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套 作者:专业围观
分卷阅读15
圈套 作者:专业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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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敌人,理应就此放下这份本就不应该存在的念想。
他没有再出现在沈潜面前,只是派人暗地里注意着他的行踪——他告诉自己,这只是免得向来高傲的男人一时想不开,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来。
然而很快,他便不再满足于每天只能从手下三言两语的简单汇报中知晓对方的一举一动。
他找来了专业的人士,几乎跟踪拍下了沈潜所有的行动,一天一天入魔一般的反复播放着拍摄记录,甚至借由拍摄记录中的身影安抚自己不断卷土重来的欲望。
而在他亲眼看到沈潜已经恢复、开始重新和其他人约会的画面时,暴戾的气息犹如火山爆发,再次将他的理智焚烧殆尽。
这时候,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完全不能容忍沈潜去找别人,不管是陌生人,还是小安。
他想要的,也并不是一场短暂的艳遇,甚至并不只是单纯的肉体关系,而是从身到心,从肉体到灵魂的占有那个男人。
——然而,自己之前的举动,无疑已经将这件事的难度提高到了地狱级。
第十二章
两年前的画面飞快从眼前闪过。往事一幕幕,黑历史一幕幕。
沈潜依然沉默着,看不出情绪,秦子熠却先一步后悔且心虚了。
床上的那一声“小安”,当时是觉得报复般的痛快,放到现在,就是百口莫辩。
真是自作孽。
沈潜终于开口了:“你走吧。”
秦子熠张了张嘴,也不敢再提留宿的事情,爬起来穿好了衣服,灰头土脸的就往外走。
走到一半想起来忘了什么,转过身叫乐乐的名字。乐乐不肯动,他小跑过来一把抄起几十斤的阿拉斯加扛在肩头,一直走到楼外面才放下。
乐乐嗷呜嗷呜的嚎叫,不想大晚上的又离家。
秦子熠无奈的拍了拍它的脑袋:“我也不想走啊,你妈生气呢。”
乐乐:“嗷呜嗷呜。”
“行行行,你爹,是你爹。”秦子熠牵着大狗往前走,小声嘀咕,“哎。是小祖宗啊……”
沈潜当天晚上便联系了小安,约他第二天在本地一家咖啡馆见面。
小安到达的很准时。
与头天相比,他今天的穿着打扮都比较正式,看上去倒是也有几分成熟稳重的商务人士的派头了。
小安从前算是他们代代从商的家族里的一朵奇葩。当然,这么说并没有贬义,而是现实。
然而如今看来,反而是遗传和家教潜移默化的影响无比巨大,曾经一心醉心于艺术的小安,还是不知不觉走上了这条家族老路。
他们在咖啡厅坐了一下午。沈潜将上次剩余的问题一一给他解释清楚。
小安外出闯荡一番,长了不少见识,也跟着爱好广泛的小女朋友学了不少东西。两人说完正事,又开始聊起其他闲话,各种话题相谈甚欢,聊了几个小时才一起离开。
而他们都没有注意到,不远处两名黑衣黑裤黑墨镜的男人,也木桩子一般相对坐了整整一下午。
直到两人走后,其中一个才飞快地拉下衣领,低声向老板汇报情况。
“对,一直都没有过分亲密举动……不,现在好像有了……安先生从车里拿出围巾……亲手给目标系上了……”
“想办法阻止!”
“……来不及了。”
“那就继续跟着。”对讲机那一头的声音极为冷淡,压抑着明显的怒火,“再有这种事就第一时间行动,不需要我再教你们吧?”
两个黑衣人对望一眼:“是。”
“还是我开车送你回去吧,潜哥。”小安一出咖啡厅就被风吹得一个哆嗦,“风这么大,太冷了。”
沈潜中午是从公司直接过来的,司机送他到目的地之后又去别处办事了,这会儿还在外面,一时半会儿过不来。
沈潜决定打车回去。
“不用。咱们俩方向不一致。再说,”他晃晃手机,“出租车马上就过来了。”
他刚刚用手机app叫了个车。
小安看他穿得单薄,还是觉得他冷:“那等我下,我把围巾拿来给你用吧。”
说着就跑回自己的车里,翻出一条针织黑色长围巾来,表情有些跃跃欲试:“我去年学了围巾的十八种围法。看我给你系个花儿。”
这回沈潜没有拒绝他的好意,站在原地微微低下身子配合他系花式,口中说道:“最近比较忙,围巾可能得过几天才能还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小安一迭声的说,“要不是这围巾太旧了,我就直接送你了。”
接下来的几天,沈潜果然越发忙碌了起来。
因为不日要休长假去旅行,他将很多工作任务集中压缩到了这几天,几乎从早忙到晚。
好在虽然辛苦,但总算都在时限之内完成了。
临行前的最后一天,他最后出了趟门,去了一个好友程岳家里。
程岳就是之前答应借给他狗的那个朋友,沈潜有时候就叫他程。
他到程岳家楼下的时候,程岳也正从外面回来。伴着一声轰鸣,一辆极其拉风的黑色哈雷就正正停在了沈潜身边。
“潜哥。”程岳喊了他一声,声音非常悦耳。
他音域广,音色也美,曾经是一支有名的摇滚乐队的主唱,坐拥粉丝万千。
不过现在用他自己话说,已经“从良”了。
沈潜转过脸来,注意力一眼就被他身下的哈雷吸引了:“新买的?”
