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孙元说要拿出一半的军粮给赈济百姓,即便是老好人费洪也是大惊失色。满面忧虑地说道:“将军,这一仗还不知道要打多久,虽然督师答应给咱们补些军资,可以朝廷的禀性,估计也拿不出多少来。即便有,也是杯水车薪。我们手头这点粮食,也不知道还能支撑多久,又要分给灾民……三思啊!”

    孙元:“难道就眼睁睁看着百姓饿死在你我面前不管吗?”

    费洪叹息一声:“那又能有什么办法?将军仁义,自然是百姓的福气。可是你想过没有,眼前的形势已经乱成这样,整个京畿可谓四处都是流民。没有百万,也有好几十万。若都赈济,仅凭咱们宁乡军,又如何救得过来?当年末将在太原当边军的时候,随军路过河南,那地方的灾情比起北京不知道要严重多少,流民不知道多多少?可以说,在路上走上一天看到的灾民,也比咱们这里多得多,可我们又能如何?”

    “还不是只能装着看不到,将眼睛一闭朝前走。”

    “若都一一救了,也救不过来,反将自己给饿死了。咱们当兵的,尽力厮杀,在战场上为国效力就是了,震级灾民,不是咱们的责任。”

    孙元苦恼地摇了摇头,说句实在话,眼前的情形让他震撼了。自己穿越到明朝,刚开始的时候乃是一心求活,要想保全自己于家人的性命于乱世之中。后来,随着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又做到了参家的高位,手头掌握一定的权柄。在解决了生存问题之后,他又欲有所作为,甚至想过要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进而改变明朝末年这一段令人屈辱的历史。

    心肠,在一次次生死循环中,逐渐变冷变硬。

    可眼前的一幕却让他突然一阵难过,这几万人,说难听点,只要给他们一口饭吃,就能让他们活下去。可若是不管,谁也不知道他们能在这大冷天里挺多少日子。

    可是,如果将军粮放一半出去,接下来军队该怎么办?

    但,见死不救这事,他做不到,也无法安心。

    孙元一咬牙,道:“不管了,先放粮。上天有好生之德,这些人可是我大明的子民,是我们的同族。费洪,别忘了你我都是军人,军人的职责是什么,是守护。守护我们的国家,守护我们的家园,守护我们的民族。如果仅仅看着我们的同胞死在饥荒里,我们还谈何守护,我们还能称之为军人吗?没有钱粮又如何,大不了向敌人抢去。此事无庸再议,我自己决断了,放粮!”

    这句放粮的话一说出口,孙元只感觉身上一阵松快。

    当然,接下来军中的将士都感觉很不理解。这个时代的军队中的士兵,一般来说只效忠于自己的将军,心里却没有多少所谓的民族国家概念。听到孙元有将一半的粮食分给百姓,都说,百姓死活关我们什么事,只要咱们有饭吃就成了。

    对此,孙元并不做太多的解释。

    处于对孙元的崇拜和绝对的服从,军粮还是有条不紊地分下去。

    长城内外,渤海所城中,到处都是支起的粥棚。米饭的香气随风飘扬,看到了活命的百姓面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崇祯十一年十月初四,渤海所宁乡军终于全军整备完毕出发了。

    清晨,孙元起了个大早。

    余祥小心地服侍孙元用过早饭,又将铠甲仔细地穿在孙将军的身上。吃过上次半路被建奴斥候追击的亏之后,几个小侍卫下来之后被陈铁山骂得狗血淋头。下来之后,做起事来越发地小心。

    孙将军这人是个自在惯了的人,平日间对于穿着也没有什么讲究,日常只着一件棉袍,看起来异常简朴。又说铠甲沉重冰凉,不打仗时,一般都是束之高阁。

    这让大家都非常担心,如果没穿铠甲,遇到刺客可如何是好?

    所以,下来之后,余祥得会苦苦哀求孙元贴身穿着一件软甲之后再出门。如此,自然引得孙元经常发怒。人家是大将军,余祥是个侍卫,如何敢忤将军的意思,只得罢了。然后,自然又会被陈阎王一通痛骂,委屈得余祥私底下偷偷哭了几场。

    今日,孙元却任由小侍卫替自己着甲,很配合,这让余祥偷偷地松了口气。

    不过,孙元的铠甲实在太复杂,里面要穿一件软甲。外头还要套一件从巴牙喇兵身上缴获的铁甲,在最外面还得罩一袭大氅。忙户了半天,余祥被那些皮带麻绳什么的弄得满头是汗。

    孙元倒不生气,反安慰起他来:“小余,别急,慢慢弄,误不了事的。”

    可越是这样,小余越是局促,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孙元苦笑一声:“还是我来吧!”就自己动起手来。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当年从宁乡出发,奔赴滁州战场时,却是虞人亲自为自己着甲。

    已经快两年没有见到她了,也不知道她此刻可好。

    这两年,虽说孙元和她书信往来不断,彼此好像更了解对方。可是,两年时间却是如此的漫长,也不知道那个女人如今又变成什么模样了?

