了下这个小角落,叹口气,本来想找个漂亮点有气氛的地方,挑个好时机,然后好好地告个白,却不想计划被打乱了。
他伸手将常乐颊边的发丝拨到后面,然后看着常乐的眼睛,说道:“乐哥儿,我刚才牵你手,并不是因为真的怕走散,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常乐心中一跳,看向余清泽的眼神有些复杂,总感觉余大哥要说出什么不得了的话来。
余清泽盯着常乐的双眼,极有深意地说道:“因为,我想牵。我想跟你手牵手一起看花灯,一起手牵手看杂耍,一起手牵手去逛各个小摊,去买小吃,去玩小游戏,再一起手牵手去码头边放莲花灯。还有,一起牵手过完下半辈子。”
常乐心中砰砰砰,那声音从婴儿拨浪鼓逐渐响成了两人合抱的大鼓!
余大哥在说什么?他是什,什么意思?是,是自己想的那个意思吗?不不不,他怎么会有那个意思,一定是自己想多了!一定是!
可是,他说的好好听,说的内容好让人向往……
脑子里嗡嗡嗡像是有上千只小蜜蜂同时在飞,常乐都没能找到正确的表情和反应,只能呆呆地看着余清泽嘴巴一张一张的,已经失去了正常思考的能力。
话说完了,余清泽等着常乐给点反应,却发现常乐表情呆呆地,不知道在想什么。
“乐哥儿?”他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问道:“你听到我在说什么吗?”
常乐猛地醒神,发现自己又出糗了,脸色通红地伸手比划了一下,问余清泽怎么会这么想。
这家伙,都说得这么明显了,怎么还没想明白!
余清泽失笑地刮了下常乐的鼻子,看着他扑闪的眼睛,很直白地说道:“因为,我喜欢你。乐哥儿,我喜欢你!”
常乐再一次愣住了。
余大哥说喜欢他?还说了两次?
余大哥说喜欢他!
心跳瞬间由民间大鼓转成了战鼓!
咚!咚!咚咚咚咚……
仿佛千军万马奔腾而来,常乐莫名腿软了一下,踉跄了一步。
余清泽见状,赶紧一把捞起他,问道:“怎么了?”
撑着余清泽的胳膊站直了,常乐后退一步,都快靠到墙壁上了。他心里复杂得很,震惊又忐忑,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余清泽,干脆低着头想理清一下脑子里乱成一团乱麻的思绪。
余大哥喜欢他,他心里很惊喜,也很高兴,要高兴疯了,原来余大哥也喜欢他;然而,常年累积下来的自卑让他又下意识地否定怀疑自己,余大哥怎么会喜欢他呢,自己根本配不上他啊。
开心得很想笑,又纠结得想哭,根本想不明白。这段日子以来纠结了那么多那么多次,他从来没有想过哪怕那么一丁点儿余清泽喜欢他的可能。
或许曾经幻想过两人一起的生活,但那也是基于对现有生活的幻想上,不是余清泽喜欢他的基础上。
这让他怎么相信呢?在他心中那么好的余清泽,会喜欢这样……残缺的自己?
不过余清泽没给他太多时间。
见他又习惯性低头,余清泽索性将他抵在墙壁上,伸手捧着常乐的脸蛋,把他的脸托起,让他无法再逃避。
“乐哥儿,你怎么想?能接受我吗?有没有,也喜欢我?”
周围明明是喧哗热闹的花灯会,此时却都已化作了繁华的背景板,在这个小角落里隔出了一个静谧的两人世界。
常乐抬眼,眼眶有些红了,他看着余清泽,朦胧水光中,眼神有些可怜兮兮的。
“怎么眼睛还红了?是不是我吓到你了?“余清泽伸出拇指抚过常乐的眼角。
常乐使劲摇头,双手抬起,微微颤抖着比划了两下。
常乐:你不是说有喜欢的人了吗?
余清泽轻声道:“我喜欢的人,现在就在我面前啊。”
常乐心中一颤,原来余大哥说的喜欢的人,就是自己吗?
