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娘 作者:禾景
分卷阅读115
名家比吗?”
金启武不乐意了,任着磊子张口说话,就是侧头不理他。
男子看的玩味,可心思到底还是落在了站在那一动不动的小姑娘身上。
楼下刚吵起来时,他就注意到,刚准备下楼看发生如何就看到了那一幕。
小姑娘力气不错,还有那一首,半空甩起的花枪还真让人惊叹。
这把大背刀名为‘重坎’,光从名字就能想象到重量,就连他自个,都没有把握能使用的这么的灵活。
小姑娘力气大,再看她那一手的熟练程度,怕是接触的不少,这让他是更加的好奇。
玉骨扇磨蹭着侧脸,丝丝凉意在脸颊,他嘴角喊着一丝玩味的笑容,透着些些坏坏的味道,他说:“这些都不急,楼上有我多年走遍四周收藏来的兵器,不知道两位有没有兴趣上前一观?”
金启武被伙计的一张嘴挤兑的要死,老早就不想待在这,想都没想,就到:“去。”
说完,也不等人去领路,就踏踏迈上了楼梯。
男子起身,敞开玉骨扇轻轻摇摆,显得风流倜傥,他对着金芸侧身伸手向前,道:“姑娘,有请。”
金芸看了他一眼,眼中平淡无奇,便移开视线,跟着迈上了楼梯。
楼梯又个拐脚,金芸走了一半,二楼的一切便映入眼前。
比起一楼的朴素,二楼的兵器带着华丽的滋味。
每一把兵器上面,或多或少镶着一些珠宝玉器,可这并不能代表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金芸感觉她快移不开眼,眼前的这一切也许才能正真称之为兵器。
也许结构与其他并无一二,但身有异能的金芸却能感觉的出来,在细小的某处,与她之前变化出来的武器简直就是差之千里。
她一样一样的去打量,去观看,也没有在乎时间的流逝,一把简单的匕首都让她能停留一盏茶的时间。
金启武同样的也是在观看,他主要看的不是兵器的本身,而是上面的珠宝玉器而已。作为一个掮客,他需要有一个好的眼力,这也许是天赋,但更多的是一个经验的积累。
但偏偏,他没有那个条件去摸索。
而现在,兵器上镶着的珠宝玉器,绝对价值不菲,金启武不想浪费一点时间,他需要的是慢慢去了解它们。
男子从墙上取下一把华丽的弯月匕首,他伸手,示意小姑娘结过去,说道:“一把兵器好不好,起初除了眼缘,更需要的是上手一试。”
金芸的视线向下,落在匕首上面。
她不由想到,这把匕首比起之前她锻打的双刃匕首来的好看的多,银色的光泽配着五彩珠宝的装饰,精细华贵。
可金芸没有伸手接过,短时间她不想接触兵器,最起码是现在这种情况。
心还在快速的跳动,连她自个都没有把握,当她接过匕首后,会不会发生刚才那样的情况,如果真的发生,她也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金芸侧头,她转身向着旁边而去,这面的墙壁上挂着的是一把弓箭,弓箭不似其他,显得有些陈旧,甚至在弓箭身上还有着一道小裂口。
“是不是觉得这把弓箭显得格格不入?”男子没有被无视的不快,他微微笑着说道:“因为这把弓箭是我年少时期用的,在我心里它如同其他兵器一样,珍贵,华丽,不能舍之。”
这一刻,金芸在男子的笑意里发现了一丝的熟悉,她渐渐拧锁了眉,当即拉着旁边还在入神的金启武就下楼离开。
金启武好在反应过来,不然下楼梯准得摔下去,虽然有些不舍,到到底没有违小妹的意思,只是向着楼梯口的男子挥挥手,表达感谢的意思。
男子并没有派人阻拦,他的笑意仍旧存在。
这时,旁边出现一黑衣人,他微低头,沉声说道:“主子,是否需要去调查他们。”
手中的玉骨扇轻摇,男子道:“不必,有缘自会相见,我期待的可不是刻意的相逢。”
第一百二十二章 街头
金芸之所以离开,并不是怕控制不住自己,而是那个男子给他的眼神太过熟悉。
那股笑意并没有达到眼底,遮盖住的是内心的疯狂。
如那时的她一样,金芸并不想和这样的人接触太多。
出了兵器铺,金启武双脚用力停住,将带着他的小妹松开了拉扯他衣袖的手。
“走就走,大街上拉拉扯扯不成样子。”金启武整理好衣襟,这才迈出了步子。
天色还早,正是晌午时分,街道两边摆了不少小摊位卖些吃食。
以往这个时候,他们都是瘪着肚子,尽量不去直视,不然饿的更厉害。然而现在不同,金启武抬头嗅着香,就找准了一个小摊位。
