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遥在望 作者:旌南
分卷阅读31
了一遍,阳光甚好,又把过冬的衣服也拿出来晒了,她闻着阳光里灰尘和衣物上陈腐的气息,一瞬间懒下来,剩下的事情她没有了多余的力气。那时他们在尼斯,久未居住的他,衣橱里散落了些很久之前留下的衣物,她整理的时候发现有些都已上霉。他作势要扔掉,却被她嫌弃浪费,他只好悻悻地将所有衣物一起洗了,庄园的院子里晒了满满一排。阳光温热,岁月静好,原来不止是冬天才会出现,只要有爱的人围绕身旁,何时何地都是静好的岁月。
黄昏下她去收拾的时候,没想到他藏在衣服后面,被他突然从背后抱起来,惊得她大叫,他却像个得势了的孩童,玩心大起,他用力一个抛举,然后打横稳稳接住她,然后逼问她:“什么时候嫁给我?”
宋芷不回答,他就佯装再玩一次。
发呆的时候想起八月有天晚上林乔给她带了五个冰淇淋,她打开冷冻柜的抽屉,拿出一个巧克力味儿的,打开包装,挖了一大口塞进嘴里。那冷冻的滑腻一时进入热的口腔,黏住了口腔里的表层,她冻得张大嘴,哈出白气来。
门开了,拎着菜的林乔见她赤脚站在地上吃冰淇淋冻得那个熊样,三步并作两步走进来夺走她手上的冰淇淋,粘着冰块的手一空,刺啦一下。她回过头去,只见林乔一副看着猪一样的表情,就知道他开口又要损她。
果然,知林乔者莫若她宋芷,这斯砸吧着开口,“知道熊怎么过冬吗?”
宋芷懒得搭理他,却被他拉到玄关处,他弯腰从鞋柜里拿出拖鞋来,递到她脚边,“穿上,像你这样要过冬的,不仅要储存热量,还得保暖一点。”
就知道他那张什么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以前他是凭借什么百花丛中过的,如果不是亲历过他的青春,宋芷一定会觉得他有臆想症,这么怼女孩子,能有对象?简直是个天方夜谭!
她的目光扫过他的手,我靠,他今天抽什么疯,居然带了菜来做饭?!他不是只会捣鸟窝,逮蛐蛐、做实验的高智商怪人么?
林乔吼她,“愣着干什么,说你是熊呢,把拖鞋穿上!”
“你来认错,态度也不好点。”她穿好拖鞋往客厅走,然后往沙发上一瘫。
“对,对,对,我来认错,您老人家就看在我从不向女人低头的份上——摆正你的坐姿好吧?难看死了……”
这句话倒是真的,提分手的从来都是他,在她的记忆中他好像也为失恋伤心过,但次数一个手能数的过来。不过只要是和她出来玩儿,哪怕前一秒在家心伤到世界坍塌,面对她,他永远都是嬉皮笑脸的,所以宋芷喜欢和他厮混在一起,因为他永远是那个顶天立地的大哥哥。
就算她不开口搭他的腔,他也有的是办法绕着弯儿损她,谁让他恰巧智商高,嘴又欠呢,她只好坐正了,林乔已经去厨房忙活了,切菜的声音利落得很,想来想去还是去围观一下。
奶白色的砂锅已经立在炉子上了,平底锅上的热油嗞嗞冒着烟儿,他在切着洋葱,一条一条就像是他实验室里的仪器量过一样。高智商就是高智商,做起菜来都这么有水准。
他的背影被暖黄色的光晕笼罩其中,本是刀刻般的线条,在烟火气里却显得不那么锋利、有棱有角了,所有的边缘都被虚化成弧线。
当初装潢的时候,她特意挑了暖黄的灯装在厨房里,她想象里温馨的家就应该是厨房时常开火,灯光昏黄,她和她的丈夫在厨房里一起忙活,乒乒乓乓地交错,说笑着完成一桌各自爱吃的饭菜。
那时的想象里,丈夫的背影轮廓是他,可如今,不知道这个简单的梦,上苍肯否赐予她实现。
她默默地走回餐厅,在餐桌旁椅子上坐下,抠着手指等他上菜。
看着桌上的四菜一汤,宋芷才明白,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原来是智商问题,所以才会落入别人的圈套,而全然不知。
鱼汤炖成了奶白色,入口鲜甜,鱼肚上放着翠绿的香菜点缀,不仅颜色亮丽,口感也带有奇异的香味。
牛排晶亮诱人,黑椒均匀的分布着,加上洋葱入料,让人看上去就有食欲。他还清炒了芹菜虾仁,马蹄糕是从陆叔那儿打包来的,刚好五菜一汤。
明明嫌弃我胖,还烧这么多菜!
她握着碗,看了他一眼,他继续埋头吃饭,等到一口饭菜完全咽下,才开口:“菜不好吃?”
