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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开挂日常 作者:home毒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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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开挂日常 作者:home毒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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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兽人的吊快落到地上,到底可不可行?我还没←_←你们懂的
☆、第58章 离开
作为一个宅男, 锦素整天码字, 将自己的时间占的满满的,等到最后一份稿子交了,收了钱, 锦素才恍然觉得, 时间已经过的差不多了!
这就坑爹了!
还有最后几天就要准备出发去京城了!
这是几个附近的城镇结伴去了,到了那里,锦素还有很多事要做, 再加上这个地方有点偏僻,光是路程就要用几个月。
他根本没时间留在这里找养子!
□□的想法泡汤了,不过临走时,锦素还是给徐姝洗脑了,不停的告诉她, 这个世界上没什么过不去的坎儿, 要学会爱自己……
说了那么多,锦素差点就露馅了, 徐姝当时疑狐的看着锦素, 道:“你不是要做对不起我的事吧?”
“……要是做了呢?”锦素嘴角抽.搐, 这姑娘真敏锐,想着还是要给她打预防针, 万一又扛不住呢?
爱情这东西他给不了, 好在这姑娘跟原主还没有发展起来感情,就算自己就此没了,她应该……不会很伤心吧?
徐姝心脏开始狂跳, 一种不知道哪里来的恐慌弥漫在心头,很茫然,只能看着自己名义上的丈夫,强笑:“你这是要干嘛?难不成要学着话本里的书生,看上了公主,就抛弃糟糠之妻?”
锦素道:“当然不是!但如果真的有,那一定是迫不得已,知道吗?”
锦素说的认真,徐姝自然也感觉到了,有什么呼之欲出,可是就是出不来,她有些迷茫的点头,应和着……
时间很快过去,锦素跟着附近几个学子一起离开,这一次比记忆中好的地方在于自己钱够多!
想起书店老板幽怨的看着自己的模样就想笑,其实能这样赚这么多也是锦素没想到的,如果不是原主的愿望就是虐公主,自己宁愿就待在这里。
然而赶路是十分辛苦的,锦素身上好不容易长起来的一点肉肉都被这路途给消耗完了,脸颊消瘦,身子颈长,好在五官还是十分俊秀,反而多了几分飘逸。
锦素是快到夏天的时候出发的,正是炎热的时候,然而等到了京城就已经变成了冬天。
正好赶在第一场大雪的时候,锦素他们进入了京城,一群人从一个偏僻的小城镇来到这里,那真是乡巴佬进城,啥也觉得稀奇。
然而事实上京城里现在也是冬天,他们进城的时候正好是中午,并没有什么人,只有几个为了生活还在坚守的小摊贩。
不过京城的马路十分宽而平坦,相较于他们的城市,是在好太多,光是这个,就让他们惊叹。
锦素是在记忆中看到过京城,并不吃惊,第一时间不是惊叹京城的好风光,而是看看周边有没有就近的旅店。
“苏兄,接下来我们往哪走?”一个学子过来问。
这段时间的相处,因为锦素的见多识广,已然让他们奉为领导者,干什么事都会询问一下锦素的意见。
大家都不是心机boy,相处的还是十分愉快的。
“往里面去吧,这里临近城门,价格必然比里面的要贵。”考虑到大家都不是富人,锦素想了想,还是往里面走一点。
现在正是中午,然而天上还飘着小雪,冬天严寒,每个人都穿得十分厚实,他们就迈着缓慢的步伐,走向里面。
大路宽广,人也不多,到时让他们缓下来一些激动,到了一个看起来还行,又不是一个特别高大上的旅店,锦素就停下来了。
“这家还不错,我们今天先住一天,明天等雪停了,出去打听一下到时候考试的地方,我们再找一个就近的地方。”
这样的安排大家都能理解,他们今天担心天气,天微亮就从借住的农家那里出发,走了好几个时辰,才到了京城。
因此一行人就在这里住下了,舒舒服服休息了一下午加一晚上,他们又结伴而行,出去打听考场在哪里。
然而到了京城的锦素却没有去,他在房间里修养,等休息好了就出门,准备看个房子,有着原主在京城生活了几十年的记忆,锦素很快就找到了一个牙子。
买房子的牙子也是个老实的,给锦素介绍了一个不错的宅子,不大,就是一个三室一厅带着一个院子的房子。
当天就交货了,可以拎包入住的那种,将房子买好了,锦素就回到旅店等着他们,本来想请他们到自己宅子里喝酒,然而最后还是被他们拒绝了。
当然这也在情理之中,锦素没有强求,便回去了。
之后立刻就是去了成衣店,看着样式买了好几件衣裳,都是那个公主喜爱的模样。
他一件件的穿上,合适的就买下来,等回家的时候,手中已经有好多,差点拿不下。
盯着一群人奇怪的目光,哪家男子这么爱美服?
