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不住地从额头上流下来,将眼睛都糊住了。

    眼前的一切,就好象是被染成红色。

    红色的大地,红色的雪纷纷落下,红色人马交错而过,每一次碰撞都有无数人影坠马。

    这就是炼狱!

    血色之中,孙元看到谭人凤已经掉到地上,身上插满了长矛。他口中不住吐血,只狠狠地用枪杆子柱着自己,试图挺直身体:“乌拉,乌拉!我宁乡军,乌拉!”

    血色之中,多铎在刺倒一个宁乡军骑兵之后,换上了一柄金瓜长柄锤,风一般地朝孙元卷来:“明狗,受死!”

    孙元左手已经彻底抬不起来了,也做不住任何闪避动作,只闪了闪。

    金瓜锤落到他的左胸,五脏六腑都震得一缩,一口逆血喷将出来。

    铠甲终于支撑不住了,一把长枪从后面刺来,破开铁甲,疼得孙元背心肌肉一缩,感觉有热热的液体在背心流淌。

    然后是另一把,第三把。

    多铎又是一锤轰到孙元的左臂上,能够清晰地听到臂骨者断的声音。

    却不痛。

    “活捉这条明狗,我要一刀刀剐了他!”大约是急怒攻心,多铎从一开始用的都是汉语。

    还好,用枪架住孙元的三个建奴听明白了,同时将枪一缩。

    一个建奴扔掉手中的长枪,双臂一伸,将孙元狠狠抱住。

    孙元早已经没有力气,却没有躲开。只感觉自己被敌人箍得快要窒息。他“咯咯”地大笑起来,突然低下头,一个头锤撞过去,正中那人的额头。

    “蓬蓬蓬蓬!”一连四记,那个建奴惨叫一声,满头是血地掉了下去。

    另外一个建奴又抱了过来,孙元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敢!”

    这一声冰冷的厉喝,让那个建奴一呆。

    孙元猛地一伸脖子,一口咬到他的喉管上,一甩,就扯出一大条肉。

    然后,丢掉手中的刀,抓住多铎落到自己胸上的金瓜锤,向前一拉,又是一口咬过去。

    “啊!”多铎被孙元给吓坏了,手中的锤子却被他夺了过去。

    只感觉眼前这个面脸血污,满口人肉的汉人是如此狰狞可怕,就如同刚从地狱地出来的恶鬼。

    长生天啊!

    “蓬”金瓜锤挥来,直接打在多铎的胸上。

    多铎被震得几乎落马,他早已经被孙元吓得彻底被梦魇住了,这些再也经受不住,尖锐地叫了一声:“魔鬼,魔鬼!”

    然后扭转马头,不要命似地朝后跑去。

    多铎的败逃在建奴军中产生了连锁反应,又或者被孙元的嗜血给吓坏了,“轰”一声,几乎所有的清军骑兵都崩溃了。

    雪原上,触目所及都是乱叫乱跑的人和战马,帅旗倒下了,建奴的指挥中枢被掐断了。大风雪,没有通常的指挥信号,这一仗,建奴已是彻底地败了。

    瞪着已经被血糊住的眼睛,孙元心中大惑不解。不是说金人不满万,满万天下无敌吗?怎么乱成这样,这也是当世第一强军?

    他哑哑地笑了笑,突然有些明白。没错,建奴无论是剽悍程度还是兵员素质都大大超过因为人口大爆炸而营养不良体质下降的汉人,他们之前所获取的无敌武功不过是建立在汉人王朝的无能和糜烂上。可一旦遇到我天朝男儿激烈抵抗,凡人所有的弱点他们也有。他们不是天神,他们一样会怕,一样会败。

    虽然手臂软得不象话,虽然身上无一不痛,孙元却不敢放松,依旧提起精神,不断在后面驱赶着败军。他不敢赌,因为他不知道建奴什么时候能够重整秩序。只能追上去,咬住他们,直到天黑。

    手臂虽然软得快没有知觉,但刀子依旧锋利,依旧能借着战马的冲锋切开建奴的铠甲,切进人体之中。

    剩余的宁乡军骑兵已经聚在他的身后,人数却被出发时少了许多。他们一个个都咬着牙向前冲杀。所有人的脸几乎都被吹得裂了口子,头盔上都结了晶莹的冰凌,只宁乡军的黑色大旗在冷风中猎猎招展,金声玉质,将天上的落雪抽得粉碎。