她唔了一声。
“你少吃这一顿也不会瘦,快吃吧,胃不好的人要按点吃饭。”
“我要点外卖。”
“喏,陆叔给你做的马蹄糕,我打包给你带来了。”
“我吃不饱。”
他终于怒了,放下碗筷,“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就想吃外卖。”
“好的,点。”他说完就拿起手机,“想吃什么?快说!”
宋芷知道自己等傅闻天的消息等得心烦,这样对待林乔她本就于心有愧,但林乔一反常态地顺着她,她心里的烦闷被吓得消了下去。她拿起碗筷,夹起一小块牛排放进嘴里,鲜嫩多汁,确实有水准。
林乔小心翼翼地问她:“好吃吗?”
“哦”
“哦个球,不吃给我。”他脸上的怒色一转为喜,藏着嘴角的笑意,继续吃饭。
宋芷吃得撑了,准备收拾桌子去洗碗,被林乔拉住了,“我来吧,你别把碗打了,增加我明天的工作量。”
“你们最近没有项目吗?你看你闲的。”
“再忙也不放心你洗碗,你家就这么几个碗,打了我明天还得再去买。”
其实他是忙的吧,眼底的青色越来越重了,眼睛里有血丝,宋芷越发不明白了,他们也不过是在他父母面前演出戏而已,他还是曾经的那个林乔,只是戏做的也太足了吧……
她撑得有些难受,想出去走走,可是一想到外面埋伏着狗仔,就只能作罢。她想到这里就难受起来,他在娱乐圈里这些年,日日被人二十四小时盯梢,一举一动都被别人的摄像头监视着,这种不自由、不舒服的感觉,他是怎么忍下来的?
她的心渐凉下来,在客厅里踱着步的双腿也变得沉重,她索性坐在沙发上发呆,任由肚子难受着。
林乔收拾好厨房就走了,空气又恢复了安静。门关上的那一刻,在她心底的那一汪水面上,投下一枚石子,泛起涟漪。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入秋以后的阳光是冷色调的,斜斜穿过白色的纱帘照进屋里,她醒了很久,看着棕色木地板上明晃晃的影子,自己有多久没有照过镜子了?饶是曾灏倡定力那样好的人,看到她这副模样都略有吃惊之色,林乔更是恨铁不成钢,以他那样要强的个性,忍着不冲她发火,好像已经超出他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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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遍,阳光甚好,又把过冬的衣服也拿出来晒了,她闻着阳光里灰尘和衣物上陈腐的气息,一瞬间懒下来,剩下的事情她没有了多余的力气。那时他们在尼斯,久未居住的他,衣橱里散落了些很久之前留下的衣物,她整理的时候发现有些都已上霉。他作势要扔掉,却被她嫌弃浪费,他只好悻悻地将所有衣物一起洗了,庄园的院子里晒了满满一排。阳光温热,岁月静好,原来不止是冬天才会出现,只要有爱的人围绕身旁,何时何地都是静好的岁月。
黄昏下她去收拾的时候,没想到他藏在衣服后面,被他突然从背后抱起来,惊得她大叫,他却像个得势了的孩童,玩心大起,他用力一个抛举,然后打横稳稳接住她,然后逼问她:“什么时候嫁给我?”
宋芷不回答,他就佯装再玩一次。
发呆的时候想起八月有天晚上林乔给她带了五个冰淇淋,她打开冷冻柜的抽屉,拿出一个巧克力味儿的,打开包装,挖了一大口塞进嘴里。那冷冻的滑腻一时进入热的口腔,黏住了口腔里的表层,她冻得张大嘴,哈出白气来。
门开了,拎着菜的林乔见她赤脚站在地上吃冰淇淋冻得那个熊样,三步并作两步走进来夺走她手上的冰淇淋,粘着冰块的手一空,刺啦一下。她回过头去,只见林乔一副看着猪一样的表情,就知道他开口又要损她。
果然,知林乔者莫若她宋芷,这斯砸吧着开口,“知道熊怎么过冬吗?”
宋芷懒得搭理他,却被他拉到玄关处,他弯腰从鞋柜里拿出拖鞋来,递到她脚边,“穿上,像你这样要过冬的,不仅要储存热量,还得保暖一点。”
就知道他那张什么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以前他是凭借什么百花丛中过的,如果不是亲历过他的青春,宋芷一定会觉得他有臆想症,这么怼女孩子,能有对象?简直是个天方夜谭!
她的目光扫过他的手,我靠,他今天抽什么疯,居然带了菜来做饭?!他不是只会捣鸟窝,逮蛐蛐、做实验的高智商怪人么?
林乔吼她,“愣着干什么,说你是熊呢,把拖鞋穿上!”
