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天爷的亲孙女 作者:缓归矣
分卷阅读43
可道,“再试试吧。”
随身伺候的景廉和留下来观摩的吴谦辉一人一只的抓住飞在空中的高跟鞋,然后纷纷围上去给郝欢颜掐腰揉腿,端茶倒水。
“姐,你别灰心。你肯定只是一时不习惯,所以才表现不好的。不就是个封面拍摄吗?你那么厉害,一定分分钟就能搞定的。”景廉一边给郝欢颜捏腿,一边鼓励道,全然就是郝欢颜的无理智脑残粉一枚。
已经被郝欢颜彻底折服的吴谦辉当仁不让的成为了她的另一个迷弟,他放下倒好的果汁,也安慰道,“对对对。妹啊,你那么好看,光出现在封面上就足够吸引人了,什么姿势啊状态啊都是次要的,无所谓,你没必要放在心上。”
作为见多识广的娱乐大亨,吴谦辉真是一点都不亏心的瞎掰。
郝欢颜只是点头,算是回应了他俩的话。可目光却不自觉地瞥向了摆在桌上的手机,一按电话,依旧是无人接听。
手机专卖店里,封嵘拿着破碎的手机站在维修点,焦急万分的问道,“先生,我的手机还能修吗?”
维修的小哥接过,简单的摆弄了一下,皱着眉头道,“怎么摔成这样了?这恐怕修不好了,就算修好了,花的钱都快比得上买个手机了。要不你直接换个新的?”
封嵘望了眼柜台上的售价,呼吸顿时一窒。
他只能苦笑的摇摇头,然后走出了专卖店。
“学妹,休息好了么?拍摄要开始了。”
安灼华拿着扩音器吩咐各部门准备好后,就摇曳生姿的走了过来。
郝欢颜点头,在景廉的搀扶下穿好鞋,如同奔赴刑场一般悲壮的走向布景板。
“哎,等等。”安灼华拉住她,“学妹,我觉得你可能把封面拍摄想得太复杂了,所以心里有点抵触。其实你没必要那么一板一眼的按照摄影师的要求做,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了。”
“做我自己?”郝欢颜不明所以。
“我们这次的主题是女王,就是想要拍出一种雍容华贵,霸气侧漏的形象。你可以把你自己想象成一个女王,想象成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帝,所有人都该臣服在你的脚下,懂了吗?”
“皇帝……”
郝欢颜恍惚一阵,莫名觉得有一些记忆片段从她脑海闪过,刚想要抓住,却已消失无踪。
“欢颜学妹?”
看郝欢颜似乎有些精神不振,安灼华不安的握住她的手,却在下一秒被她反抓住手心里。
“皇帝是吗?”郝漂亮抬头,一双眼睛如同冬夜寒星,冷冽而又锐利,嘴角露出一抹嚣张肆意的笑容,仿佛全世界都不被她放在眼里。
“普天之下,还会有谁会比朕更适合。”
☆、第三十二章
皇帝是华国帝制时期最高统治者的称号,代表着封建社会森严等级的九五之尊。
而在二十一世纪,人人平等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新社会的吃瓜群众们完全无法理解古人所谓的君权神授,皇权至上。甚至对此嗤之以鼻,觉得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一个人?手挥大风平天下,脚踏日月定乾坤。吞天地,纳万物,威加海内,能主沉浮。
直到这一刻。
女子一身长裙飘飘,艳丽如花靡之盛开,气势似浩瀚无垠。她手抚牡丹,俯身嗅香,明明该是柔情似水,可那斜云入鬓的剑眉一挑,却化为了我花开尽百花杀的威慑。宛若浅卧戏水的蛟龙,睥睨天下,不会为任何凡尘琐物动摇。
她手一挥,便将这娇艳欲滴的牡丹毫不犹豫地打落,踩在脚下,碾落成泥。可在旁观者看来,这一切却又那么理所当然。他们丝毫不怜惜那本该细心呵护的娇花,反而一致觉得,再美的鲜花,也只配成为她走过路上的尘土。这样高高在上的人,就注定坐在那由宝石和黄金打造的王座上,被万千生灵匍匐膜拜。
“很好,很好,非常好!”摄影师的声音都在颤抖,若不是为了拿住手中的摄影机,拍下这精彩的一幕,他几乎快要跪倒在郝欢颜脚边,去亲吻她的脚踝,来表达自己对她的无尽敬仰。
安灼华也万分激动,若不是确定郝欢颜是跟她念同一所学校,她都忍不住怀疑郝欢颜是不是从古代穿越回来的女皇,要不然怎么会有这样海纳百川的气魄与豪迈。
一幕落下,场景骤换。郝欢颜拒绝了工作人员递给她的绣扇,反而选择一柄西洋剑。
她右手持剑,下意识的就挽了一个漂亮的剑花。虽之前未用过,可天下武器皆相通,只要掌握了精髓要领,在普通的事物也能变成杀人的利器。
郝欢颜现在就处于这种玄而又玄的境界。在她拿到剑的第一秒,身体的本能已经高于理智作出了反应。
前刺,横劈,挑空,后进。
碧血丹青,美人如玉,两相极致的糅合带来的是骨子里的颤栗与热血沸腾。
吴谦辉咽了咽口水,努力不让自己的痴迷过于明显。
他无比确定自己已经疯狂的迷上了眼前的这个女孩……应该说是女人。但他也是有几分自知之明的,无比清楚这样嚣张到傲慢的铿锵玫瑰他既招惹不起,也苦留不住。
他突然想起了曾见过的那个留在她身边名叫封嵘的男孩,心中不禁隐隐的生出几分嫉妒。
不过,那又如何呢?
