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39
扶风默然,多少年没出去了?九州帝国灭亡后他就没出去过了。
☆、第二十四章家
阿珩让菖蒲与桔梗给自己的脑子和脊椎动了个小手术,好吧,这已经不算小手术了,是大手术。
事实证明,不论是脑子还是脊椎都不能随便动,阿珩用三个月的时间配出来的解药并未完全解毒,还有大半毒素残留在体内,只是羲和氏体质着实变态才没死。简单粗暴的手术后,阿珩身体里的黄泉残毒被清得差不多了,虽然还残留的一点需要很长时间调理,但也没什么大的影响,就是——
全身上下只剩下一条胳膊和脖子以上还能动弹了。
云洛很是无语,这是解毒?这是作死吧?
“把你那眼神收好,我这只是暂时的,慢慢的会好起来的。”阿珩道。
“那我等着看你怎么好起来。”云洛很是无语的道。
阿珩努力的调理着身体,用一只胳膊陪女儿玩,哪怕大半身瘫了也不妨碍她把日子过的有滋有味。
仲夏的时候公子芾带着玺王姬回来了,阿珩与云洛都有些讶异。
生死决的胜利者是阿珩,虽然代价是大半身瘫,但作为败者的泽漆比她更惨,也可以说是幸运,泽漆没能配出碧落的解药,却仍服下了碧落之毒,一命呜呼了。
死得很干脆,没有痛苦,比起如今还活着却大半身瘫的阿珩,很难说谁的结局更好。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便是阿珩杀了泽漆,是这两位的杀父仇人。
泽漆死后,这两位便与青王一起送泽漆的遗体回青国与萱夫人合葬了。
这点让阿珩很是佩服,青王真是孝顺,将老娘的面首跟老娘合葬,这是赤.裸.裸的给青灵王带绿帽啊,且是死了都还要继续戴的绿帽。也不知青灵王九泉之下有知是否会气得再死一次。
来者不善。
没有阿珩那么多感慨的云洛本能的伸手要拔剑,却被阿珩抬手按住了。
公子芾搂着玺王姬道:“父亲曾经说过,若他死了,不准我们留在青国,让我们跟着你。”
这师兄妹的关系......云洛着实无语,人都要杀你了你竟然还能托孤给这神经病,泽漆国师的心得是有多宽?
阿珩丝毫没觉得自己与泽漆的同门感情有什么问题,泽漆托孤给自己,她也早有心理准备。
青王不是一个合适的托孤对象,公子厘那是没办法,名义上是青国的公子,又想当名将,便只能留在青国,但公子芾与玺王姬没那方面的志向,自然是离得越远越安全。
“你们在药庐里的房间还留着,之前落下的课我也列了学习清单在屋里,你们自己把功课补上。”阿珩说。
“喏!”公子芾拉着玺王姬对阿珩行了一个对长辈的礼。
让人将两人带回原本的院子,云洛问阿珩:“你还真打算继续收他们为弟子?”
“显而易见。”阿珩道。
云洛提醒:“他们的生父可是死在你手里的。”
“我没杀师兄,那一杯碧落是师兄自己选择喝下去的,我没逼他。”
云洛果断放弃与阿珩讨论间接杀人也是杀人这种话题,根本说不通,除非亲手杀人,否则这家伙都不认为自己杀了人。
次年孟春的时候阿珩的另一条手臂与两条腿在被针灸了小一年后终于恢复了一定知觉,但离正常人还有一段距离,不过已经不需要针灸了,只需要勤复健即可。
阿珩开始拄着拐杖散步,每次都拉着已经被云洛取名云谣的女儿一块。
云谣一点都不想散步,尤其是饭后散步,吃饱喝足就想眯一会。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阿珩劝女儿。
云谣反问:“阿父说,我继承了阿母的体质。”
阿珩颌首,若非如此,她这几年何必加大列国市面上百草药庐的药物输出,务求中州大地上每个人族的体内都潜伏着白骨生?加以时日还要让整个大荒所有人族的体内都有白骨生?
云谣继续道:“羲和氏后裔一般能活多少岁?”
“不发生意外的话,两三百岁。”阿珩回答,也可能更长,不过很少有羲和氏直系族人善终,因此这一群体寿终正寝究竟能活多少年,阿珩也不知道。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我岂不是要折寿?一下子少活两百岁啊。”云谣“惊恐”道。
阿珩:“......”三七当年怎么就没这么难带呢?谁他娘的说女儿比儿子乖巧的,站出来,她保证不打死他。
不论女儿怎样争辩,阿珩坚持拉着女儿散步。“你看你老娘我这模样,没个人照顾着,摔着了自己可爬不起来,为人子女要孝顺,你懂不懂?”