回到家,他又是刮胡子,又是整理自己头发,再穿上简单大方却又不乏精致的衣服,锦素看着模糊的铜镜中,自己好看的身姿,信心十足。
两天后就是晴天了,街上的人也慢慢多了,锦素还是有事没事就往京城的书店里跑,手中钱不多,现在距离真正的考试还有一年多一点的时间,这些时间是给他们学习的。
早在出发前,老师就写了几封介绍信给他们,到了这里,就可以去京城的一家私塾里读书,顺便熟悉这里的环境。
读书人其实只要愿意,生活下去并不难,再加上他们的家境都不是十分穷苦,在玩了几天后,就去了书院。
锦素却没有去,他有了过目不忘技能,也就是说看过的东西都能记住,再加上原主的学识,对付科举还是比较轻松的。
金钱,学识都不缺,现在他缺的是机会。
因此,锦素沉下心来,努力写出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的文章,辗转几个书店,终于遇到愿意跟他合作的老板,俩人将锦素的作品炒红了。
炒作!这个在古代几乎没有的方法让锦素一时间名声大噪,金钱,名利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都来到他身边。
————
次年春,学子们面色紧张的进入考场,其中却有一天蓝色长衫的男子,仿若闲庭漫步般,明明和大家都是一个打扮,白玉为冠,衬托着那黑色的发丝更加黑亮,身子有些消瘦,不过皮肤白.皙,浓眉大眼。
他身子颈长,背脊笔挺,嘴角带着若有似无的笑容,整个人没有那些即将赴考的人身上的那种紧张。
这样的男子一下子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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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宅男, 锦素整天码字, 将自己的时间占的满满的,等到最后一份稿子交了,收了钱, 锦素才恍然觉得, 时间已经过的差不多了!
这就坑爹了!
还有最后几天就要准备出发去京城了!
这是几个附近的城镇结伴去了,到了那里,锦素还有很多事要做, 再加上这个地方有点偏僻,光是路程就要用几个月。
他根本没时间留在这里找养子!
□□的想法泡汤了,不过临走时,锦素还是给徐姝洗脑了,不停的告诉她, 这个世界上没什么过不去的坎儿, 要学会爱自己……
说了那么多,锦素差点就露馅了, 徐姝当时疑狐的看着锦素, 道:“你不是要做对不起我的事吧?”
“……要是做了呢?”锦素嘴角抽.搐, 这姑娘真敏锐,想着还是要给她打预防针, 万一又扛不住呢?
爱情这东西他给不了, 好在这姑娘跟原主还没有发展起来感情,就算自己就此没了,她应该……不会很伤心吧?
徐姝心脏开始狂跳, 一种不知道哪里来的恐慌弥漫在心头,很茫然,只能看着自己名义上的丈夫,强笑:“你这是要干嘛?难不成要学着话本里的书生,看上了公主,就抛弃糟糠之妻?”
锦素道:“当然不是!但如果真的有,那一定是迫不得已,知道吗?”
锦素说的认真,徐姝自然也感觉到了,有什么呼之欲出,可是就是出不来,她有些迷茫的点头,应和着……
时间很快过去,锦素跟着附近几个学子一起离开,这一次比记忆中好的地方在于自己钱够多!
