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看到往日在明军心目中不可战胜的辽东建奴被人像砍瓜切菜一样被人毫不费力地刺死。转即,朱玄水在经常短暂的震撼之后,忍不住想笑。感觉那些哀号着毫无还手之力的建奴是如此的滑稽,如此的可鄙。
同朱玄水一样,阿山也被这支明军古怪的战法弄得目瞪口呆。
转眼,自己的队伍顿时一空。
汉军本就是没用的鼠辈,尤其是孔兆手下这群曾经的明军,在抛弃了故国做了满清的包衣奴才之后,已是毫无荣誉感可言。
一支没有尊严的军队,若是打顺风仗,虐起菜鸟,自然是奋勇争先,表面上看起来战斗力有的时候甚至比正经的清八旗还强上一筹。可一旦啃到硬骨头,在付出一定伤亡之后,立即就散了,却没有满蒙八旗的剽悍和韧劲。
在付出重大伤亡之后,汉军终于扛不住了,冲锋的脚步慢下来。相互推搡着,拥挤着,死活也不肯向前,有的人甚至调转了身子,等到军队一旦崩溃,就转身逃命。
完全由建州人组成的督战队大叫着,提着大刀不停地砍杀着畏惧不前的汉军,竭力维持着摇摇欲坠的阵形。
阿山战斗经验丰富,如何看不出军队所面临的危机。敌人的统帅若是一个沙场老将,如何肯放过这个破阵良机,只需将手头那六十来骑放出,一个冲锋,立即就能结束这场战斗。
孔兆的汉军已经没有斗志了,若是再遇到敌人骑兵突阵,若不调头逃命才怪。他们逃命不要紧,反会将建州勇士裹在其中。
他心中一寒,背心立即就有冷汗渗出。
还好,敌人阵中骑在马上那个年轻得过分的主帅好象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这小子摆下的这个怪阵虽然厉害,却是个雏儿。
这样的好机会,阿山如何能够放过。失去了蒙古骑兵,失去了战场机动力,现在撤退已经没有可能了。只能集中手上最精锐的士卒拼死一搏,或许还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敌人的阵势虽然厉害,可汉狗都是胆小鬼,只要用我满州勇士一突,立即就能坚决战斗。
“建州的勇士,随我杀敌!”阿山大喝一声,在战场上如同响起了一个霹雳。汉狗都是软蛋,只知道躲在阵中用长得出奇的长矛乱戳。今日就让你们见识见识我满州勇士的厉害。
只要杀得两个敌人,他们自然就会溃了。
这一幕,老子在历次同明狗厮杀时见得实在是太多了。
既然主将冲锋在起来,另外一百个建州八旗军同时发出一声呼啸,跟了上去。
阿山手下有一百满八旗士卒,虽然还比不上正宗的建州白甲,可战斗力和凶悍程度却大大地超过普通汉军。
一个个满目狰狞,大叫着,扭曲着面孔,挥舞着手中盾牌兵器扑上去。
确实,刚才汉军发生动摇时,孙元因为作战经验不足,并没有意识到这是最后一个出击的良机。实际上,孙元虽然能够依靠着现代人的见识训练出一支杀人机器一样的军队,可战场嗅觉临阵应变能力却还是个初哥。上了战场,他只是将阵一摆,打就是了。至于如何变化,却是一无所知。
孙元也知道这是自己的短板,一个好的统帅,有的时候其实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将。所以,平日里的他只能效法清末的曾国藩,结硬寨打呆仗,依靠绝对的实力碾压对手。至于什么三十六计,见鬼去吧!
其实,朱玄水刚才也发现了破敌的良机。却处于对孙元的敬佩,又或者说出于对他的尊重,以为他另有破敌良方,一直没有出言提醒。
可等了半天,等到敌人上督战队整顿秩序时,孙元还是木讷地坐在马上,什么也没做。朱玄水就沉不住气了,小心提醒:“孙元将军,敌人已经混乱,是不是该让骑兵出击了?”
孙元得到朱玄水的提醒,忍不住“啊”一声:“咳,我倒是忘记应该出击了,骑兵准备……”
朱玄水听到孙元这话,气得一口逆血差点吐出来:这也是一军的统帅,连基本的兵法都不懂。宁乡军两千虎贲落到他手头,白瞎了……当然,宁乡军却是这小子一手训练出来的……
孙元的命令还没下达,就看到敌阵中冲出来一百个全身铁甲的士兵,大声号叫着朝自己冲来。
这群敌人装备精良,身材高大,手中多是笨重大长兵器,一看就是敌人的精锐。
为首的那个敌将军虽然不是很高,可手中那根大棍看模样至少有三五十斤。挥舞着这么重的兵器,就如同拿着一根竹竿,这他娘简直就是野人。
顾不得出动骑兵,孙元大喝一声:“火枪手准备,放!”