瞅着阿珩的身体,云谣无言以对。
终于可以丢掉拐杖独立行走一段时间时已是仲夏,阿珩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云洛颇为惊喜,碍于神裔氏族的不育不孕,他都做好这辈子就一个女儿的心理准备了,不孕不育的男人伤不起,不孕不育的男人和女人加一块更伤不起。
1355年,暮冬,云洛得了个儿子。
年过四旬,又得一个孩子,云洛大抵明白云离当年生下自己与阿姐时的心情了,这惊喜简直堪比天上掉馅饼。虽然因为阿珩身体尚未痊愈的关系使得孩子先天体弱,但这不是问题,慢慢养着,总能养好。
唯一让人遗憾又庆幸的是,这孩子是普通人,无法自己恢复健康,但他也不用担心被人掳去炼药,一生都会很平安。
云谣戳着小家伙的脸蛋。“这也太脆皮了吧。”
在药庐里长大,被菖蒲、桔梗等人你影响一下我影响一下的成长,心性如何还不太好说,但云谣的医术学得不错,眼力也拔尖,一眼便看出弟弟是个脆皮。
云洛道:“没事,慢慢养就养好了。”
“他自己不能好?”云谣不解。
“弟弟跟小谣可不一样,没有小谣那么厉害,没法自己好起来。”
“为什么呀?”云谣不解。
“因为弟弟没有小谣那么幸运。”云洛回答。
虽然有风险,但羲和氏的体质也的确很有好处,尤其是对孩子而言,有了这种体质,孩子再体弱也不存在夭折的可能。
云谣瞅着弟弟的眼神变得同情了起来,弟弟好可怜哦。
云谣出生的时候云洛没能体会到照顾小婴儿的感觉,这一次却是补上了,换尿布、把屎把尿......瞅着耐心的云洛,阿珩很是佩服,她这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男子,且是一个贵族男子如此有耐心。至少她活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谁家贵族子弟能亲自给小婴儿擦屁股、换尿布,以及喂奶,嗯,喂奶,云洛又去山里抓了哺乳期的猛虎回来给孩子喂奶。
山林里的老虎碰上云洛也是倒了十辈子的血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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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默然,多少年没出去了?九州帝国灭亡后他就没出去过了。
☆、第二十四章家
阿珩让菖蒲与桔梗给自己的脑子和脊椎动了个小手术,好吧,这已经不算小手术了,是大手术。
事实证明,不论是脑子还是脊椎都不能随便动,阿珩用三个月的时间配出来的解药并未完全解毒,还有大半毒素残留在体内,只是羲和氏体质着实变态才没死。简单粗暴的手术后,阿珩身体里的黄泉残毒被清得差不多了,虽然还残留的一点需要很长时间调理,但也没什么大的影响,就是——
全身上下只剩下一条胳膊和脖子以上还能动弹了。
云洛很是无语,这是解毒?这是作死吧?
“把你那眼神收好,我这只是暂时的,慢慢的会好起来的。”阿珩道。
“那我等着看你怎么好起来。”云洛很是无语的道。
阿珩努力的调理着身体,用一只胳膊陪女儿玩,哪怕大半身瘫了也不妨碍她把日子过的有滋有味。
仲夏的时候公子芾带着玺王姬回来了,阿珩与云洛都有些讶异。
生死决的胜利者是阿珩,虽然代价是大半身瘫,但作为败者的泽漆比她更惨,也可以说是幸运,泽漆没能配出碧落的解药,却仍服下了碧落之毒,一命呜呼了。
死得很干脆,没有痛苦,比起如今还活着却大半身瘫的阿珩,很难说谁的结局更好。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便是阿珩杀了泽漆,是这两位的杀父仇人。
泽漆死后,这两位便与青王一起送泽漆的遗体回青国与萱夫人合葬了。
这点让阿珩很是佩服,青王真是孝顺,将老娘的面首跟老娘合葬,这是赤.裸.裸的给青灵王带绿帽啊,且是死了都还要继续戴的绿帽。也不知青灵王九泉之下有知是否会气得再死一次。
来者不善。
没有阿珩那么多感慨的云洛本能的伸手要拔剑,却被阿珩抬手按住了。
公子芾搂着玺王姬道:“父亲曾经说过,若他死了,不准我们留在青国,让我们跟着你。”
这师兄妹的关系......云洛着实无语,人都要杀你了你竟然还能托孤给这神经病,泽漆国师的心得是有多宽?