吴谦辉眼底闪过一丝暗芒。
既然注定得不到,那就让他静静地守望她凤凌九天吧,而且最重要的是……对方可是未成年啊,他就算下线再低也不至于这么没品吧!这朵霸王花看来自己是消受不了了,还是让封嵘那个“单纯”的小年轻去挣扎吧!
而看起来放荡不羁但实际上神经大条,对情爱一窍不通的景廉可没想那么多,他只是单纯的觉得自家姐姐漂亮的不得了,让他忍不住一看再看。
等到郝欢颜收工了,他像只等到主人的小狗一般忙不迭的围上去求关注。
“天啊,你真是太棒了!表现的太令人震撼了!我光在旁边看着都心潮澎湃!”景廉兴奋地抓住郝欢颜的手,“以前看电视,只觉得人家演得像皇帝,可你仿佛真是那九五之尊一样,那气势真是……”
“谁准你碰朕的!”
郝欢颜脚步一顿,眼神如剑的扫过景廉,那目光竟带了几分凛然,让景廉不由得一怔,下意识的放开了她的手,嘴里喃喃道,“姐?”
听闻这个熟悉的字眼,郝欢颜仿佛当头棒喝,愣愣的盯着景廉熟悉到陌生的面庞,绵延的记忆如潮水般涌过:
“阿姐,你我虽只有结义之情,没有血缘之亲,但我始终待你如我的亲姐姐一般。”
“我景家虽只是一介商贾,但愿集举族之力,来匡扶康王康王妃的宏图大业。”
“若是太后之愿,我景廉定当万死不辞,为太后,为我大煊,驱除蛮夷,固我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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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道,“再试试吧。”
随身伺候的景廉和留下来观摩的吴谦辉一人一只的抓住飞在空中的高跟鞋,然后纷纷围上去给郝欢颜掐腰揉腿,端茶倒水。
“姐,你别灰心。你肯定只是一时不习惯,所以才表现不好的。不就是个封面拍摄吗?你那么厉害,一定分分钟就能搞定的。”景廉一边给郝欢颜捏腿,一边鼓励道,全然就是郝欢颜的无理智脑残粉一枚。
已经被郝欢颜彻底折服的吴谦辉当仁不让的成为了她的另一个迷弟,他放下倒好的果汁,也安慰道,“对对对。妹啊,你那么好看,光出现在封面上就足够吸引人了,什么姿势啊状态啊都是次要的,无所谓,你没必要放在心上。”
作为见多识广的娱乐大亨,吴谦辉真是一点都不亏心的瞎掰。
郝欢颜只是点头,算是回应了他俩的话。可目光却不自觉地瞥向了摆在桌上的手机,一按电话,依旧是无人接听。
手机专卖店里,封嵘拿着破碎的手机站在维修点,焦急万分的问道,“先生,我的手机还能修吗?”
维修的小哥接过,简单的摆弄了一下,皱着眉头道,“怎么摔成这样了?这恐怕修不好了,就算修好了,花的钱都快比得上买个手机了。要不你直接换个新的?”
封嵘望了眼柜台上的售价,呼吸顿时一窒。
他只能苦笑的摇摇头,然后走出了专卖店。
“学妹,休息好了么?拍摄要开始了。”
安灼华拿着扩音器吩咐各部门准备好后,就摇曳生姿的走了过来。
郝欢颜点头,在景廉的搀扶下穿好鞋,如同奔赴刑场一般悲壮的走向布景板。
“哎,等等。”安灼华拉住她,“学妹,我觉得你可能把封面拍摄想得太复杂了,所以心里有点抵触。其实你没必要那么一板一眼的按照摄影师的要求做,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了。”
“做我自己?”郝欢颜不明所以。
“我们这次的主题是女王,就是想要拍出一种雍容华贵,霸气侧漏的形象。你可以把你自己想象成一个女王,想象成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帝,所有人都该臣服在你的脚下,懂了吗?”
“皇帝……”
郝欢颜恍惚一阵,莫名觉得有一些记忆片段从她脑海闪过,刚想要抓住,却已消失无踪。
“欢颜学妹?”