满心欢喜无处可藏,从嘴角轻轻逸出,勾出一道动人的弧线。
过了一会儿,常乐又恢复了清明,抿唇比划:可是我不会说话。
余清泽笑:“你的手势,我能看懂大半了,还有一些些,再给我些日子,就能全部懂了。放心,这不会成为我们交流的障碍。”
常乐又担忧地摸了下自己的额头,那里凸出的疤痕是那么明显。
常乐眼神一下黯淡下来,低头比划:我很丑。
余清泽轻手将他的手拿下来,伸手撩开常乐的刘海。常乐侧头躲了一下,被余清泽另一只手挡住了,没能躲开。
余清泽轻轻摸着那道疤痕,仔细看着,拇指随着眼神,一直从眉毛中间顺着疤痕抚到发际线里。
常乐眼神闪烁,额头上的伤疤第一次这样任一个异性端详,这让他心里很窘迫难堪,他不由自主地就想垂头,却被余清泽又抬了起来。
余清泽知道他心里的疙瘩,认真说道:“乐哥儿,一个人的美丑并不仅仅在于外貌,更重要的是心灵和品行。我喜欢的是能跟我相亲相爱,同甘同苦共同建立一个和睦家庭的夫郎,不是一个仅有外貌的空壳子。这道疤痕或许不好看,但是你不要因为疤痕就否定自己。乐哥儿,你不丑,还很好看,知道吗?”
常乐心中有些些触动,但这是他多年的一个心病,岂是这么容易解除的。
余清泽见了,就问他:“你觉得我肩膀上的疤痕丑吗?”他肩膀上的伤刚长好没多久,十来公分长的疤痕,看着还挺狰狞的。
常乐闻言,果断摇头,余大哥的疤痕他并不觉得丑,只是让他心疼。
余清泽说道:“所以你看,我也不觉得你的疤痕丑,我只心疼你曾经受过的伤。”
黯淡的眼神微微亮了一分,常乐扭了下手指,鼓起勇气又比划道:我,我可能不能生孩子。
余清泽看懂这个手势后不禁失笑出声。
常乐见他笑,更觉得羞赧难过,垂头不语。没有哪个汉子哪家的爹么会不在意这个问题的。
余清泽见状,赶紧止了笑声,解释道:“乐哥儿,对不起,我不是笑你。而是,乐哥儿,我很高兴,我们还没成亲你就已经想到以后生孩子的事去了,这是不是表明,你也是喜欢我,想跟我生娃想跟我过一辈子的,嗯?”
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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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摊子后面的一个僻静角落,松开常乐的手,双手握住他的肩头,眼神灼灼地看着他,问道:“误会什么?误会我们好上了?”
牵住自己左手的大掌忽然撤走,常乐心头一阵失落。他左手手指蜷缩了一下,收回来轻握成拳,用右手包住了。
再听到余清泽的话,他轻轻地点头。
“我倒希望,这误会是真的。”余清泽幽幽地说道。
常乐猛然抬头,疑惑又震惊地看着余清泽。
余清泽看了下这个小角落,叹口气,本来想找个漂亮点有气氛的地方,挑个好时机,然后好好地告个白,却不想计划被打乱了。
他伸手将常乐颊边的发丝拨到后面,然后看着常乐的眼睛,说道:“乐哥儿,我刚才牵你手,并不是因为真的怕走散,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常乐心中一跳,看向余清泽的眼神有些复杂,总感觉余大哥要说出什么不得了的话来。
余清泽盯着常乐的双眼,极有深意地说道:“因为,我想牵。我想跟你手牵手一起看花灯,一起手牵手看杂耍,一起手牵手去逛各个小摊,去买小吃,去玩小游戏,再一起手牵手去码头边放莲花灯。还有,一起牵手过完下半辈子。”
常乐心中砰砰砰,那声音从婴儿拨浪鼓逐渐响成了两人合抱的大鼓!
余大哥在说什么?他是什,什么意思?是,是自己想的那个意思吗?不不不,他怎么会有那个意思,一定是自己想多了!一定是!
可是,他说的好好听,说的内容好让人向往……
脑子里嗡嗡嗡像是有上千只小蜜蜂同时在飞,常乐都没能找到正确的表情和反应,只能呆呆地看着余清泽嘴巴一张一张的,已经失去了正常思考的能力。
话说完了,余清泽等着常乐给点反应,却发现常乐表情呆呆地,不知道在想什么。
“乐哥儿?”他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问道:“你听到我在说什么吗?”
常乐猛地醒神,发现自己又出糗了,脸色通红地伸手比划了一下,问余清泽怎么会这么想。
这家伙,都说得这么明显了,怎么还没想明白!
余清泽失笑地刮了下常乐的鼻子,看着他扑闪的眼睛,很直白地说道:“因为,我喜欢你。乐哥儿,我喜欢你!”
常乐再一次愣住了。
余大哥说喜欢他?还说了两次?
余大哥说喜欢他!
心跳瞬间由民间大鼓转成了战鼓!
