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话倒也没说错,死者是无辜的,无论是李中元,还是我,其实都不应该再拿尸体来做这场法事,现在尸体被毁了,救七叔的希望怕也是要落空。

    “婆婆,紫阳的魂魄被李中元扣着,你若助我,咱们一起夺回她的魂魄,如何?”我想了想,还是决定拉一下强横的老蛊婆做盟友。

    老蛊婆目光一闪,森然笑道:“不用了,只要有你,老身即可稳操胜券,到时候判官令也必然落入我手。”

    “判官令,什么意思?”我皱眉问道,难道这次白桥之事,跟判官令有关。

    老蛊婆道:“你以为呢,五方镇所供之神为瘟神,瘟神为五主之身,他就算请也不过是一道邪魂而已。所以,老东西肯定会抢判官令,如果我所料不错,秦剑虽然为一代天机,但如今怕是已经落入我师兄之手。而你是秦剑的传人,江东万千阴倌必认你,只要你出面跟他抢判官令,则为名正言顺。判官令在手,我自然能召回紫阳的魂魄,助她还阳。”

    “可是,一旦铸邪魂成功,紫阳的魂魄献祭给邪神,就算是阴司张王怕也没法再起魂还阴。”我不解道。

    老蛊婆猛的一把撕掉我的上衣,露出了胸口的图腾,一朵血莲!血莲胎记乃是出身即有,但无论七叔还是我父亲、母亲,从不曾提及,是以平日我根本毫不在意。

    “魔罗血莲,秦氏血族与魔罗相合,你才是真正霸杀天地的大灾星,天煞星跟你比,萤火岂可同日月争辉。我师兄,甚至我师尊都想不到,天下间还有你这么个活宝。”老蛊婆脸色的鸡皮疙瘩因为兴奋,乱颤成一团,好不阴森。

    我感觉她就像是要吞了我一样,但我更难过的是,无数人的预言已经断定我以后绝对是一个纵横天下的邪人、杀人狂魔。

    不,我绝不能认命,哪怕这真是宿命,我也绝不会为这些邪人所利用,我要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小子,现在离天亮已经不远了,今日五方镇必然有一场好戏看。老身权且与你同去,助你一臂之力灭了那杀千刀的老贼。”老蛊婆冷笑之余,往屋内走去,不多时转身回来,手上握着一个紫金色的小坛子。

    我现在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做出判断,要不要杀掉老蛊婆,用以解蛊毒。她现在肯定想不到,我会有杀他之心,因为她自信,若没有她的帮助,我根本无法救出七叔。

    所以,这时候我趁她毫无防备下手,肯定要比夺回判官令,她要我命的时候,机会大的多。

    我暗自运足血气,也是怪了,自从练了血衣大法得心法,我的血气生生不息,稍加提气,便觉澎湃激越,仿佛有无穷的气力。换作以往,这掌心雷是断然不能再使了的,如此想来,或许我真是血脉一族。

    老蛊婆一手杵在着拐杖,一手握着紫金色的小坛子,也不知那坛子里是啥宝贝,发出沙沙的响声。

    老蛊婆在前面走着,别看她年老,走起来也不算快,但不知为何,不管我怎么加快脚程,始终隔她丈许。修为到了她这个地步,根本不在乎白天黑夜了,只是我苦了我,跟在身后跌跌撞撞的摔了不少跟头。一路上,我能跟上她已经算不错了,更别提杀她。

    到了寡妇村,天已经发白了,走进村内,浓郁的面汤、葱油饼混杂的香味扑鼻而来,我顿觉疲惫一扫而空。

    “紫衣这小贱人已经走了!”老蛊婆突然开口道,然后走进一家小面馆,面馆内的伙计两口子一个打卤,一个撑面,倍显恩爱。

    我有些迷糊了,就在几个小时前,这个村里只有男人,而且所有的男人都像宠物一般,等待着紫衣的“宠幸”。但瞅这夫妻恩爱之情,晚上的一切就仿似一场梦幻般,让我有些分不清现实的真假了。

    “来两碗面,一碗素的,一碗荤的。”老蛊婆用拐杖在地上杵了杵,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

    我趁着这机会问那两口子,“你们这是叫寡妇村吗?”