看郝欢颜似乎有些精神不振,安灼华不安的握住她的手,却在下一秒被她反抓住手心里。
“皇帝是吗?”郝漂亮抬头,一双眼睛如同冬夜寒星,冷冽而又锐利,嘴角露出一抹嚣张肆意的笑容,仿佛全世界都不被她放在眼里。
“普天之下,还会有谁会比朕更适合。”
☆、第三十二章
皇帝是华国帝制时期最高统治者的称号,代表着封建社会森严等级的九五之尊。
而在二十一世纪,人人平等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新社会的吃瓜群众们完全无法理解古人所谓的君权神授,皇权至上。甚至对此嗤之以鼻,觉得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一个人?手挥大风平天下,脚踏日月定乾坤。吞天地,纳万物,威加海内,能主沉浮。
直到这一刻。
女子一身长裙飘飘,艳丽如花靡之盛开,气势似浩瀚无垠。她手抚牡丹,俯身嗅香,明明该是柔情似水,可那斜云入鬓的剑眉一挑,却化为了我花开尽百花杀的威慑。宛若浅卧戏水的蛟龙,睥睨天下,不会为任何凡尘琐物动摇。
她手一挥,便将这娇艳欲滴的牡丹毫不犹豫地打落,踩在脚下,碾落成泥。可在旁观者看来,这一切却又那么理所当然。他们丝毫不怜惜那本该细心呵护的娇花,反而一致觉得,再美的鲜花,也只配成为她走过路上的尘土。这样高高在上的人,就注定坐在那由宝石和黄金打造的王座上,被万千生灵匍匐膜拜。
“很好,很好,非常好!”摄影师的声音都在颤抖,若不是为了拿住手中的摄影机,拍下这精彩的一幕,他几乎快要跪倒在郝欢颜脚边,去亲吻她的脚踝,来表达自己对她的无尽敬仰。
安灼华也万分激动,若不是确定郝欢颜是跟她念同一所学校,她都忍不住怀疑郝欢颜是不是从古代穿越回来的女皇,要不然怎么会有这样海纳百川的气魄与豪迈。
一幕落下,场景骤换。郝欢颜拒绝了工作人员递给她的绣扇,反而选择一柄西洋剑。
她右手持剑,下意识的就挽了一个漂亮的剑花。虽之前未用过,可天下武器皆相通,只要掌握了精髓要领,在普通的事物也能变成杀人的利器。
郝欢颜现在就处于这种玄而又玄的境界。在她拿到剑的第一秒,身体的本能已经高于理智作出了反应。
前刺,横劈,挑空,后进。
碧血丹青,美人如玉,两相极致的糅合带来的是骨子里的颤栗与热血沸腾。
吴谦辉咽了咽口水,努力不让自己的痴迷过于明显。
他无比确定自己已经疯狂的迷上了眼前的这个女孩……应该说是女人。但他也是有几分自知之明的,无比清楚这样嚣张到傲慢的铿锵玫瑰他既招惹不起,也苦留不住。
他突然想起了曾见过的那个留在她身边名叫封嵘的男孩,心中不禁隐隐的生出几分嫉妒。
不过,那又如何呢?
吴谦辉眼底闪过一丝暗芒。
既然注定得不到,那就让他静静地守望她凤凌九天吧,而且最重要的是……对方可是未成年啊,他就算下线再低也不至于这么没品吧!这朵霸王花看来自己是消受不了了,还是让封嵘那个“单纯”的小年轻去挣扎吧!
而看起来放荡不羁但实际上神经大条,对情爱一窍不通的景廉可没想那么多,他只是单纯的觉得自家姐姐漂亮的不得了,让他忍不住一看再看。
等到郝欢颜收工了,他像只等到主人的小狗一般忙不迭的围上去求关注。
“天啊,你真是太棒了!表现的太令人震撼了!我光在旁边看着都心潮澎湃!”景廉兴奋地抓住郝欢颜的手,“以前看电视,只觉得人家演得像皇帝,可你仿佛真是那九五之尊一样,那气势真是……”
“谁准你碰朕的!”
郝欢颜脚步一顿,眼神如剑的扫过景廉,那目光竟带了几分凛然,让景廉不由得一怔,下意识的放开了她的手,嘴里喃喃道,“姐?”
听闻这个熟悉的字眼,郝欢颜仿佛当头棒喝,愣愣的盯着景廉熟悉到陌生的面庞,绵延的记忆如潮水般涌过:
“阿姐,你我虽只有结义之情,没有血缘之亲,但我始终待你如我的亲姐姐一般。”
“我景家虽只是一介商贾,但愿集举族之力,来匡扶康王康王妃的宏图大业。”
“若是太后之愿,我景廉定当万死不辞,为太后,为我大煊,驱除蛮夷,固我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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