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凌晨。

    朱汀骑着马,带着三十个手下,不紧不慢地朝敌人逼去。

    回头看了看身边一脸坚定的斥候,朱汀心中突然一痛。宁乡军一百个斥候骑兵可谓都是她和父亲一手一脚训练出来了,依的也是蒙古骑兵的法子。

    作为宁乡军的统帅,孙元并不懂得骑战,所以,索性将骑兵的尽数托付给了朱家父女。日常骑兵但有所需,孙元都非常爽快,要钱给钱,要物资给物资。

    作为骑将,朱汀其实还是带这一点私心的。她自然知道,骑兵在一支军队中的地位。可以说,用精华中的精华来形容也不为过。

    而自己和孙元的婚姻因为受到孙母的强烈反对,已经蒙上了一层阴影。作为心高气傲的她,自然不肯向孙元母亲低头。但是,此事却不能就此放弃。所以,在训练这支骑兵的时候,她不可谓不用心。也努力为手下争取到极好的待遇,到如今,斥候的装备在宁乡军中堪称第一,已经深深地烙下了她的烙印。

    未来,以朱汀在斥候骑兵中的巨大影响力,只怕那孙小贼也得考虑一下不娶自己的后果……当然,我朱汀是非他不嫁的。

    前面的敌人大约还剩一千,而经过刚才一场血战,大家都已经累得不成。从天雄军手中得到的复合骑兵弓有好处也又坏处。好处是力量很足,若是碰到如刚才那种仅着轻甲的蒙古人,一箭就能将他们射穿。坏处时,拉弓的时候需要耗费太多的力气。刚才大家都射了几十肩,早已经没多少力气了。就连她,手臂也软得不成。

    可是,难不成这一仗就不打了。

    建奴的厉害,朱汀自然是知道的。看他们的目标,肯定是宁乡军和王允成部。现在若是撤退,孙小贼没有准备好,这一仗肯定会败的。

    如今,我所需要做的就是竭力地阻住敌人的进攻,拖延上半个时辰,等孙元赶来。

    敌人实在是太强大了,经过这一战,这些骑兵不知道还剩多少,或许会全军覆没吧?

    可惜,斥候骑兵分成了三队。若是那一百骑都在这里,这仗却是要好打得多。

    可是,大家听到自己的命令后,却义无返顾地追随着我朱汀。

    那么,打吧!

    眯缝着眼睛看着前方火把的海洋,朱汀突然感觉心如止水。不滞于物,大概就是现在这种情形吧!

    渐渐地,朱汀等人靠近到建奴五十步的距离。

    这个时候,借着火把的光线,已经能够看清楚敌人的模样。

    这一看,朱汀却是一呆,继而怒火万丈。却见,眼前的敌人大多做汉人打扮,如果没有猜错,应该是登莱之乱是投降建奴的汉军旗。至于真正的建奴,天实在太黑,也看不清楚有多少。不过,人群中还是依稀能够看到一两个蓄着金钱鼠尾头发的蛮夷。

    “这群汉奸,遇到我朱汀算是你们背运!”

    建奴大军的队伍倒也排得整齐,因为都是步兵,行进速度也不快,但步伐声却仿佛连成一片,夹杂着甲叶的哗啦声响,叫人听得心中一凛。

    看到朱汀等人穿戴着蒙古骑兵的装束,一时间失去了警惕。就有人喊:“可是阿古拉回来了,刚才你们可是遇到了汉狗,如何了?”

    见敌人没有防备,朱汀心中喜悦,猛地一夹马腹,如离弦的箭一样冲了上去,厉喝:“动手!”

    说时迟,那时快,朱汀已经奔至建奴军阵之前。

    就在这一瞬间,她突然一拐马头,平平地从敌阵边沿掠过。手中已经粘满人血的倭刀放置在马颈一侧。

    这个时候,她也没多少力气同敌人厮杀,只能依靠马力。

    清兵没有想到冲在最前头的居然是个女子,也没想到这一小股归来的骑兵竟然是敌人。想要提起兵器招架,却为时已晚。

    朱汀锋利的倭刀瞬间割断一个汉军旗士的喉咙,马速和利刃带得他原地转了半圈,待到扑地,伤口处的鲜血才如同喷泉一样标出来。

    几乎什么也不用做,只需紧紧地握住刀柄,然后奋力将刀刃伸出去就是。奔跑的骏马自会带着倭刀,将所遇到的一切割成两截。

    鲜血飞溅,残肢断臂跃上半空,在清军大阵前镶嵌出一道红色的人肉裙边。伤者在地上辗转哀号,但朱汀已经无暇顾及他们,只不住地朝沿着这掉人肉的边沿朝前冲去。

    “走,快快快!”朱汀不住大叫:“不要停,不要停!”

