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之前 作者:心驰
分卷阅读1
天亮之前 作者:心驰
分卷阅读1
书名:天亮之前
作者:心驰
文案
程真是个脚踏实地,靠知识改变命运的人。
虽说每日与总裁打交道,但她从不相信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戏码。
直到有一天,她的客户里多了一个叫沈仲南的人。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因缘邂逅 情有独钟 业界精英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真,沈仲南 ┃ 配角: ┃ 其它:霸道总裁,久别重逢,暖文
==================
☆、第 1 章 穷追不舍
从地下停车场出来,是一片雪白的世界。昨晚下了一场大雪,今天路况不好,车都开得很慢。沈仲南跟在车流里,被一个红灯堵住了。
左右无事,沈仲南摸过烟和打火机,往后视镜看了一眼。本是无意一瞥,却恰巧让他瞥见了一位故人。
镜子里,有个穿黑色风衣的女人,妆容精致,长发披肩,围了一条红色围巾。白雪地,黑衣服,红围巾,巧妙地将她的肤色衬得透白。沈仲南烟还没点起来,那女人已经走到他的车旁。
然而她只停留数秒,便跟着行人一同过了马路。
等红灯原本不是令人愉快的事,平时总嫌时间长,这会儿却偏偏短了。沈仲南有些出神,被人按了喇叭才开出去。
左转就是另一个方向。沈仲南在镜子里看见那个女人拦了一辆出租车。至此,两人一左一右,各走各路。错过,只是瞬间的事。
那个女人并不知道,有人临时变道,差点引起众怒,绕了一个大圈追了上来。不费多时,他已经跟在了她的身后。
沈仲南有意与出租车并排数次,然而她一直低着头,想看个半张脸都难。
巧遇红灯,沈仲南得以些许时间多看了几眼。当他接起聒噪了一路的电话时,那女人往窗外看了一眼,总算露了全貌——真是她。
原本今日与好友有约,沈仲南临时放鸽子,电话里也没多做解释。朋友很不解,沈仲南这人一向守约,没什么事能打乱他的计划。
“什么紧急情况能让你改变计划?我可早一个礼拜就约了你了。”
“聪明人不问蠢话。”
好友沉默一瞬,似乎了然,“这要是别人,我是理所当然会往女人身上联想,但是你……有女朋友了?”
“不准确。”
“我糊涂了,那就是还差点儿。什么情况,怎么这么突然也没听你提过,谁呀?”
“不知道。”
“不……你刚才是说不知道么?”
“我正在去问的路上给你打电话。”
“什么?你放我们一堆朋友的鸽子,满大街去追一个不知道是谁的女人?我没听错吧?到底是个什么稀奇女人,能让你这种人还不知道名字就追上去?”
说到这儿,手机没电自动关机,而他注意力不在,全然不知,还以为对方挂了电话。他想,回头见了面他得问问,“什么叫‘你这种人’?”
摘掉耳机,沈仲南仔细想了一下,这是他与这女人的第四次相遇。前三次发生在三年前,有些远了,当然,他能记得这么清楚也是有原因的。
第一次相遇,他的头被她的伞尖儿戳出一道伤口;
第二次相遇,他满是工作资料的手机被她撞进下水道;
第三次相遇,她醉得人事不省,将他当成出租车司机使唤了两个小时。
前两次她行色匆匆,完全不知道给他造成了麻烦,第三次更是醉得胡话连篇,恐怕她到现在也不知道那晚她是怎么回的家,怎么换的衣服,怎么在一个男人的怀里趴了半个小时。
那日之后两人再没见过,沈仲南工作忙,四处飞,与她短期内三次偶遇已算稀罕事。
按老话来讲,三次偶遇似乎可以说明缘分这个东西的奇妙,可第四次迟迟没有发生,说明缘分奇妙归奇妙,不够也还是不够。
三年后的今天,第四次来了。
沈仲南对着镜子扒拉一把头发,额头上被她戳出来的疤还在,只是淡了些,藏在头发里。
这天,沈仲南跟着这辆出租车跨越大半个城市,一路跟到了城南一处偏僻街区。
这里路很窄,那辆出租车先行拐进一个小区,出来时被一溜车憋了很久。待沈仲南谦让了半天终于挤进去时,刚好那辆车空车出来,憋着的车也都托他的福一个个散了。
待两车慢吞吞错身而过时,司机师傅降下车窗,鉴宝似的紧盯着瞧,心里叹道,“娘的,有钱人往这儿跑什么?”
