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多日,突然吃饱了,脑子里好象也有一个抽屉被咯噔一声关上,整个人都有些犯晕,如同喝醉了酒一样。

    我也知道这个地方不能久呆,毕竟是被多铎赶了出去的,如今已经不是他的侍卫,而是一个普通大头兵,军机重地岂是我能来的,被发现了是要砍脑袋的。

    又想起还躺在外面的牯牛的尸体,就再也坐不住了,忙从蒸笼里摸了两快馒头揣进怀里,从院子的后面走了出去。

    好在守护院门的都是以往的老兄弟,他们看到我也装没见着,没有任何表示。

    身上有了力气,路也走得分外快,不片刻就来到先前放置牯牛尸体的地方,却没见着人。只几个饿得偏骗倒倒的士卒坐在那里养力气,先前牯牛呆的地方地下还有一滩可疑的水迹,也不知道是什么。

    这一惊非同小可,我一把将一个士卒从地上提起来,大喝:“看到先前那具尸体了吗?”

    那士卒明显地已经陷入弥留,目光已经涣散,手无力地朝前方指了指,“别吃我,别吃我!”

    这一句话让我的寒毛都竖了起来,“谁,就是谁谁?快说,否则杀了你。”

    “别吃我,别吃我,我已经干瘪了,没有肉了。”那人还在喃喃地说。

    我知道多问无益,一把放开他,大步朝他手指的方向跑去。

    这两日听人说军中已经开始吃人。大伙儿饿得实在挺不住,先开始杀马吃肉,战马吃光之后,就将主意打到裹胁的壮丁身上。听说,这个恶例是汉军旗的人先开的,尤其是曾经参加做松锦之战后来投降了我大清的洪军旧部。听说这些畜生当年被我建州勇士围了几个月,断粮之后就开始吃城中的百姓。汉狗吃汉狗,咱们自然管不着。可他们吃惯了人,如今却将这个恶例带到咱们建州军营里,却是断断不能容忍。

    尤其是,他们现在还要吃掉我的战友。

    我紧紧地握着刀柄,心中不住咒骂:狗东西,不管你是谁,敢吃牯牛大哥,老子和你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这一路跑过去,已经深入到军营之中,鼻端的人畜生粪便更臭,地上全是纵横流淌的黄白之物,其中还有已经干涸的血迹,让人直打滑。

    旁边一座帐篷里有两个士兵靠在一起坐着,已经死去了多日,脸都变成了黑色,整个帐篷里全是嗡嗡乱飞的苍蝇,有黄色的尸水从里面流出来,成千上万的大尾巴蛆如同搬家的蚂蚁一样在地上进进出出,脚一睬上去“吧嗒”着响。

    我心中一阵悲凉,以前我一直在中军行辕当差,得罪多铎之后又被派到前前面的土围上,却不知道军营深处的情形恶劣成这样。看这两人的死法,还有这遍地的便溺,想来他们并不是饿死那么简单。难道是……“瘟疫”两字如同大雷一般在我脑子里炸响,叫我忍不住颤抖起来。

    跑了一气,所见的情形证实了我的猜想,有一个士兵脱掉裤子顿在路边“噗嗤噗嗤”地打标枪,稀屎如同喷泉一样射到地上,定睛看去,里面还带着白色的脓液。这……不霍乱又是什么……大暑天打仗,这种情形是避免不了的……我军已被孙元那恶魔围得水泄不通,如今军中有起霍乱,天啦,难道这三万多建州军都要尽数死在这里吗?

    急忙扯下一副衣摆蒙在鼻子上,免得过上瘟疫。正在这个时候,前方有一股烟雾升起,同时有浓浓的香味袭来,即便隔着衣服,鼻腔还是因为这肉香而不由自主地抽了一下。实在太美味了,这鲜香甚至超过了先前所喝的羊汤。是人肉,是的。

    顺着那古怪的香味跑过去,就听到一个辽东口音的汉狗大笑:“你们就个王八羔子,别只顾着割屁股上的肉,那里面全是精肉,又是个大老爷们,又有个屁的吃头。而且,这人死的时候没有放血,身上的肉膻得很。这人啊身上最好吃的部分是肝和心,那才是真正的肥嫩美味。”

    “说得是,咱们就先吃心肝,其实肺也可以烤着吃的,只不过得先在里面灌满水洗上几次。”

    “说个甚,这营地里的水都被屎尿给弄臭了,还怎么清洗?”又人乱糟糟地说着,什么口音都有,有我建州人,也有蒙古来的骚鞑子。

    定睛看去,眼前的一幕几乎让我愤怒得眼珠子都要夺眶而出了。却见牯牛大哥的尸体已经被剥得精光,吊在一颗树上。

    六七个军官模样的人正提着刀子在他身上不住地割着肉,看他们的模样,有建州人,有蒙古人,也有汉狗。

    可怜牯牛大哥的两条腿上的肉已经被他们剃得只剩两根白骨,即便是凌迟也不过如此。

    想几天前我得罪了冒襄从多铎那里被打发到最前线做大头兵,部队里的战友见我个子矮小,又犯了事,便欲过来欺凌。若不是牯牛大哥上来将我护着,说不定我去的第一天就要同那些混蛋大打出手了。见我实在饿得实在挺不住,牯牛大哥还将他辛苦从野地里挖来的草根分了一半给我。

    想起他的情谊,我的泪水就沁了出来,猛地抽出刀子扑上对着那群混蛋就是一通乱砍:“滚开,滚开!”