    骑兵的优势在于机动,若是停下来,三十骑立即就会被敌人的人海吞没。只有跑起来,才能不断地让建奴流血。

    有样学样,其他骑兵也跟着她将马刀摆在马颈一侧。

    眼前,仿佛起了一堵刀墙,闪亮的马刀如同犁铧一样向前。你躲过一把马刀,接下来还有第二把,第三把,第三十把……

    朱汀冲在队伍的最前头,她头上帽子已经掉了,头发也散了。黑色的长发在空中飞舞如旗,右手倭刀奋力地伸出去,雪亮耀眼,就如同那展开一只翅膀的凤凰。

    在这种不间歇的打击下,被吹嘘为满万不可敌的清军如同泥塑木雕一般被轻易地砍翻,被奔腾的马蹄踩倒。

    黎明前乃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分,但清兵的火把却将整个世界都照亮了。

    不知道是谁手中的火把点着了荒草,以及收割后堆放在地上的麦桔垛。南来夜风劲急吹来,野火燎原,清军士兵混乱地拍打着身上地上的火焰,阵形已经松散。

    这支部队绝大多数是正白旗汉军,战斗意志比起正宗的满八旗本就差了一个级数。自从南侵以来,就没遇到过象样的抵抗,这养成了他们骄横自大的心理。一遇到如此情形,顿时就乱了起来。

    “是敌人,是敌人!”

    “明军,明军!”

    清军大喊着,惨叫着,四下乱跑。

    他们定睛看过去,几乎所有的敌人马头两侧都悬挂着一颗血淋淋的脑袋。这些首级都是宽额平脸,再看发型,正是蒙古人。难道说,阿古拉他们已经死了,死在这群明军骑兵手头?

    朱汀也数不清楚自己的倭刀已经切断了多少条脖子,割坏了几面盾牌。战马的速度是如此之快,右手手腕也因为剧烈的震荡酸软不堪,仿佛已经没有知觉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长时间,可就在这个时候,手下突然一松,却原来,她已经脱阵而出了。

    不敢停留,又奔出去三百步,朱汀才停下来。

    战马和人一样,也会累,也需要休息回气。再说,骑兵冲刺,也需要预先拉开距离。

    看着乱跑乱叫的敌人,朱汀银铃般的笑声响起:“如何?”

    “过瘾,过瘾!”三十骑奔到朱汀身后,齐齐纵声大笑。

    “可想再杀上一阵?”

    “想!”

    朱汀伸手拍了拍身下的战马,却摸到了一手的汗水。这匹骏马已经在微微颤抖,显然已经没多少体力了。

    “诸君,再冲上两阵,孙将军和他手下的袍泽弟兄就应该赶到了。只不过,我等人数实在太少,战马也要脱力。这一阵下来,却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能够活下去,或许下一刻我朱汀就会战死。只怕,与君同醉的承诺无法实现了。”

    说完话,她从一个士兵腰带上扯过来一囊马奶酒,仰天狠狠大喝了一口,然后扔给下一个战友:“不过,为了给我宁乡军争取时间,我们的牺牲却是值得的。来,喝酒。”

    “为了宁乡军!”

    “为了宁乡军!”

    所有人都拿出从蒙古人身上缴获的马奶酒,大口大口地饮着。

    “杀!”朱汀又挥了挥倭刀。

    “杀!”其他斥候都将没有喝光的酒朝自己的头上淋去,然后狠狠丢在地上。

    三十骑,又开始从容镇定地朝清军靠去。

    建奴沉闷的牛角号吹响,这是列阵的号令。

    一通忙乱之后,燃着的野火渐渐地小了下去,眼前开始昏黑。

    火光中,阿山地站在军旗下忍不住摇了摇头。

    敌人人不多啊,也就三四十人模样,我军可有数千。阿古拉怎么回事,难不成就是死在这群明军骑兵手头?这个废物,枉生了那么大的个子!

    阿古拉的蒙古骑兵都丢光了,如今的清军全是步兵,失去了机动力,只能任由这一小队明军在阵前奔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真真是叫人没个奈何啊!

    什么时候明朝京营的骑兵厉害在这样,如果京营的士兵如此能打,怎么可能还像兔子一样被我大清军队撵得像灰孙子一样满世界乱跑?

    不可能,不可能。

    其实,要想消灭这三十个敌人并不是什么难事。只可惜,这三十人刁滑得紧,只不停地站阵前掠过,死活也不肯直接冲阵。刚才这一次进攻就收割了二十多条士兵的生命,如此再来上几回,零敲牛皮糖一样不停给我大清的勇士放血,这阵也不用打了。

    看来,敌人带兵的骑将倒是精通骑战,是个有意思的对手……嘿,对手还谈不上,只不过是一个有意思的人而已。

    这队明军京营的骑兵实在太少,要对付他们倒是不难。当然,如果他们有一百人马,我阿山估计会吃败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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