    天色渐渐暗了下去,黑暗中兵器的闪光此起彼伏。

    也不知道追出去多远的路,大约有十里二十里……孙元也不知道,他已经彻底麻木了。

    终于,战马悲鸣一声,轰隆倒地,战斗才结束。

    孙元的断了的左臂膀被人用夹扳固定挂在脖子上,他身上的铠甲到处都是口子,已经彻底变形得再也脱不下来。

    这一仗他也想不起究竟打了多长时间,仿佛是一万年,又仿佛只是一瞬。

    在两个士兵的扶持下,慢慢地走在战场上,心中一阵接一阵恶心,有着呕吐的欲望。先前厮杀的时候头盔上中了一棍子,说不定已经得了轻微的脑震荡。最要命的是还被多铎用金瓜砸了好几记,也不晓得肋骨断了几根,又是否有内伤。

    风大雪大,冷得厉害,但身体内却如热水沸煎。

    这样的战场上,千万人乱砍乱杀,千万匹战马凶猛对撞,个人勇武毫无用处。从普通一兵到最高统帅,一旦战斗打响,你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死。骑战,尽显冷兵器战争的残酷和壮烈。

    有火把次第点燃,被风吹得呼啦啦响。

    在将近二十里的战场上,到处都是尸体,到处都是凝结的红色血液。无主的战马到处游荡,阵阵长嘶。

    孙元一低头,“哇”一声,将一口血吐了出来:活着就好,活着就好。这样的战争,不能再打。

    活着骑兵都已经累得趴下了,一个个都铠甲破烂浑身带伤,他们牵着战马,默默地嚼着干粮。有的人渴的厉害,直接抓了地上的积雪就往嘴里塞。

    汤问行大步走了过来,这个被阎王忘记的家伙竟奇迹般地没有受一点伤。他腰上挂着两颗狰狞的人头:“禀将军,战果统计出来了。此役,我军总共斩首六百一十七级,没有俘虏。缴获战马两千匹左右,却是一场空前大胜。”

    说到这里,他眉头在火把的光线中夸张地一耸,满是喜色。

    孙元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为了放松身心,他故意调侃“赢就好,汤问行你怎么才斩首两级,不觉得丢人吗?”

    汤问行不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正色道:“禀告将军,末将应该手刃十来个建奴,直将刀都砍折了两把。骑兵对冲,瞬息分出生死,谁耐烦起割敌人脑袋?且,身为骑兵统领和手下弟兄争斩获抢军功,好意思吗?”

    孙元身边的士兵们都轰然大笑起来,皆道:“幸赖有孙将军指挥得当,我等才获次空前大捷。这一仗,打得真是过瘾。”

    “哈哈,咱们大明朝的骑兵什么时候这么能打过?”

    “在以前,我等一看到建奴就没命的逃,受够了鸟气。今日,算是将心中这口窝囊火泻了。”

    “没啥说的,跟着孙将军打仗就有够味,我以后这条命就交给宁乡军了。”

    “对,咱们总算活得像和男儿,怎么肯回去做废物。”

    ……

    “汤问行你真是个没趣的人?”孙元笑了笑,又问:“我军战损多少?”

    这一笑,牵动伤势,孙元感觉自己被建奴长矛在身上刺出的伤口又开始流血了。贴身衣裳早已湿漉漉粘在皮肤上,又冷又滑,很不舒服。

    其实,这些伤口都不深。敌人的长矛在刺中自己身体之前,先要刺破最外面的板甲,接着还有层索子甲。

    若非如此,孙元早已死了十几次了。

    汤问行还是一副严肃模样:“回将军的话,我军出击前有一千一百人。到现在,生还者只余七百。”

    正在大笑的众人都沉默下来。

    杀敌一千,自损失八百。

    此战,宁乡骑还是在突然袭击的情况下,就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宁乡骑战损四百,建奴六百。双方阵亡比例四比六,这建奴的确难打。用惨胜来形容这一仗,也不为过。

    孙元伸出手逐一地拍着士兵们的肩膀:“胜了就好,胜了就好,这一仗损失巨大,责任在我,责任在我。”

    其实,责任在洪承畴,在高起潜那瘟生身上。若不是高起潜那贼厮鸟要独得第一个进济南的大功,让各镇兵马配合,宁乡骑会同步兵脱离,和多铎决战吗?

    骑兵,不是这么使的。这样的消耗战,就是笨仗,呆仗。

    上头的将帅无能,又或者说将帅有私心,那才是真真地累死三军啊!

    士兵们什么时候被一军军主亲自拍着肩膀鼓励过,一个个都喜形于色,只感觉身上又有了力气,皆涨红了脸一个立正:“愿为将军效死!”

    “愿为将军效死!”

    “愿为将军效死!”

    ……

    孙元大声道:“不,你们说错了。军队者,国家的军队,民族的军队。咱们就算要死,也得为咱们汉家的天下而死,这样的死才是有意义的。”

    “愿为将军效死!”依旧是那句大吼。

    去他妈的国家,去他妈的朝廷。这个国家这个朝廷什么时候把咱们这些只值一文钱的厮杀汉当过人,也只有孙将军。也只有在他手下打仗,才能在这残酷的战场上活下来,获取功勋。

    咱们只为他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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