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娇娇女[穿书] 作者:为我撩人
分卷阅读13
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第11章 田螺少年
塘边村这边的气候土豆一年能生长两茬,现在是五月底六月初,地里的土豆刚好收获一期。它是一种块茎植物,跟番薯很像,果实都是在地里埋着,收土豆之前得先把地里的土豆苗给割了,再用锄头铲出来。
村支书想姜可可去趟玉米地里拔草就把自己折腾进医院,就给换了个活,给地里的土豆割苗去,免得再折腾进医院,老是请假说出去也不好听。至于让姜可可铲土豆那是不用想,就那不会干活的,让她去铲岂不是一锄头下去土豆都给劈成两半,到时候可就不值钱了。这一批土豆出来都得要拉去粮管所卖掉的,品相不好到时候要给挑剔。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小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说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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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第11章 田螺少年
塘边村这边的气候土豆一年能生长两茬,现在是五月底六月初,地里的土豆刚好收获一期。它是一种块茎植物,跟番薯很像,果实都是在地里埋着,收土豆之前得先把地里的土豆苗给割了,再用锄头铲出来。
村支书想姜可可去趟玉米地里拔草就把自己折腾进医院,就给换了个活,给地里的土豆割苗去,免得再折腾进医院,老是请假说出去也不好听。至于让姜可可铲土豆那是不用想,就那不会干活的,让她去铲岂不是一锄头下去土豆都给劈成两半,到时候可就不值钱了。这一批土豆出来都得要拉去粮管所卖掉的,品相不好到时候要给挑剔。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小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说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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