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知道我爱你 作者:玄笺
分卷阅读27
每个人都知道我爱你 作者:玄笺
分卷阅读27
的文章早就把小真空挤出去了,商幼璇切换到作者收藏,那里面只有寥寥几个她心头好的作者,“死去的作者——《走失的尸体》”,商幼璇发现她昨天晚上,不,应该说今天凌晨更新了第二章《尸体的自述2》这篇文章的自述主人公没有暂时没有提到自己的性别,但性向标的是言情,不是无cp,也就是说将会出现另一个主人公,谁是男谁是女还不知道,那对商幼璇来说也不重要,在她眼里关于爱情只有爱“人”,无关男人还是女人。
因为身边一起玩的朋友很多都是同性恋或者双性恋,秦暮经常和商幼璇开玩笑,比如说将来如果她爱上一个女人,会怎么样?
商幼璇淡淡说:“不会怎么样,合则聚,不合则散,拿得起放得下。”
秦暮又问:“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类型?”
商幼璇窝在地毯上逗乌龟:“和我家狗剩这样的。长得好看,性格大方,能和我玩到一起的,有共同的兴趣爱好。”
秦暮腆着脸大言不惭道:“那不就是我吗?我又好看又大方,天天和你混在一起,我们都喜欢骑马喜欢运动喜欢看美人。”
那天的阳光很好,大片大片的阳光融进屋内的羊毛地毯上,商幼璇放开了逗弄商狗剩的手,仰面躺在光下,光线把她脸部的轮廓勾勒得漂亮而朦胧。
商幼璇伸出一只手挡住眼前,通过指间的缝隙看着太阳,很久才说:“如果我真的爱上一个女人,我相信遇上她的那天,我就会知道,她是谁。”
……
《走失的尸体》第一章的内容是“我”——一副尸骨躺在树林里接受日晒雨淋,“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在这里。
商幼璇侧躺在舒适的藤床上,一手揪着紫藤,点开了最新更新的第二章。
“……我也会睡觉,醒后接受一动也不能动的状况需要几秒,然后我会愤愤地想:‘爷还就坐着不起来了!’那种趾高气昂的想法还真就跟我有大脑时不一样,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没脑髓的自然也不怕有大脑的。”
“尽管我周遭的一切都不怕我,但人类作为唯一会编故事来吓自己的种族,还是会借我之手自己吓自己。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一个发现我的是个姑娘,她俗套地尖叫了。我在想:姑娘几年前我好歹和你是同类,你就不能给我留个面子吗?看在我没有里子的份儿上。她姿势十分难看地逃走了,我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没有肉吗?”
“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二个发现我的还是个姑娘。她不怕我,并笃定地向我走来。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
女主果然出现了!还是个一言不合就偷骨头的女主!果真好清纯好不做作!颇有自己的风范!不枉自己对作者的一番信任!
作者有话要说: 乔瞳(生气):骗子!你遇上我这么久了,你都不知道你有朝一日会爱上我。
商幼璇:早知道我会爱上你……
后面我想不出来怎么写了→_→
今天的有奖问答,关于文中文内容:
已知:
尸骨“我”=乔瞳
女主=商幼璇
那么:偷骨头=?
第21章 chapter21
商幼璇继续往下看,她把“我”的尸骨带到了一座墓碑前,指着上面的黑白照片问“我”记不记得上面的人是谁,但“我”记不起来了,她温声抚慰“我”别急,又把“我”的尸骨重新装回到了黑色背包里,温柔地抱在怀里回了家。
一般这种实时更新第一人称的短篇小说,很大程度上会和作者的情绪有关,商幼璇看完这章觉得作者的心情似乎很不错,语言也比上一章幽默了不少,而且是那种自然而然的能够让人感受到愉悦的幽默,商幼璇感同身受地为作者感到开心,因为从她之前看过的作者所有文章来说,都是透着淡淡的冷眼旁观,哪怕是轻松的笔调,也是冷的。
商幼璇打算去微博恭喜一下作者,刚退出来第二章,刷新了一下目录,居然发现对方在一分钟之前又更新了!!!
