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风这次出海,还携带了大量的罐头,用于沿途的维生素的补充,只要有了这些罐头,那么,欧洲人航海,所面临的让人害怕的坏血病,就不会降临。

    现在,罐头制造,也是陈风手下一份庞大的产业的分支了,只是,销路有限,主要就是供应出海的水手们食用,大部分都是水果罐头,只有少量的肉类罐头,比如牛肉和鱼肉,在这个时代,牛肉的储存可以是晒成牛肉干,而鱼肉可以是腌制,所以,这些并不多。

    不过,和以前不同,这次陈风带来的罐头,并不是用陶瓷罐子,而是玻璃罐子,罐头,可以沿途沿途食用,而剩下的空罐子,可以收藏起来,等到到了欧洲,再高价卖给他们,这可是高级的工艺品!

    陈风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发财的机会的,这次劳心劳力,自然要多赚点银子才行。

    每天,太阳从船的左侧升起,又从右侧落下,一日,又一日。

    这种枯燥乏味的航海生活,会让人有种暴躁的冲动,还好,这次一同出来的船队很庞大,人数众多。

    在无聊的时候,可以数数船队的数量,数数桅杆的数量,看看海鸥,一天就过去了。

    玄玄子在船上四处晃荡了三日,也就感觉到无聊了,同时,他也知道,这是一次对他身心的又一次历练,很快,他就适应了这种环境。

    那几名金发碧眼的大不列颠的客人们,心情就是不同了,这次,他们是回家,所以,每航行一日,都会离家更近一日,他们就满是期待了。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

    南洋上的风暴,经常会毫无缘由的出现,船只左右晃动,在狂风中挣扎,似乎很惊险,但是每次都会转危为安。在海上的时间长了,对这种危险,就会自动免疫。

    刘彦昌在战船的船楼上,拿着千里镜,不停地向着远处看去。

    陈风是个十足的闲人,四处溜达,也没有感觉到什么无聊,空虚,每天都是新的一天。

    “王爷。”见到陈风溜达到了船楼上,刘彦昌立刻向他问候。

    “不用多礼,继续你的。”陈风说道。

    “王爷,我们再航行半日,就能到达陆地了。”刘彦昌说道:“我们与满剌加,一直都保持着友好的贸易往来,这次,就在满剌加停泊,补充我们的淡水和食物。”

    陈风知道,满剌加就是后世的马六甲,这里处于通往西洋的交通要道上,近年来随着双方之间的贸易往来,和这些国家之间的关系,都非常友好。

    “好,那就在满剌加停泊,补充完毕之后,继续航行。”陈风说道。

    这次,按照以前航行过的路线,到了满剌加,再向西航行,就能到达锡兰,也就是后世的斯里兰卡,继续向西,到达非洲大陆上的竹布,这些航路,都是已知的,然后,再向南,绕过非洲,继续向北,虽然是在大海中,不过,由于是沿着大陆架航行的,其实,危险性不是很大。

    “王爷,那里的百姓,对我们比较友好,到时候,您愿意现身,让他们知道,是大明朝的王爷来了吗?”刘彦昌又问道。

    听到刘彦昌的话,陈风兴致勃勃:“当然可以!”

    望到了远处的陆地,所有的人都非常兴奋,航行了一个多月,终于该蹬上陆地了!

    桅杆上,玄玄子蹲在那里,南洋,终于到了,南洋的景色,与中原的南部,也没有什么不同啊。

    但是,渐渐接近了之后,玄玄子不由得惊讶了。

    看到这大批的船队到来,岸边顿时涌上来很多人,他们已经习惯大明朝的船只经过了,双方之间关系非常友好。

    但是,那些人,长得,真的是与众不同啊,本来,金发碧眼的大不列颠人,就算是够难看的了,而远处的那些人,简直,简直就是一群黑鬼啊!

