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王与小甜饼 作者:青菜虾仁汤
分卷阅读72
些狗血部里通行的术语,在圈外人看来是非常的高深莫测。
“嫖文就是……同人的一种,同人和原著你们知道吧?五口老师上课也讲过。有些同人是续写,有些同人是在相同世界观基础上讲述配角的故事,嫖文则是,作者自己创造一个主角,穿越或是怎么的进入了原著世界,原著世界的主角爱上了他,而他也就将就着和原著主角在一起了,通常这种文都是为了满足作者想嫖原著主角的私欲,因此写得好的很少,通常都不堪入目……”洛苏介绍道。
“你也太谦虚了,把自己的出身讲得这么猥琐。”马隆十分直接地说道。
“……绝交了。”洛苏双手抱臂,把脑袋扭到一边去。
“咦,不是你说的不堪入目吗?”马隆抓抓头。
“因为会有很多车啊,一言不合就开车,但是车的部分又被网站屏蔽了,所以大家只能看到很多口口,就像五口老师一样。”洛苏耸肩。
“原来如此!”马隆明白了,“不堪入目,是一个客观的形容词!”
“对头。”洛苏赞许马隆的悟性。
“你的主人,应该是那本原著的忠实读者吧?”路德维希问道,他可以体会那种对一个作品的狂热喜爱,恨不得那本书永远都不要完结的感受。
“不,”洛苏再次耸肩,“他只是为了钱。”
“你这样吐槽你的主人真的好吗?”马隆作为他亲爱的孙少涛的忠实奴仆,无法赞同洛苏背后吐槽主人的行为。
“这也是一个客观的陈述句啊。”洛苏一脸无辜,“那本书的同人就是卖的很好,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明明原著是个种马,可是腐向却很火,我的主人以前写什么什么扑街,后来他跟风了一波这本种马神作,结果火的不要不要的,他就一口气写了七本,把种马神作里面的主角、反派、男配嫖了个遍。”
马隆头大:“那你嫖的是谁?”
洛苏坦然道:“全部。”
“全部???不是不让写np吗???”
“所以我后来锁掉了啊。”洛苏道,“我的身体也没有哥哥们那么好,有点病美人的说。”
“……病是有一点,”马隆瞅着洛苏,“美没看出来。”
“毫无情趣的剧情流书宠。”洛苏一脸鄙视,“不过我的原生世界依然有很高的关注度,圈子里的人比较长情,又几乎有一半以上看过我的原生世界,而且呢,我还出了很多本子,未删减版的。”说到此处,洛苏“嘿嘿”笑起来,“你们要的话,我可以免费送你们两本。”
了解到洛苏的书生历程(马隆:并不想了解)之后,三人也走到了空中轨道站,各回各家各见各妈。
稍晚些时候,路德维希正在和唐妈吃饭,id手环里传来了洛苏的消息——“您已接收到来自洛苏的文件《全本<洛苏>》”。
“朋友?”唐冰以堪称慈爱的目光看向路德维希,好像在高兴他开学第一天就交到了新朋友。
路德维希“嗯”了一声。
“不知道你们妖魔界有没有这样的习惯,在我们人类之中,朋友是不可或缺的关系,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句俗语说的就是这个理。”唐冰道,为了满足路德维希的“人类学研究”,他会找着各种机会,跟他讲人类社会的习俗,以求吊住他的口味。
唐冰不会把路德维希据为己有,他希望路德维希去和别人交朋友,朋友越多,归属感越强,到时候路德维希就会舍不得离开ca大陆了。
当然,路德维希并不知道唐冰打的算盘,只把他当做很好的……人类社会导游?搭档?老师?反正是多重身份的集合体。
“朋友之间更多的是互相理解、互相帮扶的关系,所以,第一步,你要了解你的朋友,没有什么比看他的原著来得更快的方式了。对了,你的朋友是?”
“洛苏。”路德维希答道,“不过,他好像是一个同人。”
“嗯,那就看看他这部同人吧。”唐冰微笑道。
吃完晚餐之后,路德维希打开了《洛苏》这本书。
十分钟后,他又把这本书关上了。
唐冰发现路德维希神情有异,便问:“怎么了?”
路德维希沉默片刻,道:“我不知道洛苏的身世这么凄惨。”
唐冰挑眉,事实上,作为一个常年呆在病房的超级宅男,唐冰平日里也没少看小说,可以说是博览群书,《洛苏》这本著名的没节操同人,他自然也是看过的。
但是……洛苏的身世哪里凄惨了?