想起书店老板幽怨的看着自己的模样就想笑,其实能这样赚这么多也是锦素没想到的,如果不是原主的愿望就是虐公主,自己宁愿就待在这里。
然而赶路是十分辛苦的,锦素身上好不容易长起来的一点肉肉都被这路途给消耗完了,脸颊消瘦,身子颈长,好在五官还是十分俊秀,反而多了几分飘逸。
锦素是快到夏天的时候出发的,正是炎热的时候,然而等到了京城就已经变成了冬天。
正好赶在第一场大雪的时候,锦素他们进入了京城,一群人从一个偏僻的小城镇来到这里,那真是乡巴佬进城,啥也觉得稀奇。
然而事实上京城里现在也是冬天,他们进城的时候正好是中午,并没有什么人,只有几个为了生活还在坚守的小摊贩。
不过京城的马路十分宽而平坦,相较于他们的城市,是在好太多,光是这个,就让他们惊叹。
锦素是在记忆中看到过京城,并不吃惊,第一时间不是惊叹京城的好风光,而是看看周边有没有就近的旅店。
“苏兄,接下来我们往哪走?”一个学子过来问。
这段时间的相处,因为锦素的见多识广,已然让他们奉为领导者,干什么事都会询问一下锦素的意见。
大家都不是心机boy,相处的还是十分愉快的。
“往里面去吧,这里临近城门,价格必然比里面的要贵。”考虑到大家都不是富人,锦素想了想,还是往里面走一点。
现在正是中午,然而天上还飘着小雪,冬天严寒,每个人都穿得十分厚实,他们就迈着缓慢的步伐,走向里面。
大路宽广,人也不多,到时让他们缓下来一些激动,到了一个看起来还行,又不是一个特别高大上的旅店,锦素就停下来了。
“这家还不错,我们今天先住一天,明天等雪停了,出去打听一下到时候考试的地方,我们再找一个就近的地方。”
这样的安排大家都能理解,他们今天担心天气,天微亮就从借住的农家那里出发,走了好几个时辰,才到了京城。
因此一行人就在这里住下了,舒舒服服休息了一下午加一晚上,他们又结伴而行,出去打听考场在哪里。
然而到了京城的锦素却没有去,他在房间里修养,等休息好了就出门,准备看个房子,有着原主在京城生活了几十年的记忆,锦素很快就找到了一个牙子。
买房子的牙子也是个老实的,给锦素介绍了一个不错的宅子,不大,就是一个三室一厅带着一个院子的房子。
当天就交货了,可以拎包入住的那种,将房子买好了,锦素就回到旅店等着他们,本来想请他们到自己宅子里喝酒,然而最后还是被他们拒绝了。
当然这也在情理之中,锦素没有强求,便回去了。
之后立刻就是去了成衣店,看着样式买了好几件衣裳,都是那个公主喜爱的模样。
他一件件的穿上,合适的就买下来,等回家的时候,手中已经有好多,差点拿不下。
盯着一群人奇怪的目光,哪家男子这么爱美服?
回到家,他又是刮胡子,又是整理自己头发,再穿上简单大方却又不乏精致的衣服,锦素看着模糊的铜镜中,自己好看的身姿,信心十足。
两天后就是晴天了,街上的人也慢慢多了,锦素还是有事没事就往京城的书店里跑,手中钱不多,现在距离真正的考试还有一年多一点的时间,这些时间是给他们学习的。
早在出发前,老师就写了几封介绍信给他们,到了这里,就可以去京城的一家私塾里读书,顺便熟悉这里的环境。
读书人其实只要愿意,生活下去并不难,再加上他们的家境都不是十分穷苦,在玩了几天后,就去了书院。
锦素却没有去,他有了过目不忘技能,也就是说看过的东西都能记住,再加上原主的学识,对付科举还是比较轻松的。
金钱,学识都不缺,现在他缺的是机会。
因此,锦素沉下心来,努力写出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的文章,辗转几个书店,终于遇到愿意跟他合作的老板,俩人将锦素的作品炒红了。
炒作!这个在古代几乎没有的方法让锦素一时间名声大噪,金钱,名利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都来到他身边。
————
次年春,学子们面色紧张的进入考场,其中却有一天蓝色长衫的男子,仿若闲庭漫步般,明明和大家都是一个打扮,白玉为冠,衬托着那黑色的发丝更加黑亮,身子有些消瘦,不过皮肤白.皙,浓眉大眼。
他身子颈长,背脊笔挺,嘴角带着若有似无的笑容,整个人没有那些即将赴考的人身上的那种紧张。
这样的男子一下子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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