    或许更加成熟,更加美貌了吧?

    母亲在宁乡,过得可好?她老了吗,面上的皱纹更多了吗?

    一念至此,孙元的思念之情却是难以遏制。

    他一边麻利地穿着铠甲,一边在心中暗暗发誓:不管这片时空的历史是否发生改变,我都要在这场战争中获取功劳,寻一个远离战场的军镇开牙建府,将她们接到身边团聚,再也不离开。

    如今后金势大,这次入寇,按照真实的历史记载,明朝输得一塌糊涂,可说是连最后的底裤都被皇太极扯掉了。只要我结结实实地打几场胜仗,想不引起崇祯皇帝的关注都难。

    更何况,上头还有卢象升这个恩主……

    好,这次一定要将命运牢牢把握,扼住命运的咽喉。

    ……

    一袭“孙”字大旗出城,烈风中,无数面黑色旗帜高高飘扬,如同一片黑色的潮流。

    训练了一年半的宁乡军出动了,终于再次上了战场。

    逃难到渤海所的三万多百姓几乎都出了城,站在路边看希奇。

    先是一百多斥候骑兵在骑兵队长渤海所操守汤问行的率领下,狂风一样飞卷而出,肆无忌惮的马蹄张扬地腾起大团积雪。轰隆的蹄音在山谷中激起阵阵回音。

    这些骑兵们满面都是骄横,这些人平日里自在惯了。见今日来了这么多百姓,有心卖弄,在路上你追我赶,大声呼啸。有人做出镫里藏身的高难度动作,有人则在鞍上不住地变换身形,有人甚至在上面翻了个跟斗,显示出精良的马术。

    流民们如今每日都有两碗稀饭可领,总算是安定下去。又对宁乡军心怀感激,见到斥候骑兵如此剽悍,都大声喝彩,兴奋地拍起了巴掌,这让斥候骑兵们更是得意。

    “好,好,不愧是无敌虎贲啊!~”

    “宁乡军,威武!”

    “威武,威武!”

    ……

    但等到长枪手和火枪队排着整齐的步伐走过来之后,连天的喝彩声和鼓掌声却猛然消失不见。

    却见,长长的长矛如森林般挺立,一丛丛,一排排,如同平坦的麦浪,一眼也看不到边。雪花中,那些闪亮的枪尖甚至比山顶的冰雪更加耀眼,更加让人心头发寒。

    没有一个士兵说话,满世界都是沙沙沙沙的脚步。大地微微颤抖,积雪在这片震荡中逐渐凝结在一起,凝成无数颗黄豆大小的颗粒,在地上滚来滚去。

    这个时候,百姓们才发现,这样的部队已经不能用威武二字来形容了。

    如果真有,那就是“震撼”,没错,几乎在一瞬间,所有人都被这道洪流给吞没了,震撼了。

    火枪长矛兵之后,则是火炮队。

    经过一年半的休养生息,如今的宁乡军已经铸出四门四磅铜泡,和两门八磅炮。这六门大炮由驮马拉拽着,在路上飞快地行驶。

    车后则跟着几是个没有着甲,跑得浑身热汗的炮兵。

    炮兵队伍中有三个奇形怪状之人,定睛看去,这三人都是高高的鼻梁,深陷的眼窝。其中一人,更是金黄色的头发,碧绿的眼睛。

    不用问,这三人正是加西亚沃尔夫和巴勃罗。

    加西亚是个神甫,他如今正是以随军军医的身份出征的。不过,加老头却觉得,自己真正的身份应该是随军牧师。他是神职人物,看起来倒也严肃。至于二胡老爷,普鲁士人本就不苟言笑,出城之后,一直都绷着张脸。本来,孙元的意思是他又不是军事人员,没必要上战场的。不过,沃尔夫却愤怒地说,如今宁乡军的每一门炮,每一把燧发枪都是出自他的兵工厂。兵工厂产品的优劣,需要经过实战才能检验出来。他这次得随军上前线,直接看看大炮和火枪在战场上的表现,以便在将来做出改进。

    倒是巴勃罗一看到这么多百姓来送,立即来了精神,圆瞪着色眼到处寻美丽的姑娘看。他如此不正经,倒将先前长矛手的肃杀之气彻底弄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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