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得及喊上一声,他的声音就被轰隆的马蹄声掩盖。
在明亮的夜色中,尖锐的破空声响起,无数的黑点从远方腾空而起,划出优美的曲线射来,在飞行到辎重队头顶的时候,顿了顿,然后如同暴雨般落下来。
“啊!”
咻咻的锐响中,密集的辎重队人潮里发出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一支支火把落地,然后被纷乱的脚步踩熄。眼前顿时一黑,竟然是什么也看不见了。
黄信打了十多年仗,从流民变成闯贼,然后又成为秦军士兵,作战经验何等的丰富,待到敌人箭雨尚未落地的一瞬间就一个纵身扑到一辆大车边上,贴坐在车轱辘边上。
耳朵边尽是劲矢穿进人体,射中车辕扎进战马身上的古怪声响,人血和骡马的血在夜风中弥漫开来,中人欲呕。
在这片人马的惨叫声中还穿来一声哑巴的痛苦的尖吠,这一声异常短促,旋即便被沸反盈天的骚动掩盖。
黄信心中一痛,想来哑巴已经死在乱箭之中。谁说离乱人不如狗,在这种末世里,就连狗也不免死于战场。
根本来不及悲痛,作为这支部队的将领,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当下,将脑袋从车轱辘后探了出去,用尽全身力气大吼:“不要乱,不要跑,这地地势宽阔,建奴都是骑兵,若是分散了,一个也跑不掉。”
这还是秦军第一次同建奴交手,在今夜以前,建奴究竟长的是狗屎卵子样黄信一无所知。如今,见敌人能够在飞奔的战马上开弓吊射,瞬间就将这支辎重队覆盖在箭雨之中时所表现出来的高超的骑射技巧,让黄信大吃一惊:好厉害的敌人,看来今夜这关我是过不了啦!
“所有车辆,向我靠拢,围成一圈。”
喊完这一句之后,黄信这才想起刚才火把都已经熄灭。这深更半夜的,后面的士卒就算听到自己的命令,也不知道该向什么地方靠拢。
刚要起身点火把,“咻”一声,一支冷箭从头顶落下来。这一箭而已是刁钻,直接把他的左大腿射了个对穿,直接将他钉在车轱辘上。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间眼前猛地一亮。定睛看去,原来却是自己的副手齐魔王点燃了两根火把。
火光中,满地都是红亮的热腾腾的血,以及横七竖八的尸体。活着的人在血泊中乱叫乱跑,伤兵倒在地上大声哀号“救命,救命”“娘,娘!”
……
齐魔王并不是他的真名,他本是一个农家子弟,应该身材雄壮,人也黑,所以被军队里的弟兄开玩笑地称之为大力牛魔王。这个外号叫的时间长了,于是,大家都喊他为齐魔王。
齐魔王跃上一辆大车,将两支火把高举过头,用尽全身力气大吼:“所有人听着,向我靠拢,向我靠拢。”
“魔王,小心!”黄信大叫。齐魔王块头实在太大,又高举着火把,在这样的黑夜里实在太醒目,会成为建奴活靶子的。
话音还没有落完,两根长箭就射过来,一支射中齐魔王的小腹,一支射中了他的右胸。
齐魔王身子颤了颤,低头呵呵一笑:“狗日的建奴,老子皮粗肉厚,可不是那么容易射穿的。”
胸口那一箭大约是射伤了肺叶,说话中,就将一口血沫子喷到黄信的脸上,那么的滚烫。
“秦军士兵,向我靠拢,向我靠拢!”
黄信眼睛都热了,大叫:“魔王,快下来,快下来!将大车点燃就可以了,不用……”
听到他的叫喊,齐魔王又回了一下头。可就在这个时间,一支羽箭落下,直接将他的脖子射穿。也不知道建奴使的是什么歹毒的箭头,如肉的一瞬间黄信听到齐魔王颈骨断裂的声音。
然后,那具高大的身影就如同米口袋一样从车上溜下来,再也没有了声音。
“建奴,我日你先人!”黄信惊天动地地大叫一声,猛地跃起,硬生生将左大腿从箭中扯了出来,接过火把,跳上大车,不住挥舞,高声大叫:“我是黄信,向我靠拢,向我靠拢!”
