檐前雨 作者:何处听雨
分卷阅读73
檐前雨 作者:何处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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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兴许能令母亲宽慰些,便操控轮椅,引她往书房道:“妈,我这几天精神不错,写了首曲子,我用软件编了曲,在书房的电脑里,我放给你听听?”
方孝龄想要帮他打开电脑,却被他谢绝了帮助。他的手指虽然不太灵便,却还是很快点开了那个音乐文件,悠扬的乐声从音箱里播放了出来。
风雨来了,一只小小的茧子在枝叶间岌岌可危地颤抖。可最终它盼来了彩虹,赢来了破茧而出的新生。
“这是蝴蝶的故事吗?” 一曲终了,泪水从方孝龄紧闭而颤动的眼角滚落。
“我并没有命名这首曲子,但我想,至少从这首曲子开始,我想突破自己身上覆着的这层茧。”
“孩子,你已经十年没有作曲了。”她伸出胳膊轻轻将他的头揽住,在他的发心深深一吻。
“十年了啊。”他的声音发颤,“我的二胡还埋在后院的树下么?”
“嗯,总还在吧。”
“写这首曲子的时候,我老想着那个‘琴塚’。”
方孝龄一愣:“琴塚?”
他轻嗽一声:“没什么,我乱起的名字。那件事以后,总觉得,我把什么都和我的二胡一起埋在那里了。”
“那地方惹你伤心,我们大可以不回去。再说,那房子太老了,只怕风水也不好,只是考虑到你住惯了,才一直没有搬。我也不喜欢那里,自从你来岘港,我就搬去了我们枫花苑的房子,最近正在考虑要不把那里给卖了呢。哦对了,等你回国后,我们可以再买一处大一点的新宅,按照你的意思装修。你看怎么样?”
江淮从她的臂弯中猛然抬起头来,急切地道:“不要!我喜欢那个房子。”
“那里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方孝龄不解,“住在那个宅子里,先是你出了事,前几年你爸爸也是在那房子里突然脑溢血去世的。我早就觉得它风水不好了。”
他掩饰地转过轮椅,让自己面对电脑显示器,淡淡地说:“我习惯了那里的陈设。”
方孝龄退后到他的椅背后,若有所思地道:“儿子,看来,这些年,我还是太忽略你了,竟然……连你真正需要的是什么,都没搞明白。”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决然的意志,说话的声音却极轻,“不过,母子连心,你需要的,我总会想方设法地满足你。”
“妈,你在说什么?我没听清。”
“没什么,房子不卖就不卖了吧。”方孝龄笑了笑,“是你喜欢的,住多久都可以。”
第51章 无处逃
来越南的时间已经不算短,明蓝却是第一次来到大名鼎鼎的“西贡”。
虽然这座城市在1976年已更名为“胡志明”市。但西贡作为这个区域的名字保留了下来,无论是当地人还是游客,谈及这座城市时候更多地将其称之为“saigon”。漫步街头,明蓝不禁感慨这里不愧曾经具有“东方小巴黎”之称,教堂、邮局、一些有年头的高档酒店的建筑外观都弥漫着浓郁的法式殖民地风情。她也不像刚和南庆认识不久的时候那般诸多忌讳,常常把他看到的美好有趣的东西形容给他听,带着他东摸摸西摸摸的,他也总算微笑听着,不时将他搂得离自己更近些。
这一夜他们在游船上,他的唇擦过她的鬓角边,在她耳畔轻轻诉说道:“知道吗,明蓝?这里对我来说,也充满了新奇感,总觉得自己是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有好多好多的风景,有了你我才能看见。”
“你以前应该每年都会来这里演出吧?没有人陪你逛过这座城市吗?”