《洛苏》的原著是一本校园文,但是,如果说是校园文,基本没人会联想到那本种马神作,它虽然以校园为背景,但是集合了各种酷炫吊炸天的修真、异能、灾难、前世今生……时髦设定,而种马男主,一开始只是一个废柴男学生,自从他得到了一个从天而降的外挂,就一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迎娶清纯校花美艳少妇黑道少夫人泼辣大小姐妖艳警花……直到第三百万字,主角还没有从高中毕业,但是已经在全世界建立了他的商业帝国,他的老婆和别墅也遍布全球各地。
要说这本书,根本没有腐向大爆的潜质,但是,作者的文笔却非常诡异,每当他描写那些女人时,文笔都如同小学生,肉柴难吃;可是描写男主身边的小弟、男主的竞争对手以及反派大小boss时(这些人性别都是男),却有一种诡异的绮靡感,所有男性角色都是生动且具有特别魅力的,只是一个眼神对视,都能看得人脸红心跳。
#我老婆和别墅遍布世界各地,但跟在我身边的只有我的小弟#
#红颜知己虽多,最懂你的人却是你的敌人#
#反派boss囚禁男主小弟的三十三个昼夜#
……
同时,在腐向受众群体中,又存在一种微妙的心理,原著中的男主、男配等等价值观都是很直男癌的,认为有本事就可以多搞几个女人,把女人当做战利品、显示能力的物品,而不是人,这样的价值观引起读者反弹,反倒认为这些主角配角们嫖一嫖也没什么了不起,给他们戴绿帽子真是爽爽哒。
于是,大势所趋,《洛苏》这本花心数量不输原著的腐向作品横空出世,火遍了整个腐向圈子。
而路德维希之所以说洛苏惨。
是因为洛苏自动发作的“色诱”体质,他无法阻止自己的身体散发出勾人的香气,因此男主的许多老婆都被他迷住了心神,男主被戴了一大叠绿帽子之后,愤而抓住洛苏,全然不听他的解释,把他翻过老倒过去煎到五分熟。
“这就是你觊觎我的女人的代价!”男主一边发动电动小马达的能力,一边低吼道。
而稍后,因为洛苏经常和男主出双入对,被男主带在身边,成为他的禁脔——虽然
分卷阅读72
分卷阅读72
些狗血部里通行的术语,在圈外人看来是非常的高深莫测。
“嫖文就是……同人的一种,同人和原著你们知道吧?五口老师上课也讲过。有些同人是续写,有些同人是在相同世界观基础上讲述配角的故事,嫖文则是,作者自己创造一个主角,穿越或是怎么的进入了原著世界,原著世界的主角爱上了他,而他也就将就着和原著主角在一起了,通常这种文都是为了满足作者想嫖原著主角的私欲,因此写得好的很少,通常都不堪入目……”洛苏介绍道。
“你也太谦虚了,把自己的出身讲得这么猥琐。”马隆十分直接地说道。
“……绝交了。”洛苏双手抱臂,把脑袋扭到一边去。
“咦,不是你说的不堪入目吗?”马隆抓抓头。
“因为会有很多车啊,一言不合就开车,但是车的部分又被网站屏蔽了,所以大家只能看到很多口口,就像五口老师一样。”洛苏耸肩。
“原来如此!”马隆明白了,“不堪入目,是一个客观的形容词!”
“对头。”洛苏赞许马隆的悟性。
“你的主人,应该是那本原著的忠实读者吧?”路德维希问道,他可以体会那种对一个作品的狂热喜爱,恨不得那本书永远都不要完结的感受。
“不,”洛苏再次耸肩,“他只是为了钱。”
“你这样吐槽你的主人真的好吗?”马隆作为他亲爱的孙少涛的忠实奴仆,无法赞同洛苏背后吐槽主人的行为。
“这也是一个客观的陈述句啊。”洛苏一脸无辜,“那本书的同人就是卖的很好,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明明原著是个种马,可是腐向却很火,我的主人以前写什么什么扑街,后来他跟风了一波这本种马神作,结果火的不要不要的,他就一口气写了七本,把种马神作里面的主角、反派、男配嫖了个遍。”
马隆头大:“那你嫖的是谁?”
洛苏坦然道:“全部。”
“全部???不是不让写np吗???”
