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爱情故事 作者:文字旁
分卷阅读105
知道飞机要逆风起飞,他是故意这样说的,看来常俪还是不懂。
晚上童舟回到公寓,里面静悄悄的。常俪的房门敞着,童舟走进去在床上坐下。这曾经是他的房间,后来常俪住了两个月就搬走了,然后常俪又回来了,这个房间是他们的。童舟自动忽略了pierre住在这里的那一年,他想找到自己和常俪有过羁绊的证明,也许这房间就是唯一的见证者。
童舟把自己的被子和枕头搬过来,从今天开始,他就是这个房间的“新房客”。童舟知道自己这样有些猥琐,可他不想再睡到常俪和杨易一起躺过的床上。嫉妒使人失去理智,即使明白杨易已经不是自己的情敌,童舟还是在心理上排斥他。那个远在美国的人童舟看不见摸不着,他只能拒绝接受眼前的东西。
第二天,童舟就把自己房间的床换掉了,以他的“工资”换张床完全是小意思。旧床被童舟卖了,它会在其他人的房子里继续发光发热。换了床,童舟还是住在常俪的房间,他认定了那就是他的房间。
作者有话要说:
太肉麻了,自己写的自己扛不住。
争取这周末把第二卷写完。
第77章 240
美国,西雅图。
常俪到美国的时候,西雅图的雨季已经过去了,她很幸运地赶上了这里一年中最美的时期。
常俪住在一个寄宿家庭里,社区环境不错,只是距离实习公司比较远,她每天在路上往返的时间就要两个小时。
中国是地广人多,法国是地小人稀,美国是地广人稀,常俪清晰地体会到了其中的差别。常俪住的社区在郊外,那附近没有什么商业中心,她寄宿的jones一家喜欢周末去徒步野营。常俪也跟着去过一回,可惜她体力太差,没走多远就气喘吁吁的,而且山上日照强蚊虫多,常俪虽然咬牙坚持下来,但她心里已经快崩溃了,她真心觉得自己不适合大自然。从那之后,常俪再没参与过jones一家的周末活动,当然这不包括社区邻居间的烧烤聚会。
自从常俪出了国,她就与烧烤类的食物绝缘了。烧烤架在法国卖得不贵,碳也很容易买到,但她一是懒,二是嫌麻烦,三是没有空间,所以从没弄过这些。每每想起那种烟熏火燎的味道,常俪就要流口水,她主动找到房东jones太太表示自己想要参加烧烤会,并且主动交了份子钱。
常俪不太熟悉美式烹饪,美国人在家庭料理中会使用很多炸、烤、煎的技巧,而她擅长的是炒、煮、蒸。jones太太准备材料的时候常俪也想出力,结果她完全不得要领,最后她只是用房东的调料把肉腌好而已。
烧烤会的前一晚下了点雨,当天早上天气有点阴沉,常俪还担心烧烤会办不成了,不过jones太太笃定地告诉她完全不必担心。果然接近中午的时候,天就放晴了,常俪又回到房间补擦了防晒。
烧烤会以jones太太的邻居smith一家为中心,常俪和jones太太的女儿emma一起过去。烧烤会上除了烤制的食物,还有新鲜的沙拉水果、刚出炉的甜点、各种各样的酱汁以及家庭自制的饮品。
emma把常俪介绍给她的邻居们,其实大家已经在社区里遇见常俪好几次了,之前他们也会互相问好。
常俪拿着盘子夹了肠、鸡腿还有沙拉,她找了个树荫,坐在椅子上边吃边听大家聊天。
emma和她的邻居说起自己上一次徒步的经历,她和她的同学集合了十几个人去山里进行环保徒步。环保徒步意味着不留一点垃圾,他们甚至连自己的排泄物都要带回市区里进行处理。常俪听emma说这些也没觉得倒胃口,她很快就清空了一盘。
烧烤会上一向是以肉为主,蔬菜只是用来调节口感的。常俪又夹了一整盘沙拉,她怕自己吃肉太多第二天便秘。一个常俪不知道名字的美国大叔走过来问:“你不喜欢吃肉吗?还是你有什么忌口?”
常俪忙摆手说:“不不不,我刚才吃了一盘肉,很好吃,我现在想吃点蔬菜平衡一下。”
美国大叔点点头又问道:“你是第一次在美国参加烧烤聚会吗?感觉怎么样?”
