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如此多娇 作者:麻辣香橙

    分卷阅读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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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且裴六还要来,便忙叫人去前院收拾客房,自己也先离开去忙了。魏妈妈随即便把花罗、翠绮支使了出去。

    只剩下“自己人”的时候,时宗玉慢条斯理端起刚才的茶盏喝了一口,因那冷掉的茶水微微蹇了下眉头,才悠然道:“青娘子想来是好运气,之前的药,是调整脉息用的,若是换了旁的郎中把脉,脉象自然不会有错,并且你此前身体羸弱,也加了些调理温补的药。青娘子若不是运气好,我远在沂州,你临时有个什么需要,换了本地郎中来看的话……”

    这个……咳咳……

    魏妈妈听出端倪,飞快地瞟了姜采青一眼,姜采青只当没看见,转头去看着窗外庭院里光秃秃的花木。魏妈妈立在门里旁,这边再开着窗子,庭院一览无余,便也不用担心隔墙有耳了。

    “如今看你这脉象,有些虚火内盛,这方子我便换了几味益气清补的药。方子我是开了,至于青娘子用还是不用,则随你吧。”

    时宗玉说完,便神情淡漠地起身告辞,魏妈妈忙送他出去,高声叫人带时郎中去前院客房。姜采青尴尬地摸摸鼻子,有些懊悔自己的任性,自打她穿来,总有那么一点儿消极应付的心态,然则想想,既来之则安之,横竖回不去,这心态真有些不对了。

    她抓起桌案上那张药方来看,新鲜的墨迹写着几十味中药名,上下扫了一遍,姜采青很快就发现了里头用量最大的一味药。

    黄连。

    报复,这绝对是赤.裸.裸的报复!姜采青抓着药方挥了两下,懊恼地丢回桌上。

    魏妈妈送了时郎中回来,不赞成地看看姜采青,见她一副避而不谈的样子,便也只好无奈的微叹。算算她离开裴家也有两三个月了,总有些怀念的,如今一听到裴六来了,那裴三、裴六又是她从小伺候大的,忍不住就添了几分喜色,很快就主动跟姜采青唠叨起裴家的事情。

    裴三在家自然是排行第三,裴六老六,老夫人张氏却也只生了这两个儿子。张氏是填房,裴家二老爷另有原配夫人的,生下嫡长子以后病死了,便又续娶了张氏——若不是填房,张氏当初只是个知府家的孙女,只怕还攀不上裴家这样的门第。

    裴家到底是哪样门第?据说是百年簪缨世家,书香门第大家族,裴家宗家嫡亲兄弟两个,大老爷外放在江南为官,一方封疆的大吏,裴家二老爷,也就是裴三、裴六的爹,出身高贵,进士及第,原先在京城做官的。前年裴家老太君过世,两位老爷返乡丁母忧,眼下都在家赋闲。

    裴三虽不是嫡长子,却因为少年才子,为人持重,加上嫡长子病弱,在家中很受看重的。至于裴六,他上头有两位嫡兄,还有三位庶兄,尤其有裴三那样强势有才干的胞兄罩着,难免性子就有些顽劣,不太肯读书的——魏妈妈用的“玩性”这个词,姜采青听话听音,便自动翻译为顽劣放纵,书香门第大约出了个基因变异的怪胎吧。

    裴六这样的纨绔子弟,靠着父兄的福荫,也不愁锦衣玉食、游手好闲的好日子,至于那裴三,不出意外,将来必定会仕途得意、高居朝堂了。

    至于跟裴家兄弟相熟的时宗玉,他家也不是普通人家,颇有些底子的,时家世代从医,出过几代太医,他伯父如今还是正六品的太医院副使,时常宫中行走,一般官吏人家都不能比的。

    时宗玉在前院客房住了一宿,没再见到人,他白天便带着僮仆出门去山上游逛采药,傍晚时候才回来歇息,倒也自得其乐。

    第二天下午,裴六终于回来了,骑着他那匹黄骠马,臂上架着猎鹰,身后跟着随从,看起来锦衣华裘,挺拔俊逸,不经意间却总是泄露出几分狼狈,那白色的锦袍似乎不够干净整洁——竟真让姜采青乌鸦铁嘴给说着了,裴六在山里遇上了野猪群。进山打猎,遇上几只野猪那是你运气好,可若遇上一大群野猪,那你就等着倒霉吧!

    裴六倒也没倒什么大霉,只除了叫野猪们搞得狼狈了些,雪白锦袍沾了一块块灰土,留心看袍子下摆竟扯破了一条口子,有个随从似乎还受了伤,右腿一瘸一拐的,不过好歹都完好无缺回来了,倒没叫野猪拱了去。

    大约他和他那几个随从还是有些身手的吧,马背上竟还拖回来两头野猪,除此之外,猎获还有几只射死的野兔、山鸡,一只孢子。裴六专门来找野鸽子却没逮到。其实这山虽然大,近山却都有山民打猎砍柴、开荒种地的,大的野兽一般都在深山,不该遇上野猪群,裴六他们估计是贸然进山太远了。

    家里反正没男人,姜采青便和周姨娘出面待客,那裴六见了姜采青,眼睛在她身上一扫,见她端端庄庄裹着青莲色绫子大披风,别说肚子,连里头穿什么衣裙都看不到,目光中便多了些玩味。

    裴六并不多客气虚套,只是随意地说,他反正自家亲戚,也不是外人,也不用管他,让他自便就好。张家夫妻丧期时他在这住了不少日子的,自然熟悉些,便先去前院客房梳洗一番,换了衣裳,把魏妈妈和福月叫来见一见。

    有裴六的猎获,晚饭多了一样酱色红亮的烧野兔,还有炖的野猪肉。姜采青吃掉了一整条香喷喷的野兔腿,啃了半个野兔头,再尝一尝那装在黑瓷小罐子的野猪肉,剁得大大的肉块,野味十足,咬一口香酥软烂,不肥不腻的满口肉香,竟比想象中好吃多了,明明已经有些饱了,却忍不住又吃,不知不觉就吃多了。

    要说这古代的富贵人家倒不太吃猪肉,猪肉“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除了鸡鸭禽类和鱼,羊肉才是主打。平日也很少吃到牛肉,这倒也不难解释,你想那时候也没有农业机械化呀,牛是农耕的主力军,几乎历朝历代都禁止私自宰杀耕牛的,能吃到的牛肉很少,都是些老病残的牛,要经过官府许可才能宰杀。当然啦,那梁山好汉们往酒肆里一坐,叫店家“筛两碗酒,切二斤熟牛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牛肉像是不稀罕的,所以他们才是造反阶级呀,那母大虫的店里连人肉包子都卖呢,牛肉有什么不敢的!

    至于富人家不爱吃猪肉,原因也简单。这古代的猪肉虽说天然绿色地道,可关键就在于太地道了,这时候的古人还没学会阉猪啊,因此猪肉总有些腥膻味道,或者说有些骚味儿,富人家嫌它不上档次,穷人家也没那些琳琅满目的调料,炖不掉那腥膻,也就不大吃它了。说到那赫赫有名的东坡肉,平常谁有东坡先生那等资深吃货的本钱,有钱有闲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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