“不是。”程岳说,“堂兄送的礼物。这里路况平常不大用得到,之前一直放在那边。”他指的是父母家,在郊区。
沈潜问道:“今天怎么舍得出门去了?”
程岳这个人,光看外表颇有几分桀骜不驯,像是那种从小浪在外面不着四六的坏小子。
然而沈潜知道,他虽然很有个性,但是……非常宅。若非必要,他基本不出门。
他自己也曾经说过,如果不是因为要遛狗,他能连续几天都在几十平的范围内活动。
程岳抬起一只手,冲他摇了下手里拎着的袋子:“给米迦勒买零食。”
米迦勒就是他答应借给沈潜的狗,一只胖胖的灰毛哈士奇。刨去哈士奇典型特征的部分,跟阿拉斯加乐乐的确有几分相似。
而且关键的是连名字都很像——因为除了程岳自己,大家都嫌米迦勒名字叫起来拗口,也常常直接简称它“勒勒”。
“我还是觉得不太可行。”程岳以腿撑地,身姿挺拔的坐在摩托车上,修长笔直的大长腿和俊朗帅气的面孔同样夺人眼球。“阿拉斯加跟哈士奇长相差那么多,小放真能弄混?”
沈潜道:“颜色一样,体型相似,名字也很像,妥妥的。”
“那要是别人告诉他这不是阿拉斯加呢?”
他的表情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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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敌人,理应就此放下这份本就不应该存在的念想。
他没有再出现在沈潜面前,只是派人暗地里注意着他的行踪——他告诉自己,这只是免得向来高傲的男人一时想不开,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来。
然而很快,他便不再满足于每天只能从手下三言两语的简单汇报中知晓对方的一举一动。
他找来了专业的人士,几乎跟踪拍下了沈潜所有的行动,一天一天入魔一般的反复播放着拍摄记录,甚至借由拍摄记录中的身影安抚自己不断卷土重来的欲望。
而在他亲眼看到沈潜已经恢复、开始重新和其他人约会的画面时,暴戾的气息犹如火山爆发,再次将他的理智焚烧殆尽。
这时候,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完全不能容忍沈潜去找别人,不管是陌生人,还是小安。
他想要的,也并不是一场短暂的艳遇,甚至并不只是单纯的肉体关系,而是从身到心,从肉体到灵魂的占有那个男人。
——然而,自己之前的举动,无疑已经将这件事的难度提高到了地狱级。
第十二章
两年前的画面飞快从眼前闪过。往事一幕幕,黑历史一幕幕。
沈潜依然沉默着,看不出情绪,秦子熠却先一步后悔且心虚了。
床上的那一声“小安”,当时是觉得报复般的痛快,放到现在,就是百口莫辩。
真是自作孽。
沈潜终于开口了:“你走吧。”
秦子熠张了张嘴,也不敢再提留宿的事情,爬起来穿好了衣服,灰头土脸的就往外走。
走到一半想起来忘了什么,转过身叫乐乐的名字。乐乐不肯动,他小跑过来一把抄起几十斤的阿拉斯加扛在肩头,一直走到楼外面才放下。
乐乐嗷呜嗷呜的嚎叫,不想大晚上的又离家。
秦子熠无奈的拍了拍它的脑袋:“我也不想走啊,你妈生气呢。”
乐乐:“嗷呜嗷呜。”
“行行行,你爹,是你爹。”秦子熠牵着大狗往前走,小声嘀咕,“哎。是小祖宗啊……”
沈潜当天晚上便联系了小安,约他第二天在本地一家咖啡馆见面。
小安到达的很准时。
与头天相比,他今天的穿着打扮都比较正式,看上去倒是也有几分成熟稳重的商务人士的派头了。
小安从前算是他们代代从商的家族里的一朵奇葩。当然,这么说并没有贬义,而是现实。
然而如今看来,反而是遗传和家教潜移默化的影响无比巨大,曾经一心醉心于艺术的小安,还是不知不觉走上了这条家族老路。
他们在咖啡厅坐了一下午。沈潜将上次剩余的问题一一给他解释清楚。
小安外出闯荡一番,长了不少见识,也跟着爱好广泛的小女朋友学了不少东西。两人说完正事,又开始聊起其他闲话,各种话题相谈甚欢,聊了几个小时才一起离开。
而他们都没有注意到,不远处两名黑衣黑裤黑墨镜的男人,也木桩子一般相对坐了整整一下午。
直到两人走后,其中一个才飞快地拉下衣领,低声向老板汇报情况。
“对,一直都没有过分亲密举动……不,现在好像有了……安先生从车里拿出围巾……亲手给目标系上了……”
“想办法阻止!”