叫到后面,竟如巫猿悲鸣。
声音虽大,可辎重队拖出去这么长,队伍中又有一千多人,且大多是昨日从开封溃败下来的,已经彻底被建奴打破了胆的败兵,他们会听指挥吗?
不能,不能,若能够在这种黑夜里做到保持严整队型,令行禁止,秦军当初还会被李自成打得逃到江淮吗?
这个时候,战友们怕是恨不得脚下插了翅膀好早一些逃走吧!
然后,迎接他们的将是一场毫不留情的大屠杀。
黄信看着毫无起色的混乱的部队,痛苦得想闭上眼睛。
可是,此刻的他还不想放弃,依旧在不住地挥舞中手中的火把,声嘶力竭地大叫:“我是黄信,向我靠拢,向我靠拢!”
火把上的油脂噼啪跳动,不住落下,落到他的头脸上,嗅到皮肉烧焦的味道。
轰隆的马蹄声更响,近了,近了,借着火把和夜光,黄信瞪大着眼睛,想把建奴的模样看清楚。
却见,敌人大约有一千出头,身上都穿着蓝汪汪的铠甲,头上带着尖尖的帽子,帽耳低垂下来扣在下巴上。
他们的战马很快,转眼就奔至辎重队前。
说来也怪,这群建奴不在防箭,大约有一半人马翻身下马,提着长大的重兵器不紧不慢地逼来。
另外一半则一声呼啸,从车前掠过,却追击逃散的其他秦军。
下马的重甲建奴猛地大喊一声,将手中的铁仗大斧铜槌朝秦军士兵身上扫来。
惨烈的叫声中,一具具秦军士兵的身子就好象纸人一般被扫得飞上半空。
这样的战斗,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
“原来这就是建奴,实在是太强悍了,这就是所谓的野人吗?”黄信泪流满面,就敌人手中的重兵器而言,每一把都超过六十斤,秦军手中五斤重的雁翎刀在敌人面前形同摆设:“难怪当年关宁军在辽东被人家打个溃不成军,难怪了……”
黄信只高举着火把,保持着这个姿势,保持着自己的尊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车队中的秦军士兵被扫荡一空。
环顾四周,他已经被一片蓝色包围了。
那些建奴好象并没有急着要杀黄信的样子,都笑嘻嘻地立在一边看着热闹。
大约是厮杀得热了,有人解开头盔,露出剃得趣青的头皮,和脑后那条猪尾巴。
这些建奴人人身上带血,只不过这血是秦军士兵的血。他们的腰上还系着一颗颗不甘地张着大嘴的头颅。
这些人有的黄信不认识,有的却已经在一起共事多年了。
突然,一队战马冲过来,为首是一个四十出头满面威严的中年人,看他身上华丽的铠甲,应该是这一队建奴的头儿。
见他过来,所有的建奴都闪到了一边,然后挥舞着手中的兵器和秦军士兵的头颅大声欢呼着什么。
那个建奴将手一举,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
他将头盔摘下来,也露出同样的金钱鼠尾头式,然后朝立在大车上,高举着火把的黄信点点头:“是条好汉,你叫什么名字?”一口流利的官话,说得甚至比汉人还好,其中还带着一点儒雅之气。
黄信高喝:“爷爷是秦军辎重队管队黄信,你这鞑子又是谁?”
“黄信,好,真是条汉子。”那建奴突然带着一丝忧伤:“鞑子,鞑子,你们汉人从来只不过是文化认同,而不仅仅是指血脉。所谓夷入夏则夏,夏入夷则夷。按照你们圣人的说法,只要认同你们的文化,就是一家人。我也读了几十年圣贤书,也懂得品香谈茶,绘斗方画条屏,也用的是圣人的道理作为自己的行为规则。可在你们眼中,却还是鞑子。”
“你傻逼了吗?”黄信嘿嘿冷笑。
那建奴:“某是大清肃亲王,正蓝旗旗主阿新觉罗·豪格。”
“啊,你是奴酋豪格?”黄信瞪大了眼睛。
豪格点点头:“没错,豪格就是我。黄信,你是个英雄,某今日不想杀你。你们大明朝已经乱了十年,万兆生灵涂炭,也是该到了结束的时候。投降吧,某身边正缺一个亲卫。”
黄信:“投降你,做汉奸,连祖宗也不要了?”
