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醒月满楼 作者:八千夜
第 15 章
“你……是……”我艰难地开口,嗓子嘶哑得吓了我一跳。
他猛地跳起来:“糟了!药还在灶上,我怎么给忘了!”
看着那个矮小的身影快速消失在门外,我无奈地笑,怎么是个这么冒失的孩子?
一碗黑糊糊的药汁端到我面前:“喝了吧,你都昏睡了好几天了,还一直在做噩梦。要是你今天再不醒,我可真没办法了。”
我靠在软枕上,眉毛皱得紧紧的:“好苦。”
眼前人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良药苦口,你若是再想病下去,不喝也可以。”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昏迷前心里还是死灰般绝望得恨不能消失在这世上,此刻看着面前这个面貌平凡却眼神清亮的少年关切的神色,却不自觉地接过了药碗,捏着鼻子一口喝下去。
其实消失又如何呢?他不会为你心痛,而你在这个世上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也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消失,没有人会再记得你。
想到一事,我突然问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这个叫小遥的孩子收回我手里空下的碗,道:“爹爹让我到山里采药,我本也没想过到这儿来,只是突然发现塌方了这么多年的山路一时通了,好奇过来看看,就发现你倒在地上……”他的脸突然变得有些红。
我听了有些明白,想是他看见了我身上那些痕迹,一时也有些尴尬,不知如何应对,只能沉默在那里。
他却突然慌乱起来:“你别伤心……我不是看不起你……”
……
我哭笑不得,敢情他是以为现在我被他勾起自己被人用强的不好回忆正自卑自怜呢!不过说起来,那个混蛋对我差不多也算是用强了吧?
他见我一直不说话,急得都快哭出来了:“你别这样……我……”
“好了!”我猛然抬手拍了拍他的小脑袋,呃,他的头有点硬。甩甩手,我笑道:“我又没在意,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呃……你……”他有些反应不过来,愣愣地看着我,眼角还挂着一点晶莹。
嘿嘿,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那种事我不会放在心上,你不用担心我。”我撑起身子,手脚还是有些软,微微喘息着靠在枕上,长发披散,对着他笑了笑,觉得舒心了不少。
小遥傻傻地看着我:“你好漂亮。”
呃?
我疑惑地望向他,他却惊呼一声,一把捂住自己的嘴,清亮的眼睛惊惶地不敢看我:“对……对不起!我知道你应该不喜欢别人说你漂亮……”
我额头降下黑线,这孩子还真是……算了,看他这么单“蠢”的模样也就不逗弄他了。我安抚道:“你快去收拾一下,待会我们一起下山吧。”
“对了,我的草药!都过了三天,再不下山爹爹该骂我了!”他似是才突然想起,大叫着像只受惊的兔子蹿出门去。
我再次抚额哀叹。
收好屋内的银钱等物,又找出一本似是青先生手记的医本,贴身放置好,我又让小遥到药圃里将可能对他有用的药草都采了些,打成一个大包裹背在身上,这才准备好了离开这生活了近两个月的地方。
本想做出个风潇潇兮易水寒的悲情姿态,但在人家小遥清亮的眼睛注视下实在摆不出什么做作的样子。可仍是在离开前忍不住回首望了一眼,眼看着这间竹屋在渐渐西沉的日照中被衬托出黝黑的影子,在谷间愈见清寒的空气间显得突兀而寥落,突然便有了流泪的冲动。
“小遥……”
“怎……怎么了?”可怜的孩子,又被我吓了一跳。
“借个肩膀靠一下。”
我拉过他尚且有些单薄削瘦的羸弱肩膀,伏在他颈窝处细细啜泣。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悲伤,只是这一刻突然很想发泄一场,来告别这一场无关风花雪月的忧伤。
太平镇只是座平凡的青石小城,在江南众多特色鲜明风景秀妍的水乡小镇中显得寒碜而人丁寥落。这里没有商贾巨富,没有才子名仕,没有秀丽风光,也没有浪漫传说。才住上几日,我却爱上了这里的青瓦白墙和淳朴民风。
这日清晨,天依旧阴沉沉的,数日的绵雨看起来仍没有停歇的样子。
已是梅雨时节,草堂的药房受了潮,不少药材都受了水汽侵害,小遥和张叔这几日都有些愁眉不展。
我帮着小遥将门口的长木条一块块移开,抬头见门外横挑的幅条已经湿透,贴卷在木杆上,“悬壶草堂”四个字依稀可见。
张叔忙着清理受潮的药材,小遥为我找了个竹斗笠和一件蓑衣要我穿戴上。我原是不想如此麻烦,这蓑衣披在身上粘了雨水会变得沉重不说,我还是更喜欢自在一点走在雨中。可是耐不住小遥的哀求,我只得将斗笠戴在头上系好带子,蓑衣却是说什么也决不拿上的。
小遥无奈,只得将它放回房中,赌气地不理我,给张叔帮手去了。
