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67
年前,稷阳爆发天花,最初时是小孩染疾,后来天花发生变异,很多成年人也染上了天花,满城哀嚎,犹如地狱。
当天花的源头被揭出来自于王宫,而王宫在发现天花患者后并未按着老规矩将患者烧死导致了地狱降临后,稷阳毫无悬念的爆发了民变。
对此,列国公卿都觉得离国很倒霉,诚然,依着老规矩,发现疫疾,自然第一时间烧死疫疾病人及其居所以扑灭疫疾,这是千百年来人族总结出来的对付疫疾最有效的办法。然,贵贱有别,庶人可以一把火烧死,贵族自当酌情处置。而王族子弟,谁敢放火活活烧死王族?不论是出于何种动机,那都是夷三族的重罪。
只是,王公贵族素来爱惜自身,居所又洁净,一有疫疾的苗头便跑进山里的别院行宫避疫,很难有染上疫疾的机会。因而谁也没想到,离国王族子弟会染上疫疾,并且一染就是一大波。离王再心狠手辣也不可能将数十甚至上百的儿孙给活活烧了,且烧了也晚了,那些王族子弟素日闲来无事,加之夺嫡之事,与王城的贵族子弟皆有来往,疫疾便如此传播了出去,被发现时,离国都城七成的未成年贵族子弟都已染上疫疾,除非离王不想活了,否则都不可能下令烧了所有染上疫疾的人。
民变被镇压后,熊熊烈火数月不息,数百年的古都也化为了废墟,离国元气大伤。
阿珩踏上告别了十八年的稷阳时,颇为错愕。
数月不息的烈火焚毁了古都,而十八载的岁月也令古都残骸没于荒草,终为尘埃,如今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座逃荒而来的流民建立起的渡口城镇,小而杂乱。
阿珩微微叹息,破坏力巨大,当年之事究竟是有多少人落井下石?离国又究竟有多少仇家?
“我没想过毁了这座王城的,我的本意只是让多子多孙的离王瞅瞅他多达数百的子孙如何悲惨死在他面前,真的没想过毁了这座城。毕竟是您亲手营建的,虽然我也没见过您,但您与我终究是有点关系不是吗?”阿珩一边拔着无名坟茔上几可与人比高的荒草一边说。“不过这大抵也是宿命吧,六十多年前,这座城毁于战火,是您在废墟上重建了它,十八年前,它毁在我的手里,也算得上一个圆满的轮回。您当年其实也是想拆了它的不是?只是出师未捷身先死,我替您完成了此愿,不用太感激我。”
“对了,告诉你们一件事,我嫁人了,嫁的是辰国云氏子云洛,反对也没用,我是通知你们,不是征求你们的意见。”
“我打算去邺城一趟,别误会,不是想被仇恨给逼疯了,我不恨离王了。事实上,我这些年想了挺多,虽然他很对不起你们,但他还真没对不起我,我与他之间一直都是我对不起他,说起恨,也该是他恨我,而非我恨他。我真不是为他说话,我这是公允而客观的看法,当然,我也知道,你们不可能接受,毕竟,你们都是他直接或间接杀死的。”
“我是去治病的,虽然很对不起离王,却也只能继续对不起了。”
拔到第三座坟茔时,阿珩休息了下,嘴巴却没闲下来。“听说你挺愧疚的,告诉你个好消息,老不死其实没怪过你,而且,他也没死,活蹦乱跳的,说错了,是生龙活虎的,虽然蹦不了了,但再活个七八十年应该不成问题。他希望我给他送终,这有点难,我有心疾,我还在考虑要不要治,如果不治的话,肯定没法给他送终。不过你也可以放心,我死之前一定会生个孩子,让我的孩子给他送终,别人活不过他,但我的孩子......应该能。不过我还比较希望,我未来的孩子活不过苍凛。”
一共七座无名坟茔,阿珩从清晨拔到黄昏才堪堪清理完六座,并且在坟茔上铺了一层石子,如此下回再来,也不至于左看右看都是草,找半天才能找到坟茔,若她此去还能活着回来的话。
走到第七座坟茔前,阿珩抿了抿唇,取出了在稷阳城里买的铁锹。
连草带土一起被挖出,暮色四合时,坟包已经消失了,变成了周围的一圈垄。
中年男子拿着祭品与美酒来上坟时看到的便是正在不断往外抛土的坟坑。
半夜虽没到三更,但天也完全黑了,万籁俱寂自然不是,但隐隐能听到夜里出来活动的夜枭与狼的声音,比万籁俱寂更显得寂静,这时节看到一座坟茔在往外抛土......
