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昏 作者:辛夷坞
分卷阅读25
手过多。”
“说得也是。”顾维桢叹息,“纪廷这孩子,什么都好,尤其是对止怡一向也是照顾有加。止怡那傻孩子,那点心思相信你们也是看得出来的,原来还以为是水到渠成的一桩好事,没想到原来纪廷……儿孙自有儿孙福,事到如今,也只能说顺其自然了。”
纪廷坐在自己房间的书桌旁,他知道自己饭桌上的一番话必然会引来涟漪,这是意料中的事情,他手里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最心爱的东西,想起了半个月前自己和陈朗的一次偶遇。
两人淡淡地寒暄,不冷不热的客套言语,然后纪廷略带歉意声称还有事,先提出告别。他说过了再见之后,陈朗看着他,似笑非笑,“纪廷,你还是老样子,你就不想问问我在那边遇见了谁?”
他没有问,只是笑笑走开,只有自己知道,在那句貌似无心的话之后,他一颗心如落入了沸水里。他没有想到陈朗会用这种方式来挑衅他,一直都以为自己藏得很好,原来不是这样。
他背对着房门口,听到了轻而缓慢的脚步声,“止怡……”他回过头去,起身扶了她一把,让她坐在自己刚才坐过的椅子上,自己则坐在床沿,“有事吗,止怡?”
“没事,想到过不了多久你就要走了,想抓紧时间再跟你说说话。”她带着点俏皮的笑意。
纪廷揉了揉她的头发,“我不在的时候,你自己好好照顾自己。”
“从小时候起,好像我都永远处在一个需要照顾的角色里,真想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纪廷哥哥,你知道吗,我羡慕止安,也羡慕你。”她的手无意识地触摸到桌上的一样东西,像一张略厚的纸,有着微微凹凸的触感和密布的仿若修补的痕迹。
“一幅画?”她随口问道。
“是的,一幅画。”
走出g市机场的那一刻,纪廷驻足,似乎在感受这个迎面而来的南方大都市。人的感觉真是一种极其微妙的东西,明明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却可以因为某个人、某段过往的存在,而变得充满了某种熟悉而暧昧的气息。
他短暂地闭上眼睛,呼吸到这沿海城市特有的潮湿气息,难以察觉地微笑,然后招手叫车。不是没有想起机场送别时母亲的依依不舍和父亲的语重心长,当然,还有止怡的笑中带泪,如同当时他挥手的那一刻,他不敢回头,不能回头。
到g市医科大附属医院报到的过程相当顺利,手续办妥后,医院暂时将他分在普外科,并给他在不远处的一栋学校研究生宿舍安排了个单间。地方虽小,但基本的设施一应俱全,纪廷是个相当随遇而安的人,所以他觉得一切都已经很好。
普外包括纪廷在内有两名实习医生,另一个是女生,姓莫,据说是g市医科大学本校的学生,她比纪廷早报到一个星期,不过,她的指导老师是国内普通外科方面小有名气的吴江。吴江早年也毕业于g市医科大,其后留美取得博士学位归来,是医院青生代医生的中坚力量,他专业技术过硬,人也相当风趣随和,能够作为他的弟子是相当幸运的;当然,作为纪廷母校医学院力荐的高材生,医院对纪廷也相当优待,他的指导老师是目前普外科的主任袁教授。袁教授跟纪廷的恩师钱教授向来交好,对纪廷自然照顾有加,不过他德高望重,身兼数职,除每周二、周六要在医院专家门诊坐诊外,他一方面要在学校里授课,一方面要打理科室的行政事务,平时还有数不清的学术交流会议和重要的出诊任务,分身乏术,自然很难兼顾纪廷,所以纪廷要用更多的精力去自己摸索和向其他医生讨教。好在吴医生在带好自己弟子的同时,对他也不吝关照,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纪廷跟那个女生一样,都是师从于吴江。
纪廷最初跟那个叫莫郁华的女生接触时,只觉得那是个寡言内向的女孩,不漂亮,也谈不上难看,看得出很努力,做的永远比说的要多,不喜与人交际,即使跟纪廷同在一个科室,又住在同一栋宿舍楼,抬头不见低头见,除了必要的工作上的沟通外,平时碰面也不过是匆匆一笑,从不多说一句话。对于这个,纪廷倒不放在心上,虽然在人际关系方面他向来处理得宜,但其实对于大多数人和事,他都抱着顺其自然的心态,可有可无,从不强求。况且,他很明白,以医院的设施和条件,基本上每个实习医生都渴望实习期结束后能正式签下来,但是事实上能留下的名额又是极其有限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莫郁华跟他是处在一个相互竞争的位置上,关系淡漠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为了毕业后的去留,袁教授曾经专门找过纪廷,他说:“有时我们几个医院里的老家伙之间讨论,也是这么认为——今年这一批实习医生中,最优秀的两个恰好分在我们普外。纪廷,你跟小莫确实都非常优秀,但是你也知道,每年最终能签下来的,并不全是最优秀的学生,其中的意思应该不需要我多说,所以,你和莫郁华两人,很有可能没法同时留下,对于这个我感到很惋惜,但是也是无奈的。莫郁华是我们本校的学生,你则是老钱向我力荐的,对于你们,在感情上我是绝对平等的,说句实在话,论资质,她不如你,论用心,你不如她。”
袁教授的话语重心长,纪廷也沉思了一会,他问:“教授,是我平时不够努力吗?”