“没有。”他说,“也不是没人愿意陪同,只是我自己也提不起多大兴致。每次演出完了,就直接飞回岘港,一天也不多待。像这次这样,还特意提前两天到,特意出来逛街,更是前所未有。”
“我是不是该觉得自己挺荣幸的?”明蓝笑道。
“是我比较荣幸。”他吻了吻她的侧脸。“明蓝,你愿意见我养父母,我好高兴。”
明蓝不自禁地用手背蹭了蹭他的脸颊,温柔一笑。他记起前两天整理行李时,南庆带着试探问她,这次在西贡演出结束后,她愿不愿意和他们一家人吃一顿饭。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南庆是想把她介绍给他在越南的养父母认识。她虽有些害羞和紧张,但还是很爽快地同意了。让她更为感动的是她无意间听到他半夜给养母打电话,他说“妈,你和爸爸得答应我一件事,不要去追问明蓝的身世,她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已经很可怜了,我们就不要再提起令她伤感的事了吧。她是什么来历对我而言一点也不重要,我只知道,我很想和她生活在一起——一辈子。”
明蓝当时心中的暖意一下子涌入了眼眶里,化作热热的泪水流淌到脸颊上。她觉得,南庆不止是怕父母双亡的事刺激到她,也是在令她避免被追问到自己当年父亲不堪的作为时更为尴尬。南庆虽是养子,却毕竟也算是大富商阮伯雄的孩子,以她的身世,确是高攀了。更何况,他本身也是极优秀的青年才俊,若不是眼睛有缺陷,他在越南几乎可以成为所有女孩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有一次,她和他开玩笑,说到这个问题。他哈哈一笑道:“原来我老天让我瞎了是为了让我遇到你呀。”他笑得没心没肺,她听着倒心疼了,忙道:“如果真这样,我发愿离你远远的,让你再遇不到我,只求老天让你复明。”
南庆当场脸色铁青,异常严肃地双臂钳住了她,用紧张到发颤的声音说:“收回去!请你把这句话收回去!”
她被他的力道弄得微疼,忙道:“好好,我收回、收回!”
明蓝可真后悔说这句话了。因为接连好几天,南庆都会若有意似无意地问她一些伤感的问题,比如“你心里是不是还是很遗憾,我的眼睛看不见?”或者是“我必须告诉你,我的眼睛已经没有复明的机会了,你真的想清楚了吗?”……诸如此类的话。明蓝见他患得患失的样子,又心疼又生气,安慰也不是、发火更不行,只得耐心慢慢哄。隔了好久,他的“情绪病”才缓解。
事实上,她越来越淡忘他是个盲人这件事,他也很少提,只在需要她帮忙的时候,大大方方地提出他的要求,两个人仿佛觉得这便是他们相处时应有的自然的状态。他搭着她的肩也好、她握着他的手也好,他弹琴给她听也好,她夹菜给他吃也好……熟稔得像是认识了超过十年的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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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兴许能令母亲宽慰些,便操控轮椅,引她往书房道:“妈,我这几天精神不错,写了首曲子,我用软件编了曲,在书房的电脑里,我放给你听听?”
方孝龄想要帮他打开电脑,却被他谢绝了帮助。他的手指虽然不太灵便,却还是很快点开了那个音乐文件,悠扬的乐声从音箱里播放了出来。
风雨来了,一只小小的茧子在枝叶间岌岌可危地颤抖。可最终它盼来了彩虹,赢来了破茧而出的新生。
“这是蝴蝶的故事吗?” 一曲终了,泪水从方孝龄紧闭而颤动的眼角滚落。
“我并没有命名这首曲子,但我想,至少从这首曲子开始,我想突破自己身上覆着的这层茧。”
“孩子,你已经十年没有作曲了。”她伸出胳膊轻轻将他的头揽住,在他的发心深深一吻。
“十年了啊。”他的声音发颤,“我的二胡还埋在后院的树下么?”
“嗯,总还在吧。”
“写这首曲子的时候,我老想着那个‘琴塚’。”
方孝龄一愣:“琴塚?”
他轻嗽一声:“没什么,我乱起的名字。那件事以后,总觉得,我把什么都和我的二胡一起埋在那里了。”
“那地方惹你伤心,我们大可以不回去。再说,那房子太老了,只怕风水也不好,只是考虑到你住惯了,才一直没有搬。我也不喜欢那里,自从你来岘港,我就搬去了我们枫花苑的房子,最近正在考虑要不把那里给卖了呢。哦对了,等你回国后,我们可以再买一处大一点的新宅,按照你的意思装修。你看怎么样?”