豪格又忧伤地摇了摇头:“什么连祖宗也不要了,真说起不要祖宗,其实是我们建州人。我建州远祖乃在极北通古斯,自太祖皇帝定都盛京之后,为了以示正统,不也以女真为祖宗。而且,如今我族上层以读汉书说汉话为荣,又有哪一点要祖宗了。中国实在太大,而我满族人又实在太少。要想统治这片广大疆土,唯有融合。黄信,以我建州勇士的剽悍,混同宇内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也许,再过得百年,这天底下就没有什么所谓的汉人和满人了,大家都是清人。祖宗之说,又有什么意义?投降吧,你抵抗是没有意义的。难不成这场民族大融合,还要流更多的血吗?”
黄信哈哈大笑起来:“荒谬之言,我书读得少,你别骗我。什么民族融合,说得他娘的好听,老子可不在乎。老子只知道,我手下的弟兄可都是被你杀光的。若投降了你,以后就算是死了,又有何面目去见他们?还有……”
他目光中全是讽刺:“投降你,做你的奴才,然后学你那样在脑袋后拖一根猪尾巴?对不起,我黄信丢不起这个人。”
说完,就将手中的火把劈头朝豪格扔去。
豪格将手中的刀子一挥,将火把劈开。
“刷拉”一声,几十张弓举起,同时对准黄信。
豪格却摆了摆手:“他是一个勇士,需要一个配得上他的死亡。去一个人,公平较量。”
“豪格,让我来!”一个手提短斧和盾牌的建奴用斧子敲了一下盾面,跃上大车,将盾牌扔给黄信:“正蓝旗,伊尔根觉罗·图鲁什。”
黄信接过盾牌,在空中挥了挥:“陕西扶风,黄信。”
在明亮的夜色中,尖锐的破空声响起,无数的黑点从远方腾空而起,划出优美的曲线射来,在飞行到辎重队头顶的时候,顿了顿,然后如同暴雨般落下来。
“啊!”
咻咻的锐响中,密集的辎重队人潮里发出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一支支火把落地,然后被纷乱的脚步踩熄。眼前顿时一黑,竟然是什么也看不见了。
黄信打了十多年仗,从流民变成闯贼,然后又成为秦军士兵,作战经验何等的丰富,待到敌人箭雨尚未落地的一瞬间就一个纵身扑到一辆大车边上,贴坐在车轱辘边上。
耳朵边尽是劲矢穿进人体,射中车辕扎进战马身上的古怪声响,人血和骡马的血在夜风中弥漫开来,中人欲呕。
在这片人马的惨叫声中还穿来一声哑巴的痛苦的尖吠,这一声异常短促,旋即便被沸反盈天的骚动掩盖。
黄信心中一痛,想来哑巴已经死在乱箭之中。谁说离乱人不如狗,在这种末世里,就连狗也不免死于战场。
根本来不及悲痛,作为这支部队的将领,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当下,将脑袋从车轱辘后探了出去,用尽全身力气大吼:“不要乱,不要跑,这地地势宽阔,建奴都是骑兵,若是分散了,一个也跑不掉。”
这还是秦军第一次同建奴交手,在今夜以前,建奴究竟长的是狗屎卵子样黄信一无所知。如今,见敌人能够在飞奔的战马上开弓吊射,瞬间就将这支辎重队覆盖在箭雨之中时所表现出来的高超的骑射技巧,让黄信大吃一惊:好厉害的敌人,看来今夜这关我是过不了啦!