“不,你很努力,也足够严谨,但是你没有真正投入心思,这是你最大的问题所在。”
袁教授毕竟是睿智的,纪廷想,也许教授说得对。对于很多事情,他只是习惯性地做到最好,但他并不一定喜欢,所以当他的大脑在冷静完美地做一件事情时,他的心是抽离的。相反,往往越是他喜欢的事,他偏偏越是做不好,越是他爱的人,他越是不知道怎么面对她。
对于他来说,能够最终签下来固然好,然而签不下来,也不强求,他不愿意为了一个名额头破血流,总会有一所医院可以容身。在这个城市里,远有比留在这个全国知名的大医院要重要的东西。
他觉得自己其实是个很傻的人,不管他离家来到这个城市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理所当然,事实上,只有自己明白,他仓皇地做这样的决定,不顾一切地来到这里,不过是为了陈朗没头没尾的一句带着暗示的话,以及自己固执认定的一个事实。
这个城市多么大啊,灯红酒绿,盛世繁华,要淹没一个人是多么的容易。她在哪里?他该怎么找到她?他没有答案,也完全没有头绪。陈朗也许是知情的,但纪廷知道他不会告诉他,他也不会傻到去求他,他有自己深藏的骄傲。那个黄昏,陈朗挑衅的笑容他铭记在心,或许,他远比刘季林要厌恶那个自以为是的人。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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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过多。”
“说得也是。”顾维桢叹息,“纪廷这孩子,什么都好,尤其是对止怡一向也是照顾有加。止怡那傻孩子,那点心思相信你们也是看得出来的,原来还以为是水到渠成的一桩好事,没想到原来纪廷……儿孙自有儿孙福,事到如今,也只能说顺其自然了。”
纪廷坐在自己房间的书桌旁,他知道自己饭桌上的一番话必然会引来涟漪,这是意料中的事情,他手里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最心爱的东西,想起了半个月前自己和陈朗的一次偶遇。
两人淡淡地寒暄,不冷不热的客套言语,然后纪廷略带歉意声称还有事,先提出告别。他说过了再见之后,陈朗看着他,似笑非笑,“纪廷,你还是老样子,你就不想问问我在那边遇见了谁?”
他没有问,只是笑笑走开,只有自己知道,在那句貌似无心的话之后,他一颗心如落入了沸水里。他没有想到陈朗会用这种方式来挑衅他,一直都以为自己藏得很好,原来不是这样。
他背对着房门口,听到了轻而缓慢的脚步声,“止怡……”他回过头去,起身扶了她一把,让她坐在自己刚才坐过的椅子上,自己则坐在床沿,“有事吗,止怡?”