阿珩丝毫没觉得自己与泽漆的同门感情有什么问题,泽漆托孤给自己,她也早有心理准备。
青王不是一个合适的托孤对象,公子厘那是没办法,名义上是青国的公子,又想当名将,便只能留在青国,但公子芾与玺王姬没那方面的志向,自然是离得越远越安全。
“你们在药庐里的房间还留着,之前落下的课我也列了学习清单在屋里,你们自己把功课补上。”阿珩说。
“喏!”公子芾拉着玺王姬对阿珩行了一个对长辈的礼。
让人将两人带回原本的院子,云洛问阿珩:“你还真打算继续收他们为弟子?”
“显而易见。”阿珩道。
云洛提醒:“他们的生父可是死在你手里的。”
“我没杀师兄,那一杯碧落是师兄自己选择喝下去的,我没逼他。”
云洛果断放弃与阿珩讨论间接杀人也是杀人这种话题,根本说不通,除非亲手杀人,否则这家伙都不认为自己杀了人。
次年孟春的时候阿珩的另一条手臂与两条腿在被针灸了小一年后终于恢复了一定知觉,但离正常人还有一段距离,不过已经不需要针灸了,只需要勤复健即可。
阿珩开始拄着拐杖散步,每次都拉着已经被云洛取名云谣的女儿一块。
云谣一点都不想散步,尤其是饭后散步,吃饱喝足就想眯一会。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阿珩劝女儿。
云谣反问:“阿父说,我继承了阿母的体质。”
阿珩颌首,若非如此,她这几年何必加大列国市面上百草药庐的药物输出,务求中州大地上每个人族的体内都潜伏着白骨生?加以时日还要让整个大荒所有人族的体内都有白骨生?
云谣继续道:“羲和氏后裔一般能活多少岁?”
“不发生意外的话,两三百岁。”阿珩回答,也可能更长,不过很少有羲和氏直系族人善终,因此这一群体寿终正寝究竟能活多少年,阿珩也不知道。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我岂不是要折寿?一下子少活两百岁啊。”云谣“惊恐”道。
阿珩:“......”三七当年怎么就没这么难带呢?谁他娘的说女儿比儿子乖巧的,站出来,她保证不打死他。
不论女儿怎样争辩,阿珩坚持拉着女儿散步。“你看你老娘我这模样,没个人照顾着,摔着了自己可爬不起来,为人子女要孝顺,你懂不懂?”
瞅着阿珩的身体,云谣无言以对。
终于可以丢掉拐杖独立行走一段时间时已是仲夏,阿珩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云洛颇为惊喜,碍于神裔氏族的不育不孕,他都做好这辈子就一个女儿的心理准备了,不孕不育的男人伤不起,不孕不育的男人和女人加一块更伤不起。
1355年,暮冬,云洛得了个儿子。
年过四旬,又得一个孩子,云洛大抵明白云离当年生下自己与阿姐时的心情了,这惊喜简直堪比天上掉馅饼。虽然因为阿珩身体尚未痊愈的关系使得孩子先天体弱,但这不是问题,慢慢养着,总能养好。
唯一让人遗憾又庆幸的是,这孩子是普通人,无法自己恢复健康,但他也不用担心被人掳去炼药,一生都会很平安。
云谣戳着小家伙的脸蛋。“这也太脆皮了吧。”
在药庐里长大,被菖蒲、桔梗等人你影响一下我影响一下的成长,心性如何还不太好说,但云谣的医术学得不错,眼力也拔尖,一眼便看出弟弟是个脆皮。
云洛道:“没事,慢慢养就养好了。”
“他自己不能好?”云谣不解。
“弟弟跟小谣可不一样,没有小谣那么厉害,没法自己好起来。”
“为什么呀?”云谣不解。
“因为弟弟没有小谣那么幸运。”云洛回答。
虽然有风险,但羲和氏的体质也的确很有好处,尤其是对孩子而言,有了这种体质,孩子再体弱也不存在夭折的可能。
云谣瞅着弟弟的眼神变得同情了起来,弟弟好可怜哦。
云谣出生的时候云洛没能体会到照顾小婴儿的感觉,这一次却是补上了,换尿布、把屎把尿......瞅着耐心的云洛,阿珩很是佩服,她这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男子,且是一个贵族男子如此有耐心。至少她活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谁家贵族子弟能亲自给小婴儿擦屁股、换尿布,以及喂奶,嗯,喂奶,云洛又去山里抓了哺乳期的猛虎回来给孩子喂奶。
山林里的老虎碰上云洛也是倒了十辈子的血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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