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娘 作者:禾景
分卷阅读66
不少人,到了那家药铺后,他掏了掏衣兜,写着配方的那张宣纸不见了。
后头连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到了这处荒地,四周荒野一片,时不时能见到一两个乞讨的人穿着褴褛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而现在的金启武也像这些人一般,胡子拉碴,衣屡不堪,还有一张无神的面孔。
金启武两眼没有聚力,他仰着头,脑子里面一片空白。
“老哥,借个地方。”旁边一乞丐凑了过来,他坐在金启武旁边的门槛上,从破烂的衣袖里掏出一个半黑的馒头,也不嫌上面沾上的泥土,拍了拍张着大口咬下去。
乞丐赞叹一声:“还是白面的带劲,镇上的人可真不会过日子,白面馒头吃一半还扔一半。”
乞丐年纪虽不大,可看着旁边中年男子乱糟糟落魄的样,便知道他是受了什么打击。
这样的人他在这一片看到的不少,有的灰心丧气没有了斗志,日子过的庸庸碌碌;有的是死心复燃,爆发了更大的能力。
乞丐前几年就看到过一个,那时的他并不大,还是别人口中可怜的小乞丐。
当时他蹲坐在旁边,就看到一个老乞丐对着那人说了一句,那人双眼顿时来了神,气势汹汹的离开,也没过多久就成了镇上的大户人家,那人还想着将老乞丐接回去赡养。
可惜的是,老乞丐没有那个福分,在那人寻来之前,就已经升天离去。
想到这,乞丐来了兴致,他绞尽脑汁想了半天,总算想起了那时老乞丐说的一句话,他轻咳一声,装模作样道:“只要你不死,困难自然会死,既然这样,你还怕甚?”
说完,没等旁边的人反应,自个就沾沾自喜,颤抖着双肩笑个不停。
他没看到,旁边那个双眼无神的人,被他的这么一句话冲击,也不由紧绷了身子,无力的双手缓缓握拳。
金启武想到,在前不久不同样遇到了一个大坑,没有跨过去便会掉进万丈深渊,可还不是平安度过,那么这一次不同样是一个考验吗。
尽然都会被摔死,那他为何不再努力一次?说不定还是能安然跨过。
想通的金启武也不嫌乞丐身上的脏乱,他双手扶着他的肩,两眼瞪的大大,神智兮兮的道:“你说的没错,我怕他作甚,说不定死的那个还不是我。哈哈哈,对吧?”
乞丐被突然而来的人吓得不轻,双臂被捏的疼痛,却不敢反抗,他连连点头:“对对对,死的肯定不是你。”
得到想要的答复,金启武更是来劲,他连忙站起迈了几步,却被地面上的苔藓滑了一个趔趄,双手撑地后站起,也不管手心被地面上凸起的石块划伤,就急冲冲的向镇中跑去。
独留身后的乞丐拍了拍胸口,庆幸的小声道:“好在没事,小爷我还没活够了。”
说完,他不由浮想联翩,说不定他会有老乞丐的运气,等不了多少日子,这个中年男人指不定就发达,要来报答他呢。他可比老乞丐来得有福气,街头的瞎子神算可是给他算过,以后可是富贵命。
就为了这,他怎么也得活的久一些。乞丐想的呵呵傻笑一声,啃着手中的馒头满是念想。
乞丐不知道的是,在不久的以后,还真被他说中了。
再看这边,金启武跑的两腿发颤,终于跑出了荒野,昨日的他昏昏沉沉,自个都不知道怎么走到了这处。
来到街边,他四周打量,却无比陌生,只能向街边的人打听。
许是看到他衣屡不堪,满脸的胡茬,灰头土脸的样,路上都是挥着衣袖离他远远。
金启武好不容易逮着一个,就向他打听了三弟所在的书塾,路人听到是家书塾,冷板着的脸才暖上一些,将地方指给了他。
金启武急着赶过去,匆匆道了声谢后,就快步行去,如果不是街头不能乱跑,他怕是要飞奔而去。
遇到这事,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三弟,先说他是个读书人,再来三弟在镇上待了许久,怎么也认识一些人,就望着他能不能打听出些什么,盼望着能渡过难关。
第七十章 商人
金启武赶到书塾时,金家几人就已经等到了那处。
他一进门就跪倒在地,对上座的老爹说道:“爹,我去边城,孙家在沅里镇家大业大,我们没法子,可我不相信他还能将手伸到边城,七天内,我必带着配方上的材料赶回来。”
写有配方的宣纸被丢,他到底还是记得其中几种材料,不料他刚走进其中一家药铺,还未张口就被赶了出来。
一家、两家、三家都是如此,金启武便知道,他手中哪怕拿的有银两也在镇上买不到。
金老爷子并没有说出责怪他的话语,而是道:“李达的驴车就在外面,我给你五天的时间。三郎,五天内你赶不回来,金家怕是得散了。”
来的路上,小女儿将契约的事说了一遍,金老爷子便知道不妥,看到三郎如此狼狈的样,不用他明说就已经知道了结果。
金启武郑重点头,没有立马离开,而是转头问着小妹:“你将配方上的植物仔仔细细叙说一遍,描述的仔细一些。”
如果不是路途太远,金启武都动了将小妹带去的心思。
金芸却不懂:“为何舍近求远?后山上应有尽有,何须跑到外城?”
