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75
法再玩耍了。”
发烧是真的会死人的,蛮荒纪时,一百种疾病,至少九十九种半能置人于死地,为何说最后一种是一半?自然是因为最后一种的生还率是一半一半。
华歆见过许多被疾病折磨死的人,因而饶是汤水诡异,仍旧心一横,眼一闭,一口饮尽了汤药。
这滋味......酸甜苦辣咸全加起来的大杂烩都没这般精彩绝伦。
华歆深以为,经此一汤,她以后再也不会挑食了,这世间不会有比这汤药更难喝的东西了。
虽然味道精彩绝伦,但效果很神奇,翌日华歆醒来的时候便发现浑身都舒坦了,虽仍有些虚弱,但体温已然恢复了正常。
华歆很是惊讶:“好神奇,真的好了。”
老巫自豪道:“那是自然,巫医便是专门为了各种疾病而发展起来的。”
华歆憧憬的道:“我也想当巫医。”
“哦,当巫医做什么?”
华歆道:“当了巫医,以后就不怕生病了,也不会死了。”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理,就算你能让人不生病,你也无法不死。”
“没关系啊,不生病,不会随随便便就被疾病给折磨得死掉,我就很满意了。”
没错,蛮荒纪元唯一与震旦纪元唯二的伟大医者,最初时的目的只是活下去,让自己活得久一点。
见了华歆的模样,老巫想了想,将自己抄录的一卷医书赠给了华歆。
书籍不论在哪个年代里都是极珍贵的宝贝,尤以蛮荒纪为甚,蛮荒纪时的人族还没有文字,简牍之上描绘的都是图画,那是最早的文字。也因此,蛮荒纪时的文盲几乎没有,图画文字,只要不是瞎子都会画,会写。可将知识画成书籍却着实考验人的刀工与记忆力了,不是每个人都能将图画画好的。
华歆欣喜的收下了木简编成的书卷。
书简里记载的内容一般不会太多,图画若要画得好,面积也不会小,内容自然也不会多。但华歆所得这一卷,内容很丰富,描绘了六十余种草药,唯一的问题是,每幅图都刻得极小,自然,老巫的刀工不错,刻得虽小,却也巨细无遗,显然是微雕高手,就是苦了看书的人,眼力不够好根本看不清。
华歆是孩子,眼力自然是顶好的,因而没多久便看完了,并且寻来了相对应的草药,再抓了只兔子一一试药,很符合描绘。
书籍很好,就是内容太少,这么点内容,华歆很快就学会了,并且倒背如流。
为了了解更多的草药,华歆开始深入森林里寻找没见过的植物摸索药性。
蛮荒纪时的西荒,气候温暖湿润,茂密的森林覆盖了整个西荒,十数人合抱的古木比比皆是。如此古老的森林,植物资源很是丰富,靠着自己的摸索,华歆渐渐也有了一定的医术造诣,她养的兔子也不知死了多少茬。
虽如此,但华歆离巫医的道路仍旧遥远,巫的门槛很高,巫医也一样,门槛设得高些,能力便强些,如此,存活率也大一些。
九岁时,华歆随着族里的儿郎去燧人部族的核心部落,那里是燧人氏所有分支的发源地,也是人族部落联盟的核心所在。想要成为巫,必须去此地参加考核,通过后便可进入巫殿学习,学习数年后,学得好便可成为巫。
华歆通过了考核,很高兴的走在燧人邑的街道上,心情甚为轻松,还专门用药材换了布匹。时人穿的多为兽皮,布匹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养蚕、抽丝拨茧、纺线、织布,工序极繁琐,也因此很是昂贵。但过些日子要去巫殿报道,华歆觉得应该穿得好一点,第一面总得给人留个好印像。
换了布匹便是寻人做件衣服了,华歆自己是不会做的,这些年她的精力都放在探索草药上了,防线织布什么的......真心不擅长。不过她不擅长,不代表别人也不擅长,部落里会裁剪衣服的人很多,有些手艺特别好的族人便是以此为生,华歆打听了手艺最好的寻了过去。
华歆来得迟了点,已经有客先上了门,华歆瞧了眼客人的衣服,上头绣着精致的......骷髅头与鬼火。