吃不起酒楼,这些街道两边的摊位那还是能承担的起。
他也没询问小妹的意思,就招呼着她坐了下来,他张望了两眼,就道:“大爷,给我来半边猪蹄,要卤的到位的那种。”
摊位大爷手上勺一起,他笑道:“咱家的猪蹄都卤的到位,保管你吃的舌头都掉下来。”
“哈哈,那敢情好。”金启武又说:“再来四个白面馒头,一小碟酱牛肉。”
“好嘞。”大爷利落的忙了起来。
还别说,就一个小摊位,几个座椅上尽是坐满了人,还有不少人端着碗过来打包带走。
“这儿的卤猪蹄确实不错,等下回家给家里人带上一些。”金启武本就是个好吃的主,手中有银钱,又长时间混迹在镇上,时不时就在外面吃上一顿,享享口福。
这里他来过不少,别看着摊位小,那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手艺,卤料放的足,物美价廉。
不一会儿,大爷就将东西摆上桌,顺带的还送上了两碗鲜汤,他道:“清晨采的菌,味道还不错,你们尝尝。”
金启武顺势就端起,大喝一口,眼睛立马就亮起,汤碗还没放下,就伸出手举起大拇指。
大爷笑道:“慢慢吃。”
半边猪蹄被斩成了四块,金启武夹着一块连精带肥的给了小妹,“快吃,不腻人。”
家里伙食好了一些,金启武也不知道怎么就发现小妹并不喜欢肥肉,每次娘给她夹上一块,最后的肥肉片准落在了两个儿子的嘴里。
肥肉不爱,猪蹄却是许多人都没法拒绝的食物,特别是卤香扑鼻,金芸顿时口味大开。
“你先吃。”而正吃着时,金启武突然放下筷子,丢下一句便朝着旁边而去。
许三拿着个破碗蹲在地上,身上一身的污垢,经过的人下意思的就是捂着鼻子而过。而他却悠然自得,拿着碗的手也没个正行,一边哆哆嗦嗦还晃个不听。
昨儿运气好,好心人赏了二个肉包给他,虽然已经冷得不行,里面的猪油都凝在一起,却也架不住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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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比吗?”
金启武不乐意了,任着磊子张口说话,就是侧头不理他。
男子看的玩味,可心思到底还是落在了站在那一动不动的小姑娘身上。
楼下刚吵起来时,他就注意到,刚准备下楼看发生如何就看到了那一幕。
小姑娘力气不错,还有那一首,半空甩起的花枪还真让人惊叹。
这把大背刀名为‘重坎’,光从名字就能想象到重量,就连他自个,都没有把握能使用的这么的灵活。
小姑娘力气大,再看她那一手的熟练程度,怕是接触的不少,这让他是更加的好奇。
玉骨扇磨蹭着侧脸,丝丝凉意在脸颊,他嘴角喊着一丝玩味的笑容,透着些些坏坏的味道,他说:“这些都不急,楼上有我多年走遍四周收藏来的兵器,不知道两位有没有兴趣上前一观?”
金启武被伙计的一张嘴挤兑的要死,老早就不想待在这,想都没想,就到:“去。”
说完,也不等人去领路,就踏踏迈上了楼梯。
男子起身,敞开玉骨扇轻轻摇摆,显得风流倜傥,他对着金芸侧身伸手向前,道:“姑娘,有请。”
金芸看了他一眼,眼中平淡无奇,便移开视线,跟着迈上了楼梯。
楼梯又个拐脚,金芸走了一半,二楼的一切便映入眼前。
比起一楼的朴素,二楼的兵器带着华丽的滋味。
每一把兵器上面,或多或少镶着一些珠宝玉器,可这并不能代表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金芸感觉她快移不开眼,眼前的这一切也许才能正真称之为兵器。
也许结构与其他并无一二,但身有异能的金芸却能感觉的出来,在细小的某处,与她之前变化出来的武器简直就是差之千里。
她一样一样的去打量,去观看,也没有在乎时间的流逝,一把简单的匕首都让她能停留一盏茶的时间。
金启武同样的也是在观看,他主要看的不是兵器的本身,而是上面的珠宝玉器而已。作为一个掮客,他需要有一个好的眼力,这也许是天赋,但更多的是一个经验的积累。
但偏偏,他没有那个条件去摸索。
而现在,兵器上镶着的珠宝玉器,绝对价值不菲,金启武不想浪费一点时间,他需要的是慢慢去了解它们。
