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女朋友的男朋友 作者:沈静言
分卷阅读69
他女朋友的男朋友 作者:沈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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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阿振了吧。我也不想再去费力,认识别的什么人了。”阿善将散落的卷发挽到耳后,“就他吧。”
朱志张了张嘴,阿善没有看到,继续说着:“说起来,阿振变化挺大的,能说会道了,嘴皮子很溜,有时我也会被他噎到呢。力气又大,我都斗不过他,勇也不行,智也不行……”
谈论着自己的爱人的阿善,脸上有种幸福快乐的飞扬神采。
朱志移开眼,他都有些嫉妒了,“那家伙的运气真好。”
阿善说完了自己,问他:“你们什么时候走?”
“手续办得差不多了,可能下个月吧。”
“这么快……为什么移民?”
朱志不欲多言,便简单解释,“我岳丈的家庭关系比较复杂。我和她都不想再卷入任何是非,只想过点安生的小日子,所以只能离开。”
阿善停下脚步,转身面对他,“阿志。”
她的手伸到脖颈处,取下了那根十字架,抬起手臂,“那么,这个可以物归原主了。”
她踮起脚,朱志下意识地弯下腰。
十字架还带着她的余温,贴上了他的肌肤。母亲的遗物,隔了九年时光,重新挂回了他的胸膛。
物是人非。
阿善歪头看着他,笑了起来,“还是你戴着比较合适。”
这是她珍藏在心里的,非常爱笑的,浓眉大眼的少年。此生她的第一个恋人。
朱志望着娇柔的姑娘,低声问:“你一直戴在身上吗?”
“嗯。我啊,其实特别讨厌首饰带来的束缚感。不过戴了这么多年,也习惯到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所以一直都没有摘下来。”
朱志垂眼,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样东西,摊开阿善的掌心,放上去,“我已经用不着它了,以后,就让它保护你吧。”
乌币应该时常被人抚摸,刀鞘上的金属磨出了淡淡的光泽。
阿善拔出匕首看了一眼,“它染过血吗?”
“没有,我很幸运。也许冥冥之中,我一直被它保护着。”这是他对她撒的第二个谎言,因为他不想让阿善知道第一个谎言后的真相。那样她太痛苦了。不好的事,苦涩,痛苦的事,他来承担就可以了。
朱志望着她,声音轻得像一个梦,“谢谢你,阿善。”
阿善直视着他的双眼,“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问。”
“王亚明的事,是你做的吗?”那个混子生前嚣张跋扈,诸侯死在了小巷子里,据说死状凄惨。
“你猜到了?”朱志摸摸后脑勺,“我爸爸的死和他也有关系。”
他被王家的人追杀过,不过这些他都不会告诉她的。他全都还回去了。
他顺便问起了阿善的家事,阿善便慢慢讲给他听。
十分钟的路程,他们走成了30分钟。然而芙蓉道终究走到了尽头。
阿善停步。
芙蓉树下,她的容颜婉媚姝丽,笑容温婉,对他说:“就到这里吧。”
“朱志。”阿善微微敛容,喊了一遍他的名字,眉目却极致温柔。
她笑着说:“被我这样的人喜欢过,你会幸福的。”被我这么好看的人喜欢过,你怎么可以不幸福。
“好,我会的。”朱志答应了。他后来想起来,当时他应该也送上一句祝福的。
他说:“我17岁那年离开了徐礼善,她当时一定很惶恐,请你帮我好好照顾她。”
那个在月光下吻去她眼泪的少年,那个抱着他手臂撒娇的少女,那个拖着她的手,捧着她脸颊亲吻的少年,那一对年少的恋人,早已在漫长的分离中走向终结。
这是最后一面了。彼此心里都清楚明白。
他早已成家,有妻有女。阿善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以后都不必再相见了。
飞越千里,只为一眼,一眼即别。
阿善还是如那天一样,站在原地,看着他转身离开。
朱志心里的少年又默默哭了起来。
永叔将车开得像蜗牛,因为他的少主一直朝后视镜里张望。
阿善在那块镜子里,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灰白的影子,最终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永叔,我后悔了。”等到看不见阿善后,他的腰才慢慢弯下去,揪住了自己胸口,“我后悔了,我不应该来见她的。这么多年,我以为我早就放下了,我以为我可以笑着和她说再见了……”
然而无论多少次,无论再来几次,看到她依然还是不舍,又是这样,总是这样,又好像回到了那天。他胸口的疼痛几乎要裂开了。
“明明我也什么都有了,可是……”浓眉大眼的大个子弯着腰,像个孩童般,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可是,为什么,我还是如此难受?”
