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米油盐诗酒花[重生] 作者:青青绿萝裙

    分卷阅读99

    柴米油盐诗酒花[重生] 作者:青青绿萝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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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霍之桃把女儿推过去,“叫姥爷。”

    “姥爷。”胡茜对这个姥爷也很是亲近,坐到霍万里身边撒娇,“姥爷,我可想你了。”也没忘记叫人,“表哥好。”

    霍云松把准备好的新年礼物给她:“真乖。”

    他每年批发新年礼物也很伤脑子,今年是几个妹妹送了钻石项链,弟弟送了手表,而私生的不论男女都是属相的玉坠。

    胡茜是表妹,所以送了属相的手链。

    就在此时,他看见孟樱端着托盘进来了,他立刻站起来接过:“怎么做起这个来了?”

    “呃,”孟樱觉得如果说霍之桃让她招呼人像是在告状,她只好什么都不说,“这个应该可以吃了。”

    胡茜机灵地问:“这是什么?”

    “以前做的花露,现在正好可以吃了。”霍云松端了花露放到胡茜和霍之桃面前,“姑姑姑父先坐,我去泡茶。”

    然后拉着孟樱走了。

    霍之桃端起花露抿了一口,味道不算太特别,但胜在天然,她牵了牵嘴角:“爸?”

    “没什么好说的,他乐意,就让他去,总有一天会知道累。”霍万里是拿得起放得下的性子,既然霍云松那么说了,他答应了,那就冷眼旁观不会插手。

    孟樱那种性格不是不好,只是难当大任,霍云松一天两天还能忍,难道能帮她担一辈子不成?

    柴米油盐中,感情被一点点消耗,而外界的阻挠有时却是淬炼的机会。

    他才没这个兴趣当反派呢,哼。

    况且像孟樱这样,越是欺负她,那个小王八蛋就越是想保护,怎么都觉得有点欠虐。

    霍云松捧着茶具过来,亲自给姑姑姑父泡茶,霍之桃问:“孟小姐没有来?”

    “既然是孟小姐,何必要她来?”霍云松斟了杯茶,神情从容。

    他知道霍家没有一个人叫孟樱少奶奶,他也知道孟樱不喜欢被那么叫,称呼她为“孟小姐”她还更自在一些。

    所以他就默许了现在这样不尴不尬的情况。

    何况,做孟小姐也没什么不好的,既然是孟小姐,何必要淌霍家的水?

    霍之桃没想到吃了那么一个软钉子,略有不悦,但她毕竟是出嫁女,不好对娘家的事指手画脚,尤其是霍云松……她忍了这口气,不再纠结这个话题。

    年初三,霍家的裁缝过来了,要给孟樱试之前做的裙子,早在之前,他就有了上元办开芳宴的念头,所以当天孟樱要穿的裙子,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那是一件剪裁合身的杏色长裙,印花是复原宋代《瑶台步月图》上仕女褙子的纹样,孟樱的性格与气质都不适合太过鲜亮的颜色,这样温柔的颜色才能衬出她的温婉来。

    而在杏色长裙外头,还有一件轻纱外衣,轻薄透明的质料可以清晰地印出里面那件长裙的花纹。

    孟樱有点奇怪为什么还有这么一件外衣,有些衣裙是多层设计,也可能采用轻纱做面料,可这件轻纱外衣显然是单独穿的。

    或许是看出了她的疑虑,替她仔细整理衣襟的年轻姑娘说:“这是汉代的风气,马王堆的那件素纱襌衣就很有名。”

    孟樱想起来了:“我记得《列女仁智图》里,楚武王夫人和晋羊叔姬身上就有这样的罩衣,你们居然还保留着这样的穿衣风气吗?”最后一句显然是问霍云松。

    霍云松挥手让那个助理女孩让开,他亲自替孟樱整理好袖口:“怎么可能,穿衣的风格一变再变,但是有些人……眼光比较高,比较容易接受有名堂的东西。”

    孟樱:“噢。”难道是传说中的考据控?

    霍云松却对轻纱外衣的扣子不满起来,这件外衣只在胸口部分有一枚梅花形状的纽扣用以固定,霍云松怎么都觉得不好。

    “扣子就只有这个吗?”

    裁缝师傅戴着老花镜在自己带来的书册里翻找了一番,找到一本簿册:“大公子要是不满意,可以定一个款,让人加紧做就是了。”

    霍云松便仔细翻看起来,还问孟樱:“阿樱喜欢哪一种?”

    孟樱挨个看过去,仅仅是纽扣的花样就有好几页,每一页都详细地画了样子,珊瑚米珠长圆寿字、铜渡金累丝点翠、蜜蜡纽扣、碧玉纽扣……霍云松说:“清代的盘扣好像不合适。”

    说着又翻到了另一部分,依旧是纽扣,但花样变成了鱼形、银锭形、云头形、蝶戏海棠花形、如意云头万字形、寿字形、鸳鸯戏莲……霍云松的目光停在了最后一个,他问孟樱:“樱樱觉得这个怎么样?”

    就知道你会选鸳鸯……孟樱说:“好的呀。”

    霍云松笑起来:“那就这个,用玉吧,能赶得及吗?”

    这枚纽扣是一对鸳鸯左右相望,鸳鸯的头部扎进莲花中,扣合时,头部正好合并成一朵完整的莲花,样式十分精美。

    “这有什么赶不及的,大公子要的东西,我一定亲自盯着。”

    除却衣服不提,鞋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孟樱实在是怕了他,赶紧说:“我有一双很好看的绣花鞋,我拿给你看。”

    青萍县有个会做绣鞋的老太太,年纪虽然大了,但做的绣鞋极为精美,只可惜现在没有多少人喜欢,她也只偶尔做上一双排遣寂寞。

    她是许裁缝的邻居,孟樱有一次路过时看见了她的作品,特地恳求她替自己做了一双鞋,做好没多久,老人家就仙逝了,孟樱便再也舍不得拿出来穿过。

    霍云松一看刺绣的花纹就同意了:“并蒂莲,是个好兆头。”

    至于首饰,孟樱也很认真地说:“我有香珠。”随身的香气令她感觉到放松而安心,没有什么比这更适合佩戴的了。

    霍云松略感可惜,幸好他很快找到了可以做的事:“那我们来挑一下口红的颜色吧。”

    孟樱:“……啊?”

    霍云松真的就握着她的手开始一支支试色。

    十分钟后。

    孟樱一只手被霍云松握在手里,手背上是颜色不一的口红痕,她另一只手托着腮,开始神游天外。

    这有什么好挑的呢。她从前就一支口红,只在特别的场合抹一点,现在就算有了那么多颜色,也没有想要一一尝试的念头,当珍爱的东西是唯一时,它的价值会翻倍。

    “我觉得这个比较合适。”他说。

    孟樱无所谓:“你喜欢就行。”

    霍云松看她一眼,像是感觉到了她的心情似的,他唇角微扬,握着她的手放到唇边吻了一下:“针线闲拈伴伊坐,和我,免使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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