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小毛忙紧紧捏住缰绳,埋头急驰。风吹来,眼泪却不住地朝后飘去。

    大方在后面又不满地哼了一声。

    看大方装出一副酷酷的模样,不住地训斥小毛,孙元忍不住一笑,喝道:“大家提起精神来,最多一壶茶工夫,就到地头了,坚持就是胜利。”

    大方又是一箭射出去,正中一个建奴的肩膀。

    可惜,清军身上的铠甲实在厚实,箭被肩甲一阻,只破了一层油皮。

    受伤的那个巴牙喇军顿时起了凶性,突然回首一刀刺在自己所乘的马屁股上。战马吃痛不过,长嘶一声,瞬间提速,竟冲到大方和小毛身后,挥舞着大刀向大方心口刺去。

    大方毕竟是个十五岁的孩子,以前从来没有经历过白刃战,即便胆气再壮,依旧是身子一僵,却忘记了抵挡。

    且不说大方身上只穿了一件轻薄的无袖棉甲,即便身上穿着铁甲,被这一刀刺中,也是活不成了。

    说是迟,那时快,孙元猛地拉停战马,用尽全身力气将手中刀朝那个建奴当头砍去。

    “喝!”那巴牙喇兵,见孙元这一刀来势凶猛,顾不得刺死大方,将手中大刀在头顶一横。

    “叮!”却见白光闪烁,那清兵手中的武器竟被孙元一刀砍成两截。

    不愧是卢象升赐的宝刀,这一刀在砍断敌人手中武器之后,余势未消灭,又将他的脑袋砍成了两片。

    “噗嗤”一声,血光冲天,红得白的撒得满天都是。

    孙元这一刀可谓是用尽了全身力,只感觉面上头上却是热热的液体,手也酸得厉害。

    忍不住长啸一声,哈哈大笑起来:“好刀,好刀,痛快!”

    四个半大孩子,尤其是那个一向面无表情的大方脸上也露出崇拜之色:“将军,威武,小子服了!”

    孙元继续笑道:“小方,建奴铠甲厉害,得射他们的面门和咽喉。”

    “是将军。”醒过神来的大方又是一箭朝一个敌人的喉咙射出去,可惜这次敌人有了防备,手中小圆盾一遮,堪堪挡住这必中的一箭。

    “啊,我中箭了,我中箭了!”突然间,余祥身体一歪,就要朝地上倒去。

    孙元一把将他拉起:“你吼什么,坐稳了。”

    “我中箭了,我中箭了。”余祥只反反复复地重复着这一句话:“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啊!”

    孙元手中将那支带血的羽箭扔在地上:“你不过是屁股中了一箭,养上半月就会痊愈,死不了的。”

    “屁股!”余祥一楞。

    孙元伸出手拍了他一记,拍得余祥惨叫一声。

    其他几人都哈哈大笑起来,臊得余厨子满面通红。

    这一笑,四个半大孩子再不如先前那么紧张了。

    大概是孙元刚才那一刀实在威猛,又被大方一阵骚扰,那队清兵也觉得头疼,只不住地拉弓射箭,速度慢了下来。

    不过,好不容易碰到一个明朝大军官,那群巴牙喇军如何肯放弃。依旧如嗅到牛羊味道的恶狼一样,不死不休地追来,纠缠不放。

    就这样,双方你追我赶,你射我几箭,我打你几枪,互相纠缠。

    很快,孙元他们座下的战马已经跑得口吐白沫,眼见着就要跑废了。

    孙元看到战马已经不堪使用,心中一凛,暗想:难道我孙元今天真要死在这里,真他娘的冤啊!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侍卫惊喜地大叫一声:“火路墩,火路墩!”

    “到地头了,到地头了!”

    放眼望去,却见远处二里地外有一条小河在地平线上拐了一个大弯,河湾处是一片黑黝黝的房屋,至于那座墩台却显得异常低矮,已经坍塌了大半,已经没有任何城防价值。远远看过去,却见有人影在里面跑着叫着,倒像是一片小村庄。

    估计是里面的人也发现外面情形不对,已经有狼烟从破烂的墩台腾起。

    笔直的黑烟冲天而起来,与天上白云连为一体。

    孙元一看,心中就是一个咯噔。因为军费有限,手头的银子自然要用在最关键的地方。这一年半以来,他也没想过要修葺自己辖区内的军事设施。而且,在他看来,我即是城,城即是我。宁乡军长于野战,而要想在战场上获取最后的胜利,还得靠野战。消极防御这种事情,他并不放在心上。

    今日却是要服下自酿的苦果,麻烦大了。

    可既然已经跑到了这里,战马也没有力气,只能先进火路墩里去。据他所知,这个火路墩里驻扎有五个宁乡军士兵,怎么着也算是一股有生力量。

    他再顾不得战马,狠狠得给了这头大畜生一鞭,率先冲进墩里去。

    里面果然驻有宁乡军士兵,见孙元冲来,有人大声喝问:“什么人?”

    “轰隆!”孙元座下的战马再也支撑不住,倒了下去。

    “是孙将军,是孙将军,我的老天爷啊,快去通知关大爷。”里面的士兵认出孙元来,有人过来扶他,有人则慌乱地大叫着。

    就在这个时候,大方余祥他们四人也跟着冲了进来。

    马上一匹匹倒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关大爷,什么关大爷?”

    “将军。”一个四十出头的老卒急冲冲地跑过来,拱手:“属下宁乡军第六小队伍长关选见过将军。”

    这人头发斑白,又瘦又小,额上还带着两条皱纹,正是前几日新投入孙元军中的说书先生关选。

    “原来是你,你怎么来这里了。”孙元被摔得脑袋有些发晕,晃了晃脑袋,问:“你们这里有多少人马?”

    关选:“我们这里还有一百多长矛手。”

    “一百长矛手?”孙元心中一阵惊喜:“集合部队,列阵,咱们给那群鞑子一点颜色瞧瞧。”

    对于自己一手练出的精兵,孙元有强烈的信心。况且,经过滁州大战之后,又经过总结和为时一年半的训练。以步破骑的战法已经练得纯熟。别说有一百长矛手,就算减去一半,只剩五十,孙元也有信心崩掉建奴的巴牙喇兵一颗大牙。

    可是,关选却是脸一白,急道:“将军不可,这一仗咱们输定了。”

    小毛大怒,喝道:“你这老头,看你年纪不小,应该是军中老人吧。怎么未战先自怯了,你还配做咱们宁乡军吗?丢人,丢人!”

    “小毛,你先别说话。”孙元知道这个关选看起来虽然瘦小,年纪也大,可他却独身前来渤海所投军,为的就是在战场上杀建奴。光这分胆气和志向就叫人不得不佩服,应该不是个懦弱之人。而且,宁乡军中将士的升迁靠的是真本事,这老头能够从一个小兵,才几日工夫就做到伍长一职,相必也是几分能耐。他现在却说出我军必败的话来,其中必有缘故。

    孙元:“关伍长,说说,究竟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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