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个姑娘 作者:你若听见
分卷阅读3
老娘好几百的发胶,你们赔吗!”黎老板的小气,是众所周知的。
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项警察继续劝她,“我看她细皮嫩肉的,说不定是有钱人屋里走丢的,到时找到了,人家免不了要好好谢谢黎姐你。”
“那万一人家不谢呢?”黎芦觉得有必要说清楚。
“我往上头打报告,争取给你部分补贴,这总行了吧?”
“你们我还不知道么,许起东西来爽快,付起钱来说法太多了。张家餐馆的钱,你们都还没付呢。这好人好事,我可不稀罕。我先走了!”黎芦往大门方向走去,假装没有看到被她呵斥一番后乖乖坐好掉眼泪的傻女。
别怪她心肠硬,她一个人在这里求生活,过得也不容易,非亲非故的,干嘛要给自己找一个拖累。
下午黎芦在店里做点儿杂事,总有点心不在焉。派出所不是收容所,那些人根本不可能白白给她提供吃住,又没有家人来找她,最可能的就是任由她继续在外头游荡。傻女那张俊俏的脸又在她眼前闪过,眼泪将落未落,显得楚楚可怜。关我什么事啊!黎芦努力把那张脸甩出脑海。
顺手打开电视机,里头正在重播一档她非常喜欢的情感类的节目,叫《人间有真情》。那档节目在这乡下地方,收视率一直很高,都是些家里长短鸡毛蒜皮的事,什么赡养打官司兄啦弟姐妹反目成仇啦中大奖妻离子散啦之类的等等,黎芦特别喜欢看,讲得越悲惨她越喜欢,你看啊,这些结了婚过得多么不幸啊,这不就证明了她独身是多么明智的选择么!
正好昨晚那一集没顾得上看,这会儿补上。
黎芦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看电视里那个熟悉的主持人啰啰嗦嗦地开场。这节目讲的是一个被卖到山沟里去的女人,被迫生下小孩逃离大山,若干年后她成了叱咤商场的大老板,前去寻找儿子的故事。这档节目特别会渲染煽情,女人被卖的悲惨,思念儿子的痛苦……看得黎芦都不禁想抹一把眼泪。
抹着抹着,忽然想起了那个傻女,她这么年轻,医生说她怎么来着,小产呐!她是不是也被人卖到山里去了,被逼着怀孕,然后不幸小产了,于是发了疯,费尽千辛万苦逃了出来,不记得自己是谁了,连自己的亲生父母认不出来……不知不觉,黎芦为她脑补了一个很悲惨的身世。再一回想,那傻女那么抗拒别人的碰触,害怕洗头床,害怕洗澡,一定是受过虐待啊!
黎芦扯了一把卫生纸,擦了一把眼泪,太可怜了!
第5章 表妹叫霍香
估摸着快到晚饭时候了,黎芦关了电视,去了厨房。她平时多吃素,省钱嘛,还减肥。今天特意做了一盘辣椒小炒肉,一盘粉蒸肉,还有一盘子红烧肉。她打算托小项给那傻女带过去,毕竟自己答应过给她做红烧肉。
找了个很久没用过的保温饭盒出来,正要洗洗。外头有人敲门,打开一看,可不正是小项么,正要问他还干什么,跟在他身后的那个傻女冲上来拖着她的手臂,怎么都不松了。
小项很不好意思,“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了,想先把她送到县里的收容所去,她死活不肯上车,还把打伤了我们几个同事。”指了指自己脸上的淤青,“你看,这一拳就是她揍的!”
黎芦看了看挂在她手上的傻女,她还穿着自己那件红色的旧旧的外套,衣服有点大,她穿得很不合身,许是衣服的缘故,连带着她这个人,也有了一股熟悉感。黎芦心里明白他的意图,嘴上却明知故问,“那你带她来我这里做什么?我跟她非亲非故的。”
“这个我知道,但没办法她就只认你啊。她今天在所里哭了一天,饭也不肯吃,谁靠近她都要挨揍。我说带她来你这里,她这才没发病。黎姐,你就帮帮忙,支持支持一下我的工作,先让她在你这里住一段时间吧。我从所里支了两千块钱,我自己再贴一千块,喏,一共三千!先补贴给你。等我们找到她家人,或者联系好收容站,我们保证会把她接走。黎姐你也知道的,咱们这镇上也不太平,吸毒的小青年不少,她能打是能打,但好歹也是个姑娘家,出了什么事情也不好。”
好吧,看在钱的份上,你们到时记得把她接走知道吗!黎芦把人带进屋里,项警官千恩万谢地走了。
傻女坐在餐桌前,欢欢喜喜地吃着红烧肉,仿佛一整天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眼里只有那几盘子肉了。黎芦在一旁给她添饭,“慢点吃,都是你的!”她心里不知为何竟然觉得松了一口气,也许是傻女的吃相取悦了她,她对自己的手艺还是非常有信心的。独自一人生活,日子漫漫,总要找点事情来打发时间嘛,厨艺就这么练出来了,只不过她很少做给别人吃罢了,反正也没有什么别人。
黎芦的理发店就这样多了个吃饭的人。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对外她一直都说是她远方的表妹,小时候发高烧送医院不及时,把脑子烧坏了一点。
既然是表妹,又整天在跟前晃,总不能喊她傻子或者老是喂喂喂吧,先得给她取个名字。可惜她一问三不知,身上又什么标记的物品也没有,黎芦说,“那我帮你取个名字吧。”冥思苦想了一番,也没想到什么好听的名字来配她那张脸,镇上的女孩不少,不是叫什么花啊翠啊就是红啊柳的,俗死了,黎芦觉得傻女应该有个更好一点的名字。
瞄到手旁有一瓶还没打开的藿香正气水,顿时一拍脑袋,“得,以后就喊你霍香吧!”
