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飘飞刀 作者:末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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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计划。如今的局面,都是我一手造成的。

    既定的事情无法改变,可是未来呢?未来还需要我们去创造。

    我想要杀了李沧铁,这是我第一次冒出杀人的想法。可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是他害死了陆子泫,是他害死了那么多人,其中还包括勿忘乡的那么多血亲。

    但是,就算我有这种想法又如何,我却没有杀他的实力。我咬着下唇,直到把嘴皮都咬破,我也不觉得疼。我狠狠地瞪着李沧铁,巴不得将他的血肉撕咬,让他也尝尝疼痛的感觉。

    “小白。”沈言溪轻轻抱着我的肩,试图安慰着我。

    我抱着他的肩膀狠狠地咬了下去,似乎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够暂时地宣泄我内心的痛苦。

    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我只是想要成为盗圣,让飞燕派闻名于江湖。可为何,这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就会发生这么多的变故。

    那么多的人相继死在自己的面前,自己终于明白什么才是真的害怕。那么以前的那些,又算什么,不过是场游戏罢了。

    沈言溪极力隐忍,他只是紧紧地搂住我,将我禁锢在他的双肩,遮挡着我眼前的一切罪恶。

    趁着沈言溪疼痛之际,我一把推开他,捡起先前陆子泫掉落在地的长剑,直直地朝着李沧铁的方向刺去。

    师父说过,我的能力不在他之下,只是缺少锻炼。师姐说过,前面若是放一堆美食,只怕我跑得比她还快。

    可如今事实证明,在极度的愤怒与悲伤之下,人的潜能是可以发展到极致的。

    我从未想过我的轻功可以发挥到如此地步,以至于绕开沈君临他们的攻击包围圈,直接将剑挥舞到李沧铁的面前,在他的脸上划开一道血痕。

    我的实力一向不弱,师父都每每感叹,我若肯勤奋些,端正态度,必定是他最杰出的弟子。只可惜,我一直认为自己很弱,只觉得他的话是在打趣我。事事只用三分力,哪怕是逃命也一样,最需刚好逃脱就行,不需要更快。

    李沧铁气得脸色青紫,活像中毒似的。那么多人都无法伤他一丝一毫,竟然被我一个黄毛丫头给划破了脸。中毒?对,就是中毒。

    这世间有比血童之血还毒的药吗?早从捡起剑的那一刻,我就先用它划破自己的手掌,让剑上沾满了我的血。

    李沧铁身体内只有一半的血童血,就算他能够免疫其他毒物。但跟纯正的血童之血比起来,根本算不得什么。只要我用血童血破坏他体内好不容易维持的平衡,他那一半的血童血,反而成了他致命的毒。

    李沧铁满脸的不相信,他不相信自己就这样败在了一个小丫头手中。其实,我自己也无法相信。直到看着李沧铁倒在地上,我都无法相信,我成功了。

    我素来不聪明,也不可能在这么急迫的关头,发挥什么大智慧。所有的一切,都是陆子泫告诉我的。

    昨天夜里,他便跟我提过此事,我最初也没有在意,甚至还当他是开玩笑。若我血这么毒的话,那沾过我血的沈言溪,岂不是早死了?事实证明,他还好好的活着。而这一切,也要归功于无心真人给他中下的血毒,两种毒性相抗,反倒让他活下来了。

    李沧铁的情况又不同,他本是个普通人,却非要将血童血输入他的血液中,长期以药物维持着体内平衡。当毒血成为身体的主要血液,另一种同种血童血毒,能够轻易破坏毒与药的平衡。

    有的人说我的血是解药,能解开沈言溪的毒。又有人说我的血是毒,能够毒杀李沧铁。我都信了。

    我整个人忽然没有力气,手中的剑掉落在地,身子一软,向后仰去。所有的一切,都将与我无关。

    李沧铁一死,江湖又能得到一阵子的平静。

    作者有话要说:

    江湖飘飞刀快要完结了,雪花也在纠结之后要不要写点儿什么番外呢,有没有想看番外的亲,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无论哪一对cp都可以

    第71章 一战大成名

    此次大战,许多江湖上有名的门派都参与进来,造成各派元气大损,反而让一些无名的小门小派趁机抢了风头。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那些大派的名气,又岂是这些小派可以撼动的。

    但是,一个门派除外。几个月后,江湖上一个叫做飞燕派的小派突然名声大噪,只因为他们的掌门是,将江湖叛逆李沧铁斩杀于剑下的白池,也就是我。

    也亏得江湖侠士看得起我,还给了我一个外号“小白鼠”。说起我的英雄事迹,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且越传越玄乎,都说我是当世奇才,是上天拍下来的救兵,拯救江湖于水深火热之中。

    鬼姐姐的鬼狱可不小,消息传播速度也快。她那么疼我,帮我点儿小忙,也不是什么事儿。虽然我让她帮忙宣传的原话不是这样的,但是无所谓了,只要达到了效果,其他什么的都无所谓。

    唉,其实,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人的一生,真是充满了不确定性。想想几个月前,我还在为出师而发愁呢!哪儿想到,才短短几个月,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可即便如此,事情的发展,貌似有些不太如我意。

    我接任飞燕派,成为掌门人。师父退位之后跟着师姐云游天下去了,天下武林,随他们想去,只不过唯一的遗憾就是师父的手和脚。

    身上的伤,虽然在两大药毒高手,粉面阎罗苏灵晚和鬼狱鬼君帝烨手中没留下什么痕迹。但手骨已碎,脚筋已断,却是无力回天。

    身为飞燕派的第二代掌门人,我自然是得以将门派发扬光大为己任,怎么能够让门派只有三个人。呃,不对,是四个人呢?

    自从知道楚百飞是我朝思暮想的师哥之后,我就严重怀疑自己的审美观。当时,真是把我恶心得不行,一想到我从小到大都梦想着嫁给他,我就恨不得给自己几个耳刮子,怎么能这么眼瞎呢!

    他怎么会是我的梦中情郎呢?对,一定是有什么地方弄错了。然后,我就在心里将他除名了。

    我没有想到的是,经过鬼姐姐的宣传,飞燕派徒源广进,不少人都慕名而来。短短一个月时间,门派上下,已有一百多人。而且,大多都是来学习剑术的。

    我不知道当日斩杀李沧铁的事迹被传成了什么话本,但是无所谓了。我磨破了嘴皮子,才跟他们解释清楚。飞燕派的为了将偷盗的绝技发扬光大,以盗王之王作为宏伟目标的,而不是学什么剑术的。虽然大多冲着剑术来的,可最后还是有九成人愿意留下来。

    看来,在这些人心里,学习什么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跟着谁学。说起当今江湖名士,谁人不知小白鼠呢!

    只不过沈言溪却是嘲笑我,说跟我混,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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