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思文所演唱的这首《我只能爱你》,源自于前世的唐人拍摄的08射雕英雄传,当时给冯思文印象很深刻的就是片头曲《英雄寂》和这首《我只能爱你》,尤其是这首歌冯思文觉得配上郭靖黄蓉的恋情简直就是神来之笔,也因此记住了这首歌。
此时,冯思文看到俏黄蓉,竟然下意识地将这首抒情的国语歌唱了出来,接着就看到在场的人都是傻了,愣了,就连翁美玲也是。
“你们……怎么了?”冯思文一阵无语,难道自己唱的很难听吗?
“哇!唱的真好!”忽然,有人拍手鼓掌。
“是啊是啊!这是国语歌吧?虽然听不太懂,但是觉得旋律很美啊!”
“哈哈,能在这里听到一首好歌,也不枉花钱坐船了!”
……
众人议论纷纷,翁美玲很意外地说道:“冯思文,这首歌……你是从哪里学来的啊?真好听啊!”
冯思文淡淡一笑,说道:“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叫《我只能爱你》,算是我送给你的吧!”
翁美玲一听《我只能爱你》这个有些敏感的名字,不禁圆圆的脸蛋儿上闪现出一丝红晕,说道:“想不到国语歌居然这么好听,阿文你唱的也好,一点都不比邓丽君差!”
“哪里哪里,我哪里敢和邓丽君比啊!”冯思文赶忙谦虚地说道,要知道,邓丽君可是华语乐坛第一牛人,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就说香港吧,香港在5、60年代是国语歌流行的时候,但是到了70年代,一直是以粤语歌为主,但是就是邓丽君,她的歌声在香港乐坛掀起了一股狂潮,也为如今香港乐坛对于国语歌的接受大幅度增加!
如果,自己能够带动香港国语歌的再度兴盛!那会如何?!这是冯思文忽然冒出来的一个想法!
是啊!一个邓丽君能够带动香港人听国语歌!自己为什么不行?邓丽君的歌是经典,但自己听过前世那么多经典的国语歌,抄袭一首经典的应该能大红吧?!别的穿越小说,主角穿越香港都他怕唱粤语歌,可是既然有了邓丽君的前例,为什么我们大陆的国语歌就不能席卷香港乐坛?!
这一刻!冯思文心中不禁豪气万丈,自己,一定要让国语歌席卷整个香港!一定!
当然,让国语歌席卷香港,不可能就在台上唱国语歌,毕竟如今香港人接受的是粤语歌,国语歌并不吃香,但是冯思文可以日后出专辑,国语歌和粤语歌配在一起,这样就可以带动国语歌兴盛!
此时,冯思文陷入了自己的沉思,他的眼眸中已经闪现出一股狂热,翁美玲看到冯思文眼中忽然冒出这股非常……非常狂热的神色,不禁一愣,问道:“喂喂,冯思文,你怎么了?”
冯思文被翁美玲这么一叫,这才回过神来,赶忙笑道:“啊,对不起,对不起,刚才可能我想的太入神了!那个,阿翁,我能这么叫你吗?”
“呵呵,可以啊!”翁美玲笑道,“我也叫你阿文吧!”
“好,阿翁!”冯思文说道,“你坐船是要去油麻地吧?你去油麻地干嘛?!”
“去吃东西啊!”翁美玲说道,“我才刚刚从英国回来香港,都十几年了,当然要尝尝老家的美食了,不然不是白回来了?油麻地不是吃东西的好地方吗?”
“呵呵,这倒也对,这样吧,今天我请你吃饭,不管你吃什么,我都买单,如何?”冯思文笑道。
“额?你请我啊?那你算不算找我搭讪,甚至……想泡我呢?”翁美玲轻笑道。
“天地良心,我绝对没有别的意思!”冯思文右手,竖起中间三根手指说道,“我向上帝耶稣发誓,我绝对只是觉得和你投缘,这才请你吃饭的!”
“好了好了!”翁美玲轻笑着拉下冯思文的手,说道,“就算你请我吃饭,你也没有任何的歪心思,可是你有多少钱呢?”
冯思文一愣,摸了摸包里,结果……只有五百块钱……
“不多,五百块钱……”冯思文说道。
“也算不错了……”翁美玲笑道,“我看也够我们吃点儿碗仔翅豆沙糕之内了,不过我不白吃你的,下次我会还给你的!”