“傻妹子,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去后山,稍有不慎,这条命就得留在了山上。”他虽然没有经历过,却见过从后山上抬下的人,被猛兽咬的体无完肤,鲜血染满全身,行走的道路上更是洒了一条鲜血的血路。
那人并没有当场离去,腰间的血肉已不在,人却还是清醒,张着嘴不断的嚎叫。
那个惨烈的声音,金启武到现在还能记得,见到的那一眼,他就受不住的弯腰呕吐,连续几夜都没睡过安稳觉。
只要是收成不好,就有人冒着险上山一趟,为的就是希望能打到一些野物。
天公不作美,田地里的收成不好,后山的野兽自然也是饥一顿饱一顿,上山打猎的人简直就是送上门的粮食。
不说一半,上山的人十个人中就有两个没能走出来,甚至连入土的机会都没有。
也正是如此,边上的几个村子谈到后山脸就开始变色。
在金家其他人看来,也是如此,比起后山,路程远的边城才是他们第一个选择。
金芸也不在多说,她将植物的特征说出,因为她知道,即使金启武去边城也是无用功,后山必须去一趟。
那株傍水而生的奇特药草,在摘下的三个时辰内,便会萎缩。
就算去了边城,带回来的那株药草也不能用。
可金芸并没有说出来,只因她一开口,就没法解释她为何知道。
甚至到现在,她都没有解释过第一次炼制的那些植物是如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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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到了那家药铺后,他掏了掏衣兜,写着配方的那张宣纸不见了。
后头连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到了这处荒地,四周荒野一片,时不时能见到一两个乞讨的人穿着褴褛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而现在的金启武也像这些人一般,胡子拉碴,衣屡不堪,还有一张无神的面孔。
金启武两眼没有聚力,他仰着头,脑子里面一片空白。
“老哥,借个地方。”旁边一乞丐凑了过来,他坐在金启武旁边的门槛上,从破烂的衣袖里掏出一个半黑的馒头,也不嫌上面沾上的泥土,拍了拍张着大口咬下去。
乞丐赞叹一声:“还是白面的带劲,镇上的人可真不会过日子,白面馒头吃一半还扔一半。”
乞丐年纪虽不大,可看着旁边中年男子乱糟糟落魄的样,便知道他是受了什么打击。
这样的人他在这一片看到的不少,有的灰心丧气没有了斗志,日子过的庸庸碌碌;有的是死心复燃,爆发了更大的能力。
乞丐前几年就看到过一个,那时的他并不大,还是别人口中可怜的小乞丐。
当时他蹲坐在旁边,就看到一个老乞丐对着那人说了一句,那人双眼顿时来了神,气势汹汹的离开,也没过多久就成了镇上的大户人家,那人还想着将老乞丐接回去赡养。
可惜的是,老乞丐没有那个福分,在那人寻来之前,就已经升天离去。
想到这,乞丐来了兴致,他绞尽脑汁想了半天,总算想起了那时老乞丐说的一句话,他轻咳一声,装模作样道:“只要你不死,困难自然会死,既然这样,你还怕甚?”
说完,没等旁边的人反应,自个就沾沾自喜,颤抖着双肩笑个不停。
他没看到,旁边那个双眼无神的人,被他的这么一句话冲击,也不由紧绷了身子,无力的双手缓缓握拳。
金启武想到,在前不久不同样遇到了一个大坑,没有跨过去便会掉进万丈深渊,可还不是平安度过,那么这一次不同样是一个考验吗。
尽然都会被摔死,那他为何不再努力一次?说不定还是能安然跨过。
想通的金启武也不嫌乞丐身上的脏乱,他双手扶着他的肩,两眼瞪的大大,神智兮兮的道:“你说的没错,我怕他作甚,说不定死的那个还不是我。哈哈哈,对吧?”