为什么她身边的人不是我?那明明该是我的位置啊。明明我曾得到过。
为什么?与不爱的长相守,与相爱的却只能长相思?
车厢里只有男子压抑的抽泣声。
永叔久久无言,抽了张面纸递给后座的人。
“也许,这就是人生吧。”他说。
奈何。人生便是奈何呵。
花发多风雨,人生足别离。
人生海海,后来他们再没能相遇。
这一次永诀发生在春暖花开的5月,芙蓉道静悄悄的下午。
路边的邮筒斑驳生锈,人们早已不再邮寄手写信,少年和少女光顾过的小卖部变成了咖啡馆。城市日新月异,当初时髦靓丽的风景,今天看来已经显得陈旧。包括他们就读的秀林中学。
他们的那段年少岁月,终究也变成了时光里发黄的旧相片。
可是朱志记得,他在少年时代,曾经遇到过一个倾城绝色的少女。她只做了他十四个月的恋人,却要他用余生来遗忘。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有话要说:
劝君金屈卮,满酌不须辞。
花发多风雨,人生足别离。
——《劝酒》【唐】于武陵
第39章 第39章
霍振很快便察觉到了,阿善的脖子里少了某样东西。
阿善怕他醋性大发,又折腾她,撒娇地趴到了他的背上,要抱抱。
“别气啦。你得到了我的现在和未来。”阿善蹭了蹭他的脸,像只猫咪,眼神讨好,“大赢家呀,霍先生。”
霍振无可奈何,托着她来回走了几步,“周末见见我爸妈,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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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女朋友的男朋友 作者:沈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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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阿振了吧。我也不想再去费力,认识别的什么人了。”阿善将散落的卷发挽到耳后,“就他吧。”
朱志张了张嘴,阿善没有看到,继续说着:“说起来,阿振变化挺大的,能说会道了,嘴皮子很溜,有时我也会被他噎到呢。力气又大,我都斗不过他,勇也不行,智也不行……”
谈论着自己的爱人的阿善,脸上有种幸福快乐的飞扬神采。
朱志移开眼,他都有些嫉妒了,“那家伙的运气真好。”
阿善说完了自己,问他:“你们什么时候走?”
“手续办得差不多了,可能下个月吧。”
“这么快……为什么移民?”
朱志不欲多言,便简单解释,“我岳丈的家庭关系比较复杂。我和她都不想再卷入任何是非,只想过点安生的小日子,所以只能离开。”
阿善停下脚步,转身面对他,“阿志。”
她的手伸到脖颈处,取下了那根十字架,抬起手臂,“那么,这个可以物归原主了。”
她踮起脚,朱志下意识地弯下腰。
十字架还带着她的余温,贴上了他的肌肤。母亲的遗物,隔了九年时光,重新挂回了他的胸膛。
物是人非。
阿善歪头看着他,笑了起来,“还是你戴着比较合适。”
这是她珍藏在心里的,非常爱笑的,浓眉大眼的少年。此生她的第一个恋人。
朱志望着娇柔的姑娘,低声问:“你一直戴在身上吗?”
“嗯。我啊,其实特别讨厌首饰带来的束缚感。不过戴了这么多年,也习惯到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所以一直都没有摘下来。”
朱志垂眼,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样东西,摊开阿善的掌心,放上去,“我已经用不着它了,以后,就让它保护你吧。”
乌币应该时常被人抚摸,刀鞘上的金属磨出了淡淡的光泽。
阿善拔出匕首看了一眼,“它染过血吗?”
