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论女主的必备技能 作者:阿娴酱

    第24章 兰歌番外浮沉终得圆

    —兰歌篇—

    两千五百天,六万千三百个小时,三百六十七万分,两亿两千零七十二万秒,大概还要。

    取个整数,约摸是七年。

    这七年里,她从兰歌变成天后,从谨小慎微到跋扈嚣张。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时间是神奇的,它能在不知不觉间教人转了性子,用那流逝的光阴来细细打磨雕琢,将个人完全变成另外副模样。

    隔着这迷眼的七年往回看,她竟有些想不起自己当初的样子。

    三十楼高的公寓里,个长发女子颓然坐在满地凌乱中间,恍惚间似乎是出了神。大半的墙都是透明的,那外头青天白日,光线亮堂堂的打了进来,整个公寓里片锃亮。

    无所遁形,好似那最后的丝尊严都被人扯了出来,曝在毒辣日头下狠晒、践踏。

    这是实打实的富人区,寸土寸金,寸土难求。有人曾说,星级酒店越高越奢华,也越彰显身份,公寓大概也是这么个理。

    住在这奢华公寓三十层的兰歌不仅是富人,还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名人。

    只不过这切很快就要到头了……不,应该说已经到头了。

    她眼睛肿的像核桃般大,哭的时间有点久,眼泪也似流干了,再挤不出滴。

    地板上散了地的纸张,全是她以往唱过的歌的谱子。

    她慌乱地随手抓过张,张嘴便唱,只那声音却无比沙哑。她连调都没有找到。

    手机铃声在这时候响起,催魂般不依不饶响了好半天,她才摸索着拿过来,按下了接听键。

    只不过她却没有给那头的人说话的机会,她操着那口沙哑的声音,气势半分不弱地对着电话吼道:“要解约就解约!别再打电话过来假好心了,群吸血鬼充什么菩萨,滚!有远滚远!”

    话毕便毫不犹豫地把手机摔在了地板上,那机身没有裂开,只屏幕却在瞬间四分五裂,很快就熄了亮光,成了报废品静静躺在地上。

    她的经纪公司要跟她解约,律师都已经准备好了,如果她要提起诉讼的话,想必他们也会打起精神陪她周旋到底。

    诉讼是没用的,经纪公司拿捏住了她的把柄,合同条例细数下来,不该犯的她竟犯了好几样。

    但以往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那时她正红的如日中天,纵使她哪里做的过火了些,堪堪踩着条例边缘甚至越过去,公司也不曾说过个字。

    如今不样了,她没了用处,成了弃子,留着是个累赘,公司便不愿意再容忍她了。

    七年,这打压终于来了。不下手则矣,下手便是解约。

    兰歌坐在客厅地板上吃吃笑了起来,嘴角似有嘲讽又似有伤感。

    早该来了啊……

    从她某天睡醒突然发现自己能唱能写以来,这七年里她没有睡过个好觉。

    阖眼便是众人追打她的场景,那些人边朝她丢着垃圾,边骂她“骗子”。

    那情景吓的她冷汗频频,每每都在沉沉的黑暗中惊醒过来。

    兰歌忽而沉默下来,心中那团团伤心、失落、茫然、愤恨,全都如雾如烟袅袅散了去。

    方才那通吼,反倒让她平静了下来。

    兰歌就那样瘫坐着,身上没了力气,脑子里也成了空白片。她转头,视线从那透明的墙越出去,定格在了空旷无边的蓝天上。

    时间不紧不慢地走着,她也不动,不哭不闹好似尊木偶,脸上没了生气,眼皮也重重地耷拉下来。

    公寓里静的能听见针落地的声音,好久,那清楚的开门声唤回了她的注意。

    “你来干什么?”她依旧坐在地上,眼里派疏离冷淡,似是倦了不想搭理来人,只淡淡道:“出去。”

    能这样随意进出她公寓的,除了她自己,就只有她的经纪人。

    兰歌的经纪人姓连名书,二十*的年纪,在她身边已经五六年了。

    身干练的西装,挺拔的男人英气十足,脸部线条柔和,但眉眼却深邃,薄唇轻抿着,他熟门熟路地换鞋进来,那饱经历练的眼神冷冽逼人,目光触及兰歌的时候,却软和了下来。

    连书进了门却不说话,也不回答她的问题,只蹲□,开始收拾这乱糟糟的屋子。

    原本心死的兰歌又生出了火气,随手在身旁捞,抓了本书就朝他砸了过去。

    连书避也不避,那书与他擦身而过,他脸上平淡无波,点情绪都没有,只淡淡开口道:“收拾完我带你去吃东西,折腾天了,等会闹出什么毛病来可不是好玩的。”

    “谁要你管我?”兰歌晃晃悠悠了起来,身上的长裙早已打了褶,像腌泡后被拧干的白菜,皱巴巴的难看极了。

    “去你最喜欢的那家店吧,只是它们最近新换了个主厨,不知还能不能做出你喜欢的味道。”连书把地板上杂乱的东西分门别类地收拾好,手下忙活不停,自顾自地说着话。

    “你听不懂人话?我让你滚!滚出去!别在这里假惺惺的装好人!我已经不是你们公司的艺人了,你没权利管我!滚啊!”