我无辜又无奈,扶了扶头上硕大的斗笠,迈步向镇上的喜来客栈走去。
小遥带我回来时,是张叔为我治好了后面的伤。
张叔是个年近不惑的大夫,妻子早逝,留下的儿子小遥便成了他唯一的寄托。或许是生活清贫,再加上对妻子的追思,本应是壮年的男子却苍老得两鬓都染上了风霜。
看到我一身伤口,他倒也没有多问什么,只是沉默着为我治好了伤痛,却在我告辞离去的时候出口让我留在这草堂里给他帮忙。
我有些犹豫,虽然不知自己该去往何处,可也看得出这个镇子并不兴旺,他们的生活也仅够温饱而已,不想再给他们增添负担。
小遥在一旁拉着我袖子拼命挽留,睁得大大的一双清亮眼睛流露出不舍和哀求。我终是不忍在他眼里看到失望,点头答应下来。
过了几日,与周围镇上的人们逐渐熟悉,渐渐庆幸起自己留下来的决定。可是张叔开的草堂生意只是勉强过得去,却还不时给一些家贫无力支付药钱的病者送药施诊,我实在看不过去,不想当条米虫不事生产贡献,恰巧镇上的客栈招工,我便成了那里的一名小二。工钱虽不算多,但好歹算是贴补了一点大家的生活。
从谷中带出的银钱有五十多两,却一直被我封着不曾动用。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想的,或许是心结难解,终究是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牵扯瓜葛罢。
走在有些泥泞的路上,脚下尽是坑坑洼洼晶亮的水坑,一不小心踩下去,便会湿了大半的裤脚。这里的路尚是泥土铺就,夹杂了一些石砾,一到下雨的时候便害得行人苦不堪言。我却觉得别有趣味。
现代的摩天高楼柏油马路,每每只让我觉得一种疏离感。在城市的钢筋丛林里生存挣扎,便仿如一头无目的的小兽,连吐出的呼吸也是冰冷的化学气息。
这里的一切虽然落后,却真切地让我感觉到欣喜和亲近。
进了客栈后院,摘下斗笠,迎面碰上客栈另一个小二李福慌慌张张端了盘糖醋鲤鱼从厨房奔出来,一见我来,原本皱得跟朵菊花似的脸立刻绽放成了满面红光的玫瑰:“小溪你可来了!快点把这菜送到刘少爷那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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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艰难地开口,嗓子嘶哑得吓了我一跳。
他猛地跳起来:“糟了!药还在灶上,我怎么给忘了!”
看着那个矮小的身影快速消失在门外,我无奈地笑,怎么是个这么冒失的孩子?
一碗黑糊糊的药汁端到我面前:“喝了吧,你都昏睡了好几天了,还一直在做噩梦。要是你今天再不醒,我可真没办法了。”
我靠在软枕上,眉毛皱得紧紧的:“好苦。”
眼前人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良药苦口,你若是再想病下去,不喝也可以。”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昏迷前心里还是死灰般绝望得恨不能消失在这世上,此刻看着面前这个面貌平凡却眼神清亮的少年关切的神色,却不自觉地接过了药碗,捏着鼻子一口喝下去。
其实消失又如何呢?他不会为你心痛,而你在这个世上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也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消失,没有人会再记得你。
想到一事,我突然问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这个叫小遥的孩子收回我手里空下的碗,道:“爹爹让我到山里采药,我本也没想过到这儿来,只是突然发现塌方了这么多年的山路一时通了,好奇过来看看,就发现你倒在地上……”他的脸突然变得有些红。
我听了有些明白,想是他看见了我身上那些痕迹,一时也有些尴尬,不知如何应对,只能沉默在那里。
他却突然慌乱起来:“你别伤心……我不是看不起你……”
……
我哭笑不得,敢情他是以为现在我被他勾起自己被人用强的不好回忆正自卑自怜呢!不过说起来,那个混蛋对我差不多也算是用强了吧?
他见我一直不说话,急得都快哭出来了:“你别这样……我……”
“好了!”我猛然抬手拍了拍他的小脑袋,呃,他的头有点硬。甩甩手,我笑道:“我又没在意,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呃……你……”他有些反应不过来,愣愣地看着我,眼角还挂着一点晶莹。
嘿嘿,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那种事我不会放在心上,你不用担心我。”我撑起身子,手脚还是有些软,微微喘息着靠在枕上,长发披散,对着他笑了笑,觉得舒心了不少。
小遥傻傻地看着我:“你好漂亮。”
呃?
