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妃重生上位史 作者:彭小仙
分卷阅读355
奸妃重生上位史 作者:彭小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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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子毋须对我提防。李家军中每一个人的家书在送出去之前,都会被人拆开看了。大公子应当明白我的心意才是。”
“我不是父皇,或者皇兄的探子。也不可能再回京城。”朱常洵定定地望着面色犹疑的李如松,“因为先太子是我杀的。”
李如松霍地一下从榻上起来,因动作太快而上不来气,呛个不停。朱常洵赶忙上前拍抚着他的背。“我知道大公子想要说什么,父皇对天下人的说辞是,毒杀先太子的是朱常洛。”
“难道不是吗?”李如松的脸上泛着不自然的潮红。
“是朱常洛动的手,但毒是我下的。”朱常洛为了博得李如松对自己的信任,丝毫没有隐瞒的意思,“我用的是人心。”
朱常洵见李如松好转,重新站回原来的位置,“先太子不是个适合坐上九五至尊的人,他连守成都做不到。”
李如松抬起头,怔怔地望着朱常洵。他可知道自己说的是大逆不道之言?!
“太|祖定下立嫡立长之说,是为了不让子孙因帝位起纷争,却未曾想过大明朝走到眼下这情形,这一条已是不适用了。”朱常洵没有半分畏惧,“我所有的手足之中,唯有当今的皇太子才是最适合的人选。”
李如松试探地问道:“是皇太子授意你这么干的?”他觉得有几分不可思议,如果当今的国本真有这样的城府,那以后远在辽东又势大的李家势必会被其所怀疑。
朱常洵的存在就真的是个烫手山芋,留不得,去不得。
“并非是太子,是我自己起的心思动的手。”朱常洵望着李如松,“如果皇兄果真在其中有什么手笔,慈圣皇太后的遗诏里就不会只提到了我。大公子别忘了,父皇有五位皇子。就是没了现在的太子,也还有人继承大统。”
“我知道大公子在想什么,拜于李家门下,投入李家军,是我自己的意思,没有任何人授意我这么去做。”朱常洵挺起胸膛,“难道大公子不认为身为朱家子弟,不能为国为朝洒尽热血,才是最大的失败吗?”
“我不愿做一个靠百姓荣养的米虫。”
李如松笑了。朱家果真是多异人。京中的那位自愿除爵的郑藩世子是,眼前的这位也是。
“你现在的情形,已经不适合在李家军中做个骑兵了。”李如松听完原委,说出自己的看法,“李家军多为目不识丁之人,冲锋陷阵可以,但想要进一步却是做不到了。”
“大公子的意思是?”
李如松很爽快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你做骑兵,可惜了。况且日后你在他们之中也难以再如从前那样融入其中。四皇子,请恕我直言,战场之上没有同袍掩护,你会死的很快。而且一个无法融入队伍之中的人,也不利于军队。”
朱常洵有些急,“大公子想要我走?!”一想到有这个可能性,他就按捺不住心情,上前迈了一步,“我投李家军,是为了能与女真相抗。大公子很清楚,这次正是努|尔哈赤从中做鬼,特地放了个口子让鞑靼过来,才会有这一场战事。□□哈赤其心之大,想要效仿前朝南下,大公子是他的眼中钉,方才有了这一次。”
忽地,他想起一点来,一个足以解决李家对自己忌惮的最好理由,也能够安抚自己的最好借口。李家军皆为李家家奴,签的是死契。从良民到家奴,一开始朱常洵极不适应,可习惯之后,就再不觉得有什么了。
自己的目的是抵御外夷,只要能达成目的,没有什么是不能妥协的。
想明白了这一点,朱常洵登时松了下来。李如松不会轻易让自己的走的,他在李家军中的实力与优势有目共睹。自己需要李家,而李家也同样需要自己。
李如松点头,“我知道。”他笑着看向朱常洵。年轻人,就是血气方刚,气性太急可不好。“正因为知道,所以才要提防有下一回。”他的眼神阴沉,“努|尔哈赤这次没能要了我的命,绝不会善罢甘休,一定还会有下一次。”