中年男子忍不住捂住了心口,很容易吓出心疾来啊。
坟茔里没有棺材,只有一个两尺见方的木箱,十八年前过去,木箱虽有些腐朽,却没有虫蚁的痕迹,木箱里里外外都抹了剧毒,绝对防虫防蚁。
阿珩将羊皮手套带上,拂开木箱上的尘土,从脖颈下取出了一个锦囊,将锦囊里的东西倒了出来,一堆不知有毒还是无毒的药丸,以及一枚小巧的青铜钥匙。
将药丸放回锦囊里,只取了钥匙,将木箱的铜锁锁孔清理出来,钥匙塞进去,青铜锁仍旧没开,这么多年过去,锁孔早已锈蚀。
使劲撬了两下,青铜锁仍旧我行我素的就是不开,反而是阿珩手里的钥匙断成了两截。
阿珩随手拿过铁锹一顿砸,青铜锁不甘的呻.吟着离开了心爱的木箱。
打开木箱,里头是一只骨灰罐,阿珩从身上摸出了一只婴儿巴掌大小的匣子,也不知她是如何在身上放下一堆零碎的同时还放了一只铜匣的。
打开骨灰罐,里头是陈年的骨灰,打开铜匣,里头也是陈年的骨灰。
一直看着的中年男子终于忍不住开口:“这位女郎,你不会多年随身带着一匣骨灰吧?”铜匣上一点锈蚀的痕迹都没有,反倒是有着非常不错的包浆,很显然,它每日都有被打理,这才能保存得如此之好。
阿珩闻言,头也不抬的道:“嗯。”
中年男子不由挑眉。“你早就知老夫在此?”
“嗯。”
“老夫自问隐匿得极好。”
“气味。”
“.......?”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独一无二的体味,我恰巧能闻到。”
直接说你是狗鼻子不就得了,中年男子腹诽。
阿珩抬手准备将铜匣里的骨灰倒进骨灰罐里,男子见了,再次开口。“你干嘛呢?”
“我曾答应过让他们夫妻合葬,虽然迟了十七年,可迟了总比彻底失约好。”阿珩一边倒骨灰一边回答,尽管从幽冥之地回来后她就觉得,那两个人如今肯定不在意骸骨是否合葬了,但做人当守信,她既已承诺,自当做到。
中年男子闻言哦了一声。
阿珩很快将骨灰倒在了一起,盖上骨灰罐的盖子,合上木箱盖,再拿铁锹将封土重新封上,中年男子见了,也帮忙将土一捧捧的洒了回去。
两个人合力,又是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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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稷阳爆发天花,最初时是小孩染疾,后来天花发生变异,很多成年人也染上了天花,满城哀嚎,犹如地狱。
当天花的源头被揭出来自于王宫,而王宫在发现天花患者后并未按着老规矩将患者烧死导致了地狱降临后,稷阳毫无悬念的爆发了民变。
对此,列国公卿都觉得离国很倒霉,诚然,依着老规矩,发现疫疾,自然第一时间烧死疫疾病人及其居所以扑灭疫疾,这是千百年来人族总结出来的对付疫疾最有效的办法。然,贵贱有别,庶人可以一把火烧死,贵族自当酌情处置。而王族子弟,谁敢放火活活烧死王族?不论是出于何种动机,那都是夷三族的重罪。
只是,王公贵族素来爱惜自身,居所又洁净,一有疫疾的苗头便跑进山里的别院行宫避疫,很难有染上疫疾的机会。因而谁也没想到,离国王族子弟会染上疫疾,并且一染就是一大波。离王再心狠手辣也不可能将数十甚至上百的儿孙给活活烧了,且烧了也晚了,那些王族子弟素日闲来无事,加之夺嫡之事,与王城的贵族子弟皆有来往,疫疾便如此传播了出去,被发现时,离国都城七成的未成年贵族子弟都已染上疫疾,除非离王不想活了,否则都不可能下令烧了所有染上疫疾的人。
民变被镇压后,熊熊烈火数月不息,数百年的古都也化为了废墟,离国元气大伤。
阿珩踏上告别了十八年的稷阳时,颇为错愕。
数月不息的烈火焚毁了古都,而十八载的岁月也令古都残骸没于荒草,终为尘埃,如今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座逃荒而来的流民建立起的渡口城镇,小而杂乱。
阿珩微微叹息,破坏力巨大,当年之事究竟是有多少人落井下石?离国又究竟有多少仇家?
