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魂 作者:晴空无限
第 40 章
在金芒接触到身体的一刻,不灭罡身的运转速度突然加快了数倍,一股绝大的吸力随之传出,金属精华幻化的金芒毫无半点反抗之力,被强行吸进了罡身的循环中,而后在一瞬间被彻底分解,化作一缕缕灵气,变成了构成罡身的众多微型符号的补品:雷烈不灭罡身的根基是先天金灵气,而金芒则是由金属性灵气凝聚而成,与前者相遇,恰如百川归海,顿时便被分解开,返本还源。
这些金芒的速度极快,体积又小,加上距离过远,观战的众人看到的只是其被拦下的情景,却没有一个人发现还有漏网之鱼,更不可能发现金芒射中雷烈后的异状。
得到这意外的补品,雷烈的精神陡然一振。长啸声中,身体突然幻化出十几道残影,飘忽不定地从不同方向逼近钢甲狂牛,又在距离后者数尺远的地方尽数消失,下一刻,莫名消失的雷烈突然出现在对手的后背上,一只铁掌化作利刃,沿着之前制造出来的伤口,轻易突破了狂牛的肌肤,深入到它的体内。
钢甲狂牛的金芒并非不要钱的大白菜,每一次凝聚都要耗费的元气,也会让身体的防御在短时间内降低,要不是这样,雷烈想要打破对手的防御,即便是从伤口处突入,难度也会加大十倍。
“我知道你听得懂我的话,”铁钳般的大手从体内紧紧对手的脊骨,雷烈并没有马上痛下杀手,而是以只有两者能听到的声音说道:“钢甲狂牛是高等凶兽,都有记忆传承,对人类的话应该不陌生。我现在给你两条路,一是现在就被我杀死,一是给我当坐骑,永远不得反叛,你要是不同意,就叫一声,同意了,就叫两声。”
雷烈体内的煞气足以让最胆大的战马骨软筋酥,这些年在西疆,已经尝够了别人骑马自己步行的滋味,虽然自问轻功不输给任何骏马,但有个代步的坐骑,总归要比自己走路好。这钢甲狂牛属于凶兽,对煞气的承受能力远在普通兽类之上,而且体力足,速度也不慢,穿山越岭如履平地,不仅可以骑乘,还可以做打架的帮手,无疑是坐骑的绝佳选择。
钢甲狂牛的智慧虽然比不上成人,却不下于七武官员,除了奉命出城剿匪的南城校尉,几乎全数到场。
“恭喜黄大人。”一个长相富态之极,衣着华贵的老者,笑容可掬地冲着站在大厅中招待客人的黄延年抱拳拱手:“贵公子今日小登科,来年贵府必定添丁进口。”此人名叫严海阔,乃是黄沙城最大的粮商,据说在西疆军团和总督府都颇有些关系,在本城也算是一号人物。
“多谢严兄吉言。”大喜的日子,一向不苟言笑,颇有几分威严的城守大人也一反常态,变得和蔼可亲起来,冲着严海阔还了一礼:“严兄请上座,招呼不周,还请见谅。”大秦的风俗,婚礼需在吉日的黄昏或夜晚举办,普通的客人由专门的司仪招待,贵客则必须由男方的父亲,或者男性长辈招呼。
严海阔也知道此时并非谈话之时,笑着客套了两句,随即便转身向别处走去。他在黄沙城人脉极广,此时大厅里的贵客,倒有一多半是熟识,生意人天性喜欢和人寒暄,难得有这么个机会,严海阔当然不会放过,呼朋唤友,谈笑风生,一桌一桌打招呼,一会儿的工夫,已经把大厅逛了一圈。
喧闹之中,没有人注意到,严海阔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有一根小指头一半粗细的密闭铜管从袖子里悄无声息地滑落到地上。
