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生 作者:御井烹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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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真的,难道不美吗?这可是折衷主义最杰出的代表作,融合意大利富丽堂皇的巴洛克风格,我个人觉得它比起凡尔赛也毫不逊色,仅仅只差卢浮宫一点儿,从建筑结构来说,还要更加精致——更有浪漫气息。”

    “……闭嘴。”

    “看看那些接吻的游客,是不是很浪漫呢?它还是拿破仑三世和欧也妮爱情的象征,看到顶端的n和e了吗,这可比地底的暗湖容易见到,《歌剧魅影》就是受此启发写的,据说歌剧院内部的确遍布暗道,非常有趣的建筑,是不是很下饭?”

    “……”

    “你的死鱼眼再翻下去,眼珠就要翻到后脑勺里了,你知道吗?”

    “如果那样就看不见你的话,很好啊。”

    傅展嘻嘻哈哈,根本不当回事,举起一根肮脏的手指弹她的额头,看到乌黑的指头,李竺本能地想躲,但很快又想到自己的脸也没多干净,遂自暴自弃,干脆地被他顶了一下。

    “多吃点。”傅展把法国大餐掰成两段,递给她一半,“上次吃饭已经是10小时之前了,人胃六小时完成一次消化,你需要能量。”

    李竺接过剩法棍,一边吃,一边死气沉沉地望着他,傅展丝毫不以为忤,他吹声口哨,快快活活地斜躺下来,眺望着马路对面华丽的建筑,巴黎第七区本身就是建筑艺术大全,但即使如此,巴黎歌剧院也是特殊的一座,它华丽得和周围游荡着的吉普赛人、北非住民格格不入,就像是上帝把首饰盒掉进了一块泥地里。这里是抢劫案高发地带,治安败坏到游客不被建议八点以后独自出门,尤其是那些从老佛爷百货出来的购物者。“你难道不觉得放松吗?坐在这里,自由自在,没人去管,只要你不乞讨,就根本没人多看你一眼——”

    讨钱是当然不行的,这里的乞丐有严密的组织性,尤其此处人来人往,更是块肥地。他们坐下来的时候引来了不少警觉的目光,不过很快,在人们发现他们只打算讨点吃的,或者连吃得也不讨,单纯是那种失魂落魄的游荡者后,就没人多说什么了。(他们头顶生疮,脚下流脓的形象也起到不错的作用,和他们发生冲突都怕脏了手)。某程度而言,李竺不否认傅展说得对,以他们现在的情况,这肮脏发臭的街口更胜过数街之隔的guy

    savoy,但这无法遏制她翻白眼的冲动,再翻下去,她可能可以挑战什么‘一次翻白眼最长时间’的世界纪录。

    “……好了好了,还生气呀?”

    不说话,只是盯。

    “不都和你说了,在土耳其不是不想打那个电话,是不可能——政变诶,姐姐。使馆多忙啊,不管是地上地下的组织,那时候肯定都忙得不可开交。这时候有闲心搭理你?我们是什么国家?贵族共和制吗?我的一点麻烦,能让一个大国的权力机构放下正常职务,全力搜救?我又不叫傅日天。”

    “就算打了电话也没用,家里人也不可能给我打什么招呼的,国事第一,这是必须的觉悟。我那点关系,最多也就是太平时期的大城市里,管个20、30公里。或者保证我们自己混进大使馆以后,不会产生什么误会,反而被赶出来。”

    “本来是打算到了希腊再打电话的,到那时候你自然也就知道了,但没想到走得不顺,只能返回巴黎,一路上都没条件,并不是故意瞒你,就是没时间。”

    不说话,只是盯。

    “真没时间。”傅展叫起来,“有点时间吃饭睡觉还来不及呢,就咱们在火车上那环境,你放心说这些事?”

    盯,但视线稍微软化了点。

    “好好好,现在有时间了,你还想知道什么,我都说给你听行不行?”

    “药就是下在酒里的,他肯定会要鸡尾酒,我观察过他,在酒吧他要过自由古巴、莫吉托和与鹅调情,没怎么喝,只是为了融入氛围——他点得很随意,因为特工不该对食物有特殊的喜好。但他做得还不够,不是真的随意。”

    “这三款鸡尾酒都是淡朗姆酒基底——他喜欢淡朗姆酒,那接下来就很简单了。老年人吃晚饭一般都喝葡萄酒,没有人会忽然去点鸡尾酒,只要预先在餐车小吧台的朗姆酒里做点手脚就够了。两分钟,非常轻松。”

    “……”李竺不得不承认她有点不情愿的钦佩,她可以记住雷顿每晚点的酒,但少了傅展的思维,就推不到淡朗姆酒那层,“那要是他点非朗姆酒基底,或者点了没喝怎么办?”

    “那就只能用暴力让他闭嘴,然后提早跳车了。会搞得更难看,路也会变得难走。所以他肯乖乖配合,我还是满感激的。”傅展伸个懒腰,惬意地说,“真舒服啊,不管怎么说,我们运气还不错。接下来就在这等着就行了,我哥他们也一直在找,土耳其那边,死了几个人,但没中国游客,除了我们俩失踪以外,别人都回去了,查到了我的消费记录,知道我还活着,也很可能会到巴黎,而且应该还带着你——噢,对了,秦巍和范立锋也在找你——总之,他们很早就已经准备一辆车来接我。在东站没接到,现在也一样,一会儿会有人到老佛爷百货买点东西,我们跟着混上车就行了。”

    所以他才在巴黎歌剧院等,不会太远,人流量也大,还能混个歌剧院景的法国大餐,李竺抽抽嘴角,她很不情愿地息了怒,但仍不情愿开口接他的茬。

    但对傅展来说,这算什么,这人脸皮是很厚的,他哈哈一笑,很自若地把话题扯开,“回家以后,你最想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还是不怎么想搭理他,但这问题选得好,答案冲口而出。“上网。”

    不是和父母团聚,不是大哭一场什么的,最想做的居然是上网,李竺自己都被窘到,和傅展交换了个眼神,她憋不住了,扑哧一声,自嘲地笑起来。

    傅展也望着她笑,这笑没有演技,是真的从心底笑出来的笑,夕阳穿过巴黎歌剧院的阴影,落在街角这对流浪汉身上,他们穿着脏兮兮的连兜帽衫,盘腿坐在散发着骚臭味的人行道上,但笑容却和阳光一样,点亮了这阴暗的街角。

    紧绷的气氛消失了,没了气,余下的只有温情与放松惬意,李竺也换了个姿势,靠在粘乎乎的墙面上,学傅展盘起腿,眺望着夕阳下的巴黎歌剧院。“那你呢,最想做什么?”

    “我啊……我不知道,可能是去大吃一顿吧,我特别想吃火烧。糖的、肉的白菜的都想。”傅展说,语气悠远的,带了丝神往,“从小就爱吃海淀那儿食堂的糖火烧,别的手艺一般,火烧真做得好,小小的,烘得酥酥的,一口咬下去,热乎乎的红糖汁流出来,又香又甜,胜过所有法国甜点。我在巴黎留学的时候最想的就是这一口,一到秋天就想白菜火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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