一团硝烟在身前弥漫开去,视线瞬间被被烟雾占满,什么也看不清楚。
在浓烟中,有宁乡军军官的大叫:“右刺!”
“右刺!”
激烈的戳刺声响起,接着是一片苦痛的惨叫。
烟雾小了些,孙元定睛看过去,敌人这一波进攻毫无意外地被自己的长矛阵给粉碎了。
如同森林一般的长矛狠狠地向前伸展,矛尖上还挂着好十多具尸体。
冲上了的那队敌人有的人头盔已经被刺掉了,露出丑陋的趣青的头皮,露出几根叫人恶心得想呕吐的金钱鼠尾小辫。
孙元瞪大眼睛看过去,口中不住抽气:“这就是建奴的八旗主力,太丑了,太丑了,这头发,真让人看不下。”
“第二排,右刺!”
又是一声亮下,一排长矛瞬间前探,戳进还在不断涌来的满清建奴身上。
那些建奴精锐果然了得,一个个都是武艺出众之人。手上的长兵器不住挥舞格档,宁乡军士兵的力气本就不大,手中长矛一旦被敌人挡住,立即就回被那巨大的力量带得一个趔趄。
这可是一个巨大的破绽,如果换成一般的军队,立即会让人建奴乘机切进来。
可是,还没等建奴士兵冲进阵来,立即就有一把长矛从他肋下刺入。
俗话说得好,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也就是说,弓箭的杀伤力小于砍刀,而砍刀的杀伤力却比长枪要小得多。
在战场上,若是被人射上几箭,如果有甲胄的保护,你也就伤点油皮。若是被人砍上几刀,所手的不过是皮外伤,只要抢救及时,缝合伤口止住血,养上几日一样活蹦乱跳。可要是被人捅上一枪,不死也得立即失去战斗力,躺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
这也是后世街头流氓打架,大多用西瓜刀而不是匕首的缘故。大家出来混,求的是财,匕首这玩意儿太容易弄死人了,不划算。
同朱玄水一样,阿山也被这支明军古怪的战法弄得目瞪口呆。
转眼,自己的队伍顿时一空。
汉军本就是没用的鼠辈,尤其是孔兆手下这群曾经的明军,在抛弃了故国做了满清的包衣奴才之后,已是毫无荣誉感可言。
一支没有尊严的军队,若是打顺风仗,虐起菜鸟,自然是奋勇争先,表面上看起来战斗力有的时候甚至比正经的清八旗还强上一筹。可一旦啃到硬骨头,在付出一定伤亡之后,立即就散了,却没有满蒙八旗的剽悍和韧劲。
在付出重大伤亡之后,汉军终于扛不住了,冲锋的脚步慢下来。相互推搡着,拥挤着,死活也不肯向前,有的人甚至调转了身子,等到军队一旦崩溃,就转身逃命。
完全由建州人组成的督战队大叫着,提着大刀不停地砍杀着畏惧不前的汉军,竭力维持着摇摇欲坠的阵形。
阿山战斗经验丰富,如何看不出军队所面临的危机。敌人的统帅若是一个沙场老将,如何肯放过这个破阵良机,只需将手头那六十来骑放出,一个冲锋,立即就能结束这场战斗。
孔兆的汉军已经没有斗志了,若是再遇到敌人骑兵突阵,若不调头逃命才怪。他们逃命不要紧,反会将建州勇士裹在其中。
他心中一寒,背心立即就有冷汗渗出。
还好,敌人阵中骑在马上那个年轻得过分的主帅好象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这小子摆下的这个怪阵虽然厉害,却是个雏儿。
这样的好机会,阿山如何能够放过。失去了蒙古骑兵,失去了战场机动力,现在撤退已经没有可能了。只能集中手上最精锐的士卒拼死一搏,或许还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敌人的阵势虽然厉害,可汉狗都是胆小鬼,只要用我满州勇士一突,立即就能坚决战斗。
“建州的勇士,随我杀敌!”阿山大喝一声,在战场上如同响起了一个霹雳。汉狗都是软蛋,只知道躲在阵中用长得出奇的长矛乱戳。今日就让你们见识见识我满州勇士的厉害。
只要杀得两个敌人,他们自然就会溃了。
这一幕,老子在历次同明狗厮杀时见得实在是太多了。
既然主将冲锋在起来,另外一百个建州八旗军同时发出一声呼啸,跟了上去。
阿山手下有一百满八旗士卒,虽然还比不上正宗的建州白甲,可战斗力和凶悍程度却大大地超过普通汉军。
一个个满目狰狞,大叫着,扭曲着面孔,挥舞着手中盾牌兵器扑上去。
确实,刚才汉军发生动摇时,孙元因为作战经验不足,并没有意识到这是最后一个出击的良机。实际上,孙元虽然能够依靠着现代人的见识训练出一支杀人机器一样的军队,可战场嗅觉临阵应变能力却还是个初哥。上了战场,他只是将阵一摆,打就是了。至于如何变化,却是一无所知。
孙元也知道这是自己的短板,一个好的统帅,有的时候其实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将。所以,平日里的他只能效法清末的曾国藩,结硬寨打呆仗,依靠绝对的实力碾压对手。至于什么三十六计,见鬼去吧!