    “或者你想吃点清淡的?最近睡眠是不是不太好?得好好补补了。”连书把她乱丢的衣物叠好,整齐地放在茶几上,看也不看她,只不停说着:“要不要出国度个假?去凉快点的地方吧,你生理期痛起来止不住地冒汗,外热内冷不好熬,遇上毒煞人的夏天不得了,汗发的能湿了枕头。去气候好些的国家吧,提前调养调养,就算不管用,出汗也能少些。那止痛药还是少吃点,再好再贵都不治根,以前没时间,现在得好好调理……”

    兰歌发了狠,将脚边的东西捞起来,不停地朝他砸过去,边砸边怒道:“滚!滚!滚出去!给我滚啊!滚啊!”

    连书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着不动将她那些怒气全都生受了下来,脸上依旧是那幅平淡的样子。

    兰歌没了力气,又重新瘫坐回地上,腔调中哭音再起,“走吧……别折磨我了……”

    连书静静着看了她会,弯腰又继续收拾起来。他动作飞快地把那处整理好,而后轻脚走到了她面前。

    他在她面前蹲下,宽厚的手掌轻轻摩裟着她的脸,替她把那泪痕拭了干净。

    “哭了眼睛疼,等等敷冰你又该嚷嚷着难受了。”连书的声音很好听,如落盘的玉珠,又像秋风扫动的黄叶,下下撩拨地人心痒。

    他的态度语气都和从前没什么分别,如她如日中天、他鞍前马后那些时日,并没有因为现今这境况,就生出什么变化来。

    只是这样亲昵的举动,却是从前不曾有的。

    兰歌睁着泪眼,呆呆地望着他。

    他又替她把凌乱的头发撩到耳后,“眼睛都肿了。”

    她回过神来,挥手把他的手拍落,又竖眉将带刺的面露出来,“别碰我!我是落魄了没错,你现在是几个意思?犯不着羞辱我!再不滚我就叫保安了!”

    “我辞职了。”连书淡淡地开口,收拾着她身边散乱的物什,就像在说天气如何样平常。

    兰歌又愣住了,她有点捉摸不透他的意思,理智倒是回来了点,她问道:“你辞职……和我有什么关系?你来就是特地告诉我这个的?我没心思听你的事情,你……”

    “你明白的。”他抬头直视她,她跪坐着,他单膝着地蹲着,两人之间距离并不远。

    “我……明白什么?”兰歌偏头避开他的视线。

    “我会做经纪人,只是因为你而已。”他又继续手中的动作,“你和公司解约,我留着也没什么意思。”

    兰歌是天后,身为她经纪人的连书身价自然也不般。

    只是,她出道已经七年,他做经纪人却才五年,这其中的缘由,也和她脱不了干系。

    “你是在可怜我?”兰歌还是固执地坚守着最后那点自尊,语气也算不得好。

    她已经失去切了,若是连这最后点防线都守不住……她真的不想,不想被人可怜,不想可怜自己。

    “没有。”他回答,如既往的沉稳,说话向来都这么言简意赅。

    兰歌突然有点出神。平时没有注意,到现在她才猛然发觉,六年前那个毛头小子,不知不觉中已经长成了现在这幅模样。

    成熟、稳重、可靠、让人安心。

    她是依赖他的,这几年里她的脾气越发不好,身边的助理御用化妆师换了又换,唯独只有他,她从来没有觉得不好过。

    只是现在,她和经纪公司闹了这么出,才下意识地将他归类到了敌对的阵营里。

    现在想起来……

    兰歌像是被抽走了全部的力气,她低下头叹息道:“你走吧,我很累。”

    “不了,我说过会直陪着你。”连书的声音很轻,却又很坚定。

    “你不用这样……”兰歌双手撑着地板,头垂的很低,“我没有希望你用这种方式还人情……”

    “并不是你想的那样。”连书伸手轻抚着她的头顶,语气有点像是叹息,“我以为你知道的。”

    “不是为了还你的情,不是为了其他,只是为了你这个人,仅此而已。”

    兰歌愣愣地看着他,他继续道:“你去哪我就去哪,你想做什么我都陪你去。”

    “你真的……不用这样。”只是听他说了这么几句话眼睛就又红了,她知道自己很没骨气,但是让他滚的话,却无论如何都再说不出口。

    “六年前第次见到你的情景我还记得。”他轻轻地摸着她的发顶。

    “那是你出道的第二年,十八岁,笑起来比谁都欢快热烈,你是媒体的宠儿,是大众瞩目的中心,走到哪里都有大堆人跟着。”