“所以我后来锁掉了啊。”洛苏道,“我的身体也没有哥哥们那么好,有点病美人的说。”
“……病是有一点,”马隆瞅着洛苏,“美没看出来。”
“毫无情趣的剧情流书宠。”洛苏一脸鄙视,“不过我的原生世界依然有很高的关注度,圈子里的人比较长情,又几乎有一半以上看过我的原生世界,而且呢,我还出了很多本子,未删减版的。”说到此处,洛苏“嘿嘿”笑起来,“你们要的话,我可以免费送你们两本。”
了解到洛苏的书生历程(马隆:并不想了解)之后,三人也走到了空中轨道站,各回各家各见各妈。
稍晚些时候,路德维希正在和唐妈吃饭,id手环里传来了洛苏的消息——“您已接收到来自洛苏的文件《全本<洛苏>》”。
“朋友?”唐冰以堪称慈爱的目光看向路德维希,好像在高兴他开学第一天就交到了新朋友。
路德维希“嗯”了一声。
“不知道你们妖魔界有没有这样的习惯,在我们人类之中,朋友是不可或缺的关系,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句俗语说的就是这个理。”唐冰道,为了满足路德维希的“人类学研究”,他会找着各种机会,跟他讲人类社会的习俗,以求吊住他的口味。
唐冰不会把路德维希据为己有,他希望路德维希去和别人交朋友,朋友越多,归属感越强,到时候路德维希就会舍不得离开ca大陆了。
当然,路德维希并不知道唐冰打的算盘,只把他当做很好的……人类社会导游?搭档?老师?反正是多重身份的集合体。
“朋友之间更多的是互相理解、互相帮扶的关系,所以,第一步,你要了解你的朋友,没有什么比看他的原著来得更快的方式了。对了,你的朋友是?”
“洛苏。”路德维希答道,“不过,他好像是一个同人。”
“嗯,那就看看他这部同人吧。”唐冰微笑道。
吃完晚餐之后,路德维希打开了《洛苏》这本书。
十分钟后,他又把这本书关上了。
唐冰发现路德维希神情有异,便问:“怎么了?”
路德维希沉默片刻,道:“我不知道洛苏的身世这么凄惨。”
唐冰挑眉,事实上,作为一个常年呆在病房的超级宅男,唐冰平日里也没少看小说,可以说是博览群书,《洛苏》这本著名的没节操同人,他自然也是看过的。
但是……洛苏的身世哪里凄惨了?
《洛苏》的原著是一本校园文,但是,如果说是校园文,基本没人会联想到那本种马神作,它虽然以校园为背景,但是集合了各种酷炫吊炸天的修真、异能、灾难、前世今生……时髦设定,而种马男主,一开始只是一个废柴男学生,自从他得到了一个从天而降的外挂,就一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迎娶清纯校花美艳少妇黑道少夫人泼辣大小姐妖艳警花……直到第三百万字,主角还没有从高中毕业,但是已经在全世界建立了他的商业帝国,他的老婆和别墅也遍布全球各地。
要说这本书,根本没有腐向大爆的潜质,但是,作者的文笔却非常诡异,每当他描写那些女人时,文笔都如同小学生,肉柴难吃;可是描写男主身边的小弟、男主的竞争对手以及反派大小boss时(这些人性别都是男),却有一种诡异的绮靡感,所有男性角色都是生动且具有特别魅力的,只是一个眼神对视,都能看得人脸红心跳。
#我老婆和别墅遍布世界各地,但跟在我身边的只有我的小弟#
#红颜知己虽多,最懂你的人却是你的敌人#
#反派boss囚禁男主小弟的三十三个昼夜#
……
同时,在腐向受众群体中,又存在一种微妙的心理,原著中的男主、男配等等价值观都是很直男癌的,认为有本事就可以多搞几个女人,把女人当做战利品、显示能力的物品,而不是人,这样的价值观引起读者反弹,反倒认为这些主角配角们嫖一嫖也没什么了不起,给他们戴绿帽子真是爽爽哒。
于是,大势所趋,《洛苏》这本花心数量不输原著的腐向作品横空出世,火遍了整个腐向圈子。
而路德维希之所以说洛苏惨。
是因为洛苏自动发作的“色诱”体质,他无法阻止自己的身体散发出勾人的香气,因此男主的许多老婆都被他迷住了心神,男主被戴了一大叠绿帽子之后,愤而抓住洛苏,全然不听他的解释,把他翻过老倒过去煎到五分熟。
“这就是你觊觎我的女人的代价!”男主一边发动电动小马达的能力,一边低吼道。
而稍后,因为洛苏经常和男主出双入对,被男主带在身边,成为他的禁脔——虽然
分卷阅读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