    撑面的汉子有些不高兴了,“大兄弟,你这大清早的,是来寻晦气,还是咋的,我们这叫娘娘村,什么寡妇村,别几把瞎说啊。”说着,就有点要冲我比划的架势。

    打卤的堂客连忙拉住汉子:“大兄弟莫怪,我这当家的脾气不好。我们这啊以前出了个貌如天仙的娘娘,被选入了皇宫,所以叫娘娘村,可不是啥寡妇村。你瞅瞅,这家家户户的都有男人,哪来的寡妇呢。”

    我心想,难道昨晚紫衣使了啥邪法,让这个村子的人都陷入了一种癫狂,迷魂一般的误认为她是真的娘娘。

    哎,不管这么多了,先还是搞定老蛊婆再说,我向那店家道了个谦,回到了桌子。面条上来了,老蛊婆只是简单的扒了几下筷子,倒是我满满一大碗牛肉面,吃的满嘴流油,那叫一个痛快。

    “吃饱了吗?吃饱了就上路,从这到五方镇,一路上可不太平。”老蛊婆掏出两张皱巴巴的钞票结了账,往门外走去。

    走了几步,她又停了下来,从那小坛子里拿出一颗褐色的小药丸手指轻轻一弹,那药丸就进了我的嘴。

    “你!”我掐着喉咙想要吐出来,不料那药丸一入喉咙即化,直接融入了肺腑,一股火辣辣的热流直透我全身,尤其是脚踝更是痒的抓狂。

    老蛊婆阴森森的看着我,“你放心,那杀千刀的老贼不死,老身还不至于杀你。你身中尸毒,我用血蚂蝗已经替你吸尽毒血,这药丸是助你,生肌活肤的。”

    我将信将疑的撕开脚上的药贴,果然一条条蚂蝗吸的圆嘟嘟,又黑又亮,倒真没先前那般疼痛了,只是麻痒的厉害。老蛊婆的拐杖在我脚踝一点,那些蚂蝗沿着顿时从脚踝的腐肉里涌了出来,沿着拐杖爬回了老蛊婆的小坛子里。

    我一看脚踝上虽然瞅着惨不忍睹,但却已经不流血了,药丸的火辣热流一透入,又痒又痛,比之前感觉灵敏多了,想来老蛊婆没有骗我。

    多谢婆婆,我有些言不由心的撇了撇嘴,心想你个老蛊婆,治好我的腿有啥用,有本事你帮我把肺腑里的蛊毒也给破了啊。

    走到东头城墙下,我看了一眼,城墙上石楼依旧,只是红色、典雅的装饰却像是凭空消失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空阁楼。

    “臭小子,你倒是好本事,紫衣这贱人在这里盘旋了足足三年,不知道祸害了多少玄门中人,没想到她居然看中了你。”老蛊婆望着城楼,冷讽的笑了起来。

    城楼上刻着两行字,“平生不识梦中郎,鸯游浅水但为鸳,金风雨露喜君逢,蓬门红袖醉红尘。”

    我并不擅长文墨,但平时受七叔的浸染,对于情情爱爱、痴痴缠缠的东西,倒也有几分领悟,这分明是一个找到情郎,情窦初开的少女情诗。

    如果真的是紫衣所作,难道她真的是因为我放弃了寡妇村醉生梦死的奢靡生活,从而选择了黄粱一梦,只留绝响。

    哎,管她呢,她要真喜欢我可就麻烦了,这块狗屁膏药我还是少惹的好。我在心里默念了十八遍白灵,总算驱除了紫衣那妖娆、妩媚的面孔。

    走出娘娘村,五方镇大概也就只有不到二十里的路程了,然而老蛊婆走了没几里地,开始咳嗽起来,脚步也缓慢了起来。

    我走到她身边一看,血水沿着她的指缝留了出来,她竟然咳血了。想来也是因为她年纪大了,又体弱多病,再加上养蛊的人,十有八九是以自身精血为引,操控蛊虫,少有善终之人,老蛊婆自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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