常俪把盘子放下,“是的,不过这其实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参加烧烤聚会,我在中国吃烧烤都是在餐厅里吃,氛围没有这么好,而且家庭做出来的味道和餐厅的不一样。我觉得这个聚会很有意思,我也想试试自己动手烤肉,不过我从来都没做过,可能烤不熟或者烤糊了。”
大叔是个行动派,他招呼常俪走到烧烤架旁边,“你来试试吧,我们准备的材料很多,我想即使你烤坏一块也没什么关系”。
常俪夹了一片肉排放在烧烤架上,上面顿时发出“滋滋”的声音,油烟也升起来了。等着这一面烤熟的功夫,常俪把手机掏出来递给大叔,“你能帮我拍张照吗?我想发给朋友”。
大叔接过手机拍了几张,然后继续指导常俪烤肉排。这种肉排不能烤到全熟,中间带一点粉才是刚刚好。常俪根本摸不准火候,全靠大叔告诉她“翻面”,“烤侧边”,“转一转”。常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烤好了一块肉排,她切开肉排,里面的粉色都没了,但是也没有太过。常俪叉起一条就要往嘴里送,大叔问道:“你不喜欢酱汁吗?”
肉排是腌过的,不放酱汁也很好吃,但常俪只是搞不清楚那是些什么酱汁,她不太能接受蔓越梅等酸甜口的酱汁,可是舀到盘子里不吃又显得很不礼貌。
大叔给常俪介绍了各种酱汁,她最喜欢塔塔酱,在法国她经常用这种酱蘸烤鸡翅,想不到它和猪肉也很搭。
晚上,常俪把自己烤肉的照片发给余恒。余恒回道:呦,生活不错呀!
常俪本以为自己到美国之后很快就能见到余恒,事实证明她想得太简单了。余恒在洛杉矶,她在西雅图,虽然他们都在美国的西海岸,但两座城市之间相距1800多公里,坐火车需要35个小时。如果在中国,这时间都够她从北京坐到海南了;要是换成法国,大概足以绕法国两周。当然,他们可以飞到对方的城市,但周末的时间太短,并不值得费掉往返的机票钱。常俪只能把他们相聚的时间推到实习结束以后,这段时间她要专心对付论文。
来到美国之后,常俪还没有联系过童舟,她觉得童舟不是那种婆婆妈妈的人,“强迫”童舟听她在美国的经历好像很不合适。
常俪的实习工资是按小时计算的,所以她从来不需要加班。每天晚上回到家里,常俪就一门心思投入到论文中。周末常俪会去图书馆查资料看文献,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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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飞机要逆风起飞,他是故意这样说的,看来常俪还是不懂。
晚上童舟回到公寓,里面静悄悄的。常俪的房门敞着,童舟走进去在床上坐下。这曾经是他的房间,后来常俪住了两个月就搬走了,然后常俪又回来了,这个房间是他们的。童舟自动忽略了pierre住在这里的那一年,他想找到自己和常俪有过羁绊的证明,也许这房间就是唯一的见证者。
童舟把自己的被子和枕头搬过来,从今天开始,他就是这个房间的“新房客”。童舟知道自己这样有些猥琐,可他不想再睡到常俪和杨易一起躺过的床上。嫉妒使人失去理智,即使明白杨易已经不是自己的情敌,童舟还是在心理上排斥他。那个远在美国的人童舟看不见摸不着,他只能拒绝接受眼前的东西。
第二天,童舟就把自己房间的床换掉了,以他的“工资”换张床完全是小意思。旧床被童舟卖了,它会在其他人的房子里继续发光发热。换了床,童舟还是住在常俪的房间,他认定了那就是他的房间。
作者有话要说:
太肉麻了,自己写的自己扛不住。
争取这周末把第二卷写完。
第77章 240
美国,西雅图。
常俪到美国的时候,西雅图的雨季已经过去了,她很幸运地赶上了这里一年中最美的时期。
常俪住在一个寄宿家庭里,社区环境不错,只是距离实习公司比较远,她每天在路上往返的时间就要两个小时。
中国是地广人多,法国是地小人稀,美国是地广人稀,常俪清晰地体会到了其中的差别。常俪住的社区在郊外,那附近没有什么商业中心,她寄宿的jones一家喜欢周末去徒步野营。常俪也跟着去过一回,可惜她体力太差,没走多远就气喘吁吁的,而且山上日照强蚊虫多,常俪虽然咬牙坚持下来,但她心里已经快崩溃了,她真心觉得自己不适合大自然。从那之后,常俪再没参与过jones一家的周末活动,当然这不包括社区邻居间的烧烤聚会。
