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呢,人呢!”
……
空空荡荡的村子里回荡着豪格惊恐的大叫声。
“呱呱!”一群乌鸦被他声嘶力竭的叫声惊起,飞快地腾空而起。昨日建州人将村子里的百姓屠了个精光,血腥味吸引来大量的雀鸟。
豪格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醒过来的,大约是村子里突然的安静让他觉察到不对。猛地睁开眼睛,叫了几声,却没有一个人答应,只风在屋外呼呼刮过。
突然间,豪格的冷汗沁了出来,他一个骨碌从地板上爬起来,冲出房门。
外面,昨日熙熙攘攘的兵丁已经看不见了,只地上还遗留着几团战马留下的粪便。
整个村庄仿佛死去了一般,一刹间,豪格下意识地认为图鲁什和其他士卒是抛弃了自己投降孙元去了。
“图鲁什,你这个叛徒,你这个叛徒,你忘记了本王往日的恩情了吗?”
“若不是本王,你现在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旗丁,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小人,小人……”
“人呢,人呢?”
声音在村子里回荡,激起阵阵回音。
可是,没有一个人回答。
渐渐地,豪格的嗓音沙哑下去。他宿醉未醒,喊了半天,只感觉气喘吁吁,头晕得厉害,口中也干得仿佛要冒出火来。
实在没力气了,豪格瘫坐在井台上,大半天才清醒了一些。他将轱辘上的水桶放下去,打了一桶水上来,咕咚咕咚地喝了两口。
水寒彻骨,在水面上,他看到一张蓬头垢面,双眼红肿的中年人。
那是自己,那还是自己吗?
那还是曾经的那个意气飞扬,执掌着整个大清,将要引导建州从这漫长黑夜寻找出来的豪格吗?
如今,这一片漫长的黑夜还没有走到头,所有的士卒都已经离我而去。
没有希望了,建州完蛋了。
……
突然间,豪格好象明白过来。图鲁什并没有投降孙元,如果他真要这么做,完全可以将我给捆去敌人那里,献上一份厚礼。
再说,就算图鲁什想这么干,自己手下那群中心耿耿的侍卫也不会答应。
如此看来只有一种可能:图鲁什是带着所有的士卒去跟宁乡军拼命。
如果没有猜错,昨天夜里他所说的蓟镇那边没有发现一个敌人,长城关隘洞开之话全是骗人的。那边,应该出现了孙元的大军,而这两百多士卒已经彻底落入敌人的大包围里,再没有去路了。
图鲁什是不忍心告诉我豪格这个噩耗,也不忍心看到本王那伤心欲绝的模样。
这才带着部队出去寻敌人决战,要将自己的生命整个地为我大清殉葬。
“图鲁什啊图鲁什,你这么做又有什么意义?你就算是战死沙场,又能解决得了什么问题。要死,咱们不能一起去吗?你们死了,本王难道就能活。我豪格就算多活这一刻,又有什么价值?终归是一个死字啊!”
想通这一点,豪格又是伤心,又是绝望。
在井台上坐了半天,他有一种要跳进井中自寻了断的冲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雪花不断落下,落到他的头上,肩膀上,寒风几乎将豪格一身都吹透了。
这个时候,远处传来轰隆的脚步声。不用去想就知道,孙元的主力已经开过来了。
明清之战,建州人和宁乡军的战斗终于到了最后时刻了。
敌人千军万马而来,而建州只剩下我豪格一人。
敌我力量对比是如此悬殊,这一场绵延几十年的战争终于结束了。
不,还没有结束,不是还有我豪格吗?
我建州就算是只剩一个人,依然要战斗在最后。
我豪格是建州之魂,骄傲的海冬青一辈子只能飞翔在天空,除了死亡。骄傲的猛禽不能匍匐在敌人脚下哀号求饶,不能被人圈养在囚笼里成为别人的宠物。
我要战斗,我不能让敌人看不起。
……
豪格猛地跳起来,奔回屋中,穿上铠甲,挂上腰刀,提着虎枪,大步朝村外走去。
敌人还远,铠甲沉重,再加上头晕得厉害,走了二里地,豪格已经累得快要迈不动脚步了,背心全是淋漓的热汗。
可他还在坚持。
近了,近了。
前方出现黑压压的人潮,就如同奔涌而来的海水,无边无际,一眼也看不到头。
无数的黑色大旗在风雪中猎猎飞舞,发出裂帛脆响。
至少有三万敌人,可没有一个人说话。满耳除了人马的脚步声铠甲的铿锵声,再听不到其他声响。
“好强大的军队啊,能够和这样的部队作战,乃是一个武人的荣幸。以往的豪格实在是太懦弱了,如今,我终于成为一个合格的建州人。老汗王,皇阿玛,豪格没有给你们丢脸,豪格来找你们了!”