霍香点头,说好好好,笑得眼睛弯弯。黎芦真是难以抵挡她的笑容,明明都小产过的人了,怎么能给人感觉这么清澈呢!
她一笔一画地写给女孩看,“这是你的名字,喏,霍香,这是我的名字,黎芦!”
“黎芦黎芦黎芦!”霍香很高兴,一串串地叫她的名字,工工整整地将那两个名字照着写了一遍。
黎芦拍了一下她的脑袋,“没大没小,你以后要喊我阿姐!”
“阿姐!”霍香立刻改口。
“乖啊!”黎芦随口道。虽然对方看起来是个成人,但脑子坏的,黎芦跟她说话,总是不自觉地将她当成了一个心智只有几岁的小孩子。
不过,小孩子能写出这么好的字来么。
黎芦看着纸上的两行名字,陷入了沉思,上面一行是她写的,字写得张牙舞爪,她没念过太多书,字铁定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下面几个字是霍香写的,黎芦对书法没什么研究,但那字看起来又正楷又流畅,一看就是一笔好字。
好可怜,她说不定是个大学生呢!被卖了,小产啊,太惨了,黎芦决定以后待霍香要好一点。
小镇上的人都知道了,独居多年的理发店老板娘家的表妹来了,表妹很俊俏,表妹有点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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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好几百的发胶,你们赔吗!”黎老板的小气,是众所周知的。
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项警察继续劝她,“我看她细皮嫩肉的,说不定是有钱人屋里走丢的,到时找到了,人家免不了要好好谢谢黎姐你。”
“那万一人家不谢呢?”黎芦觉得有必要说清楚。
“我往上头打报告,争取给你部分补贴,这总行了吧?”
“你们我还不知道么,许起东西来爽快,付起钱来说法太多了。张家餐馆的钱,你们都还没付呢。这好人好事,我可不稀罕。我先走了!”黎芦往大门方向走去,假装没有看到被她呵斥一番后乖乖坐好掉眼泪的傻女。
别怪她心肠硬,她一个人在这里求生活,过得也不容易,非亲非故的,干嘛要给自己找一个拖累。
下午黎芦在店里做点儿杂事,总有点心不在焉。派出所不是收容所,那些人根本不可能白白给她提供吃住,又没有家人来找她,最可能的就是任由她继续在外头游荡。傻女那张俊俏的脸又在她眼前闪过,眼泪将落未落,显得楚楚可怜。关我什么事啊!黎芦努力把那张脸甩出脑海。
顺手打开电视机,里头正在重播一档她非常喜欢的情感类的节目,叫《人间有真情》。那档节目在这乡下地方,收视率一直很高,都是些家里长短鸡毛蒜皮的事,什么赡养打官司兄啦弟姐妹反目成仇啦中大奖妻离子散啦之类的等等,黎芦特别喜欢看,讲得越悲惨她越喜欢,你看啊,这些结了婚过得多么不幸啊,这不就证明了她独身是多么明智的选择么!
正好昨晚那一集没顾得上看,这会儿补上。
黎芦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看电视里那个熟悉的主持人啰啰嗦嗦地开场。这节目讲的是一个被卖到山沟里去的女人,被迫生下小孩逃离大山,若干年后她成了叱咤商场的大老板,前去寻找儿子的故事。这档节目特别会渲染煽情,女人被卖的悲惨,思念儿子的痛苦……看得黎芦都不禁想抹一把眼泪。
抹着抹着,忽然想起了那个傻女,她这么年轻,医生说她怎么来着,小产呐!她是不是也被人卖到山里去了,被逼着怀孕,然后不幸小产了,于是发了疯,费尽千辛万苦逃了出来,不记得自己是谁了,连自己的亲生父母认不出来……不知不觉,黎芦为她脑补了一个很悲惨的身世。再一回想,那傻女那么抗拒别人的碰触,害怕洗头床,害怕洗澡,一定是受过虐待啊!