其实,朱玄水刚才也发现了破敌的良机。却处于对孙元的敬佩,又或者说出于对他的尊重,以为他另有破敌良方,一直没有出言提醒。
可等了半天,等到敌人上督战队整顿秩序时,孙元还是木讷地坐在马上,什么也没做。朱玄水就沉不住气了,小心提醒:“孙元将军,敌人已经混乱,是不是该让骑兵出击了?”
孙元得到朱玄水的提醒,忍不住“啊”一声:“咳,我倒是忘记应该出击了,骑兵准备……”
朱玄水听到孙元这话,气得一口逆血差点吐出来:这也是一军的统帅,连基本的兵法都不懂。宁乡军两千虎贲落到他手头,白瞎了……当然,宁乡军却是这小子一手训练出来的……
孙元的命令还没下达,就看到敌阵中冲出来一百个全身铁甲的士兵,大声号叫着朝自己冲来。
这群敌人装备精良,身材高大,手中多是笨重大长兵器,一看就是敌人的精锐。
为首的那个敌将军虽然不是很高,可手中那根大棍看模样至少有三五十斤。挥舞着这么重的兵器,就如同拿着一根竹竿,这他娘简直就是野人。
顾不得出动骑兵,孙元大喝一声:“火枪手准备,放!”
一团硝烟在身前弥漫开去,视线瞬间被被烟雾占满,什么也看不清楚。
在浓烟中,有宁乡军军官的大叫:“右刺!”
“右刺!”
激烈的戳刺声响起,接着是一片苦痛的惨叫。
烟雾小了些,孙元定睛看过去,敌人这一波进攻毫无意外地被自己的长矛阵给粉碎了。
如同森林一般的长矛狠狠地向前伸展,矛尖上还挂着好十多具尸体。
冲上了的那队敌人有的人头盔已经被刺掉了,露出丑陋的趣青的头皮,露出几根叫人恶心得想呕吐的金钱鼠尾小辫。
孙元瞪大眼睛看过去,口中不住抽气:“这就是建奴的八旗主力,太丑了,太丑了,这头发,真让人看不下。”
“第二排,右刺!”
又是一声亮下,一排长矛瞬间前探,戳进还在不断涌来的满清建奴身上。
那些建奴精锐果然了得,一个个都是武艺出众之人。手上的长兵器不住挥舞格档,宁乡军士兵的力气本就不大,手中长矛一旦被敌人挡住,立即就回被那巨大的力量带得一个趔趄。
这可是一个巨大的破绽,如果换成一般的军队,立即会让人建奴乘机切进来。
可是,还没等建奴士兵冲进阵来,立即就有一把长矛从他肋下刺入。
俗话说得好,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也就是说,弓箭的杀伤力小于砍刀,而砍刀的杀伤力却比长枪要小得多。
在战场上,若是被人射上几箭,如果有甲胄的保护,你也就伤点油皮。若是被人砍上几刀,所手的不过是皮外伤,只要抢救及时,缝合伤口止住血,养上几日一样活蹦乱跳。可要是被人捅上一枪,不死也得立即失去战斗力,躺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
这也是后世街头流氓打架,大多用西瓜刀而不是匕首的缘故。大家出来混,求的是财,匕首这玩意儿太容易弄死人了,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