“所有车辆,向我靠拢,围成一圈。”
喊完这一句之后,黄信这才想起刚才火把都已经熄灭。这深更半夜的,后面的士卒就算听到自己的命令,也不知道该向什么地方靠拢。
刚要起身点火把,“咻”一声,一支冷箭从头顶落下来。这一箭而已是刁钻,直接把他的左大腿射了个对穿,直接将他钉在车轱辘上。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间眼前猛地一亮。定睛看去,原来却是自己的副手齐魔王点燃了两根火把。
火光中,满地都是红亮的热腾腾的血,以及横七竖八的尸体。活着的人在血泊中乱叫乱跑,伤兵倒在地上大声哀号“救命,救命”“娘,娘!”
……
齐魔王并不是他的真名,他本是一个农家子弟,应该身材雄壮,人也黑,所以被军队里的弟兄开玩笑地称之为大力牛魔王。这个外号叫的时间长了,于是,大家都喊他为齐魔王。
齐魔王跃上一辆大车,将两支火把高举过头,用尽全身力气大吼:“所有人听着,向我靠拢,向我靠拢。”
“魔王,小心!”黄信大叫。齐魔王块头实在太大,又高举着火把,在这样的黑夜里实在太醒目,会成为建奴活靶子的。
话音还没有落完,两根长箭就射过来,一支射中齐魔王的小腹,一支射中了他的右胸。
齐魔王身子颤了颤,低头呵呵一笑:“狗日的建奴,老子皮粗肉厚,可不是那么容易射穿的。”
胸口那一箭大约是射伤了肺叶,说话中,就将一口血沫子喷到黄信的脸上,那么的滚烫。
“秦军士兵,向我靠拢,向我靠拢!”
黄信眼睛都热了,大叫:“魔王,快下来,快下来!将大车点燃就可以了,不用……”
听到他的叫喊,齐魔王又回了一下头。可就在这个时间,一支羽箭落下,直接将他的脖子射穿。也不知道建奴使的是什么歹毒的箭头,如肉的一瞬间黄信听到齐魔王颈骨断裂的声音。
然后,那具高大的身影就如同米口袋一样从车上溜下来,再也没有了声音。
“建奴,我日你先人!”黄信惊天动地地大叫一声,猛地跃起,硬生生将左大腿从箭中扯了出来,接过火把,跳上大车,不住挥舞,高声大叫:“我是黄信,向我靠拢,向我靠拢!”
叫到后面,竟如巫猿悲鸣。
声音虽大,可辎重队拖出去这么长,队伍中又有一千多人,且大多是昨日从开封溃败下来的,已经彻底被建奴打破了胆的败兵,他们会听指挥吗?
不能,不能,若能够在这种黑夜里做到保持严整队型,令行禁止,秦军当初还会被李自成打得逃到江淮吗?
这个时候,战友们怕是恨不得脚下插了翅膀好早一些逃走吧!
然后,迎接他们的将是一场毫不留情的大屠杀。
黄信看着毫无起色的混乱的部队,痛苦得想闭上眼睛。
可是,此刻的他还不想放弃,依旧在不住地挥舞中手中的火把,声嘶力竭地大叫:“我是黄信,向我靠拢,向我靠拢!”