江淮从她的臂弯中猛然抬起头来,急切地道:“不要!我喜欢那个房子。”
“那里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方孝龄不解,“住在那个宅子里,先是你出了事,前几年你爸爸也是在那房子里突然脑溢血去世的。我早就觉得它风水不好了。”
他掩饰地转过轮椅,让自己面对电脑显示器,淡淡地说:“我习惯了那里的陈设。”
方孝龄退后到他的椅背后,若有所思地道:“儿子,看来,这些年,我还是太忽略你了,竟然……连你真正需要的是什么,都没搞明白。”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决然的意志,说话的声音却极轻,“不过,母子连心,你需要的,我总会想方设法地满足你。”
“妈,你在说什么?我没听清。”
“没什么,房子不卖就不卖了吧。”方孝龄笑了笑,“是你喜欢的,住多久都可以。”
第51章 无处逃
来越南的时间已经不算短,明蓝却是第一次来到大名鼎鼎的“西贡”。
虽然这座城市在1976年已更名为“胡志明”市。但西贡作为这个区域的名字保留了下来,无论是当地人还是游客,谈及这座城市时候更多地将其称之为“saigon”。漫步街头,明蓝不禁感慨这里不愧曾经具有“东方小巴黎”之称,教堂、邮局、一些有年头的高档酒店的建筑外观都弥漫着浓郁的法式殖民地风情。她也不像刚和南庆认识不久的时候那般诸多忌讳,常常把他看到的美好有趣的东西形容给他听,带着他东摸摸西摸摸的,他也总算微笑听着,不时将他搂得离自己更近些。
这一夜他们在游船上,他的唇擦过她的鬓角边,在她耳畔轻轻诉说道:“知道吗,明蓝?这里对我来说,也充满了新奇感,总觉得自己是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有好多好多的风景,有了你我才能看见。”
“你以前应该每年都会来这里演出吧?没有人陪你逛过这座城市吗?”
“没有。”他说,“也不是没人愿意陪同,只是我自己也提不起多大兴致。每次演出完了,就直接飞回岘港,一天也不多待。像这次这样,还特意提前两天到,特意出来逛街,更是前所未有。”
“我是不是该觉得自己挺荣幸的?”明蓝笑道。
“是我比较荣幸。”他吻了吻她的侧脸。“明蓝,你愿意见我养父母,我好高兴。”
明蓝不自禁地用手背蹭了蹭他的脸颊,温柔一笑。他记起前两天整理行李时,南庆带着试探问她,这次在西贡演出结束后,她愿不愿意和他们一家人吃一顿饭。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南庆是想把她介绍给他在越南的养父母认识。她虽有些害羞和紧张,但还是很爽快地同意了。让她更为感动的是她无意间听到他半夜给养母打电话,他说“妈,你和爸爸得答应我一件事,不要去追问明蓝的身世,她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已经很可怜了,我们就不要再提起令她伤感的事了吧。她是什么来历对我而言一点也不重要,我只知道,我很想和她生活在一起——一辈子。”
明蓝当时心中的暖意一下子涌入了眼眶里,化作热热的泪水流淌到脸颊上。她觉得,南庆不止是怕父母双亡的事刺激到她,也是在令她避免被追问到自己当年父亲不堪的作为时更为尴尬。南庆虽是养子,却毕竟也算是大富商阮伯雄的孩子,以她的身世,确是高攀了。更何况,他本身也是极优秀的青年才俊,若不是眼睛有缺陷,他在越南几乎可以成为所有女孩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有一次,她和他开玩笑,说到这个问题。他哈哈一笑道:“原来我老天让我瞎了是为了让我遇到你呀。”他笑得没心没肺,她听着倒心疼了,忙道:“如果真这样,我发愿离你远远的,让你再遇不到我,只求老天让你复明。”
南庆当场脸色铁青,异常严肃地双臂钳住了她,用紧张到发颤的声音说:“收回去!请你把这句话收回去!”
她被他的力道弄得微疼,忙道:“好好,我收回、收回!”
明蓝可真后悔说这句话了。因为接连好几天,南庆都会若有意似无意地问她一些伤感的问题,比如“你心里是不是还是很遗憾,我的眼睛看不见?”或者是“我必须告诉你,我的眼睛已经没有复明的机会了,你真的想清楚了吗?”……诸如此类的话。明蓝见他患得患失的样子,又心疼又生气,安慰也不是、发火更不行,只得耐心慢慢哄。隔了好久,他的“情绪病”才缓解。
事实上,她越来越淡忘他是个盲人这件事,他也很少提,只在需要她帮忙的时候,大大方方地提出他的要求,两个人仿佛觉得这便是他们相处时应有的自然的状态。他搭着她的肩也好、她握着他的手也好,他弹琴给她听也好,她夹菜给他吃也好……熟稔得像是认识了超过十年的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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