“你来认错,态度也不好点。”她穿好拖鞋往客厅走,然后往沙发上一瘫。
“对,对,对,我来认错,您老人家就看在我从不向女人低头的份上——摆正你的坐姿好吧?难看死了……”
这句话倒是真的,提分手的从来都是他,在她的记忆中他好像也为失恋伤心过,但次数一个手能数的过来。不过只要是和她出来玩儿,哪怕前一秒在家心伤到世界坍塌,面对她,他永远都是嬉皮笑脸的,所以宋芷喜欢和他厮混在一起,因为他永远是那个顶天立地的大哥哥。
就算她不开口搭他的腔,他也有的是办法绕着弯儿损她,谁让他恰巧智商高,嘴又欠呢,她只好坐正了,林乔已经去厨房忙活了,切菜的声音利落得很,想来想去还是去围观一下。
奶白色的砂锅已经立在炉子上了,平底锅上的热油嗞嗞冒着烟儿,他在切着洋葱,一条一条就像是他实验室里的仪器量过一样。高智商就是高智商,做起菜来都这么有水准。
他的背影被暖黄色的光晕笼罩其中,本是刀刻般的线条,在烟火气里却显得不那么锋利、有棱有角了,所有的边缘都被虚化成弧线。
当初装潢的时候,她特意挑了暖黄的灯装在厨房里,她想象里温馨的家就应该是厨房时常开火,灯光昏黄,她和她的丈夫在厨房里一起忙活,乒乒乓乓地交错,说笑着完成一桌各自爱吃的饭菜。
那时的想象里,丈夫的背影轮廓是他,可如今,不知道这个简单的梦,上苍肯否赐予她实现。
她默默地走回餐厅,在餐桌旁椅子上坐下,抠着手指等他上菜。
看着桌上的四菜一汤,宋芷才明白,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原来是智商问题,所以才会落入别人的圈套,而全然不知。
鱼汤炖成了奶白色,入口鲜甜,鱼肚上放着翠绿的香菜点缀,不仅颜色亮丽,口感也带有奇异的香味。
牛排晶亮诱人,黑椒均匀的分布着,加上洋葱入料,让人看上去就有食欲。他还清炒了芹菜虾仁,马蹄糕是从陆叔那儿打包来的,刚好五菜一汤。
明明嫌弃我胖,还烧这么多菜!
她握着碗,看了他一眼,他继续埋头吃饭,等到一口饭菜完全咽下,才开口:“菜不好吃?”
她唔了一声。
“你少吃这一顿也不会瘦,快吃吧,胃不好的人要按点吃饭。”
“我要点外卖。”
“喏,陆叔给你做的马蹄糕,我打包给你带来了。”
“我吃不饱。”
他终于怒了,放下碗筷,“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就想吃外卖。”
“好的,点。”他说完就拿起手机,“想吃什么?快说!”
宋芷知道自己等傅闻天的消息等得心烦,这样对待林乔她本就于心有愧,但林乔一反常态地顺着她,她心里的烦闷被吓得消了下去。她拿起碗筷,夹起一小块牛排放进嘴里,鲜嫩多汁,确实有水准。
林乔小心翼翼地问她:“好吃吗?”
“哦”
“哦个球,不吃给我。”他脸上的怒色一转为喜,藏着嘴角的笑意,继续吃饭。
宋芷吃得撑了,准备收拾桌子去洗碗,被林乔拉住了,“我来吧,你别把碗打了,增加我明天的工作量。”
“你们最近没有项目吗?你看你闲的。”
“再忙也不放心你洗碗,你家就这么几个碗,打了我明天还得再去买。”
其实他是忙的吧,眼底的青色越来越重了,眼睛里有血丝,宋芷越发不明白了,他们也不过是在他父母面前演出戏而已,他还是曾经的那个林乔,只是戏做的也太足了吧……
她撑得有些难受,想出去走走,可是一想到外面埋伏着狗仔,就只能作罢。她想到这里就难受起来,他在娱乐圈里这些年,日日被人二十四小时盯梢,一举一动都被别人的摄像头监视着,这种不自由、不舒服的感觉,他是怎么忍下来的?
她的心渐凉下来,在客厅里踱着步的双腿也变得沉重,她索性坐在沙发上发呆,任由肚子难受着。
林乔收拾好厨房就走了,空气又恢复了安静。门关上的那一刻,在她心底的那一汪水面上,投下一枚石子,泛起涟漪。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入秋以后的阳光是冷色调的,斜斜穿过白色的纱帘照进屋里,她醒了很久,看着棕色木地板上明晃晃的影子,自己有多久没有照过镜子了?饶是曾灏倡定力那样好的人,看到她这副模样都略有吃惊之色,林乔更是恨铁不成钢,以他那样要强的个性,忍着不冲她发火,好像已经超出他的极限
分卷阅读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