部落联盟自然不知燧人氏一个成员,也有别的成员,判断一个人所属的氏族很简单,看看那人的衣服上绣了什么图腾,若是没有图腾也无妨,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在衣服上绣图腾,但有一点是一定的,那人身上一定有所属氏族的图腾刺青,燧人氏的图腾便是火焰。
在身上纹上图腾是每个氏族的族人在成年时都要经历的,华歆身上没有,因为她尚未成年,日后想来也不需要,巫是不属于任何氏族的,因此是不用纹氏族图腾的,只需要纹巫殿的图腾即可......显然,只要是人,身上都逃不了刺青的命运。
鬼方氏族,名声不太好,这个氏族是神裔氏族的一支,喜好玩弄尸体以及阴灵......也因此,鬼方氏族的子弟过境,自动清场的功效极其强大。这人衣服上有鬼方氏族的图腾却没达到那效果,并非鬼方氏族的名声突然转正常了,而是他的衣服上除了鬼方氏族的图腾,更有巫殿的图腾。
显然,这是一名巫,比起鬼方氏族,巫的名声无疑好多了。
华歆打招呼道:“您好。”
这名鬼方氏族的族人是一名男性,胡子一大把,头发灰白,也不知多少岁了,见华歆与自己打招呼,初时并未在意,但看了一眼后便挪不开目光了。
华歆的模样生的极好,整个燧人邑就找不到比她更好看的同龄人,至于非同龄人,也能瞧出,待她日后长开了,没几人能与之媲美。
别误会,鬼方老人看挪不开目光与华歆的美貌有关却也无关,他今日出来时有听人说巫医一脉发现了一个好苗子。不仅资质过人,且生得极美,日后完全长开了,定是世间一等一的绝色,说不得燧人氏死敌羽人王朝所谓的第一美人都能比下去。
华歆来时,老人还在想这事,人间最悲哀不是正好占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一条,而是后继无人。不一定是亲生骨肉,没有血缘的弟子与义子义女也可以,只要能继承自己的衣钵就行。很显然,巫医一脉的老不死已然寻到了衣钵传人,后继有人,可自己......不提也罢。
不知将这根苗子掐灭了,巫医一脉会不会气个半死。
老人最后还是打消了如此不厚道的想法,别人寻了多少年才寻到这么一个合适的孩子,自己一下子就给废了,巫医一脉立时就能杀上门找茬。且自己日后若是寻了传人,定会有同样的待遇伺候。最重要的是,这种做法不仅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还影响部落联盟的内部稳定。大荒列族,人族最弱,再窝里斗,等着灭族吧。
三日后华歆送走了即将远行的部族儿郎便换上了新衣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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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再玩耍了。”
发烧是真的会死人的,蛮荒纪时,一百种疾病,至少九十九种半能置人于死地,为何说最后一种是一半?自然是因为最后一种的生还率是一半一半。
华歆见过许多被疾病折磨死的人,因而饶是汤水诡异,仍旧心一横,眼一闭,一口饮尽了汤药。
这滋味......酸甜苦辣咸全加起来的大杂烩都没这般精彩绝伦。
华歆深以为,经此一汤,她以后再也不会挑食了,这世间不会有比这汤药更难喝的东西了。
虽然味道精彩绝伦,但效果很神奇,翌日华歆醒来的时候便发现浑身都舒坦了,虽仍有些虚弱,但体温已然恢复了正常。
华歆很是惊讶:“好神奇,真的好了。”
老巫自豪道:“那是自然,巫医便是专门为了各种疾病而发展起来的。”
华歆憧憬的道:“我也想当巫医。”
“哦,当巫医做什么?”