豪格一咬牙,大吼一声:“孙太初,拿命来!”提起虎枪,鼓起最后一丝力气,朝着如同山岳一般移来的宁乡军——冲锋!
……
中军大旗下,孙元虚起了眼睛,禁不住赞了一声:“豪格是条汉子,当得起某的尊敬。他就是天空上骄傲的雄鹰啊!传我命令,让周仲英的火枪队出动,不要俘虏,俘虏是对他,对武魂的侮辱。”
……
小鼓响了起来,两百米尼枪手整齐地向前走去。
两里地,一里地,五百步,三百步,两百步,一百步……
周仲夏英手中大旗朝低上一杵:“瞄准——”
……
看着前面黑洞洞的枪口,一刹间,往事如同走马灯似地在脑海中闪现。
落雪的辽东精美的宫殿氤氲升起的沉香散发着墨汁味道的书籍美丽的女人金戈铁马的沙场……那些痛苦和甜蜜的往事……
都过去了。
……
周仲英:“放!”
两百把火枪同时将火光从枪口中喷吐而出。
……
孙元摇了摇头:“豪格倒是建奴那边少见的人才,可惜了。收殓他的尸体,以帝王之礼葬于昌平。”
……
既然已经阵斩豪格,这一场历时小半年的北伐之战算是彻底地结束了。进驻村庄之后,部队也不用再赶路了,大军开始扎营。
到了晚间,冷英那边以快马将图鲁什的头颅送了过来,说他已经全歼图鲁什所部二百余骑建奴。同时,金雕军已进驻蓟县。
蓟镇那边已经收拾停当,请君侯将行辕移过去。
孙元大喜,哈哈笑道:“也好,明日一早咱们就去蓟镇。这几日,部队都已疲乏。到了蓟县,部队休整五日,放假!”
说完,他又补充一句:“开酒禁,让战士们好好醉上一场!”
……
须臾,整个军营都喧闹起来,到处都是士卒们的欢呼:“放假了,放假了!”
接着,又有人提着火枪朝天射击。
很快,炮兵的空心弹也加入其中。
枪炮声连成一片,火光闪烁,如同节日里的烟火。
秩序已经彻底的乱了,整个宁乡军军营如同一个大集市。
……
中军行辕里,孙元坐在一口大缸中,惬意地呻吟着,有卫兵不住地将热水倒进缸里。
已经十天没有洗澡,天气又冷地厉害,还有什么比在大雪天洗个热水澡更舒服的事情呢?
在他身边的桌子上放着两盆鸡肉,正冒着热气。
黄酒已经热好了,孙元一杯接一杯地朝嘴里倒着。
一个卫兵拿着丝瓜瓤使劲地在他背上擦着,直擦得满背通红。
一根根面条一样的污垢被卫兵从背上擦下来,直看得钱谦益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可他还是面带着讨好的笑容,不住地给孙元敬酒。
孙元:“牧老,给南京的折子可写好了。”
钱谦益看到孙元那壮硕的体魄上满是纵横交错的伤疤,又看到他岩石一样的肌肉,再看看自己纤细瘦弱的身坯,不禁自惭形秽。
作为一个士林领袖,内阁的相爷,别人在自己面前赤身裸体,那是极大的不敬。按说,钱谦益恼怒地拂袖而去才对,可此刻他却没有这个想法。一来是畏惧孙元的凶悍,二来则是有求于人。
孙元非常大方,不但愿意放自己回南京,还要在报捷折子上落下他钱谦益的名字。
老钱不是个笨蛋,相反,在政治斗争中他饱经风雨,早已经历练得圆滑精明了。如何看不出,孙元让自己回南京是让自己做事。而且,宁乡军也会继续支持自己。
也就是说,破裂的孙钱二人将再次联手。
当然,钱谦益也知道,孙元下一步让自己做的事情绝对非常棘手。这就是一个钓饵,问题是自己却不得不吞下去。因为他钱某人已经没有退路了,如果不乖乖就范,马士英和阮大铖是绝对不会放过自己的。
两害相权取其轻,只怕自己以后要彻底成为孙元的附庸了。
“曹国公,已经写好了,您过目。”钱谦益将一本奏折递过去。
孙元接过来看了一眼,就随意地扔在一边:“甚好,等我们进了京城安置好百姓,牧老就启程吧!北京光复,钱阁老总得进城看看才好。”他又转过身来对侍卫道:“用力些,某正爽利呢!”