“吉时到!”司仪高喊:“新人拜堂!”刚才还热闹非凡的大厅顿时肃静了下来,片刻之后,一群婆子丫鬟簇拥着一对新人,从后堂走了出来——按照大秦的习俗,本应该是由新郎用红丝带牵着新娘一同走出,叫做千里有缘一线牵,但黄延年的儿子黄进在自己家里都会走丢,谁敢放心让他领着新娘?只好由下人们左右引领。
“佳偶天成,百年好合!”司仪继续按照常规的程序念着,接下来就该拜天地了。
“噗!”一声闷响在司仪念完最后一个字的同时响起,像极了人们从下面某处排气的声音,时机选得极好,下面的众人虽然极力忍耐,却有不少人脸上已经现出了笑意。
黄延年面沉似水,冷眼看向闷响传来的地方,没等找到始作俑者,又是数声同样的闷响出现在不同的角落里。一声还可能是巧合,这么多人同时排气,想想也必定有问题,显然是来捣乱的。黄延年在黄沙城经营多年,朝中又有人撑腰,脾气一向大得很,就连西疆总督也不放在眼里,哪会受得了这个?也不管正在办喜事,一拍桌子,就要站起来喊人,却只站起了一半就没了力气,整个人像一滩烂泥般瘫在了地上。
“噗通!噗通……”仿佛引发了连锁反应,在黄延年倒下的同时,站在大厅里的人纷纷瘫倒在地,那些坐在座位上的,也全都全身无力,再也站不起来了。
“来人,有刺客!”黄延年人虽没有力气,神智却清醒得很,总算这么多年的城守没有白做,见此情形,第一个反应就是有人下毒暗算,提起所有的力气高喊着,指望能够引起大厅外的人们的注意。
“黄大人不用白费力气,现在这府里的人,已经没有一个能站起来的了。”说话的是新娘子,也是如今大厅里唯一还站着的人:“醉仙散和软骨烟的名字想必大人不会陌生,应该知道中了这两种毒的人至少在一天之内是没办法活动的。”
这两种药,一个专门混在酒里,能够让酒精的作用增强十倍,酒量再好的人喝下去也会大醉不醒,另外一个无色无味,常人只要闻到一点,就会全身无力,作用和雷烈前世的蒙汗药相似,效果却要好上无数倍,乃是北疆毒神谷的不传之秘,在江湖上也是大大有名。
“你究竟是什么人?”黄延年虽然贪婪残暴,却也不是无能之辈,事到临头,反倒冷静了下来:“聂兴和,我要你给我解释!”
软骨烟是被人带到大厅里的,倒不一定和聂家有关系,但醉仙散只能下在酒里,而按照习俗,婚宴的酒水全都由女方提供,并且无论老少贵贱,只要是何婚宴沾边的,都至少要喝上一口以示祝福,真要想新娘子说的那样,聂兴和身为家主绝脱不了关系。
“解释很简单,聂某从来没打算把自家的女儿嫁给你那傻儿子,但你觊觎我的财产,一再苦苦相逼,在下只能出此下策了。”原本应该和众人一样,瘫坐在座位上的聂兴和站起身来,缓缓说道:“我只想做一个本分良民,本分度日,既然在大秦做不到,那就只好到别的地方去了。”
“别的地方,你打算投敌!”黄延年脑筋一转,已经明白了对方话中的含义,“你好大的胆子,黄沙城离边境少说也有上千里,城里数千的驻军,沿途要塞更是有西疆军团的大军驻守,你走得了吗?”
“聂兄用不着走,因为今夜之后,这黄沙城就是我蛮族的了。”说话的是严海阔,这个大腹便便的商贾此时面色严肃,目射、精光,全然没有半点平日里和气生财的样子,大步走到新娘子面前,屈身下拜:“臣,黄沙城密探统领巴伦斯,参见青仙儿大人!”