华歆道:“当了巫医,以后就不怕生病了,也不会死了。”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理,就算你能让人不生病,你也无法不死。”
“没关系啊,不生病,不会随随便便就被疾病给折磨得死掉,我就很满意了。”
没错,蛮荒纪元唯一与震旦纪元唯二的伟大医者,最初时的目的只是活下去,让自己活得久一点。
见了华歆的模样,老巫想了想,将自己抄录的一卷医书赠给了华歆。
书籍不论在哪个年代里都是极珍贵的宝贝,尤以蛮荒纪为甚,蛮荒纪时的人族还没有文字,简牍之上描绘的都是图画,那是最早的文字。也因此,蛮荒纪时的文盲几乎没有,图画文字,只要不是瞎子都会画,会写。可将知识画成书籍却着实考验人的刀工与记忆力了,不是每个人都能将图画画好的。
华歆欣喜的收下了木简编成的书卷。
书简里记载的内容一般不会太多,图画若要画得好,面积也不会小,内容自然也不会多。但华歆所得这一卷,内容很丰富,描绘了六十余种草药,唯一的问题是,每幅图都刻得极小,自然,老巫的刀工不错,刻得虽小,却也巨细无遗,显然是微雕高手,就是苦了看书的人,眼力不够好根本看不清。
华歆是孩子,眼力自然是顶好的,因而没多久便看完了,并且寻来了相对应的草药,再抓了只兔子一一试药,很符合描绘。
书籍很好,就是内容太少,这么点内容,华歆很快就学会了,并且倒背如流。
为了了解更多的草药,华歆开始深入森林里寻找没见过的植物摸索药性。
蛮荒纪时的西荒,气候温暖湿润,茂密的森林覆盖了整个西荒,十数人合抱的古木比比皆是。如此古老的森林,植物资源很是丰富,靠着自己的摸索,华歆渐渐也有了一定的医术造诣,她养的兔子也不知死了多少茬。
虽如此,但华歆离巫医的道路仍旧遥远,巫的门槛很高,巫医也一样,门槛设得高些,能力便强些,如此,存活率也大一些。
九岁时,华歆随着族里的儿郎去燧人部族的核心部落,那里是燧人氏所有分支的发源地,也是人族部落联盟的核心所在。想要成为巫,必须去此地参加考核,通过后便可进入巫殿学习,学习数年后,学得好便可成为巫。
华歆通过了考核,很高兴的走在燧人邑的街道上,心情甚为轻松,还专门用药材换了布匹。时人穿的多为兽皮,布匹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养蚕、抽丝拨茧、纺线、织布,工序极繁琐,也因此很是昂贵。但过些日子要去巫殿报道,华歆觉得应该穿得好一点,第一面总得给人留个好印像。
换了布匹便是寻人做件衣服了,华歆自己是不会做的,这些年她的精力都放在探索草药上了,防线织布什么的......真心不擅长。不过她不擅长,不代表别人也不擅长,部落里会裁剪衣服的人很多,有些手艺特别好的族人便是以此为生,华歆打听了手艺最好的寻了过去。
华歆来得迟了点,已经有客先上了门,华歆瞧了眼客人的衣服,上头绣着精致的......骷髅头与鬼火。
部落联盟自然不知燧人氏一个成员,也有别的成员,判断一个人所属的氏族很简单,看看那人的衣服上绣了什么图腾,若是没有图腾也无妨,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在衣服上绣图腾,但有一点是一定的,那人身上一定有所属氏族的图腾刺青,燧人氏的图腾便是火焰。
在身上纹上图腾是每个氏族的族人在成年时都要经历的,华歆身上没有,因为她尚未成年,日后想来也不需要,巫是不属于任何氏族的,因此是不用纹氏族图腾的,只需要纹巫殿的图腾即可......显然,只要是人,身上都逃不了刺青的命运。
鬼方氏族,名声不太好,这个氏族是神裔氏族的一支,喜好玩弄尸体以及阴灵......也因此,鬼方氏族的子弟过境,自动清场的功效极其强大。这人衣服上有鬼方氏族的图腾却没达到那效果,并非鬼方氏族的名声突然转正常了,而是他的衣服上除了鬼方氏族的图腾,更有巫殿的图腾。
显然,这是一名巫,比起鬼方氏族,巫的名声无疑好多了。
华歆打招呼道:“您好。”
这名鬼方氏族的族人是一名男性,胡子一大把,头发灰白,也不知多少岁了,见华歆与自己打招呼,初时并未在意,但看了一眼后便挪不开目光了。
华歆的模样生的极好,整个燧人邑就找不到比她更好看的同龄人,至于非同龄人,也能瞧出,待她日后长开了,没几人能与之媲美。
别误会,鬼方老人看挪不开目光与华歆的美貌有关却也无关,他今日出来时有听人说巫医一脉发现了一个好苗子。不仅资质过人,且生得极美,日后完全长开了,定是世间一等一的绝色,说不得燧人氏死敌羽人王朝所谓的第一美人都能比下去。
华歆来时,老人还在想这事,人间最悲哀不是正好占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一条,而是后继无人。不一定是亲生骨肉,没有血缘的弟子与义子义女也可以,只要能继承自己的衣钵就行。很显然,巫医一脉的老不死已然寻到了衣钵传人,后继有人,可自己......不提也罢。
不知将这根苗子掐灭了,巫医一脉会不会气个半死。
老人最后还是打消了如此不厚道的想法,别人寻了多少年才寻到这么一个合适的孩子,自己一下子就给废了,巫医一脉立时就能杀上门找茬。且自己日后若是寻了传人,定会有同样的待遇伺候。最重要的是,这种做法不仅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还影响部落联盟的内部稳定。大荒列族,人族最弱,再窝里斗,等着灭族吧。
三日后华歆送走了即将远行的部族儿郎便换上了新衣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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