正仔细盯着,对方车窗降下,露出一张俊脸。看那形象,不是名门就是望族。没等多看几眼,人家连人带车轻飘飘地从他身旁滑过。
“里头没路了出不去,要出来得原路绕回来!”司机师傅抻着脖子喊了一嗓子。
他印象中的有钱人无礼又傲慢,也没指望人家能搭理他。不过这个不一样,他按了两下喇叭给了回应,之后停在一个绿色垃圾桶旁——刚才那位女乘客下车的位置。
沈仲南下车望了望。他的左手边是一栋居民楼,也是从小路拐进来以后的第一栋楼,前面还有好几栋。这是老楼盘了,估计是在八,九十年代盖起来的。她应该就住这栋,只是不知道住在哪户。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搬到这里的,上次送她回的那个家,相距这里可是一南一北,离得很远。
不急,从见到她那时起,他今日就没别的事了。沈仲南悠闲地寻到楼下一棵枯树丫,在那儿抽了一根烟。
小区里忽然来这么辆车,这么个人,格格不入,分外显眼,来回几个拎菜的行人全都看他。其间有个大婶过来问他,“你找谁啊?”
这地方来个外人的确容易引起注意,他不想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踩点儿的怪人形象,于是含糊地说:“等人。”
大婶将他上下打量一番,似乎在进行好人认证,认证通过后,大婶说:“小伙儿可真俊啊!小程的朋友吧。”
看他但笑不语,她近一步描述一番,“长头发,大眼睛,挺白挺瘦的那个,一单元302的对吧?”
原来她姓程,住这栋1单元302。
沈仲南索性顺水推舟,“对。您认识她?”
大婶一乐,“认识认识。我刚才跟她一块儿上的楼。后来我又下来买酱油,顺带着买点菜。我一猜就是她。她可是我们这儿的头号美人了。”
大婶很是热情,若不是天太冷她受不住,恐怕还要拉着他聊半个小时。
被人围观数次,沈仲南觉得还是回车里坐着比较合适。
人已经寻到这个份儿上,不会凭空消失。他也无需操之过急,以免把人家吓跑。
*
*
*
两居室的老房子没有客厅,进门就是一条通往厨房的小走廊,旁边有一个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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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之前 作者:心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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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真是个脚踏实地,靠知识改变命运的人。
虽说每日与总裁打交道,但她从不相信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戏码。
直到有一天,她的客户里多了一个叫沈仲南的人。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因缘邂逅 情有独钟 业界精英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真,沈仲南 ┃ 配角: ┃ 其它:霸道总裁,久别重逢,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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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穷追不舍
从地下停车场出来,是一片雪白的世界。昨晚下了一场大雪,今天路况不好,车都开得很慢。沈仲南跟在车流里,被一个红灯堵住了。
左右无事,沈仲南摸过烟和打火机,往后视镜看了一眼。本是无意一瞥,却恰巧让他瞥见了一位故人。
镜子里,有个穿黑色风衣的女人,妆容精致,长发披肩,围了一条红色围巾。白雪地,黑衣服,红围巾,巧妙地将她的肤色衬得透白。沈仲南烟还没点起来,那女人已经走到他的车旁。
然而她只停留数秒,便跟着行人一同过了马路。
等红灯原本不是令人愉快的事,平时总嫌时间长,这会儿却偏偏短了。沈仲南有些出神,被人按了喇叭才开出去。
左转就是另一个方向。沈仲南在镜子里看见那个女人拦了一辆出租车。至此,两人一左一右,各走各路。错过,只是瞬间的事。
那个女人并不知道,有人临时变道,差点引起众怒,绕了一个大圈追了上来。不费多时,他已经跟在了她的身后。
沈仲南有意与出租车并排数次,然而她一直低着头,想看个半张脸都难。
巧遇红灯,沈仲南得以些许时间多看了几眼。当他接起聒噪了一路的电话时,那女人往窗外看了一眼,总算露了全貌——真是她。
原本今日与好友有约,沈仲南临时放鸽子,电话里也没多做解释。朋友很不解,沈仲南这人一向守约,没什么事能打乱他的计划。
“什么紧急情况能让你改变计划?我可早一个礼拜就约了你了。”
“聪明人不问蠢话。”
好友沉默一瞬,似乎了然,“这要是别人,我是理所当然会往女人身上联想,但是你……有女朋友了?”