“没有,我很幸运。也许冥冥之中,我一直被它保护着。”这是他对她撒的第二个谎言,因为他不想让阿善知道第一个谎言后的真相。那样她太痛苦了。不好的事,苦涩,痛苦的事,他来承担就可以了。
朱志望着她,声音轻得像一个梦,“谢谢你,阿善。”
阿善直视着他的双眼,“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问。”
“王亚明的事,是你做的吗?”那个混子生前嚣张跋扈,诸侯死在了小巷子里,据说死状凄惨。
“你猜到了?”朱志摸摸后脑勺,“我爸爸的死和他也有关系。”
他被王家的人追杀过,不过这些他都不会告诉她的。他全都还回去了。
他顺便问起了阿善的家事,阿善便慢慢讲给他听。
十分钟的路程,他们走成了30分钟。然而芙蓉道终究走到了尽头。
阿善停步。
芙蓉树下,她的容颜婉媚姝丽,笑容温婉,对他说:“就到这里吧。”
“朱志。”阿善微微敛容,喊了一遍他的名字,眉目却极致温柔。
她笑着说:“被我这样的人喜欢过,你会幸福的。”被我这么好看的人喜欢过,你怎么可以不幸福。
“好,我会的。”朱志答应了。他后来想起来,当时他应该也送上一句祝福的。
他说:“我17岁那年离开了徐礼善,她当时一定很惶恐,请你帮我好好照顾她。”
那个在月光下吻去她眼泪的少年,那个抱着他手臂撒娇的少女,那个拖着她的手,捧着她脸颊亲吻的少年,那一对年少的恋人,早已在漫长的分离中走向终结。
这是最后一面了。彼此心里都清楚明白。
他早已成家,有妻有女。阿善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以后都不必再相见了。
飞越千里,只为一眼,一眼即别。
阿善还是如那天一样,站在原地,看着他转身离开。
朱志心里的少年又默默哭了起来。
永叔将车开得像蜗牛,因为他的少主一直朝后视镜里张望。
阿善在那块镜子里,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灰白的影子,最终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永叔,我后悔了。”等到看不见阿善后,他的腰才慢慢弯下去,揪住了自己胸口,“我后悔了,我不应该来见她的。这么多年,我以为我早就放下了,我以为我可以笑着和她说再见了……”
然而无论多少次,无论再来几次,看到她依然还是不舍,又是这样,总是这样,又好像回到了那天。他胸口的疼痛几乎要裂开了。
“明明我也什么都有了,可是……”浓眉大眼的大个子弯着腰,像个孩童般,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可是,为什么,我还是如此难受?”
为什么她身边的人不是我?那明明该是我的位置啊。明明我曾得到过。
为什么?与不爱的长相守,与相爱的却只能长相思?
车厢里只有男子压抑的抽泣声。
永叔久久无言,抽了张面纸递给后座的人。
“也许,这就是人生吧。”他说。
奈何。人生便是奈何呵。
花发多风雨,人生足别离。
人生海海,后来他们再没能相遇。
这一次永诀发生在春暖花开的5月,芙蓉道静悄悄的下午。
路边的邮筒斑驳生锈,人们早已不再邮寄手写信,少年和少女光顾过的小卖部变成了咖啡馆。城市日新月异,当初时髦靓丽的风景,今天看来已经显得陈旧。包括他们就读的秀林中学。
他们的那段年少岁月,终究也变成了时光里发黄的旧相片。
可是朱志记得,他在少年时代,曾经遇到过一个倾城绝色的少女。她只做了他十四个月的恋人,却要他用余生来遗忘。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有话要说:
劝君金屈卮,满酌不须辞。
花发多风雨,人生足别离。
——《劝酒》【唐】于武陵
第39章 第39章
霍振很快便察觉到了,阿善的脖子里少了某样东西。
阿善怕他醋性大发,又折腾她,撒娇地趴到了他的背上,要抱抱。
“别气啦。你得到了我的现在和未来。”阿善蹭了蹭他的脸,像只猫咪,眼神讨好,“大赢家呀,霍先生。”
霍振无可奈何,托着她来回走了几步,“周末见见我爸妈,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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