黎芦扯了一把卫生纸,擦了一把眼泪,太可怜了!
第5章 表妹叫霍香
估摸着快到晚饭时候了,黎芦关了电视,去了厨房。她平时多吃素,省钱嘛,还减肥。今天特意做了一盘辣椒小炒肉,一盘粉蒸肉,还有一盘子红烧肉。她打算托小项给那傻女带过去,毕竟自己答应过给她做红烧肉。
找了个很久没用过的保温饭盒出来,正要洗洗。外头有人敲门,打开一看,可不正是小项么,正要问他还干什么,跟在他身后的那个傻女冲上来拖着她的手臂,怎么都不松了。
小项很不好意思,“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了,想先把她送到县里的收容所去,她死活不肯上车,还把打伤了我们几个同事。”指了指自己脸上的淤青,“你看,这一拳就是她揍的!”
黎芦看了看挂在她手上的傻女,她还穿着自己那件红色的旧旧的外套,衣服有点大,她穿得很不合身,许是衣服的缘故,连带着她这个人,也有了一股熟悉感。黎芦心里明白他的意图,嘴上却明知故问,“那你带她来我这里做什么?我跟她非亲非故的。”
“这个我知道,但没办法她就只认你啊。她今天在所里哭了一天,饭也不肯吃,谁靠近她都要挨揍。我说带她来你这里,她这才没发病。黎姐,你就帮帮忙,支持支持一下我的工作,先让她在你这里住一段时间吧。我从所里支了两千块钱,我自己再贴一千块,喏,一共三千!先补贴给你。等我们找到她家人,或者联系好收容站,我们保证会把她接走。黎姐你也知道的,咱们这镇上也不太平,吸毒的小青年不少,她能打是能打,但好歹也是个姑娘家,出了什么事情也不好。”
好吧,看在钱的份上,你们到时记得把她接走知道吗!黎芦把人带进屋里,项警官千恩万谢地走了。
傻女坐在餐桌前,欢欢喜喜地吃着红烧肉,仿佛一整天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眼里只有那几盘子肉了。黎芦在一旁给她添饭,“慢点吃,都是你的!”她心里不知为何竟然觉得松了一口气,也许是傻女的吃相取悦了她,她对自己的手艺还是非常有信心的。独自一人生活,日子漫漫,总要找点事情来打发时间嘛,厨艺就这么练出来了,只不过她很少做给别人吃罢了,反正也没有什么别人。
黎芦的理发店就这样多了个吃饭的人。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对外她一直都说是她远方的表妹,小时候发高烧送医院不及时,把脑子烧坏了一点。
既然是表妹,又整天在跟前晃,总不能喊她傻子或者老是喂喂喂吧,先得给她取个名字。可惜她一问三不知,身上又什么标记的物品也没有,黎芦说,“那我帮你取个名字吧。”冥思苦想了一番,也没想到什么好听的名字来配她那张脸,镇上的女孩不少,不是叫什么花啊翠啊就是红啊柳的,俗死了,黎芦觉得傻女应该有个更好一点的名字。
瞄到手旁有一瓶还没打开的藿香正气水,顿时一拍脑袋,“得,以后就喊你霍香吧!”
霍香点头,说好好好,笑得眼睛弯弯。黎芦真是难以抵挡她的笑容,明明都小产过的人了,怎么能给人感觉这么清澈呢!
她一笔一画地写给女孩看,“这是你的名字,喏,霍香,这是我的名字,黎芦!”
“黎芦黎芦黎芦!”霍香很高兴,一串串地叫她的名字,工工整整地将那两个名字照着写了一遍。
黎芦拍了一下她的脑袋,“没大没小,你以后要喊我阿姐!”
“阿姐!”霍香立刻改口。
“乖啊!”黎芦随口道。虽然对方看起来是个成人,但脑子坏的,黎芦跟她说话,总是不自觉地将她当成了一个心智只有几岁的小孩子。
不过,小孩子能写出这么好的字来么。
黎芦看着纸上的两行名字,陷入了沉思,上面一行是她写的,字写得张牙舞爪,她没念过太多书,字铁定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下面几个字是霍香写的,黎芦对书法没什么研究,但那字看起来又正楷又流畅,一看就是一笔好字。
好可怜,她说不定是个大学生呢!被卖了,小产啊,太惨了,黎芦决定以后待霍香要好一点。
小镇上的人都知道了,独居多年的理发店老板娘家的表妹来了,表妹很俊俏,表妹有点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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