第七十八章 青仙儿(二合一)
实在抱歉,今天老岳父六十六、大寿,本来设的定时发布,没想到不好使,更新晚了。
第 40 章
恋耽美
第 40 章
在金芒接触到身体的一刻,不灭罡身的运转速度突然加快了数倍,一股绝大的吸力随之传出,金属精华幻化的金芒毫无半点反抗之力,被强行吸进了罡身的循环中,而后在一瞬间被彻底分解,化作一缕缕灵气,变成了构成罡身的众多微型符号的补品:雷烈不灭罡身的根基是先天金灵气,而金芒则是由金属性灵气凝聚而成,与前者相遇,恰如百川归海,顿时便被分解开,返本还源。
这些金芒的速度极快,体积又小,加上距离过远,观战的众人看到的只是其被拦下的情景,却没有一个人发现还有漏网之鱼,更不可能发现金芒射中雷烈后的异状。
得到这意外的补品,雷烈的精神陡然一振。长啸声中,身体突然幻化出十几道残影,飘忽不定地从不同方向逼近钢甲狂牛,又在距离后者数尺远的地方尽数消失,下一刻,莫名消失的雷烈突然出现在对手的后背上,一只铁掌化作利刃,沿着之前制造出来的伤口,轻易突破了狂牛的肌肤,深入到它的体内。
钢甲狂牛的金芒并非不要钱的大白菜,每一次凝聚都要耗费的元气,也会让身体的防御在短时间内降低,要不是这样,雷烈想要打破对手的防御,即便是从伤口处突入,难度也会加大十倍。
“我知道你听得懂我的话,”铁钳般的大手从体内紧紧对手的脊骨,雷烈并没有马上痛下杀手,而是以只有两者能听到的声音说道:“钢甲狂牛是高等凶兽,都有记忆传承,对人类的话应该不陌生。我现在给你两条路,一是现在就被我杀死,一是给我当坐骑,永远不得反叛,你要是不同意,就叫一声,同意了,就叫两声。”
雷烈体内的煞气足以让最胆大的战马骨软筋酥,这些年在西疆,已经尝够了别人骑马自己步行的滋味,虽然自问轻功不输给任何骏马,但有个代步的坐骑,总归要比自己走路好。这钢甲狂牛属于凶兽,对煞气的承受能力远在普通兽类之上,而且体力足,速度也不慢,穿山越岭如履平地,不仅可以骑乘,还可以做打架的帮手,无疑是坐骑的绝佳选择。
钢甲狂牛的智慧虽然比不上成人,却不下于七武官员,除了奉命出城剿匪的南城校尉,几乎全数到场。
“恭喜黄大人。”一个长相富态之极,衣着华贵的老者,笑容可掬地冲着站在大厅中招待客人的黄延年抱拳拱手:“贵公子今日小登科,来年贵府必定添丁进口。”此人名叫严海阔,乃是黄沙城最大的粮商,据说在西疆军团和总督府都颇有些关系,在本城也算是一号人物。
“多谢严兄吉言。”大喜的日子,一向不苟言笑,颇有几分威严的城守大人也一反常态,变得和蔼可亲起来,冲着严海阔还了一礼:“严兄请上座,招呼不周,还请见谅。”大秦的风俗,婚礼需在吉日的黄昏或夜晚举办,普通的客人由专门的司仪招待,贵客则必须由男方的父亲,或者男性长辈招呼。
严海阔也知道此时并非谈话之时,笑着客套了两句,随即便转身向别处走去。他在黄沙城人脉极广,此时大厅里的贵客,倒有一多半是熟识,生意人天性喜欢和人寒暄,难得有这么个机会,严海阔当然不会放过,呼朋唤友,谈笑风生,一桌一桌打招呼,一会儿的工夫,已经把大厅逛了一圈。
喧闹之中,没有人注意到,严海阔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有一根小指头一半粗细的密闭铜管从袖子里悄无声息地滑落到地上。
