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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兽人 作者:小野兽/小爷不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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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兽人 作者:小野兽/小爷不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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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兽人感到难过呢?可是这个问题其实并不现实,在地球,在原始社会,尤其是农耕之后的原始社会,其实是男女最平等的时期,担负狩猎的男性和担负采集耕种的女性生产的食物一样多,甚至女性更强,所以□的地位分外平衡,远不是现代人普遍认为的父系社会男尊女卑,真正的男尊女卑其实主要还是开始与封建社会之后。
而这个世界又有不同,雄性数目稀缺,兽人数量盈余,雄性的比率始终无法提高,为了延续种族的存在,在每一家生出雄性之前,都会努力继续生子。但雄性的生殖能力也并非完全相同,角的颜色等级越高的雄性,能够成功有子的可能越大。金熙有一个大胆的猜测,雄性的角其实散发着某种辐射或者波,是促成怀孕的关键,而这种波并不是无限的,会随着年龄,随着后代的数目而减少,所以白角可以有多个子嗣,蓝角却只有一两个孩子。所谓不公,所谓不平等,其实都毫无意义,因为这个世界已经进化到这个地步了。
那么金熙的意义是什么?他在引领部落文明向着城邦文明乃至国家文明,封建社会的转变。他的寿命只有百年,可他能插手的历史,能够影响的历史,却不知有多少年。如果他什么也不做,兽人世界是不是也会发展出封建社会,会不会因为雄性依然稀少,让兽人的身份地位不断降低?就像是现在,如果他有了兽人孩子,他真的能容忍一个不知谁家的雄性小子可以肆意检查自己的孩子,而自己的孩子必须对他予取予求吗?
他一面享有现在风俗的好处,一面又深深唾弃这种世俗道德。他看着因为没有等到他回答的希斯洛有些恐慌和焦急的眼神,摸着希斯洛柔软的黄褐色短发:“我们会有孩子的,我们的孩子会过的比我们更好,我们的子子孙孙都会比我们更幸福。”
变易观念,改变社会,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远比发明出烧瓷,制造出弓箭的影响更大,他的一言一行,一个决定,或许就注定几百年后发生的事情结局是悲剧还是喜剧,这是一个何其重要的担子压在肩头,但是他不能不做。为了他珍爱却不能唯爱的兽人,为了他可能甚至必然出现的子嗣,为了让兽人世界减少悲剧的发生,他义不容辞。
洛蒙和比蒙的联合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商定了所有的联合细节之后,两个部落共同的认识,就是要先打垮朔蒙。
朔蒙部落居于干旱草原,环境恶劣,战斗力强,民风彪悍。如果两个部落贸然联合,必然会被朔蒙乘虚而入。而如果想要三个部落都联合,比蒙承受不住是一方面,洛蒙和朔蒙利益分配不均也是一方面。可以说在历史的关口,比蒙和洛蒙选择了彼此,对立了朔蒙。而在残酷的战争中,败者必然会沦为次等公民,社会分出地位高低是部落里所有子民都愿意看到的,不可能因为金熙一个人的先进观念而变易,他所能做的就是确保比蒙和洛蒙能够获胜,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几个部落的融合,不断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为了对朔蒙知己知彼,金熙主动提议要去探一探几个部落都风传已久的圣地,看看最靠近圣地的朔蒙到底得到了什么东西,也看看这个神秘的圣地到底埋藏着什么秘密。
按照白蝉的意思,应该由洛蒙再出一位和金熙地位相近的雄性共同前往。但是金熙拒绝了,他的知识毕竟比这个世界的人超前了几千年,也许还比不上这个世界的制造者,那些自封为女神的人,但是至少有更大的可能去理解圣地里的奥秘。
金熙的四位萨尔必然是要和金熙共同前去的。金熙其实很愧疚,他们连仪式还没举办,就要跟着自己赴汤蹈火了。但是卡塞尔,纳兰,希斯洛和华黎都并没有在意这些,在他们心里,跟着自己的那尔去冒险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使没有仪式的束缚,他们也把自己的全部感情,灌注在了金熙的身上。
正是这份不知何起,一往而深的爱情,让从“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现代社会来到这个世界的金熙,想要承担起一个身体柔弱的男人,能用他稚嫩的肩膀扛起的更远大更沉重的责任。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和同学看电影去,所以写的很少。书评里有人刚好说到了和这章有关的内容,又恰好赶上了这段情节,我就不多做解释了,只能说千百年都没解决的问题,我一个总攻文作者更不敢随意置喙。我写文图开心,大家看文图开心,上升到太高毫无必要。毕竟我是作者,你们是读者,我负责写作,你们则享受阅读,这不是文以载道的大作,只是用来和同好者共同一笑的小说,爱看的人做我的读者,不爱看的请绕路而行。
说这些只是希望不爱看的人能够多多包涵,放弃本文的,喜欢这本书的筒子,就不要理会那些言论了,大家一起看书就好了嘛~~~
39
39、对不起,原谅我 ...