“没事,想到过不了多久你就要走了,想抓紧时间再跟你说说话。”她带着点俏皮的笑意。
纪廷揉了揉她的头发,“我不在的时候,你自己好好照顾自己。”
“从小时候起,好像我都永远处在一个需要照顾的角色里,真想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纪廷哥哥,你知道吗,我羡慕止安,也羡慕你。”她的手无意识地触摸到桌上的一样东西,像一张略厚的纸,有着微微凹凸的触感和密布的仿若修补的痕迹。
“一幅画?”她随口问道。
“是的,一幅画。”
走出g市机场的那一刻,纪廷驻足,似乎在感受这个迎面而来的南方大都市。人的感觉真是一种极其微妙的东西,明明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却可以因为某个人、某段过往的存在,而变得充满了某种熟悉而暧昧的气息。
他短暂地闭上眼睛,呼吸到这沿海城市特有的潮湿气息,难以察觉地微笑,然后招手叫车。不是没有想起机场送别时母亲的依依不舍和父亲的语重心长,当然,还有止怡的笑中带泪,如同当时他挥手的那一刻,他不敢回头,不能回头。
到g市医科大附属医院报到的过程相当顺利,手续办妥后,医院暂时将他分在普外科,并给他在不远处的一栋学校研究生宿舍安排了个单间。地方虽小,但基本的设施一应俱全,纪廷是个相当随遇而安的人,所以他觉得一切都已经很好。
普外包括纪廷在内有两名实习医生,另一个是女生,姓莫,据说是g市医科大学本校的学生,她比纪廷早报到一个星期,不过,她的指导老师是国内普通外科方面小有名气的吴江。吴江早年也毕业于g市医科大,其后留美取得博士学位归来,是医院青生代医生的中坚力量,他专业技术过硬,人也相当风趣随和,能够作为他的弟子是相当幸运的;当然,作为纪廷母校医学院力荐的高材生,医院对纪廷也相当优待,他的指导老师是目前普外科的主任袁教授。袁教授跟纪廷的恩师钱教授向来交好,对纪廷自然照顾有加,不过他德高望重,身兼数职,除每周二、周六要在医院专家门诊坐诊外,他一方面要在学校里授课,一方面要打理科室的行政事务,平时还有数不清的学术交流会议和重要的出诊任务,分身乏术,自然很难兼顾纪廷,所以纪廷要用更多的精力去自己摸索和向其他医生讨教。好在吴医生在带好自己弟子的同时,对他也不吝关照,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纪廷跟那个女生一样,都是师从于吴江。
纪廷最初跟那个叫莫郁华的女生接触时,只觉得那是个寡言内向的女孩,不漂亮,也谈不上难看,看得出很努力,做的永远比说的要多,不喜与人交际,即使跟纪廷同在一个科室,又住在同一栋宿舍楼,抬头不见低头见,除了必要的工作上的沟通外,平时碰面也不过是匆匆一笑,从不多说一句话。对于这个,纪廷倒不放在心上,虽然在人际关系方面他向来处理得宜,但其实对于大多数人和事,他都抱着顺其自然的心态,可有可无,从不强求。况且,他很明白,以医院的设施和条件,基本上每个实习医生都渴望实习期结束后能正式签下来,但是事实上能留下的名额又是极其有限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莫郁华跟他是处在一个相互竞争的位置上,关系淡漠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为了毕业后的去留,袁教授曾经专门找过纪廷,他说:“有时我们几个医院里的老家伙之间讨论,也是这么认为——今年这一批实习医生中,最优秀的两个恰好分在我们普外。纪廷,你跟小莫确实都非常优秀,但是你也知道,每年最终能签下来的,并不全是最优秀的学生,其中的意思应该不需要我多说,所以,你和莫郁华两人,很有可能没法同时留下,对于这个我感到很惋惜,但是也是无奈的。莫郁华是我们本校的学生,你则是老钱向我力荐的,对于你们,在感情上我是绝对平等的,说句实在话,论资质,她不如你,论用心,你不如她。”
袁教授的话语重心长,纪廷也沉思了一会,他问:“教授,是我平时不够努力吗?”
“不,你很努力,也足够严谨,但是你没有真正投入心思,这是你最大的问题所在。”
袁教授毕竟是睿智的,纪廷想,也许教授说得对。对于很多事情,他只是习惯性地做到最好,但他并不一定喜欢,所以当他的大脑在冷静完美地做一件事情时,他的心是抽离的。相反,往往越是他喜欢的事,他偏偏越是做不好,越是他爱的人,他越是不知道怎么面对她。
对于他来说,能够最终签下来固然好,然而签不下来,也不强求,他不愿意为了一个名额头破血流,总会有一所医院可以容身。在这个城市里,远有比留在这个全国知名的大医院要重要的东西。
他觉得自己其实是个很傻的人,不管他离家来到这个城市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理所当然,事实上,只有自己明白,他仓皇地做这样的决定,不顾一切地来到这里,不过是为了陈朗没头没尾的一句带着暗示的话,以及自己固执认定的一个事实。
这个城市多么大啊,灯红酒绿,盛世繁华,要淹没一个人是多么的容易。她在哪里?他该怎么找到她?他没有答案,也完全没有头绪。陈朗也许是知情的,但纪廷知道他不会告诉他,他也不会傻到去求他,他有自己深藏的骄傲。那个黄昏,陈朗挑衅的笑容他铭记在心,或许,他远比刘季林要厌恶那个自以为是的人。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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