檐前雨 作者:何处听雨
分卷阅读9
檐前雨 作者:何处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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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大啊……他自嘲地笑了笑,看来,自己还是终究有些不甘心。
可是他必须接受失明的现实。
他享受过十五年的五彩世界,但兴许要在这个黑暗的世界里生活超过五十年。
五十年?多漫长啊!如果注定要活得落魄,那还不如立即死去!在失明的最初,他真的曾经想过自戕,可是,骤然失明的他几乎寸步难行,更别说找到自杀的工具。他不吃不喝,试图用绝食的方法“得偿所愿”,最后几乎是靠营养针救回性命。
即使过去那么多年,他的耳边时不时仍会响起母亲在他出事之后歇斯底里地冲着父亲大吼的音:
“为什么不肯拿钱赎他?为什么不肯拿钱赎我们的允初?为什么要报警!”
父亲哭了。他听到他呜咽的声音,沉闷而克制。
“不是说你会把允初当做你的亲生儿子吗?我懂了,这全是我的错!是我的罪!在你心里,始终还是把他当成外人的是吗?”
父亲终于为自己争辩:“不是!雨涵,你不能用这样的话来指责我!四十万不是个小数目,我们的钱也是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何况,当时的我觉得,报警救回我们儿子的把握更大!雨涵,原谅我,原谅我!如果可以的话,我恨不得把我的眼睛挖给允初!”
南庆的母亲最终也没能原谅她的丈夫。抑郁症令她神智日益不清。早先精神状况好些的时候,她还能偶尔笑笑,陪着儿子一起学摸盲文,说些宽慰的话,给他削水果吃,到后来,她彻底无法摆脱心理的阴霾,身体里所有的细胞似乎都在指向一件事:想死!
终于有一天,她趁着家里佣人不察,拖着南庆到了阳台上。那天的太阳很大,母亲的脸凑得很近,强光之下他隐隐约约看得见她的轮廓。
母亲很轻柔地对他说:“允初,跟妈妈一起去好不好?妈妈会永远保护你。”
他感觉到一种不祥的气氛,怯怯地问:“妈,你要去哪里?”
母亲翻身坐到阳台边沿,一只手仍然牵着他。
“你也过来。”她把他的手放在阳台栏杆上,“坐上来啊。”
他摸到了被烈日晒得有些发烫的栏杆,心里一惊,缩回了手。然后又摸索着摸到母亲的膝头,他按住她,惊慌失措地大喊:“妈!你快下来!来人哪!快来人!”
“这样不好吗?”母亲的话音出气地冷静,“这个世界对我们来说会很残忍的,允初,妈不想你留下来受罪!你是妈妈的儿子,你只是妈妈的儿子,你懂吗?这里已经没有你的亲人了,你一个人该怎么走下去呢?难道你宁愿在这个又黑又冷的世界里痛苦地活着吗?”
他来不及思考便冲口而出:“我要!妈,我要!”
“是吗?”母亲的手攀上了他的脸庞,捧起它,她吻了一下他的额头,“兴许软弱的只是我自己吧!允初,妈妈对不起你。”
只是转瞬间,母亲手上的温暖消失了,他被一股大力挣开,再伸手,只抓到一片虚空。
失明的打击加上母亲在他面前自杀的冲击,让他得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失语症”。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他没有说过一句话。父亲拿他也毫无办法。父亲?——他还能继续称呼他为父亲么?如果不是因为他出了这件事,他也许永远都不会得知自己原来并不是叶名安的亲生子。母亲临死前说的话言犹在耳“你只是妈妈的儿子,这里已经没有你的亲人了”!他再也不能挺起胸膛,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在这个家里以过去的身份生活下去。
四十万,他叫了整整十五年父亲的人,因为不肯付出四十万元的赎金,导致了他双目失明的惨剧。他能怪他吗?他不能!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悉心照顾、培养了他十五年。即便在他五岁那年,母亲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他也没有半分厚此薄彼。平心而论,他应该感激他的养育之恩。可是,他却再也无法对他敞开心扉。
也许,叶名安也感觉到了。在这个家继续存在下去,只会让他的这个“儿子”越来越封闭自己,又或者,他本身也无法忍耐两人同住一个屋檐却没有任何交流的煎熬。母亲去世三个月后,在叶名安的请托之下,他被带离了叶家,随远嫁越南富商、膝下无子的阿姨去了越南。
从那时起,他的名字由“叶允初”,变为了“阮南庆”。
第7章 情本贪
踏着从窗格中透进来的一缕晨光,明蓝走下木质的楼梯。只见南庆已经坐在餐桌边正对门的椅子上,仆人正在桌旁摆早饭。
许是听到她下楼的动静,南庆招呼道:“你醒了?过来吃饭吧。”
明蓝走过去,仆人为她拉开了座椅。她对于这份殷勤觉得有些受之不起,忙谢过坐下。南庆的面前的餐盘里已经摆好一条切好的法棍,右手边则有一杯咖啡。
“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样的早饭,我让人西式和越式的都准备了些。你随意。”
果然,桌上除了法棍和咖啡,还有米粥和河粉、油条。
明蓝说:“我吃粉就好。”
南庆说:“你知不知道怎么让河粉变得更好吃?”