火把上的油脂噼啪跳动,不住落下,落到他的头脸上,嗅到皮肉烧焦的味道。
轰隆的马蹄声更响,近了,近了,借着火把和夜光,黄信瞪大着眼睛,想把建奴的模样看清楚。
却见,敌人大约有一千出头,身上都穿着蓝汪汪的铠甲,头上带着尖尖的帽子,帽耳低垂下来扣在下巴上。
他们的战马很快,转眼就奔至辎重队前。
说来也怪,这群建奴不在防箭,大约有一半人马翻身下马,提着长大的重兵器不紧不慢地逼来。
另外一半则一声呼啸,从车前掠过,却追击逃散的其他秦军。
下马的重甲建奴猛地大喊一声,将手中的铁仗大斧铜槌朝秦军士兵身上扫来。
惨烈的叫声中,一具具秦军士兵的身子就好象纸人一般被扫得飞上半空。
这样的战斗,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
“原来这就是建奴,实在是太强悍了,这就是所谓的野人吗?”黄信泪流满面,就敌人手中的重兵器而言,每一把都超过六十斤,秦军手中五斤重的雁翎刀在敌人面前形同摆设:“难怪当年关宁军在辽东被人家打个溃不成军,难怪了……”
黄信只高举着火把,保持着这个姿势,保持着自己的尊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车队中的秦军士兵被扫荡一空。
环顾四周,他已经被一片蓝色包围了。
那些建奴好象并没有急着要杀黄信的样子,都笑嘻嘻地立在一边看着热闹。
大约是厮杀得热了,有人解开头盔,露出剃得趣青的头皮,和脑后那条猪尾巴。
这些建奴人人身上带血,只不过这血是秦军士兵的血。他们的腰上还系着一颗颗不甘地张着大嘴的头颅。
这些人有的黄信不认识,有的却已经在一起共事多年了。
突然,一队战马冲过来,为首是一个四十出头满面威严的中年人,看他身上华丽的铠甲,应该是这一队建奴的头儿。
见他过来,所有的建奴都闪到了一边,然后挥舞着手中的兵器和秦军士兵的头颅大声欢呼着什么。
那个建奴将手一举,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
他将头盔摘下来,也露出同样的金钱鼠尾头式,然后朝立在大车上,高举着火把的黄信点点头:“是条好汉,你叫什么名字?”一口流利的官话,说得甚至比汉人还好,其中还带着一点儒雅之气。
黄信高喝:“爷爷是秦军辎重队管队黄信,你这鞑子又是谁?”
“黄信,好,真是条汉子。”那建奴突然带着一丝忧伤:“鞑子,鞑子,你们汉人从来只不过是文化认同,而不仅仅是指血脉。所谓夷入夏则夏,夏入夷则夷。按照你们圣人的说法,只要认同你们的文化,就是一家人。我也读了几十年圣贤书,也懂得品香谈茶,绘斗方画条屏,也用的是圣人的道理作为自己的行为规则。可在你们眼中,却还是鞑子。”
“你傻逼了吗?”黄信嘿嘿冷笑。
那建奴:“某是大清肃亲王,正蓝旗旗主阿新觉罗·豪格。”
“啊,你是奴酋豪格?”黄信瞪大了眼睛。
豪格点点头:“没错,豪格就是我。黄信,你是个英雄,某今日不想杀你。你们大明朝已经乱了十年,万兆生灵涂炭,也是该到了结束的时候。投降吧,某身边正缺一个亲卫。”
黄信:“投降你,做汉奸,连祖宗也不要了?”
豪格又忧伤地摇了摇头:“什么连祖宗也不要了,真说起不要祖宗,其实是我们建州人。我建州远祖乃在极北通古斯,自太祖皇帝定都盛京之后,为了以示正统,不也以女真为祖宗。而且,如今我族上层以读汉书说汉话为荣,又有哪一点要祖宗了。中国实在太大,而我满族人又实在太少。要想统治这片广大疆土,唯有融合。黄信,以我建州勇士的剽悍,混同宇内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也许,再过得百年,这天底下就没有什么所谓的汉人和满人了,大家都是清人。祖宗之说,又有什么意义?投降吧,你抵抗是没有意义的。难不成这场民族大融合,还要流更多的血吗?”
黄信哈哈大笑起来:“荒谬之言,我书读得少,你别骗我。什么民族融合,说得他娘的好听,老子可不在乎。老子只知道,我手下的弟兄可都是被你杀光的。若投降了你,以后就算是死了,又有何面目去见他们?还有……”
他目光中全是讽刺:“投降你,做你的奴才,然后学你那样在脑袋后拖一根猪尾巴?对不起,我黄信丢不起这个人。”
说完,就将手中的火把劈头朝豪格扔去。
豪格将手中的刀子一挥,将火把劈开。
“刷拉”一声,几十张弓举起,同时对准黄信。
豪格却摆了摆手:“他是一个勇士,需要一个配得上他的死亡。去一个人,公平较量。”
“豪格,让我来!”一个手提短斧和盾牌的建奴用斧子敲了一下盾面,跃上大车,将盾牌扔给黄信:“正蓝旗,伊尔根觉罗·图鲁什。”
黄信接过盾牌,在空中挥了挥:“陕西扶风,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