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蜂的征途[未来] 作者:夜酒半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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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气,瞳孔都在闪闪发光!

    “失爱者,是什么?”林半芙听到新名词,顿时觉得被时代抛弃。

    苗征是个称职的推销员,立刻开始神神叨叨的科普:“那你可真是够落伍的,山沟沟里出来的吧?小村姑,这可是常识哦常识。”

    林半芙一脸问号。

    曾在2016,末世降临之前,网上发起过一场“关爱单身狗”的公益活动。

    然而没有收到任何成效,反倒招来脱单敌军惨无人道的秀恩爱攻击!

    随着末世来临,后果是惨痛的。

    50%的人类已经无法接收来自同类的费洛蒙信号,日常生活不受影响,却完全不会产生“爱情”的感觉。

    医学界还未拿出解决方案,所以该病目前属于绝症,被定义为七级伤残。

    患者称作失爱者,还能在每个月初领取名为“狗粮”的食物补助。

    林半芙算是听明白了。

    失爱者,就是单身狗的雅称。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里的失爱者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

    汪!

    ☆、第8章

    自从人类居住地下城的时代到来,人人宅居在家,失爱者泛滥的同时,也催生出一个新的发财之道……

    ——贩售费洛蒙试剂,俗称假药贩子。

    苗征和假药贩子的不同之处在于,他那里倒是有一点真货。

    “所以,还在为喜欢的人无法接受你的信号而苦恼吗?不用担心!失爱者研究中心最新开发的费洛蒙试剂,使用后保准从前冷若冰霜的男神对你一见倾心不已,二见食不知味!亲,一年内变心,我们还包赔一个新男友哦。”

    这点真货,给了苗征卖力推销的底气。

    “无法接受信号?你这是在给wifi相亲吧。”林半芙被手电筒晃得眼晕,嫌弃地绕过苗征,“我为什么要喜欢别人?有别人喜欢我就够了。再说,赔的人要是你,那还不如孤独终老呢。”

    话里带刺,扎得人不敢靠近。

    刺也分种类,有的是带刺玫瑰,有的就是带刺黄瓜了。

    她很明显是前者,不用手电筒照亮都能看出是朵法国产的路易十四,唇角一勾娇艳邪恶,让人不敢下手采撷。

    苗征挠了挠脸,追过去把林半芙生生拽到角落:“别跑啊,站住聊聊。我说了这么长一串话,该给点辛苦费吧?”

    的确该给辛苦费,一个人身兼这强盗和小贩两种职业,让人感动,随口说说还用了三个成语,看来平常没少学习充电。

    林半芙脑中冒出一个新年头,看着伸到眼前的拳头,面色微白:“买卖不成,就想明抢?”

    “知道怕就好,把钱包拿出来。”苗征得意洋洋地摊开手心,“偏僻的地方坏人越多,怪自己命不好吧,可爱的小姐姐。”

    “眼睛瞎成这样,下次出门就别拿手电筒了,带只导盲犬不行吗?”明明情势不利,林半芙还反常地笑了笑。

    什么意思?

    当他这170高90斤重的健壮……没错,健壮体格是摆设吗!

    苗征还没反应过来,腹部就被重重踹了一脚,不由自主俯身的同时,颈间一凉。

    “你就没想过,为什么知道小巷里危险,可有人还是会往这条路走?”林半芙手中蓦地出现一把短刀,锋刃雪亮,“怪自己命不好吧,谁让你正好撞我枪口上,这位……小哥哥?”

    苗征垂头丧气,放弃挣扎:“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要多少钱?”

    “不要钱。”

    “呀——那你想劫色?”苗征尖叫一声扔掉手电筒,捂住胸口。

    林半芙:“……”

    她从前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黑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然而现在看着苗征翘起的小指,只想说,这是我出生以来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你那点姿色我还看不上。”林半芙咳了两声,“既然抢劫抢出经验了,你肯定熟悉这座城市,我想找个人。”

    苗征不管不顾地站起来,往小巷深处跑:“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就是个卖假药的,不管你找谁都不认识——”

    林半芙伸出魔鬼利爪,抓住他的后衣领,调侃地笑:“撩完我就跑,不想负责了?”

    ……

    地下深处的实验室。

    白隐非常满足地坐在桌边,从若干瓶瓶罐罐里找出硼酸和甘油,打算调配保存蒲桃果实的浸渍液。

    这间屋子家具也是一色纯白,墙壁用了吸音柔软的材料,桌角贴上硅胶。

    不管在蜂巢还是在人类城市,他的标准配置都是被关在防止自残的房间里,像个精神病人。

    中年男人从守备森严的门口进来,声音严厉:“既然带回蜂王,为什么马上不回来?”

    他的名字叫左深,黑西装干练笔挺,明明已经四十有余,看起来却年轻,只是额头有道深深的皱纹。

    白隐对他已经相当熟悉,所以没有回头,又拿出甲醛:“这么简单的理由还需要问吗?她是人类啊。”

    “别骗我!”左深愠怒地踢了实验台一脚,却因为桌腿过分柔软,连震动都没有。

    白隐唇角掠过讥笑:“人形的蜂王只不过是个传说而已,你还真信了。”

    左深从西装口袋里掏出几张照片,甩在桌上:“这个人叫林半芙对不对?我以前就认识了,时隔三十年她居然还没有变老,只有亚蜂的寄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幼卵不会寄生女性,她不是人蜂,是蜂王!”

    照片飞扬,撒在各处,有一张正好落在眼前。

    “不是说了么,我已经确认她是人类,你的捕获计划没用,可以放弃了。”白隐停下动作,注视照片的睫毛微微颤抖。

    画面里是个年轻的女孩子,穿利落地黑色的制服,眼尾带着似笑非笑的弧度。

    左深走上前,冷笑着按住那张照片:“当年剿灭亚蜂的战士被亚蜂寄生,太可笑了,怪不得她不着急亮明身份,原来是没脸回来!不过这样也好,找了许多年,总算能得到一只蜂王用来研究,我或许,还是这么多人里第一个得到的。”

    白隐专注地用目光一寸寸描摹他指缝间的林半芙,笑容张扬,肩章上缀着一颗银色的星星。

    “早知道……”左深收回手,怀念地凝视那张旧照片,激动地几乎拿不稳。

    “早知道,我辛辛苦苦弄死你,肯定会经常上香祭拜的。”

    ……

    同一时刻,咖啡店。

    “喂?我今天收到了一条项链,想尽快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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