自从常俪出了国,她就与烧烤类的食物绝缘了。烧烤架在法国卖得不贵,碳也很容易买到,但她一是懒,二是嫌麻烦,三是没有空间,所以从没弄过这些。每每想起那种烟熏火燎的味道,常俪就要流口水,她主动找到房东jones太太表示自己想要参加烧烤会,并且主动交了份子钱。
常俪不太熟悉美式烹饪,美国人在家庭料理中会使用很多炸、烤、煎的技巧,而她擅长的是炒、煮、蒸。jones太太准备材料的时候常俪也想出力,结果她完全不得要领,最后她只是用房东的调料把肉腌好而已。
烧烤会的前一晚下了点雨,当天早上天气有点阴沉,常俪还担心烧烤会办不成了,不过jones太太笃定地告诉她完全不必担心。果然接近中午的时候,天就放晴了,常俪又回到房间补擦了防晒。
烧烤会以jones太太的邻居smith一家为中心,常俪和jones太太的女儿emma一起过去。烧烤会上除了烤制的食物,还有新鲜的沙拉水果、刚出炉的甜点、各种各样的酱汁以及家庭自制的饮品。
emma把常俪介绍给她的邻居们,其实大家已经在社区里遇见常俪好几次了,之前他们也会互相问好。
常俪拿着盘子夹了肠、鸡腿还有沙拉,她找了个树荫,坐在椅子上边吃边听大家聊天。
emma和她的邻居说起自己上一次徒步的经历,她和她的同学集合了十几个人去山里进行环保徒步。环保徒步意味着不留一点垃圾,他们甚至连自己的排泄物都要带回市区里进行处理。常俪听emma说这些也没觉得倒胃口,她很快就清空了一盘。
烧烤会上一向是以肉为主,蔬菜只是用来调节口感的。常俪又夹了一整盘沙拉,她怕自己吃肉太多第二天便秘。一个常俪不知道名字的美国大叔走过来问:“你不喜欢吃肉吗?还是你有什么忌口?”
常俪忙摆手说:“不不不,我刚才吃了一盘肉,很好吃,我现在想吃点蔬菜平衡一下。”
美国大叔点点头又问道:“你是第一次在美国参加烧烤聚会吗?感觉怎么样?”
常俪把盘子放下,“是的,不过这其实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参加烧烤聚会,我在中国吃烧烤都是在餐厅里吃,氛围没有这么好,而且家庭做出来的味道和餐厅的不一样。我觉得这个聚会很有意思,我也想试试自己动手烤肉,不过我从来都没做过,可能烤不熟或者烤糊了。”
大叔是个行动派,他招呼常俪走到烧烤架旁边,“你来试试吧,我们准备的材料很多,我想即使你烤坏一块也没什么关系”。
常俪夹了一片肉排放在烧烤架上,上面顿时发出“滋滋”的声音,油烟也升起来了。等着这一面烤熟的功夫,常俪把手机掏出来递给大叔,“你能帮我拍张照吗?我想发给朋友”。
大叔接过手机拍了几张,然后继续指导常俪烤肉排。这种肉排不能烤到全熟,中间带一点粉才是刚刚好。常俪根本摸不准火候,全靠大叔告诉她“翻面”,“烤侧边”,“转一转”。常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烤好了一块肉排,她切开肉排,里面的粉色都没了,但是也没有太过。常俪叉起一条就要往嘴里送,大叔问道:“你不喜欢酱汁吗?”
肉排是腌过的,不放酱汁也很好吃,但常俪只是搞不清楚那是些什么酱汁,她不太能接受蔓越梅等酸甜口的酱汁,可是舀到盘子里不吃又显得很不礼貌。
大叔给常俪介绍了各种酱汁,她最喜欢塔塔酱,在法国她经常用这种酱蘸烤鸡翅,想不到它和猪肉也很搭。
晚上,常俪把自己烤肉的照片发给余恒。余恒回道:呦,生活不错呀!
常俪本以为自己到美国之后很快就能见到余恒,事实证明她想得太简单了。余恒在洛杉矶,她在西雅图,虽然他们都在美国的西海岸,但两座城市之间相距1800多公里,坐火车需要35个小时。如果在中国,这时间都够她从北京坐到海南了;要是换成法国,大概足以绕法国两周。当然,他们可以飞到对方的城市,但周末的时间太短,并不值得费掉往返的机票钱。常俪只能把他们相聚的时间推到实习结束以后,这段时间她要专心对付论文。
来到美国之后,常俪还没有联系过童舟,她觉得童舟不是那种婆婆妈妈的人,“强迫”童舟听她在美国的经历好像很不合适。
常俪的实习工资是按小时计算的,所以她从来不需要加班。每天晚上回到家里,常俪就一门心思投入到论文中。周末常俪会去图书馆查资料看文献,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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