“我没想过毁了这座王城的,我的本意只是让多子多孙的离王瞅瞅他多达数百的子孙如何悲惨死在他面前,真的没想过毁了这座城。毕竟是您亲手营建的,虽然我也没见过您,但您与我终究是有点关系不是吗?”阿珩一边拔着无名坟茔上几可与人比高的荒草一边说。“不过这大抵也是宿命吧,六十多年前,这座城毁于战火,是您在废墟上重建了它,十八年前,它毁在我的手里,也算得上一个圆满的轮回。您当年其实也是想拆了它的不是?只是出师未捷身先死,我替您完成了此愿,不用太感激我。”
“对了,告诉你们一件事,我嫁人了,嫁的是辰国云氏子云洛,反对也没用,我是通知你们,不是征求你们的意见。”
“我打算去邺城一趟,别误会,不是想被仇恨给逼疯了,我不恨离王了。事实上,我这些年想了挺多,虽然他很对不起你们,但他还真没对不起我,我与他之间一直都是我对不起他,说起恨,也该是他恨我,而非我恨他。我真不是为他说话,我这是公允而客观的看法,当然,我也知道,你们不可能接受,毕竟,你们都是他直接或间接杀死的。”
“我是去治病的,虽然很对不起离王,却也只能继续对不起了。”
拔到第三座坟茔时,阿珩休息了下,嘴巴却没闲下来。“听说你挺愧疚的,告诉你个好消息,老不死其实没怪过你,而且,他也没死,活蹦乱跳的,说错了,是生龙活虎的,虽然蹦不了了,但再活个七八十年应该不成问题。他希望我给他送终,这有点难,我有心疾,我还在考虑要不要治,如果不治的话,肯定没法给他送终。不过你也可以放心,我死之前一定会生个孩子,让我的孩子给他送终,别人活不过他,但我的孩子......应该能。不过我还比较希望,我未来的孩子活不过苍凛。”
一共七座无名坟茔,阿珩从清晨拔到黄昏才堪堪清理完六座,并且在坟茔上铺了一层石子,如此下回再来,也不至于左看右看都是草,找半天才能找到坟茔,若她此去还能活着回来的话。
走到第七座坟茔前,阿珩抿了抿唇,取出了在稷阳城里买的铁锹。
连草带土一起被挖出,暮色四合时,坟包已经消失了,变成了周围的一圈垄。
中年男子拿着祭品与美酒来上坟时看到的便是正在不断往外抛土的坟坑。
半夜虽没到三更,但天也完全黑了,万籁俱寂自然不是,但隐隐能听到夜里出来活动的夜枭与狼的声音,比万籁俱寂更显得寂静,这时节看到一座坟茔在往外抛土......
中年男子忍不住捂住了心口,很容易吓出心疾来啊。
坟茔里没有棺材,只有一个两尺见方的木箱,十八年前过去,木箱虽有些腐朽,却没有虫蚁的痕迹,木箱里里外外都抹了剧毒,绝对防虫防蚁。
阿珩将羊皮手套带上,拂开木箱上的尘土,从脖颈下取出了一个锦囊,将锦囊里的东西倒了出来,一堆不知有毒还是无毒的药丸,以及一枚小巧的青铜钥匙。
将药丸放回锦囊里,只取了钥匙,将木箱的铜锁锁孔清理出来,钥匙塞进去,青铜锁仍旧没开,这么多年过去,锁孔早已锈蚀。
使劲撬了两下,青铜锁仍旧我行我素的就是不开,反而是阿珩手里的钥匙断成了两截。
阿珩随手拿过铁锹一顿砸,青铜锁不甘的呻.吟着离开了心爱的木箱。
打开木箱,里头是一只骨灰罐,阿珩从身上摸出了一只婴儿巴掌大小的匣子,也不知她是如何在身上放下一堆零碎的同时还放了一只铜匣的。
打开骨灰罐,里头是陈年的骨灰,打开铜匣,里头也是陈年的骨灰。
一直看着的中年男子终于忍不住开口:“这位女郎,你不会多年随身带着一匣骨灰吧?”铜匣上一点锈蚀的痕迹都没有,反倒是有着非常不错的包浆,很显然,它每日都有被打理,这才能保存得如此之好。
阿珩闻言,头也不抬的道:“嗯。”
中年男子不由挑眉。“你早就知老夫在此?”
“嗯。”
“老夫自问隐匿得极好。”
“气味。”
“.......?”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独一无二的体味,我恰巧能闻到。”
直接说你是狗鼻子不就得了,中年男子腹诽。
阿珩抬手准备将铜匣里的骨灰倒进骨灰罐里,男子见了,再次开口。“你干嘛呢?”
“我曾答应过让他们夫妻合葬,虽然迟了十七年,可迟了总比彻底失约好。”阿珩一边倒骨灰一边回答,尽管从幽冥之地回来后她就觉得,那两个人如今肯定不在意骸骨是否合葬了,但做人当守信,她既已承诺,自当做到。
中年男子闻言哦了一声。
阿珩很快将骨灰倒在了一起,盖上骨灰罐的盖子,合上木箱盖,再拿铁锹将封土重新封上,中年男子见了,也帮忙将土一捧捧的洒了回去。
两个人合力,又是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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