《尸体的自述3》——
“回到她家后,她拿着502给我接骨,这是得多强的联想力才能把我的骨头和皮鞋混为一谈,更何况头颅和脖子接口处面积那么小,而我的脑袋又那么重……好吧,扯远了,发现502无效后,她把我的骨头整整齐齐地排成人型放在沙发上,然后顺着打电话的动作就去了另一个房间。还挺舒服的。当然有个棺材就更好了。”
“我没有闭上眼睛,头顶挂着一个老旧的电灯泡,由一截外漏的电线与屋顶相连,发出黄色的光。我感觉这个屋子也太大,应该是老式的那种居民楼。隔音效果不是很好,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可能在跟电话那头争执什么。
一个怪人。
我开始想念森林了,虽然它四季荣枯都不是为我。
……”
商幼璇:“……”
还没高兴一会儿就想回去森林了……
乔瞳把电脑合上,拉开密闭的窗帘,阳光像是顽皮的孩子一样争前恐后地涌了进来,跳在她的肩头,还有蹲在书桌旁的奥利维亚身上,空气中浮动着金色的浮尘。
奥利维亚从短暂的睡眠中清醒,抖了抖一身蓬松的白毛,颠着腿矜持地朝乔瞳走了过去。
乔瞳赤着脚,在窗边的露台上曲腿坐下,背靠着墙壁,微微仰起脸,阳光晒在脸上很温暖惬意。奥利维亚不甘示弱,四脚并用地攀了上去,乖巧地趴伏在乔瞳脚下,用柔软的皮毛给她暖脚。
“我好不容易想主动接近一个人,但她好像很讨厌我,怎么办?”乔瞳摸着奥利维亚的脑袋,低声自言自语。
她蓦地俯下身,用力地抱住了奥利维亚的高昂的脑袋,下巴抵在它额上,脸上没有见沮丧神色,反而想开了似的,淡淡一笑:“算了,反正我有你就够了,不需要朋友。”
奥利维亚却忽然不安分起来,它的脑袋疯狂地摇了摇,把乔瞳的下巴甩了下去。
乔瞳一笑,却道:“怎么?你不同意?”
奥利维亚黑葡萄似的小眼睛瞧着她,忽闪忽闪。
乔瞳皱了眉,想了想,试探道:“那我再试试?”
奥利维亚伸舌头去舔她的脚背,热热的,有点痒。
乔瞳拍拍它,若有所思道:“好吧,让我来想想办法,怎么让她对我改观一点。”
放在床沿的手机屏幕亮了起来,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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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知道我爱你 作者:玄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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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章早就把小真空挤出去了,商幼璇切换到作者收藏,那里面只有寥寥几个她心头好的作者,“死去的作者——《走失的尸体》”,商幼璇发现她昨天晚上,不,应该说今天凌晨更新了第二章《尸体的自述2》这篇文章的自述主人公没有暂时没有提到自己的性别,但性向标的是言情,不是无cp,也就是说将会出现另一个主人公,谁是男谁是女还不知道,那对商幼璇来说也不重要,在她眼里关于爱情只有爱“人”,无关男人还是女人。
因为身边一起玩的朋友很多都是同性恋或者双性恋,秦暮经常和商幼璇开玩笑,比如说将来如果她爱上一个女人,会怎么样?
商幼璇淡淡说:“不会怎么样,合则聚,不合则散,拿得起放得下。”
秦暮又问:“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类型?”
商幼璇窝在地毯上逗乌龟:“和我家狗剩这样的。长得好看,性格大方,能和我玩到一起的,有共同的兴趣爱好。”
秦暮腆着脸大言不惭道:“那不就是我吗?我又好看又大方,天天和你混在一起,我们都喜欢骑马喜欢运动喜欢看美人。”
那天的阳光很好,大片大片的阳光融进屋内的羊毛地毯上,商幼璇放开了逗弄商狗剩的手,仰面躺在光下,光线把她脸部的轮廓勾勒得漂亮而朦胧。
商幼璇伸出一只手挡住眼前,通过指间的缝隙看着太阳,很久才说:“如果我真的爱上一个女人,我相信遇上她的那天,我就会知道,她是谁。”
……
《走失的尸体》第一章的内容是“我”——一副尸骨躺在树林里接受日晒雨淋,“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在这里。
商幼璇侧躺在舒适的藤床上,一手揪着紫藤,点开了最新更新的第二章。
“……我也会睡觉,醒后接受一动也不能动的状况需要几秒,然后我会愤愤地想:‘爷还就坐着不起来了!’那种趾高气昂的想法还真就跟我有大脑时不一样,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没脑髓的自然也不怕有大脑的。”
“尽管我周遭的一切都不怕我,但人类作为唯一会编故事来吓自己的种族,还是会借我之手自己吓自己。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一个发现我的是个姑娘,她俗套地尖叫了。我在想:姑娘几年前我好歹和你是同类,你就不能给我留个面子吗?看在我没有里子的份儿上。她姿势十分难看地逃走了,我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没有肉吗?”