    我脑子里正晕得很,这一阵乱舞自然没有任何章法,很轻易地就被那群人躲了过去。

    一个人大喝一声:“什么人,跑这里来做什么,放肆,见了官长还不跪下磕头!”

    听到这一声喊,我抬头看去,认出这人来。此人正是松山之战时投降我大清的明将夏承德,松山之战的时候,就是这厮反水擒了洪承畴,立下大功。此人甚是奸滑,又知道讨好人。再加上后来又立了不上战功,很受多铎的信任。多铎对汉狗降将都没有好脸色,惟独对此人青眼有加。

    原来是他,难怪这么懂得吃人肉。

    此人现在是汉军旗中的一个统领,算是高级军官,仅次于孔有德和耿仲明。像他这种地位的人,不可能挨饿的,尚不至于沦落到吃人肉的地步。之所以吃俺牯牛大哥,只能说他就是一个喜欢吃人的畜生。

    我心胸已经被愤怒填满了,对他说起话来也分外地不客气,当即就怒极而笑:“磕头,你让我给你磕头。嘿嘿,夏承德,别看你官职大过我,可在我满州人眼中不过是个奴才,而我才是主子。就算要磕头,也该你磕才是。狗日的狗才,口气倒是不小!”

    听到我的喝骂,夏承德一张脸气得铁青。不过,这鸟人瞬间就平静下来:“我认识你,你叫何满,是多铎身边的贴身侍卫,你走吧,休要在这里鸹躁。”

    我缓缓从刀鞘中将腰刀拔出来,指着那个畜生:“夏承德,你吃别人我也管不着,可你吃的是我的牯牛大哥,今日须容你不得,动手吧!”

    “你要同我动手?”夏承德显然吃了一惊,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为一个死人至于吗?你还是快走吧,看在多铎的份上,我不同你计较。士卒都饿成这个鸟样,只要是肉都不能浪费,吃几个人算个鸡巴事。想当年松锦之围时,谁不吃人?祖大寿带头,大家都将自己的老婆给宰了分给弟兄们,如此才勉强将城池守住。”

    怒火已经熊熊从胸中腾起,我森然道:“你爱吃谁吃谁,可吃我牯牛大哥就是不行。一个卑贱的汉狗,竟然吃我满州勇士,好大胆子。姓夏的畜生,你再不拔刀就不要怪我先动手了。”

    说完,我大喝一声,一刀当头朝他脑袋上砍去。

    大约是饿了几天,体能和武艺退化得厉害,这一招使出,我就感觉脚下虚浮,往日的武艺十成只剩三成。

    自然被夏承德轻易地避开,他脚下一动,与我错身而过的同时用肩膀一顶。

    我被他顶着脚下一个趔趄,一连打了两个盘旋,才站住了。

    他手下的士兵还有蒙古鞑子,甚至那几个建州兵都是一阵哄笑,这让我气得一口血几乎吐了出来。

    夏承德回过身,郑重地看着我:“何满兄弟,我已经给足了你的面子,若再痴缠,只怕今天就要得罪了。”

    “什么兄弟,我何时有过你这样的兄弟?面子,老子需要你这条汉狗给面子吗?”

    夏承德将手放在刀柄上:“这么说来,你是要和我刀口见血了,军中可是禁私斗的。”

    我大声冷笑,抬起右手,将刀尖指着他的脸,喝道:“这里就咱们几人。你若杀了我直接吃光我就是。我若是砍下你的脑袋,给你抵命就是。”

    夏承德现在倒是光棍起来,铿锵一声拔出腰刀,笑道:“也是,反正这里也守不了几日,到时候大伙儿都得死。覆巢之下焉有完卵,都他娘跑不了。不过,今天老子已经吃饱了肉,对你这个小矮子的肉却没有任何兴趣。看在多铎的面子上,也不要你的命,就砍你一只手下来做饨锅汤醒酒。”

    他既然答应决斗,众人都闪到一边,只留下虎视眈眈的我和夏承德。

    我也知道自己虚弱得厉害,怕不是这鸟人的对手,而且,看他手中刀好象质量非常之好,乃是难得的百炼精钢。可咱们建州好汉,却不能输了这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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