我疑惑地望向他,他却惊呼一声,一把捂住自己的嘴,清亮的眼睛惊惶地不敢看我:“对……对不起!我知道你应该不喜欢别人说你漂亮……”
我额头降下黑线,这孩子还真是……算了,看他这么单“蠢”的模样也就不逗弄他了。我安抚道:“你快去收拾一下,待会我们一起下山吧。”
“对了,我的草药!都过了三天,再不下山爹爹该骂我了!”他似是才突然想起,大叫着像只受惊的兔子蹿出门去。
我再次抚额哀叹。
收好屋内的银钱等物,又找出一本似是青先生手记的医本,贴身放置好,我又让小遥到药圃里将可能对他有用的药草都采了些,打成一个大包裹背在身上,这才准备好了离开这生活了近两个月的地方。
本想做出个风潇潇兮易水寒的悲情姿态,但在人家小遥清亮的眼睛注视下实在摆不出什么做作的样子。可仍是在离开前忍不住回首望了一眼,眼看着这间竹屋在渐渐西沉的日照中被衬托出黝黑的影子,在谷间愈见清寒的空气间显得突兀而寥落,突然便有了流泪的冲动。
“小遥……”
“怎……怎么了?”可怜的孩子,又被我吓了一跳。
“借个肩膀靠一下。”
我拉过他尚且有些单薄削瘦的羸弱肩膀,伏在他颈窝处细细啜泣。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悲伤,只是这一刻突然很想发泄一场,来告别这一场无关风花雪月的忧伤。
太平镇只是座平凡的青石小城,在江南众多特色鲜明风景秀妍的水乡小镇中显得寒碜而人丁寥落。这里没有商贾巨富,没有才子名仕,没有秀丽风光,也没有浪漫传说。才住上几日,我却爱上了这里的青瓦白墙和淳朴民风。
这日清晨,天依旧阴沉沉的,数日的绵雨看起来仍没有停歇的样子。
已是梅雨时节,草堂的药房受了潮,不少药材都受了水汽侵害,小遥和张叔这几日都有些愁眉不展。
我帮着小遥将门口的长木条一块块移开,抬头见门外横挑的幅条已经湿透,贴卷在木杆上,“悬壶草堂”四个字依稀可见。
张叔忙着清理受潮的药材,小遥为我找了个竹斗笠和一件蓑衣要我穿戴上。我原是不想如此麻烦,这蓑衣披在身上粘了雨水会变得沉重不说,我还是更喜欢自在一点走在雨中。可是耐不住小遥的哀求,我只得将斗笠戴在头上系好带子,蓑衣却是说什么也决不拿上的。
小遥无奈,只得将它放回房中,赌气地不理我,给张叔帮手去了。
我无辜又无奈,扶了扶头上硕大的斗笠,迈步向镇上的喜来客栈走去。
小遥带我回来时,是张叔为我治好了后面的伤。
张叔是个年近不惑的大夫,妻子早逝,留下的儿子小遥便成了他唯一的寄托。或许是生活清贫,再加上对妻子的追思,本应是壮年的男子却苍老得两鬓都染上了风霜。
看到我一身伤口,他倒也没有多问什么,只是沉默着为我治好了伤痛,却在我告辞离去的时候出口让我留在这草堂里给他帮忙。
我有些犹豫,虽然不知自己该去往何处,可也看得出这个镇子并不兴旺,他们的生活也仅够温饱而已,不想再给他们增添负担。
小遥在一旁拉着我袖子拼命挽留,睁得大大的一双清亮眼睛流露出不舍和哀求。我终是不忍在他眼里看到失望,点头答应下来。
过了几日,与周围镇上的人们逐渐熟悉,渐渐庆幸起自己留下来的决定。可是张叔开的草堂生意只是勉强过得去,却还不时给一些家贫无力支付药钱的病者送药施诊,我实在看不过去,不想当条米虫不事生产贡献,恰巧镇上的客栈招工,我便成了那里的一名小二。工钱虽不算多,但好歹算是贴补了一点大家的生活。
从谷中带出的银钱有五十多两,却一直被我封着不曾动用。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想的,或许是心结难解,终究是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牵扯瓜葛罢。
走在有些泥泞的路上,脚下尽是坑坑洼洼晶亮的水坑,一不小心踩下去,便会湿了大半的裤脚。这里的路尚是泥土铺就,夹杂了一些石砾,一到下雨的时候便害得行人苦不堪言。我却觉得别有趣味。
现代的摩天高楼柏油马路,每每只让我觉得一种疏离感。在城市的钢筋丛林里生存挣扎,便仿如一头无目的的小兽,连吐出的呼吸也是冰冷的化学气息。
这里的一切虽然落后,却真切地让我感觉到欣喜和亲近。
进了客栈后院,摘下斗笠,迎面碰上客栈另一个小二李福慌慌张张端了盘糖醋鲤鱼从厨房奔出来,一见我来,原本皱得跟朵菊花似的脸立刻绽放成了满面红光的玫瑰:“小溪你可来了!快点把这菜送到刘少爷那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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