“呵呵,这倒不必……”冯思文淡淡笑道。
……
轮船靠岸之后,冯思文和翁美玲找了一家卖碗仔翅的店吃。
碗仔翅是香港著名的小吃,本身没有鱼翅成份,但其外观与高汤鱼翅相近,并以小碗盛载,因而叫作“碗仔翅”。约1960年代起,香港街头涌现一批小贩专门出售这类平民仿翅,同时兼售生菜鲮鱼肉汤,后者以鱼肉混入淀粉打成鱼肉浆,再以类似刀削面的手法削进汤里煮成长条状的鱼肉条,不少人卖碗仔翅时,喜欢加鱼肉同吃。
在香港,由于街头碗仔翅常加入大量味精,其汤底只是由清水、酱油、味精、淀粉组成,虽然碗仔翅仍然大受欢迎,但大多数人只视此为垃圾食品,过往绝少有人会在家中肴制这类食品。但随着香港生活质量提高,这种昔日难登大雅之堂的街头食品,约90年代后亦在香港一些酒楼出售。除了肉丝份量增加,亦会加入香菇丝、蛋花、以至金华火腿、猪皮、鱼肚。
而此时,碗仔翅还只是油麻地庙街这些地方的小吃,此时,冯思文和翁美玲要了四碗碗仔翅,每人两碗,很快碗仔翅就上来了,翁美玲此时已经饿了,冯思文刚才就是吃了个半饱,此时也是肚饿,当下开始吃了起来。
唔……这种街头小吃味道还真是爽……冯思文觉得那些什么大酒店大饭店的菜肴虽然看起来好吃,但是真实的味道还是这种街边小吃不错,哇塞,棒极了。
“嗯,真香……”翁美玲是个典型的小吃货,此时吃的满嘴流油,快乐无比。
“好吃吧!哈哈,我就说嘛,还是庙街的东西好吃!”冯思文呵呵笑道。
……
此时,另一张桌子前面,正坐着几个古惑仔打扮的家伙,他们都是庙街这一代的古惑仔,此时来这里吃碗仔翅。
“喂,你看到没有?”此时,一个染着黄发的家伙手上拿着啤酒喝了一口,指着冯思文他们的桌子,“那个小白脸身边跟着的靓妹,好漂亮啊!”
另外几个人一看,还真是,那妞水灵啊!另一个人笑道:“哈哈,还真是,那样的妞为啥要跟那种小白脸呢?要是跟着我油麻龙飞,那才是吃香的喝辣的!”其余几个人哈哈大笑,说道:“行了阿飞,那个美女和那个小白脸看起来挺配的,怎么也轮不到你这其貌不扬啊!”还别说,古惑仔还很有文化,还会说成语。
“奶奶的!老子什么妞搞不定?”那个龙飞听了这话,自尊心大受打击,再加上喝了点儿酒此时火劲儿上来,哼了一声,站起身说道,“看老子去把小白脸赶走,泡妞去!”说着,那人抄起啤酒瓶子就朝冯思文和翁美玲的桌边走去。
此时,冯思文看到俏黄蓉,竟然下意识地将这首抒情的国语歌唱了出来,接着就看到在场的人都是傻了,愣了,就连翁美玲也是。
“你们……怎么了?”冯思文一阵无语,难道自己唱的很难听吗?
“哇!唱的真好!”忽然,有人拍手鼓掌。
“是啊是啊!这是国语歌吧?虽然听不太懂,但是觉得旋律很美啊!”
“哈哈,能在这里听到一首好歌,也不枉花钱坐船了!”
……
众人议论纷纷,翁美玲很意外地说道:“冯思文,这首歌……你是从哪里学来的啊?真好听啊!”
冯思文淡淡一笑,说道:“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叫《我只能爱你》,算是我送给你的吧!”
翁美玲一听《我只能爱你》这个有些敏感的名字,不禁圆圆的脸蛋儿上闪现出一丝红晕,说道:“想不到国语歌居然这么好听,阿文你唱的也好,一点都不比邓丽君差!”
“哪里哪里,我哪里敢和邓丽君比啊!”冯思文赶忙谦虚地说道,要知道,邓丽君可是华语乐坛第一牛人,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就说香港吧,香港在5、60年代是国语歌流行的时候,但是到了70年代,一直是以粤语歌为主,但是就是邓丽君,她的歌声在香港乐坛掀起了一股狂潮,也为如今香港乐坛对于国语歌的接受大幅度增加!
如果,自己能够带动香港国语歌的再度兴盛!那会如何?!这是冯思文忽然冒出来的一个想法!
是啊!一个邓丽君能够带动香港人听国语歌!自己为什么不行?邓丽君的歌是经典,但自己听过前世那么多经典的国语歌,抄袭一首经典的应该能大红吧?!别的穿越小说,主角穿越香港都他怕唱粤语歌,可是既然有了邓丽君的前例,为什么我们大陆的国语歌就不能席卷香港乐坛?!
这一刻!冯思文心中不禁豪气万丈,自己,一定要让国语歌席卷整个香港!一定!
当然,让国语歌席卷香港,不可能就在台上唱国语歌,毕竟如今香港人接受的是粤语歌,国语歌并不吃香,但是冯思文可以日后出专辑,国语歌和粤语歌配在一起,这样就可以带动国语歌兴盛!