“正因如此,所以我才想将你调离骑兵。”李如松沉吟了一会儿,“李家军的骑兵大都只配备了弓箭和腰刀,懂火器的人几乎没有。能用三眼神铳之人也寥寥无几。从朝鲜之战就可以看出这个短板来。”
李成梁当年攻打努|尔哈赤的外祖王杲,炮手乃是南方将领沈有容。平壤之战,李如松麾下也无人会使用神机箭、佛郎机炮、鸟铳等火器。操纵这些将士均为南方人,而非李家的隶属部队。
李家财力雄厚,并不是买不起火器。一直以来使用弓箭与腰刀乃是因为种种原因所致。
鸟铳能及远、多中、透甲,为马上作战第一良器,深受已故的名将戚武毅公喜欢。但对于李家而言,鸟铳因为炮弹装填繁琐,又不能近战,就显得不那么适用。相比之下,他们更喜欢使用三眼神铳。
可三眼神铳对比鸟铳,又有快枪射程不及鸟铳,手夹火铳甜宠炮弹后,又必须手持火源点火发射,精度也比不上鸟铳,等等弱点。而且还因为北军为求方便,习惯一铳填装两三个炮弹,这样超量填装极易炸膛,造成人员伤亡。
这种相对简陋的原始火器,对重弓强剑的女真、蒙古骑兵,造成不了多大的威胁,顶多用来惊吓马匹。所以李家军的人也不爱用。一代接一代的传下来,渐渐火器也在李家军中有些绝迹的味道。
不过李如松在多次征战后,想要在父亲的基础上,让李家军更上一层。火器就不得不纳入考虑之中了。出于这样的考虑,他对军中善用火器之人分外关注,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过去就对朱常洵留心几分。现下趁着这个机会,正好可以将他分出来,另外仿着直隶搞一个神机营出来。
这才是李如松将朱常洵找来商谈的真正原因。
朱常洵了然,“想要抵御蒙古的轻重骑兵,非骑步二兵相互协作不可。但李家军人数不多,皆为精英,且做不到这一点。”他顿时明白了李如松的意思,“大公子想要建立专门的火器营?”
“不错。”李如松点头,“不仅如此,我还想重金聘得专精火器改良之人,对现有的鸟铳进行改造,使之更适合马上作战。”他的拳头重重垂在榻上。这次险些身亡,令他再不能对女真小觑。
这口气,一定要争回来才是!
朱常洵想了想,“当今了解火器之人并不多,绝大多数都是向马六甲一带的佛郎机人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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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子毋须对我提防。李家军中每一个人的家书在送出去之前,都会被人拆开看了。大公子应当明白我的心意才是。”
“我不是父皇,或者皇兄的探子。也不可能再回京城。”朱常洵定定地望着面色犹疑的李如松,“因为先太子是我杀的。”
李如松霍地一下从榻上起来,因动作太快而上不来气,呛个不停。朱常洵赶忙上前拍抚着他的背。“我知道大公子想要说什么,父皇对天下人的说辞是,毒杀先太子的是朱常洛。”
“难道不是吗?”李如松的脸上泛着不自然的潮红。
“是朱常洛动的手,但毒是我下的。”朱常洛为了博得李如松对自己的信任,丝毫没有隐瞒的意思,“我用的是人心。”
朱常洵见李如松好转,重新站回原来的位置,“先太子不是个适合坐上九五至尊的人,他连守成都做不到。”
李如松抬起头,怔怔地望着朱常洵。他可知道自己说的是大逆不道之言?!
“太|祖定下立嫡立长之说,是为了不让子孙因帝位起纷争,却未曾想过大明朝走到眼下这情形,这一条已是不适用了。”朱常洵没有半分畏惧,“我所有的手足之中,唯有当今的皇太子才是最适合的人选。”
李如松试探地问道:“是皇太子授意你这么干的?”他觉得有几分不可思议,如果当今的国本真有这样的城府,那以后远在辽东又势大的李家势必会被其所怀疑。
朱常洵的存在就真的是个烫手山芋,留不得,去不得。
“并非是太子,是我自己起的心思动的手。”朱常洵望着李如松,“如果皇兄果真在其中有什么手笔,慈圣皇太后的遗诏里就不会只提到了我。大公子别忘了,父皇有五位皇子。就是没了现在的太子,也还有人继承大统。”
“我知道大公子在想什么,拜于李家门下,投入李家军,是我自己的意思,没有任何人授意我这么去做。”朱常洵挺起胸膛,“难道大公子不认为身为朱家子弟,不能为国为朝洒尽热血,才是最大的失败吗?”