前往圣地要穿过洛蒙所居住的山脉,然后穿过朔蒙统治的干旱草原在奎河的尽头,就是圣地的所在。看过了乌江大祭司所画出的地图,金熙有了更好的计划,不过要先到达洛蒙部落才能够实施。洛蒙和比蒙要共同征讨朔蒙,自然要先做前期动员和战争准备,而当两个部落准备好,金熙估计就刚好能够返回到朔蒙,可以参与到这场战争中来。
金熙把自己能够想到的部落建设的主意都尽量先提了出来,此时也已经到了三月中旬,他正好可以和洛蒙使团一起返回洛蒙部落。
一路上最尴尬的就是华黎,这货在洛蒙的名声可不好听,拒绝了好多雄性的求爱,让很多雄性都堵着一口气,想看看他到底会找个什么样的雄性。没想到一夜就被比蒙金熙冕下给拿下了,无论兽人和雄性当然都要好好臊臊这个流氓货。
雄性们都亲眼看过金熙的实力,知道这个看上去很柔弱很温和的比蒙冕下,一旦发起狠比谁都凶残,实力也是高的可怕,竟然在近战被牵制的情况下从朔蒙野兽的手里逃生,这简直是难以置信的战果,所以都认可了华黎的选择,觉得确实只有金熙这样的绵里藏刀的人物才能治得住华黎。金熙也护食极其严重,如果有雄性和华黎说话,他也不会撩脸色或者给人难堪,他只是几句话就把雄性接到自己这边,自然而然地摆明“我是家里的雄性,有事和我说”。
不过兽人的调笑,金熙就不好意思插嘴了。华黎脖子上那枚丽珠贝,就是当初找到的白玉一样晶莹光润的丽珠贝,品相极好,是被金熙的歌声吸引从河床深处钻出来的罕有的珍品。华黎那次用了好多果实,身上都是被人充分发掘过的味道,好多洛蒙兽人都喜欢走到他身边闻闻他身上的味道,然后故做伤心的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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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文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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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兽人感到难过呢?可是这个问题其实并不现实,在地球,在原始社会,尤其是农耕之后的原始社会,其实是男女最平等的时期,担负狩猎的男性和担负采集耕种的女性生产的食物一样多,甚至女性更强,所以□的地位分外平衡,远不是现代人普遍认为的父系社会男尊女卑,真正的男尊女卑其实主要还是开始与封建社会之后。
而这个世界又有不同,雄性数目稀缺,兽人数量盈余,雄性的比率始终无法提高,为了延续种族的存在,在每一家生出雄性之前,都会努力继续生子。但雄性的生殖能力也并非完全相同,角的颜色等级越高的雄性,能够成功有子的可能越大。金熙有一个大胆的猜测,雄性的角其实散发着某种辐射或者波,是促成怀孕的关键,而这种波并不是无限的,会随着年龄,随着后代的数目而减少,所以白角可以有多个子嗣,蓝角却只有一两个孩子。所谓不公,所谓不平等,其实都毫无意义,因为这个世界已经进化到这个地步了。
那么金熙的意义是什么?他在引领部落文明向着城邦文明乃至国家文明,封建社会的转变。他的寿命只有百年,可他能插手的历史,能够影响的历史,却不知有多少年。如果他什么也不做,兽人世界是不是也会发展出封建社会,会不会因为雄性依然稀少,让兽人的身份地位不断降低?就像是现在,如果他有了兽人孩子,他真的能容忍一个不知谁家的雄性小子可以肆意检查自己的孩子,而自己的孩子必须对他予取予求吗?