“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二个发现我的还是个姑娘。她不怕我,并笃定地向我走来。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
女主果然出现了!还是个一言不合就偷骨头的女主!果真好清纯好不做作!颇有自己的风范!不枉自己对作者的一番信任!
作者有话要说: 乔瞳(生气):骗子!你遇上我这么久了,你都不知道你有朝一日会爱上我。
商幼璇:早知道我会爱上你……
后面我想不出来怎么写了→_→
今天的有奖问答,关于文中文内容:
已知:
尸骨“我”=乔瞳
女主=商幼璇
那么:偷骨头=?
第21章 chapter21
商幼璇继续往下看,她把“我”的尸骨带到了一座墓碑前,指着上面的黑白照片问“我”记不记得上面的人是谁,但“我”记不起来了,她温声抚慰“我”别急,又把“我”的尸骨重新装回到了黑色背包里,温柔地抱在怀里回了家。
一般这种实时更新第一人称的短篇小说,很大程度上会和作者的情绪有关,商幼璇看完这章觉得作者的心情似乎很不错,语言也比上一章幽默了不少,而且是那种自然而然的能够让人感受到愉悦的幽默,商幼璇感同身受地为作者感到开心,因为从她之前看过的作者所有文章来说,都是透着淡淡的冷眼旁观,哪怕是轻松的笔调,也是冷的。
商幼璇打算去微博恭喜一下作者,刚退出来第二章,刷新了一下目录,居然发现对方在一分钟之前又更新了!!!
《尸体的自述3》——
“回到她家后,她拿着502给我接骨,这是得多强的联想力才能把我的骨头和皮鞋混为一谈,更何况头颅和脖子接口处面积那么小,而我的脑袋又那么重……好吧,扯远了,发现502无效后,她把我的骨头整整齐齐地排成人型放在沙发上,然后顺着打电话的动作就去了另一个房间。还挺舒服的。当然有个棺材就更好了。”
“我没有闭上眼睛,头顶挂着一个老旧的电灯泡,由一截外漏的电线与屋顶相连,发出黄色的光。我感觉这个屋子也太大,应该是老式的那种居民楼。隔音效果不是很好,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可能在跟电话那头争执什么。
一个怪人。
我开始想念森林了,虽然它四季荣枯都不是为我。
……”
商幼璇:“……”
还没高兴一会儿就想回去森林了……
乔瞳把电脑合上,拉开密闭的窗帘,阳光像是顽皮的孩子一样争前恐后地涌了进来,跳在她的肩头,还有蹲在书桌旁的奥利维亚身上,空气中浮动着金色的浮尘。
奥利维亚从短暂的睡眠中清醒,抖了抖一身蓬松的白毛,颠着腿矜持地朝乔瞳走了过去。
乔瞳赤着脚,在窗边的露台上曲腿坐下,背靠着墙壁,微微仰起脸,阳光晒在脸上很温暖惬意。奥利维亚不甘示弱,四脚并用地攀了上去,乖巧地趴伏在乔瞳脚下,用柔软的皮毛给她暖脚。
“我好不容易想主动接近一个人,但她好像很讨厌我,怎么办?”乔瞳摸着奥利维亚的脑袋,低声自言自语。
她蓦地俯下身,用力地抱住了奥利维亚的高昂的脑袋,下巴抵在它额上,脸上没有见沮丧神色,反而想开了似的,淡淡一笑:“算了,反正我有你就够了,不需要朋友。”
奥利维亚却忽然不安分起来,它的脑袋疯狂地摇了摇,把乔瞳的下巴甩了下去。
乔瞳一笑,却道:“怎么?你不同意?”
奥利维亚黑葡萄似的小眼睛瞧着她,忽闪忽闪。
乔瞳皱了眉,想了想,试探道:“那我再试试?”
奥利维亚伸舌头去舔她的脚背,热热的,有点痒。
乔瞳拍拍它,若有所思道:“好吧,让我来想想办法,怎么让她对我改观一点。”
放在床沿的手机屏幕亮了起来,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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