“……来不及了。”
“那就继续跟着。”对讲机那一头的声音极为冷淡,压抑着明显的怒火,“再有这种事就第一时间行动,不需要我再教你们吧?”
两个黑衣人对望一眼:“是。”
“还是我开车送你回去吧,潜哥。”小安一出咖啡厅就被风吹得一个哆嗦,“风这么大,太冷了。”
沈潜中午是从公司直接过来的,司机送他到目的地之后又去别处办事了,这会儿还在外面,一时半会儿过不来。
沈潜决定打车回去。
“不用。咱们俩方向不一致。再说,”他晃晃手机,“出租车马上就过来了。”
他刚刚用手机app叫了个车。
小安看他穿得单薄,还是觉得他冷:“那等我下,我把围巾拿来给你用吧。”
说着就跑回自己的车里,翻出一条针织黑色长围巾来,表情有些跃跃欲试:“我去年学了围巾的十八种围法。看我给你系个花儿。”
这回沈潜没有拒绝他的好意,站在原地微微低下身子配合他系花式,口中说道:“最近比较忙,围巾可能得过几天才能还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小安一迭声的说,“要不是这围巾太旧了,我就直接送你了。”
接下来的几天,沈潜果然越发忙碌了起来。
因为不日要休长假去旅行,他将很多工作任务集中压缩到了这几天,几乎从早忙到晚。
好在虽然辛苦,但总算都在时限之内完成了。
临行前的最后一天,他最后出了趟门,去了一个好友程岳家里。
程岳就是之前答应借给他狗的那个朋友,沈潜有时候就叫他程。
他到程岳家楼下的时候,程岳也正从外面回来。伴着一声轰鸣,一辆极其拉风的黑色哈雷就正正停在了沈潜身边。
“潜哥。”程岳喊了他一声,声音非常悦耳。
他音域广,音色也美,曾经是一支有名的摇滚乐队的主唱,坐拥粉丝万千。
不过现在用他自己话说,已经“从良”了。
沈潜转过脸来,注意力一眼就被他身下的哈雷吸引了:“新买的?”
“不是。”程岳说,“堂兄送的礼物。这里路况平常不大用得到,之前一直放在那边。”他指的是父母家,在郊区。
沈潜问道:“今天怎么舍得出门去了?”
程岳这个人,光看外表颇有几分桀骜不驯,像是那种从小浪在外面不着四六的坏小子。
然而沈潜知道,他虽然很有个性,但是……非常宅。若非必要,他基本不出门。
他自己也曾经说过,如果不是因为要遛狗,他能连续几天都在几十平的范围内活动。
程岳抬起一只手,冲他摇了下手里拎着的袋子:“给米迦勒买零食。”
米迦勒就是他答应借给沈潜的狗,一只胖胖的灰毛哈士奇。刨去哈士奇典型特征的部分,跟阿拉斯加乐乐的确有几分相似。
而且关键的是连名字都很像——因为除了程岳自己,大家都嫌米迦勒名字叫起来拗口,也常常直接简称它“勒勒”。
“我还是觉得不太可行。”程岳以腿撑地,身姿挺拔的坐在摩托车上,修长笔直的大长腿和俊朗帅气的面孔同样夺人眼球。“阿拉斯加跟哈士奇长相差那么多,小放真能弄混?”
沈潜道:“颜色一样,体型相似,名字也很像,妥妥的。”
“那要是别人告诉他这不是阿拉斯加呢?”
他的表情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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