他一面享有现在风俗的好处,一面又深深唾弃这种世俗道德。他看着因为没有等到他回答的希斯洛有些恐慌和焦急的眼神,摸着希斯洛柔软的黄褐色短发:“我们会有孩子的,我们的孩子会过的比我们更好,我们的子子孙孙都会比我们更幸福。”
变易观念,改变社会,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远比发明出烧瓷,制造出弓箭的影响更大,他的一言一行,一个决定,或许就注定几百年后发生的事情结局是悲剧还是喜剧,这是一个何其重要的担子压在肩头,但是他不能不做。为了他珍爱却不能唯爱的兽人,为了他可能甚至必然出现的子嗣,为了让兽人世界减少悲剧的发生,他义不容辞。
洛蒙和比蒙的联合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商定了所有的联合细节之后,两个部落共同的认识,就是要先打垮朔蒙。
朔蒙部落居于干旱草原,环境恶劣,战斗力强,民风彪悍。如果两个部落贸然联合,必然会被朔蒙乘虚而入。而如果想要三个部落都联合,比蒙承受不住是一方面,洛蒙和朔蒙利益分配不均也是一方面。可以说在历史的关口,比蒙和洛蒙选择了彼此,对立了朔蒙。而在残酷的战争中,败者必然会沦为次等公民,社会分出地位高低是部落里所有子民都愿意看到的,不可能因为金熙一个人的先进观念而变易,他所能做的就是确保比蒙和洛蒙能够获胜,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几个部落的融合,不断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为了对朔蒙知己知彼,金熙主动提议要去探一探几个部落都风传已久的圣地,看看最靠近圣地的朔蒙到底得到了什么东西,也看看这个神秘的圣地到底埋藏着什么秘密。
按照白蝉的意思,应该由洛蒙再出一位和金熙地位相近的雄性共同前往。但是金熙拒绝了,他的知识毕竟比这个世界的人超前了几千年,也许还比不上这个世界的制造者,那些自封为女神的人,但是至少有更大的可能去理解圣地里的奥秘。
金熙的四位萨尔必然是要和金熙共同前去的。金熙其实很愧疚,他们连仪式还没举办,就要跟着自己赴汤蹈火了。但是卡塞尔,纳兰,希斯洛和华黎都并没有在意这些,在他们心里,跟着自己的那尔去冒险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使没有仪式的束缚,他们也把自己的全部感情,灌注在了金熙的身上。
正是这份不知何起,一往而深的爱情,让从“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现代社会来到这个世界的金熙,想要承担起一个身体柔弱的男人,能用他稚嫩的肩膀扛起的更远大更沉重的责任。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和同学看电影去,所以写的很少。书评里有人刚好说到了和这章有关的内容,又恰好赶上了这段情节,我就不多做解释了,只能说千百年都没解决的问题,我一个总攻文作者更不敢随意置喙。我写文图开心,大家看文图开心,上升到太高毫无必要。毕竟我是作者,你们是读者,我负责写作,你们则享受阅读,这不是文以载道的大作,只是用来和同好者共同一笑的小说,爱看的人做我的读者,不爱看的请绕路而行。
说这些只是希望不爱看的人能够多多包涵,放弃本文的,喜欢这本书的筒子,就不要理会那些言论了,大家一起看书就好了嘛~~~
39
39、对不起,原谅我 ...
前往圣地要穿过洛蒙所居住的山脉,然后穿过朔蒙统治的干旱草原在奎河的尽头,就是圣地的所在。看过了乌江大祭司所画出的地图,金熙有了更好的计划,不过要先到达洛蒙部落才能够实施。洛蒙和比蒙要共同征讨朔蒙,自然要先做前期动员和战争准备,而当两个部落准备好,金熙估计就刚好能够返回到朔蒙,可以参与到这场战争中来。
金熙把自己能够想到的部落建设的主意都尽量先提了出来,此时也已经到了三月中旬,他正好可以和洛蒙使团一起返回洛蒙部落。
一路上最尴尬的就是华黎,这货在洛蒙的名声可不好听,拒绝了好多雄性的求爱,让很多雄性都堵着一口气,想看看他到底会找个什么样的雄性。没想到一夜就被比蒙金熙冕下给拿下了,无论兽人和雄性当然都要好好臊臊这个流氓货。
雄性们都亲眼看过金熙的实力,知道这个看上去很柔弱很温和的比蒙冕下,一旦发起狠比谁都凶残,实力也是高的可怕,竟然在近战被牵制的情况下从朔蒙野兽的手里逃生,这简直是难以置信的战果,所以都认可了华黎的选择,觉得确实只有金熙这样的绵里藏刀的人物才能治得住华黎。金熙也护食极其严重,如果有雄性和华黎说话,他也不会撩脸色或者给人难堪,他只是几句话就把雄性接到自己这边,自然而然地摆明“我是家里的雄性,有事和我说”。
不过兽人的调笑,金熙就不好意思插嘴了。华黎脖子上那枚丽珠贝,就是当初找到的白玉一样晶莹光润的丽珠贝,品相极好,是被金熙的歌声吸引从河床深处钻出来的罕有的珍品。华黎那次用了好多果实,身上都是被人充分发掘过的味道,好多洛蒙兽人都喜欢走到他身边闻闻他身上的味道,然后故做伤心的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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