“吉时到!”司仪高喊:“新人拜堂!”刚才还热闹非凡的大厅顿时肃静了下来,片刻之后,一群婆子丫鬟簇拥着一对新人,从后堂走了出来——按照大秦的习俗,本应该是由新郎用红丝带牵着新娘一同走出,叫做千里有缘一线牵,但黄延年的儿子黄进在自己家里都会走丢,谁敢放心让他领着新娘?只好由下人们左右引领。
“佳偶天成,百年好合!”司仪继续按照常规的程序念着,接下来就该拜天地了。
“噗!”一声闷响在司仪念完最后一个字的同时响起,像极了人们从下面某处排气的声音,时机选得极好,下面的众人虽然极力忍耐,却有不少人脸上已经现出了笑意。
黄延年面沉似水,冷眼看向闷响传来的地方,没等找到始作俑者,又是数声同样的闷响出现在不同的角落里。一声还可能是巧合,这么多人同时排气,想想也必定有问题,显然是来捣乱的。黄延年在黄沙城经营多年,朝中又有人撑腰,脾气一向大得很,就连西疆总督也不放在眼里,哪会受得了这个?也不管正在办喜事,一拍桌子,就要站起来喊人,却只站起了一半就没了力气,整个人像一滩烂泥般瘫在了地上。
“噗通!噗通……”仿佛引发了连锁反应,在黄延年倒下的同时,站在大厅里的人纷纷瘫倒在地,那些坐在座位上的,也全都全身无力,再也站不起来了。
“来人,有刺客!”黄延年人虽没有力气,神智却清醒得很,总算这么多年的城守没有白做,见此情形,第一个反应就是有人下毒暗算,提起所有的力气高喊着,指望能够引起大厅外的人们的注意。
“黄大人不用白费力气,现在这府里的人,已经没有一个能站起来的了。”说话的是新娘子,也是如今大厅里唯一还站着的人:“醉仙散和软骨烟的名字想必大人不会陌生,应该知道中了这两种毒的人至少在一天之内是没办法活动的。”
这两种药,一个专门混在酒里,能够让酒精的作用增强十倍,酒量再好的人喝下去也会大醉不醒,另外一个无色无味,常人只要闻到一点,就会全身无力,作用和雷烈前世的蒙汗药相似,效果却要好上无数倍,乃是北疆毒神谷的不传之秘,在江湖上也是大大有名。
“你究竟是什么人?”黄延年虽然贪婪残暴,却也不是无能之辈,事到临头,反倒冷静了下来:“聂兴和,我要你给我解释!”
软骨烟是被人带到大厅里的,倒不一定和聂家有关系,但醉仙散只能下在酒里,而按照习俗,婚宴的酒水全都由女方提供,并且无论老少贵贱,只要是何婚宴沾边的,都至少要喝上一口以示祝福,真要想新娘子说的那样,聂兴和身为家主绝脱不了关系。
“解释很简单,聂某从来没打算把自家的女儿嫁给你那傻儿子,但你觊觎我的财产,一再苦苦相逼,在下只能出此下策了。”原本应该和众人一样,瘫坐在座位上的聂兴和站起身来,缓缓说道:“我只想做一个本分良民,本分度日,既然在大秦做不到,那就只好到别的地方去了。”
“别的地方,你打算投敌!”黄延年脑筋一转,已经明白了对方话中的含义,“你好大的胆子,黄沙城离边境少说也有上千里,城里数千的驻军,沿途要塞更是有西疆军团的大军驻守,你走得了吗?”
“聂兄用不着走,因为今夜之后,这黄沙城就是我蛮族的了。”说话的是严海阔,这个大腹便便的商贾此时面色严肃,目射、精光,全然没有半点平日里和气生财的样子,大步走到新娘子面前,屈身下拜:“臣,黄沙城密探统领巴伦斯,参见青仙儿大人!”
第七十八章 青仙儿(二合一)
实在抱歉,今天老岳父六十六、大寿,本来设的定时发布,没想到不好使,更新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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