咚!咚!咚咚咚咚……
仿佛千军万马奔腾而来,常乐莫名腿软了一下,踉跄了一步。
余清泽见状,赶紧一把捞起他,问道:“怎么了?”
撑着余清泽的胳膊站直了,常乐后退一步,都快靠到墙壁上了。他心里复杂得很,震惊又忐忑,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余清泽,干脆低着头想理清一下脑子里乱成一团乱麻的思绪。
余大哥喜欢他,他心里很惊喜,也很高兴,要高兴疯了,原来余大哥也喜欢他;然而,常年累积下来的自卑让他又下意识地否定怀疑自己,余大哥怎么会喜欢他呢,自己根本配不上他啊。
开心得很想笑,又纠结得想哭,根本想不明白。这段日子以来纠结了那么多那么多次,他从来没有想过哪怕那么一丁点儿余清泽喜欢他的可能。
或许曾经幻想过两人一起的生活,但那也是基于对现有生活的幻想上,不是余清泽喜欢他的基础上。
这让他怎么相信呢?在他心中那么好的余清泽,会喜欢这样……残缺的自己?
不过余清泽没给他太多时间。
见他又习惯性低头,余清泽索性将他抵在墙壁上,伸手捧着常乐的脸蛋,把他的脸托起,让他无法再逃避。
“乐哥儿,你怎么想?能接受我吗?有没有,也喜欢我?”
周围明明是喧哗热闹的花灯会,此时却都已化作了繁华的背景板,在这个小角落里隔出了一个静谧的两人世界。
常乐抬眼,眼眶有些红了,他看着余清泽,朦胧水光中,眼神有些可怜兮兮的。
“怎么眼睛还红了?是不是我吓到你了?“余清泽伸出拇指抚过常乐的眼角。
常乐使劲摇头,双手抬起,微微颤抖着比划了两下。
常乐:你不是说有喜欢的人了吗?
余清泽轻声道:“我喜欢的人,现在就在我面前啊。”
常乐心中一颤,原来余大哥说的喜欢的人,就是自己吗?
满心欢喜无处可藏,从嘴角轻轻逸出,勾出一道动人的弧线。
过了一会儿,常乐又恢复了清明,抿唇比划:可是我不会说话。
余清泽笑:“你的手势,我能看懂大半了,还有一些些,再给我些日子,就能全部懂了。放心,这不会成为我们交流的障碍。”
常乐又担忧地摸了下自己的额头,那里凸出的疤痕是那么明显。
常乐眼神一下黯淡下来,低头比划:我很丑。
余清泽轻手将他的手拿下来,伸手撩开常乐的刘海。常乐侧头躲了一下,被余清泽另一只手挡住了,没能躲开。
余清泽轻轻摸着那道疤痕,仔细看着,拇指随着眼神,一直从眉毛中间顺着疤痕抚到发际线里。
常乐眼神闪烁,额头上的伤疤第一次这样任一个异性端详,这让他心里很窘迫难堪,他不由自主地就想垂头,却被余清泽又抬了起来。
余清泽知道他心里的疙瘩,认真说道:“乐哥儿,一个人的美丑并不仅仅在于外貌,更重要的是心灵和品行。我喜欢的是能跟我相亲相爱,同甘同苦共同建立一个和睦家庭的夫郎,不是一个仅有外貌的空壳子。这道疤痕或许不好看,但是你不要因为疤痕就否定自己。乐哥儿,你不丑,还很好看,知道吗?”
常乐心中有些些触动,但这是他多年的一个心病,岂是这么容易解除的。
余清泽见了,就问他:“你觉得我肩膀上的疤痕丑吗?”他肩膀上的伤刚长好没多久,十来公分长的疤痕,看着还挺狰狞的。
常乐闻言,果断摇头,余大哥的疤痕他并不觉得丑,只是让他心疼。
余清泽说道:“所以你看,我也不觉得你的疤痕丑,我只心疼你曾经受过的伤。”
黯淡的眼神微微亮了一分,常乐扭了下手指,鼓起勇气又比划道:我,我可能不能生孩子。
余清泽看懂这个手势后不禁失笑出声。
常乐见他笑,更觉得羞赧难过,垂头不语。没有哪个汉子哪家的爹么会不在意这个问题的。
余清泽见状,赶紧止了笑声,解释道:“乐哥儿,对不起,我不是笑你。而是,乐哥儿,我很高兴,我们还没成亲你就已经想到以后生孩子的事去了,这是不是表明,你也是喜欢我,想跟我生娃想跟我过一辈子的,嗯?”
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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