此时,冯思文陷入了自己的沉思,他的眼眸中已经闪现出一股狂热,翁美玲看到冯思文眼中忽然冒出这股非常……非常狂热的神色,不禁一愣,问道:“喂喂,冯思文,你怎么了?”
冯思文被翁美玲这么一叫,这才回过神来,赶忙笑道:“啊,对不起,对不起,刚才可能我想的太入神了!那个,阿翁,我能这么叫你吗?”
“呵呵,可以啊!”翁美玲笑道,“我也叫你阿文吧!”
“好,阿翁!”冯思文说道,“你坐船是要去油麻地吧?你去油麻地干嘛?!”
“去吃东西啊!”翁美玲说道,“我才刚刚从英国回来香港,都十几年了,当然要尝尝老家的美食了,不然不是白回来了?油麻地不是吃东西的好地方吗?”
“呵呵,这倒也对,这样吧,今天我请你吃饭,不管你吃什么,我都买单,如何?”冯思文笑道。
“额?你请我啊?那你算不算找我搭讪,甚至……想泡我呢?”翁美玲轻笑道。
“天地良心,我绝对没有别的意思!”冯思文右手,竖起中间三根手指说道,“我向上帝耶稣发誓,我绝对只是觉得和你投缘,这才请你吃饭的!”
“好了好了!”翁美玲轻笑着拉下冯思文的手,说道,“就算你请我吃饭,你也没有任何的歪心思,可是你有多少钱呢?”
冯思文一愣,摸了摸包里,结果……只有五百块钱……
“不多,五百块钱……”冯思文说道。
“也算不错了……”翁美玲笑道,“我看也够我们吃点儿碗仔翅豆沙糕之内了,不过我不白吃你的,下次我会还给你的!”
“呵呵,这倒不必……”冯思文淡淡笑道。
……
轮船靠岸之后,冯思文和翁美玲找了一家卖碗仔翅的店吃。
碗仔翅是香港著名的小吃,本身没有鱼翅成份,但其外观与高汤鱼翅相近,并以小碗盛载,因而叫作“碗仔翅”。约1960年代起,香港街头涌现一批小贩专门出售这类平民仿翅,同时兼售生菜鲮鱼肉汤,后者以鱼肉混入淀粉打成鱼肉浆,再以类似刀削面的手法削进汤里煮成长条状的鱼肉条,不少人卖碗仔翅时,喜欢加鱼肉同吃。
在香港,由于街头碗仔翅常加入大量味精,其汤底只是由清水、酱油、味精、淀粉组成,虽然碗仔翅仍然大受欢迎,但大多数人只视此为垃圾食品,过往绝少有人会在家中肴制这类食品。但随着香港生活质量提高,这种昔日难登大雅之堂的街头食品,约90年代后亦在香港一些酒楼出售。除了肉丝份量增加,亦会加入香菇丝、蛋花、以至金华火腿、猪皮、鱼肚。
而此时,碗仔翅还只是油麻地庙街这些地方的小吃,此时,冯思文和翁美玲要了四碗碗仔翅,每人两碗,很快碗仔翅就上来了,翁美玲此时已经饿了,冯思文刚才就是吃了个半饱,此时也是肚饿,当下开始吃了起来。
唔……这种街头小吃味道还真是爽……冯思文觉得那些什么大酒店大饭店的菜肴虽然看起来好吃,但是真实的味道还是这种街边小吃不错,哇塞,棒极了。
“嗯,真香……”翁美玲是个典型的小吃货,此时吃的满嘴流油,快乐无比。
“好吃吧!哈哈,我就说嘛,还是庙街的东西好吃!”冯思文呵呵笑道。
……
此时,另一张桌子前面,正坐着几个古惑仔打扮的家伙,他们都是庙街这一代的古惑仔,此时来这里吃碗仔翅。
“喂,你看到没有?”此时,一个染着黄发的家伙手上拿着啤酒喝了一口,指着冯思文他们的桌子,“那个小白脸身边跟着的靓妹,好漂亮啊!”
另外几个人一看,还真是,那妞水灵啊!另一个人笑道:“哈哈,还真是,那样的妞为啥要跟那种小白脸呢?要是跟着我油麻龙飞,那才是吃香的喝辣的!”其余几个人哈哈大笑,说道:“行了阿飞,那个美女和那个小白脸看起来挺配的,怎么也轮不到你这其貌不扬啊!”还别说,古惑仔还很有文化,还会说成语。
“奶奶的!老子什么妞搞不定?”那个龙飞听了这话,自尊心大受打击,再加上喝了点儿酒此时火劲儿上来,哼了一声,站起身说道,“看老子去把小白脸赶走,泡妞去!”说着,那人抄起啤酒瓶子就朝冯思文和翁美玲的桌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