钱谦益眼前的孙元在蒸腾的水气中变得朦胧不明白,恍惚中,钱阁老有种错觉。眼前这个孙元已经变成史书上的刘邦刘三,而自己则变成了郦食其。
在历史上刘邦在接见郦食其的时候,也是如此放浪形骸,毫无恭敬之意。不过,刘邦虽然对手下极为不敬,赏赐却极为丰厚。
这个市井流氓凡事都从利益出发,反正一句话:跟我混,有肉吃!
不像楚霸王项羽,口头说得好听,却没有一点实际的东西。按照韩信的说话,项王手头的官印得磨亮了,也舍不得发下去。
如此口惠而实不至,自然没有人肯替项羽卖命,这大约也是楚汉相争,刘邦笑到最后的缘故吧!
孙元此人做事颇有刘邦的派头,给起人好处来从不吝啬。宁乡军虽然有着缴获归公的规矩,但一旦打完战,孙元给宅子给土地,眉头都不皱一下。如秦军山东军,跟是出钱出人出枪炮出战马,尽收两军士心。
相比起孙元的大手笔,朝廷可从来没给过其他军镇哪怕一文钱好处。至于官职什么的,对于那些军头来说,跟废纸没什么两样。
可以预料,一旦孙元和朝廷翻脸,这天下只怕就是他孙家的了。
到时候,我钱谦益又该何去何从?
想到这里,钱阁老不觉痴了。
……
空空荡荡的村子里回荡着豪格惊恐的大叫声。
“呱呱!”一群乌鸦被他声嘶力竭的叫声惊起,飞快地腾空而起。昨日建州人将村子里的百姓屠了个精光,血腥味吸引来大量的雀鸟。
豪格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醒过来的,大约是村子里突然的安静让他觉察到不对。猛地睁开眼睛,叫了几声,却没有一个人答应,只风在屋外呼呼刮过。
突然间,豪格的冷汗沁了出来,他一个骨碌从地板上爬起来,冲出房门。
外面,昨日熙熙攘攘的兵丁已经看不见了,只地上还遗留着几团战马留下的粪便。
整个村庄仿佛死去了一般,一刹间,豪格下意识地认为图鲁什和其他士卒是抛弃了自己投降孙元去了。
“图鲁什,你这个叛徒,你这个叛徒,你忘记了本王往日的恩情了吗?”
“若不是本王,你现在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旗丁,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小人,小人……”
“人呢,人呢?”
声音在村子里回荡,激起阵阵回音。
可是,没有一个人回答。
渐渐地,豪格的嗓音沙哑下去。他宿醉未醒,喊了半天,只感觉气喘吁吁,头晕得厉害,口中也干得仿佛要冒出火来。
实在没力气了,豪格瘫坐在井台上,大半天才清醒了一些。他将轱辘上的水桶放下去,打了一桶水上来,咕咚咕咚地喝了两口。
水寒彻骨,在水面上,他看到一张蓬头垢面,双眼红肿的中年人。
那是自己,那还是自己吗?
那还是曾经的那个意气飞扬,执掌着整个大清,将要引导建州从这漫长黑夜寻找出来的豪格吗?