明蓝老实地说道:“我来越南虽然也有些日子,却从没在吃上下功夫。这种事,我并不讲究,也不懂。”
“做人不能不讲究。”南庆认真地说,“要想别人待你好,你得先学会待自己好些。记得,吃粉的时候,挤些柠檬汁在汤里,很清新爽口。要是你喜欢,还可以在汤里泡上些撕碎的油条。”
明蓝虽然对他的话不以为意,仍是照做了。尝过之后,果然美味。
“滴了柠檬汁的河粉很好吃,油条也很鲜美。”因为南庆的眼睛看不见,为了让他知道她照着他说的方法做了,她特意这样告诉他,又道,“你要不要来一碗?我帮你加柠檬汁?”
在她说话的间隙,仆人将南庆的手扶到咖啡杯的边沿,他点点头,仆人撤开了手,退下了。
“不,谢谢。”南庆说。
“你不喜欢吃粉?”
南庆像是想到了什么,竟然露出些羞涩的表情:“不是。如果我告诉你原因,不晓得你会不会笑话我。”
“我想我不会。”
“一个人的时候或许会吃,你在我就不好意思吃了。”
“为什么?”
“因为吃汤河粉之类的东西时,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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檐前雨 作者:何处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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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大啊……他自嘲地笑了笑,看来,自己还是终究有些不甘心。
可是他必须接受失明的现实。
他享受过十五年的五彩世界,但兴许要在这个黑暗的世界里生活超过五十年。
五十年?多漫长啊!如果注定要活得落魄,那还不如立即死去!在失明的最初,他真的曾经想过自戕,可是,骤然失明的他几乎寸步难行,更别说找到自杀的工具。他不吃不喝,试图用绝食的方法“得偿所愿”,最后几乎是靠营养针救回性命。
即使过去那么多年,他的耳边时不时仍会响起母亲在他出事之后歇斯底里地冲着父亲大吼的音:
“为什么不肯拿钱赎他?为什么不肯拿钱赎我们的允初?为什么要报警!”
父亲哭了。他听到他呜咽的声音,沉闷而克制。
“不是说你会把允初当做你的亲生儿子吗?我懂了,这全是我的错!是我的罪!在你心里,始终还是把他当成外人的是吗?”
父亲终于为自己争辩:“不是!雨涵,你不能用这样的话来指责我!四十万不是个小数目,我们的钱也是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何况,当时的我觉得,报警救回我们儿子的把握更大!雨涵,原谅我,原谅我!如果可以的话,我恨不得把我的眼睛挖给允初!”
南庆的母亲最终也没能原谅她的丈夫。抑郁症令她神智日益不清。早先精神状况好些的时候,她还能偶尔笑笑,陪着儿子一起学摸盲文,说些宽慰的话,给他削水果吃,到后来,她彻底无法摆脱心理的阴霾,身体里所有的细胞似乎都在指向一件事:想死!
终于有一天,她趁着家里佣人不察,拖着南庆到了阳台上。那天的太阳很大,母亲的脸凑得很近,强光之下他隐隐约约看得见她的轮廓。
母亲很轻柔地对他说:“允初,跟妈妈一起去好不好?妈妈会永远保护你。”
他感觉到一种不祥的气氛,怯怯地问:“妈,你要去哪里?”