“我不愿做一个靠百姓荣养的米虫。”
李如松笑了。朱家果真是多异人。京中的那位自愿除爵的郑藩世子是,眼前的这位也是。
“你现在的情形,已经不适合在李家军中做个骑兵了。”李如松听完原委,说出自己的看法,“李家军多为目不识丁之人,冲锋陷阵可以,但想要进一步却是做不到了。”
“大公子的意思是?”
李如松很爽快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你做骑兵,可惜了。况且日后你在他们之中也难以再如从前那样融入其中。四皇子,请恕我直言,战场之上没有同袍掩护,你会死的很快。而且一个无法融入队伍之中的人,也不利于军队。”
朱常洵有些急,“大公子想要我走?!”一想到有这个可能性,他就按捺不住心情,上前迈了一步,“我投李家军,是为了能与女真相抗。大公子很清楚,这次正是努|尔哈赤从中做鬼,特地放了个口子让鞑靼过来,才会有这一场战事。□□哈赤其心之大,想要效仿前朝南下,大公子是他的眼中钉,方才有了这一次。”
忽地,他想起一点来,一个足以解决李家对自己忌惮的最好理由,也能够安抚自己的最好借口。李家军皆为李家家奴,签的是死契。从良民到家奴,一开始朱常洵极不适应,可习惯之后,就再不觉得有什么了。
自己的目的是抵御外夷,只要能达成目的,没有什么是不能妥协的。
想明白了这一点,朱常洵登时松了下来。李如松不会轻易让自己的走的,他在李家军中的实力与优势有目共睹。自己需要李家,而李家也同样需要自己。
李如松点头,“我知道。”他笑着看向朱常洵。年轻人,就是血气方刚,气性太急可不好。“正因为知道,所以才要提防有下一回。”他的眼神阴沉,“努|尔哈赤这次没能要了我的命,绝不会善罢甘休,一定还会有下一次。”
“正因如此,所以我才想将你调离骑兵。”李如松沉吟了一会儿,“李家军的骑兵大都只配备了弓箭和腰刀,懂火器的人几乎没有。能用三眼神铳之人也寥寥无几。从朝鲜之战就可以看出这个短板来。”
李成梁当年攻打努|尔哈赤的外祖王杲,炮手乃是南方将领沈有容。平壤之战,李如松麾下也无人会使用神机箭、佛郎机炮、鸟铳等火器。操纵这些将士均为南方人,而非李家的隶属部队。
李家财力雄厚,并不是买不起火器。一直以来使用弓箭与腰刀乃是因为种种原因所致。
鸟铳能及远、多中、透甲,为马上作战第一良器,深受已故的名将戚武毅公喜欢。但对于李家而言,鸟铳因为炮弹装填繁琐,又不能近战,就显得不那么适用。相比之下,他们更喜欢使用三眼神铳。
可三眼神铳对比鸟铳,又有快枪射程不及鸟铳,手夹火铳甜宠炮弹后,又必须手持火源点火发射,精度也比不上鸟铳,等等弱点。而且还因为北军为求方便,习惯一铳填装两三个炮弹,这样超量填装极易炸膛,造成人员伤亡。
这种相对简陋的原始火器,对重弓强剑的女真、蒙古骑兵,造成不了多大的威胁,顶多用来惊吓马匹。所以李家军的人也不爱用。一代接一代的传下来,渐渐火器也在李家军中有些绝迹的味道。
不过李如松在多次征战后,想要在父亲的基础上,让李家军更上一层。火器就不得不纳入考虑之中了。出于这样的考虑,他对军中善用火器之人分外关注,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过去就对朱常洵留心几分。现下趁着这个机会,正好可以将他分出来,另外仿着直隶搞一个神机营出来。
这才是李如松将朱常洵找来商谈的真正原因。
朱常洵了然,“想要抵御蒙古的轻重骑兵,非骑步二兵相互协作不可。但李家军人数不多,皆为精英,且做不到这一点。”他顿时明白了李如松的意思,“大公子想要建立专门的火器营?”
“不错。”李如松点头,“不仅如此,我还想重金聘得专精火器改良之人,对现有的鸟铳进行改造,使之更适合马上作战。”他的拳头重重垂在榻上。这次险些身亡,令他再不能对女真小觑。
这口气,一定要争回来才是!
朱常洵想了想,“当今了解火器之人并不多,绝大多数都是向马六甲一带的佛郎机人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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