“不准确。”
“我糊涂了,那就是还差点儿。什么情况,怎么这么突然也没听你提过,谁呀?”
“不知道。”
“不……你刚才是说不知道么?”
“我正在去问的路上给你打电话。”
“什么?你放我们一堆朋友的鸽子,满大街去追一个不知道是谁的女人?我没听错吧?到底是个什么稀奇女人,能让你这种人还不知道名字就追上去?”
说到这儿,手机没电自动关机,而他注意力不在,全然不知,还以为对方挂了电话。他想,回头见了面他得问问,“什么叫‘你这种人’?”
摘掉耳机,沈仲南仔细想了一下,这是他与这女人的第四次相遇。前三次发生在三年前,有些远了,当然,他能记得这么清楚也是有原因的。
第一次相遇,他的头被她的伞尖儿戳出一道伤口;
第二次相遇,他满是工作资料的手机被她撞进下水道;
第三次相遇,她醉得人事不省,将他当成出租车司机使唤了两个小时。
前两次她行色匆匆,完全不知道给他造成了麻烦,第三次更是醉得胡话连篇,恐怕她到现在也不知道那晚她是怎么回的家,怎么换的衣服,怎么在一个男人的怀里趴了半个小时。
那日之后两人再没见过,沈仲南工作忙,四处飞,与她短期内三次偶遇已算稀罕事。
按老话来讲,三次偶遇似乎可以说明缘分这个东西的奇妙,可第四次迟迟没有发生,说明缘分奇妙归奇妙,不够也还是不够。
三年后的今天,第四次来了。
沈仲南对着镜子扒拉一把头发,额头上被她戳出来的疤还在,只是淡了些,藏在头发里。
这天,沈仲南跟着这辆出租车跨越大半个城市,一路跟到了城南一处偏僻街区。
这里路很窄,那辆出租车先行拐进一个小区,出来时被一溜车憋了很久。待沈仲南谦让了半天终于挤进去时,刚好那辆车空车出来,憋着的车也都托他的福一个个散了。
待两车慢吞吞错身而过时,司机师傅降下车窗,鉴宝似的紧盯着瞧,心里叹道,“娘的,有钱人往这儿跑什么?”
正仔细盯着,对方车窗降下,露出一张俊脸。看那形象,不是名门就是望族。没等多看几眼,人家连人带车轻飘飘地从他身旁滑过。
“里头没路了出不去,要出来得原路绕回来!”司机师傅抻着脖子喊了一嗓子。
他印象中的有钱人无礼又傲慢,也没指望人家能搭理他。不过这个不一样,他按了两下喇叭给了回应,之后停在一个绿色垃圾桶旁——刚才那位女乘客下车的位置。
沈仲南下车望了望。他的左手边是一栋居民楼,也是从小路拐进来以后的第一栋楼,前面还有好几栋。这是老楼盘了,估计是在八,九十年代盖起来的。她应该就住这栋,只是不知道住在哪户。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搬到这里的,上次送她回的那个家,相距这里可是一南一北,离得很远。
不急,从见到她那时起,他今日就没别的事了。沈仲南悠闲地寻到楼下一棵枯树丫,在那儿抽了一根烟。
小区里忽然来这么辆车,这么个人,格格不入,分外显眼,来回几个拎菜的行人全都看他。其间有个大婶过来问他,“你找谁啊?”
这地方来个外人的确容易引起注意,他不想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踩点儿的怪人形象,于是含糊地说:“等人。”
大婶将他上下打量一番,似乎在进行好人认证,认证通过后,大婶说:“小伙儿可真俊啊!小程的朋友吧。”
看他但笑不语,她近一步描述一番,“长头发,大眼睛,挺白挺瘦的那个,一单元302的对吧?”
原来她姓程,住这栋1单元302。
沈仲南索性顺水推舟,“对。您认识她?”
大婶一乐,“认识认识。我刚才跟她一块儿上的楼。后来我又下来买酱油,顺带着买点菜。我一猜就是她。她可是我们这儿的头号美人了。”
大婶很是热情,若不是天太冷她受不住,恐怕还要拉着他聊半个小时。
被人围观数次,沈仲南觉得还是回车里坐着比较合适。
人已经寻到这个份儿上,不会凭空消失。他也无需操之过急,以免把人家吓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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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居室的老房子没有客厅,进门就是一条通往厨房的小走廊,旁边有一个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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