母亲翻身坐到阳台边沿,一只手仍然牵着他。
“你也过来。”她把他的手放在阳台栏杆上,“坐上来啊。”
他摸到了被烈日晒得有些发烫的栏杆,心里一惊,缩回了手。然后又摸索着摸到母亲的膝头,他按住她,惊慌失措地大喊:“妈!你快下来!来人哪!快来人!”
“这样不好吗?”母亲的话音出气地冷静,“这个世界对我们来说会很残忍的,允初,妈不想你留下来受罪!你是妈妈的儿子,你只是妈妈的儿子,你懂吗?这里已经没有你的亲人了,你一个人该怎么走下去呢?难道你宁愿在这个又黑又冷的世界里痛苦地活着吗?”
他来不及思考便冲口而出:“我要!妈,我要!”
“是吗?”母亲的手攀上了他的脸庞,捧起它,她吻了一下他的额头,“兴许软弱的只是我自己吧!允初,妈妈对不起你。”
只是转瞬间,母亲手上的温暖消失了,他被一股大力挣开,再伸手,只抓到一片虚空。
失明的打击加上母亲在他面前自杀的冲击,让他得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失语症”。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他没有说过一句话。父亲拿他也毫无办法。父亲?——他还能继续称呼他为父亲么?如果不是因为他出了这件事,他也许永远都不会得知自己原来并不是叶名安的亲生子。母亲临死前说的话言犹在耳“你只是妈妈的儿子,这里已经没有你的亲人了”!他再也不能挺起胸膛,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在这个家里以过去的身份生活下去。
四十万,他叫了整整十五年父亲的人,因为不肯付出四十万元的赎金,导致了他双目失明的惨剧。他能怪他吗?他不能!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悉心照顾、培养了他十五年。即便在他五岁那年,母亲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他也没有半分厚此薄彼。平心而论,他应该感激他的养育之恩。可是,他却再也无法对他敞开心扉。
也许,叶名安也感觉到了。在这个家继续存在下去,只会让他的这个“儿子”越来越封闭自己,又或者,他本身也无法忍耐两人同住一个屋檐却没有任何交流的煎熬。母亲去世三个月后,在叶名安的请托之下,他被带离了叶家,随远嫁越南富商、膝下无子的阿姨去了越南。
从那时起,他的名字由“叶允初”,变为了“阮南庆”。
第7章 情本贪
踏着从窗格中透进来的一缕晨光,明蓝走下木质的楼梯。只见南庆已经坐在餐桌边正对门的椅子上,仆人正在桌旁摆早饭。
许是听到她下楼的动静,南庆招呼道:“你醒了?过来吃饭吧。”
明蓝走过去,仆人为她拉开了座椅。她对于这份殷勤觉得有些受之不起,忙谢过坐下。南庆的面前的餐盘里已经摆好一条切好的法棍,右手边则有一杯咖啡。
“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样的早饭,我让人西式和越式的都准备了些。你随意。”
果然,桌上除了法棍和咖啡,还有米粥和河粉、油条。
明蓝说:“我吃粉就好。”
南庆说:“你知不知道怎么让河粉变得更好吃?”
明蓝老实地说道:“我来越南虽然也有些日子,却从没在吃上下功夫。这种事,我并不讲究,也不懂。”
“做人不能不讲究。”南庆认真地说,“要想别人待你好,你得先学会待自己好些。记得,吃粉的时候,挤些柠檬汁在汤里,很清新爽口。要是你喜欢,还可以在汤里泡上些撕碎的油条。”
明蓝虽然对他的话不以为意,仍是照做了。尝过之后,果然美味。
“滴了柠檬汁的河粉很好吃,油条也很鲜美。”因为南庆的眼睛看不见,为了让他知道她照着他说的方法做了,她特意这样告诉他,又道,“你要不要来一碗?我帮你加柠檬汁?”
在她说话的间隙,仆人将南庆的手扶到咖啡杯的边沿,他点点头,仆人撤开了手,退下了。
“不,谢谢。”南庆说。
“你不喜欢吃粉?”
南庆像是想到了什么,竟然露出些羞涩的表情:“不是。如果我告诉你原因,不晓得你会不会笑话我。”
“我想我不会。”
“一个人的时候或许会吃,你在我就不好意思吃了。”
“为什么?”
“因为吃汤河粉之类的东西时,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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