男子从墙上取下一把华丽的弯月匕首,他伸手,示意小姑娘结过去,说道:“一把兵器好不好,起初除了眼缘,更需要的是上手一试。”
金芸的视线向下,落在匕首上面。
她不由想到,这把匕首比起之前她锻打的双刃匕首来的好看的多,银色的光泽配着五彩珠宝的装饰,精细华贵。
可金芸没有伸手接过,短时间她不想接触兵器,最起码是现在这种情况。
心还在快速的跳动,连她自个都没有把握,当她接过匕首后,会不会发生刚才那样的情况,如果真的发生,她也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金芸侧头,她转身向着旁边而去,这面的墙壁上挂着的是一把弓箭,弓箭不似其他,显得有些陈旧,甚至在弓箭身上还有着一道小裂口。
“是不是觉得这把弓箭显得格格不入?”男子没有被无视的不快,他微微笑着说道:“因为这把弓箭是我年少时期用的,在我心里它如同其他兵器一样,珍贵,华丽,不能舍之。”
这一刻,金芸在男子的笑意里发现了一丝的熟悉,她渐渐拧锁了眉,当即拉着旁边还在入神的金启武就下楼离开。
金启武好在反应过来,不然下楼梯准得摔下去,虽然有些不舍,到到底没有违小妹的意思,只是向着楼梯口的男子挥挥手,表达感谢的意思。
男子并没有派人阻拦,他的笑意仍旧存在。
这时,旁边出现一黑衣人,他微低头,沉声说道:“主子,是否需要去调查他们。”
手中的玉骨扇轻摇,男子道:“不必,有缘自会相见,我期待的可不是刻意的相逢。”
第一百二十二章 街头
金芸之所以离开,并不是怕控制不住自己,而是那个男子给他的眼神太过熟悉。
那股笑意并没有达到眼底,遮盖住的是内心的疯狂。
如那时的她一样,金芸并不想和这样的人接触太多。
出了兵器铺,金启武双脚用力停住,将带着他的小妹松开了拉扯他衣袖的手。
“走就走,大街上拉拉扯扯不成样子。”金启武整理好衣襟,这才迈出了步子。
天色还早,正是晌午时分,街道两边摆了不少小摊位卖些吃食。
以往这个时候,他们都是瘪着肚子,尽量不去直视,不然饿的更厉害。然而现在不同,金启武抬头嗅着香,就找准了一个小摊位。
吃不起酒楼,这些街道两边的摊位那还是能承担的起。
他也没询问小妹的意思,就招呼着她坐了下来,他张望了两眼,就道:“大爷,给我来半边猪蹄,要卤的到位的那种。”
摊位大爷手上勺一起,他笑道:“咱家的猪蹄都卤的到位,保管你吃的舌头都掉下来。”
“哈哈,那敢情好。”金启武又说:“再来四个白面馒头,一小碟酱牛肉。”
“好嘞。”大爷利落的忙了起来。
还别说,就一个小摊位,几个座椅上尽是坐满了人,还有不少人端着碗过来打包带走。
“这儿的卤猪蹄确实不错,等下回家给家里人带上一些。”金启武本就是个好吃的主,手中有银钱,又长时间混迹在镇上,时不时就在外面吃上一顿,享享口福。
这里他来过不少,别看着摊位小,那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手艺,卤料放的足,物美价廉。
不一会儿,大爷就将东西摆上桌,顺带的还送上了两碗鲜汤,他道:“清晨采的菌,味道还不错,你们尝尝。”
金启武顺势就端起,大喝一口,眼睛立马就亮起,汤碗还没放下,就伸出手举起大拇指。
大爷笑道:“慢慢吃。”
半边猪蹄被斩成了四块,金启武夹着一块连精带肥的给了小妹,“快吃,不腻人。”
家里伙食好了一些,金启武也不知道怎么就发现小妹并不喜欢肥肉,每次娘给她夹上一块,最后的肥肉片准落在了两个儿子的嘴里。
肥肉不爱,猪蹄却是许多人都没法拒绝的食物,特别是卤香扑鼻,金芸顿时口味大开。
“你先吃。”而正吃着时,金启武突然放下筷子,丢下一句便朝着旁边而去。
许三拿着个破碗蹲在地上,身上一身的污垢,经过的人下意思的就是捂着鼻子而过。而他却悠然自得,拿着碗的手也没个正行,一边哆哆嗦嗦还晃个不听。
昨儿运气好,好心人赏了二个肉包给他,虽然已经冷得不行,里面的猪油都凝在一起,却也架不住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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