如今,这一片漫长的黑夜还没有走到头,所有的士卒都已经离我而去。
没有希望了,建州完蛋了。
……
突然间,豪格好象明白过来。图鲁什并没有投降孙元,如果他真要这么做,完全可以将我给捆去敌人那里,献上一份厚礼。
再说,就算图鲁什想这么干,自己手下那群中心耿耿的侍卫也不会答应。
如此看来只有一种可能:图鲁什是带着所有的士卒去跟宁乡军拼命。
如果没有猜错,昨天夜里他所说的蓟镇那边没有发现一个敌人,长城关隘洞开之话全是骗人的。那边,应该出现了孙元的大军,而这两百多士卒已经彻底落入敌人的大包围里,再没有去路了。
图鲁什是不忍心告诉我豪格这个噩耗,也不忍心看到本王那伤心欲绝的模样。
这才带着部队出去寻敌人决战,要将自己的生命整个地为我大清殉葬。
“图鲁什啊图鲁什,你这么做又有什么意义?你就算是战死沙场,又能解决得了什么问题。要死,咱们不能一起去吗?你们死了,本王难道就能活。我豪格就算多活这一刻,又有什么价值?终归是一个死字啊!”
想通这一点,豪格又是伤心,又是绝望。
在井台上坐了半天,他有一种要跳进井中自寻了断的冲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雪花不断落下,落到他的头上,肩膀上,寒风几乎将豪格一身都吹透了。
这个时候,远处传来轰隆的脚步声。不用去想就知道,孙元的主力已经开过来了。
明清之战,建州人和宁乡军的战斗终于到了最后时刻了。
敌人千军万马而来,而建州只剩下我豪格一人。
敌我力量对比是如此悬殊,这一场绵延几十年的战争终于结束了。
不,还没有结束,不是还有我豪格吗?
我建州就算是只剩一个人,依然要战斗在最后。
我豪格是建州之魂,骄傲的海冬青一辈子只能飞翔在天空,除了死亡。骄傲的猛禽不能匍匐在敌人脚下哀号求饶,不能被人圈养在囚笼里成为别人的宠物。
我要战斗,我不能让敌人看不起。
……
豪格猛地跳起来,奔回屋中,穿上铠甲,挂上腰刀,提着虎枪,大步朝村外走去。
敌人还远,铠甲沉重,再加上头晕得厉害,走了二里地,豪格已经累得快要迈不动脚步了,背心全是淋漓的热汗。
可他还在坚持。
近了,近了。
前方出现黑压压的人潮,就如同奔涌而来的海水,无边无际,一眼也看不到头。
无数的黑色大旗在风雪中猎猎飞舞,发出裂帛脆响。
至少有三万敌人,可没有一个人说话。满耳除了人马的脚步声铠甲的铿锵声,再听不到其他声响。
“好强大的军队啊,能够和这样的部队作战,乃是一个武人的荣幸。以往的豪格实在是太懦弱了,如今,我终于成为一个合格的建州人。老汗王,皇阿玛,豪格没有给你们丢脸,豪格来找你们了!”
豪格一咬牙,大吼一声:“孙太初,拿命来!”提起虎枪,鼓起最后一丝力气,朝着如同山岳一般移来的宁乡军——冲锋!
……
中军大旗下,孙元虚起了眼睛,禁不住赞了一声:“豪格是条汉子,当得起某的尊敬。他就是天空上骄傲的雄鹰啊!传我命令,让周仲英的火枪队出动,不要俘虏,俘虏是对他,对武魂的侮辱。”
……
小鼓响了起来,两百米尼枪手整齐地向前走去。
两里地,一里地,五百步,三百步,两百步,一百步……
周仲夏英手中大旗朝低上一杵:“瞄准——”
……
看着前面黑洞洞的枪口,一刹间,往事如同走马灯似地在脑海中闪现。
落雪的辽东精美的宫殿氤氲升起的沉香散发着墨汁味道的书籍美丽的女人金戈铁马的沙场……那些痛苦和甜蜜的往事……
都过去了。
……
周仲英:“放!”
两百把火枪同时将火光从枪口中喷吐而出。
……
孙元摇了摇头:“豪格倒是建奴那边少见的人才,可惜了。收殓他的尸体,以帝王之礼葬于昌平。”
……
既然已经阵斩豪格,这一场历时小半年的北伐之战算是彻底地结束了。进驻村庄之后,部队也不用再赶路了,大军开始扎营。
到了晚间,冷英那边以快马将图鲁什的头颅送了过来,说他已经全歼图鲁什所部二百余骑建奴。同时,金雕军已进驻蓟县。
蓟镇那边已经收拾停当,请君侯将行辕移过去。
孙元大喜,哈哈笑道:“也好,明日一早咱们就去蓟镇。这几日,部队都已疲乏。到了蓟县,部队休整五日,放假!”