乞丐被突然而来的人吓得不轻,双臂被捏的疼痛,却不敢反抗,他连连点头:“对对对,死的肯定不是你。”
得到想要的答复,金启武更是来劲,他连忙站起迈了几步,却被地面上的苔藓滑了一个趔趄,双手撑地后站起,也不管手心被地面上凸起的石块划伤,就急冲冲的向镇中跑去。
独留身后的乞丐拍了拍胸口,庆幸的小声道:“好在没事,小爷我还没活够了。”
说完,他不由浮想联翩,说不定他会有老乞丐的运气,等不了多少日子,这个中年男人指不定就发达,要来报答他呢。他可比老乞丐来得有福气,街头的瞎子神算可是给他算过,以后可是富贵命。
就为了这,他怎么也得活的久一些。乞丐想的呵呵傻笑一声,啃着手中的馒头满是念想。
乞丐不知道的是,在不久的以后,还真被他说中了。
再看这边,金启武跑的两腿发颤,终于跑出了荒野,昨日的他昏昏沉沉,自个都不知道怎么走到了这处。
来到街边,他四周打量,却无比陌生,只能向街边的人打听。
许是看到他衣屡不堪,满脸的胡茬,灰头土脸的样,路上都是挥着衣袖离他远远。
金启武好不容易逮着一个,就向他打听了三弟所在的书塾,路人听到是家书塾,冷板着的脸才暖上一些,将地方指给了他。
金启武急着赶过去,匆匆道了声谢后,就快步行去,如果不是街头不能乱跑,他怕是要飞奔而去。
遇到这事,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三弟,先说他是个读书人,再来三弟在镇上待了许久,怎么也认识一些人,就望着他能不能打听出些什么,盼望着能渡过难关。
第七十章 商人
金启武赶到书塾时,金家几人就已经等到了那处。
他一进门就跪倒在地,对上座的老爹说道:“爹,我去边城,孙家在沅里镇家大业大,我们没法子,可我不相信他还能将手伸到边城,七天内,我必带着配方上的材料赶回来。”
写有配方的宣纸被丢,他到底还是记得其中几种材料,不料他刚走进其中一家药铺,还未张口就被赶了出来。
一家、两家、三家都是如此,金启武便知道,他手中哪怕拿的有银两也在镇上买不到。
金老爷子并没有说出责怪他的话语,而是道:“李达的驴车就在外面,我给你五天的时间。三郎,五天内你赶不回来,金家怕是得散了。”
来的路上,小女儿将契约的事说了一遍,金老爷子便知道不妥,看到三郎如此狼狈的样,不用他明说就已经知道了结果。
金启武郑重点头,没有立马离开,而是转头问着小妹:“你将配方上的植物仔仔细细叙说一遍,描述的仔细一些。”
如果不是路途太远,金启武都动了将小妹带去的心思。
金芸却不懂:“为何舍近求远?后山上应有尽有,何须跑到外城?”
“傻妹子,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去后山,稍有不慎,这条命就得留在了山上。”他虽然没有经历过,却见过从后山上抬下的人,被猛兽咬的体无完肤,鲜血染满全身,行走的道路上更是洒了一条鲜血的血路。
那人并没有当场离去,腰间的血肉已不在,人却还是清醒,张着嘴不断的嚎叫。
那个惨烈的声音,金启武到现在还能记得,见到的那一眼,他就受不住的弯腰呕吐,连续几夜都没睡过安稳觉。
只要是收成不好,就有人冒着险上山一趟,为的就是希望能打到一些野物。
天公不作美,田地里的收成不好,后山的野兽自然也是饥一顿饱一顿,上山打猎的人简直就是送上门的粮食。
不说一半,上山的人十个人中就有两个没能走出来,甚至连入土的机会都没有。
也正是如此,边上的几个村子谈到后山脸就开始变色。
在金家其他人看来,也是如此,比起后山,路程远的边城才是他们第一个选择。
金芸也不在多说,她将植物的特征说出,因为她知道,即使金启武去边城也是无用功,后山必须去一趟。
那株傍水而生的奇特药草,在摘下的三个时辰内,便会萎缩。
就算去了边城,带回来的那株药草也不能用。
可金芸并没有说出来,只因她一开口,就没法解释她为何知道。
甚至到现在,她都没有解释过第一次炼制的那些植物是如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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