    “那时候我是大学快毕业的实习助理,第次见你的时候,你坐在化妆间里,吃着工作人员给你买的猪排饭。”

    他的眼里染上了笑意,因这朦胧的回忆柔和了眉眼。

    那时候,第天工作的他因为毛手毛脚,把兰歌上台穿的服装弄脏了块,那污渍渐渐化开,彼时年轻的他吓地道歉不停。

    十八岁的少女喜怒哀乐全都表现在脸上,当时她见着,立刻就拧起了眉。经纪人和另外两个助理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涨红了脸的他难堪地在原地接受众人的注目礼。

    他当时想啊,这些艺人果然都不是好相处的,即使她看上去和普通的小女生没什么区别。

    没过久,他跟着她出外景,期间接到了家人的电话。他的母亲重病在床,他和父亲两个,却凑不出那手术费。

    连书出生在个小县城,家境平平,家三口守着套两居室的小房子,老两口辛苦了辈子,本以为连书上了大学,就能轻松些,没想到从他大二那年开始,他母亲的身体就每况愈下,直拖着没治疗,到他大四的时候,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

    手术费用搁在稍稍富裕点的人家,不算是什么事,但对于连书父子两,却是件很棘手的事情。

    积蓄都给连书上大学用了,下子也拿不出做手术的钱,连父在家心情沉重,连书在外也丝毫轻松不起来。

    心知告诉他也没用,但连父还是打电话跟他说了连母的情况,或许是个人在心里憋了太久,纵使没有什么用,说出来也能缓缓那扼住喉咙的感觉。

    米八的大个,高高大大的大男孩,在拍摄人群外不远的地方,就那样握着手机红了眼睛。

    电话挂了以后,回头才发现兰歌在他身后不远处,面上没有表情,眼风似扫非扫地从他身上略过。她什么都没说就走了,他却觉得自己像被剥光了呈在人前样。

    尴尬、难堪、局促,还有丝丝的委屈。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不公平,有的人苦苦挣扎辈子,从没做过坏事,善心善行坚持了几十年,临老被病魔折磨,却连救命的钱都拿不出来。而有的人,才十七八岁的年纪,就已经名利双收,样样不愁。

    人和人的差距如此直白明显,纵使他心里知道这个世界本就如此,但幸运的像是上天宠儿的她在他面前时,他还是不可避免地感到痛苦。

    就在那瞬间,他有点讨厌她。

    而后来,也正是被他讨厌的她,向他伸出了援手。

    她还是副懒散冷淡的模样,两指夹着张银行卡轻轻扔在了桌上。

    她说,“这里是十万块,就当是我借给你的,你反正是我的助理,钱就从你工资里扣,没有还完别想着落跑。你马上就要毕业了对吧?毕业了那就实习转正吧,不然那点实习工资该还到什么时候去。”

    她这样说着,没等他回答就起身走开,走了几步又停下,背对着他补充,“不够的话跟李庆说,他会给。”

    李庆是她那时候的经纪人,当时她在年之内接了十个广告,赚的钱不知是那张卡里的少倍,只要她开口了,经纪人断没有不给的道理。

    连书是想拒绝的,他的自尊心告诉他应该拒绝,可是他还是面对现实,低下了头。

    手术费只要八万,有了那笔钱,他的母亲做了手术,也保住了命。

    从那以后他再没有离开过她,身为金融系高材生的他却跑去考了经纪人资格证,李庆离开以后,接替李庆成了她的经纪人。

    他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新经纪人,兰歌却是摇钱树是金凤凰,如果没有她点头同意,他绝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

    相识六载,相守五载,他没变,却也变了。

    后来她要保持身材,要维持高冷的形象,再没有吃过猪排饭,从艺时间越久,脸上的表情也越假。那样喜形于色的她,越来越少见,甚至再没出现过。

    “我直都没有跟你说过,因为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连书轻轻眨了眨眼,“现在我也依旧这么觉得,只是……我不想你认为这世上所有人都抛弃你了。纵使他们都走了,我还在这里,永远都在这里,你在哪,我就在哪。”

    “不管你是光芒万丈星光璀璨,还是深渊低谷前路渺茫,对我来说,你就是你。”

    “难为你还记得那么久以前的事。”兰歌鼻尖酸,嘴角轻轻颤了颤,眨眼的瞬间眼泪也随之滚落。

    连书没有变,他依旧是那个有些自卑的他,但他却也变了,当初的嫉妒不喜,从她指尖轻甩的动作开始,日日地变成如今这满心的喜欢。

    他比谁都了解兰歌,她是最娇纵跋扈的,却也是最心软良善的。

    连书握住她的手,“现在,连人带钱全都还给你,我这辈子,就当做是那十万块的利息,虽然少了点,请你收下。”