说完,他又补充一句:“开酒禁,让战士们好好醉上一场!”
……
须臾,整个军营都喧闹起来,到处都是士卒们的欢呼:“放假了,放假了!”
接着,又有人提着火枪朝天射击。
很快,炮兵的空心弹也加入其中。
枪炮声连成一片,火光闪烁,如同节日里的烟火。
秩序已经彻底的乱了,整个宁乡军军营如同一个大集市。
……
中军行辕里,孙元坐在一口大缸中,惬意地呻吟着,有卫兵不住地将热水倒进缸里。
已经十天没有洗澡,天气又冷地厉害,还有什么比在大雪天洗个热水澡更舒服的事情呢?
在他身边的桌子上放着两盆鸡肉,正冒着热气。
黄酒已经热好了,孙元一杯接一杯地朝嘴里倒着。
一个卫兵拿着丝瓜瓤使劲地在他背上擦着,直擦得满背通红。
一根根面条一样的污垢被卫兵从背上擦下来,直看得钱谦益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可他还是面带着讨好的笑容,不住地给孙元敬酒。
孙元:“牧老,给南京的折子可写好了。”
钱谦益看到孙元那壮硕的体魄上满是纵横交错的伤疤,又看到他岩石一样的肌肉,再看看自己纤细瘦弱的身坯,不禁自惭形秽。
作为一个士林领袖,内阁的相爷,别人在自己面前赤身裸体,那是极大的不敬。按说,钱谦益恼怒地拂袖而去才对,可此刻他却没有这个想法。一来是畏惧孙元的凶悍,二来则是有求于人。
孙元非常大方,不但愿意放自己回南京,还要在报捷折子上落下他钱谦益的名字。
老钱不是个笨蛋,相反,在政治斗争中他饱经风雨,早已经历练得圆滑精明了。如何看不出,孙元让自己回南京是让自己做事。而且,宁乡军也会继续支持自己。
也就是说,破裂的孙钱二人将再次联手。
当然,钱谦益也知道,孙元下一步让自己做的事情绝对非常棘手。这就是一个钓饵,问题是自己却不得不吞下去。因为他钱某人已经没有退路了,如果不乖乖就范,马士英和阮大铖是绝对不会放过自己的。
两害相权取其轻,只怕自己以后要彻底成为孙元的附庸了。
“曹国公,已经写好了,您过目。”钱谦益将一本奏折递过去。
孙元接过来看了一眼,就随意地扔在一边:“甚好,等我们进了京城安置好百姓,牧老就启程吧!北京光复,钱阁老总得进城看看才好。”他又转过身来对侍卫道:“用力些,某正爽利呢!”
钱谦益眼前的孙元在蒸腾的水气中变得朦胧不明白,恍惚中,钱阁老有种错觉。眼前这个孙元已经变成史书上的刘邦刘三,而自己则变成了郦食其。
在历史上刘邦在接见郦食其的时候,也是如此放浪形骸,毫无恭敬之意。不过,刘邦虽然对手下极为不敬,赏赐却极为丰厚。
这个市井流氓凡事都从利益出发,反正一句话:跟我混,有肉吃!
不像楚霸王项羽,口头说得好听,却没有一点实际的东西。按照韩信的说话,项王手头的官印得磨亮了,也舍不得发下去。
如此口惠而实不至,自然没有人肯替项羽卖命,这大约也是楚汉相争,刘邦笑到最后的缘故吧!
孙元此人做事颇有刘邦的派头,给起人好处来从不吝啬。宁乡军虽然有着缴获归公的规矩,但一旦打完战,孙元给宅子给土地,眉头都不皱一下。如秦军山东军,跟是出钱出人出枪炮出战马,尽收两军士心。
相比起孙元的大手笔,朝廷可从来没给过其他军镇哪怕一文钱好处。至于官职什么的,对于那些军头来说,跟废纸没什么两样。
可以预料,一旦孙元和朝廷翻脸,这天下只怕就是他孙家的了。
到时候,我钱谦益又该何去何从?
想到这里,钱阁老不觉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