    兰歌的嘴角颤地厉害了,她偏开头,咬着牙呜咽地哭了起来——

    ***

    两年后。

    在闹出了解约风波后转型以演员身份出道的兰歌,不久前才获得了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但这早已不是新鲜的新闻,比较引人注目的,是她结婚的消息。

    在欧洲某个海岛举办完婚礼的兰歌匆匆度了蜜月,便马不停蹄地赶回国拍新电影。拍了两个月的时间,终于到了快要杀青的最后关头。

    这个剧组里除了有名的几个戏骨以及担纲主演的兰歌以外,还有位友情客串的艺人——陶梦。

    陶梦的戏份在尾声,虽是客串,镜头也不是天能拍完的,所以进组以后,她和兰歌两人难免有段相处的时日。

    两个人对彼此都很冷淡,早前陶梦出道的时候两人就有过不合传闻,如今看来,这传闻倒像是有七八成真。

    剧组的工作人员都是这样想的,就连起工作的其他演员也这样认为。

    某日,在休息室里看剧本的兰歌被女四号缠住了。或许是为了巴结她,又或许是针对陶梦,那个女四号从开始的攀谈,变成了说陶梦的坏话,「我看陶梦根本就比不上兰歌你」、「她算什么不过是靠着后台才走到现在的」、「我以前可喜欢听你的歌了你比陶梦唱的好了」……这种话句接着句。

    兰歌耐着性子,听到后面越来越不耐烦,最终忍不住打断她,“我和你很熟?你要是闲的慌,爱干嘛干嘛,但是能别来打扰我看剧本么?”

    女四号明显愣了,她强撑着笑脸说:“我只是替前辈您不值……谁都拿陶梦跟您比,她……”

    “你这智商也能混娱乐圈?”兰歌皱眉,“我和陶梦合不合是我们的事,要拿我当枪使或是想贬低陶梦来和我套近乎,你还是省省吧。”

    语道破,女四号有些尴尬。兰歌虽然转型做演员,名义上是个新人,但到底年天后,人气和根基都在那,比她这种新人牛太,所以她才会想着要套套近乎抱抱大腿。谁知道,兰歌说起话来竟然这么不留情面。

    “我这么跟你说吧。”在她怔愣间,兰歌继续道,“我是不大喜欢陶梦,但和你比起来,她强了太太,明白么?”

    说完兰歌就拿着剧本起身,刚转身,却见陶梦正在门口。

    兰歌顿了瞬,复又提步继续走。两人擦身的时候,陶梦开口对她道:“谢。”

    “没什么好谢的。”兰歌很快回答,“话说你果然如我所想的逊呐,就连这样的人也敢惦记你。”

    没等陶梦回答,兰歌便出了休息室。

    和导演等人道别,兰歌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而后安心地在原地玩手机。

    娱乐新闻里有不少她的消息,全是关于这次电影的,对于她之前在那部电影里的表现,大众都很买账,所以这次,舆论大都是期待的。

    笑了笑,兰歌把手机收起,心里有淡淡的满足感。

    这是从前没有的。不管拿少奖,被少人称赞歌艺好,她都没有现在这么开心过。

    比起录音,还是拍mv的时候高兴点。

    和之前的经纪公司解约以后,她再没有出过唱片,除了经纪公司的高层,其他人都不知道她不能唱歌这件事。

    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在意了,就像突然发现自己有了唱和写的能力,又突然发现自己失去了这种能力。

    失去就失去吧,那种不踏实的感觉也随之消失了,她该庆幸。

    在绕了这么大的弯以后,终于想起了自己最开始的梦想和愿望。

    比起唱歌,她喜欢演戏。

    天蓝的不像话,兰歌眯眼看去,正觉得惬意无比,响着喇叭的车刚好在这时停在她身前。

    “我来晚了,今天还好吧?”车窗摇下,连书的脸出现在她视线范围里。

    “当然啦,也不看看我是谁!”兰歌笑着拉开副驾驶座的门,坐好以后系上安全带,侧头在连书唇上轻轻吻,而后笑的无比欢欣,“回家吧~老公!”

    连书温柔地看着她,摸了摸她的发顶,发动汽车朝家开去。

    不是她的公寓也不是他的住所,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家。

    有他和她,以后还会有他们的孩子。

    八年相识,七载相守,接下去的年岁,不管是好是坏,只愿日月星辰,路共舟。

    作者有话要说:好久没有新了,抱歉!本来打算连帝舒的番外起的,结果只能分开了……

    感谢所有给我留言的妹子们!

    要好好休息哟,天气转凉了记得添衣,大家每天都吃的饱饱的就好啦~

    第24章 兰歌番外浮沉终得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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