    全身的皮肤黝黑,而且,他们几乎不穿衣服,就是用一块儿布头,甚至就是一些贝壳组成的东西,遮挡住裤裆,上半身,都是****,不论男女。

    头顶上没有头发,或者说叫一层草皮更合适,卷卷的,不足半寸,只有那张开的嘴巴,露出了里面的白牙,却又更让人发憷。

    水手们见惯了这场面,倒没什么害怕,这里的海岸上,有一个看起来是天然的码头,不过,上面已经有人工堆砌的痕迹了,船只,一艘艘地在这里靠岸。

    船上的桥板放下,水手们下了船,向这些人打招呼。

    水手只会说简单的几句表示友好的话,而陈风身边跟着的通士,就非常熟悉这些土著的语言了。

    陈风跟着走下了船只,那些黑人们,有的背着长弓,那些箭,显然是抹了毒液,黑得发亮。

    通士向这些黑人们说了几句,只见那些黑人膜拜的眼神,望着陈风,接着,他们就扬起了手中土制的标枪。

    干什么?一旁的刘狗儿,随手就要拿出手铳,被陈风制止。

    只见围着的土著们,全部将标枪举过头顶,然后,嘴里乌拉乌拉地高喊着。

    他们在喊什么?刘狗儿问道。

    “在欢迎王爷。”通士说道。

    欢呼了一阵,土著人群中闪开了一条路来,只见一个头顶上戴着很多彩色羽毛的人,站了出来。

    “王爷,这个人,就是满剌加国王,西里麻哈剌。”通士说道。

    眼前的这个同样浑身漆黑的人,除了头顶上多了几根羽毛之外,就没有第二个额外特征了,这个人,居然就是满剌加的国王!看来,来海外当个小酋长国的国王,也不是什么好生活啊。

    “尊敬的客人,欢迎来满剌加,我们已经准备好了篝火晚会,欢迎尊贵的客人。”听着通士翻译过来的话,陈风还是觉得好笑。

    “告诉他,本王非常荣幸。”陈风说道。

    得知眼前的人,是远方那个强大的大明朝的王爷,这个满剌加国的国王,立刻就赶来了,其实,他的王宫,离这里也没多远。

    自从有了大明朝来的商人,他们就有了新鲜的玩意儿,比如,用自己这里不值钱的香料,换些明朝昂贵的陶瓷,茶叶,每次有大明朝的船队来,总是离得近的人沾光,久而久之,他们就都住到了码头附近,国王把王宫也搬来了。

    陈风的身后,跟着一队护卫,而那几名大不列颠的客人,也跟到了后面。

    所谓皇宫,其实就是个泥巴糊起来的地方,连宫殿,都是现成的洞穴,在外面的空地上,堆满了树枝。

    此时,天色已经快黑了。

    一只羊已经杀了剥好,放在了树枝上,然后,国王邀请了陈风,点燃那树枝。

    在篝火中,传来了烤羊的香味儿,而一堆人,就在围着火堆跳着,这场面,似曾相识,让陈风慨叹,当初蒙古人的遗风犹存啊!

    等到篝火烤好了,国王拿出一柄弯刀来,这弯刀,是上次和明朝的商队来交换的。

    “尊贵的客人,请分割羊肉。”国王说道。

    陈风刚想要接过去,就听到通士继续说道:“这里的风俗,是让客人分割,不过,最好吃的羊腿,要留给主人。”

    陈风笑了笑,拿起弯刀,众人只见刀光闪动,但是,究竟是怎么出刀的,却没有一个人看清楚。

    顿时,所有的人鼓起掌来。

    就连霍姆兹侯爵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他贵为侯爵,但是,除了架子大点,没什么本事,眼前的这王爷,功夫真的不低!

    只要来中原,就必须学会的一个词语,就是中国功夫。

    再一看,陈风已经用弯刀,挑起了那最肥的羊腿,递到了国王的嘴边。

    国王没有客气,也没有汉人这么多礼仪,直接两手抓起羊腿,啃了起来。

    陈风弯刀又是一挑,依次分给了周围的黑人们,拿到羊肉的黑人,都非常兴奋。

    最后,剩下的羊肉,陈风又分给了自己的手下,直至最后一块,陈风自己拿了起来。

    这番作为,更是赢得了所有人的好感。

    “贵国真乃礼仪之邦,我虽然为满剌加国王,一直都对贵国心生向往,希望能够到贵国去看看。”嘴里啃着羊肉,西里麻哈剌国王露出白牙,向陈风说道。

    听到通士的翻译,陈风不由得睁大了眼睛,他想了起来,历史上,满剌加国的国王,非常喜欢在大明朝居住,曾跟随郑和的船队,到了大明朝,接受大明朝皇帝的册封,高高兴兴地住了数年,才在郑和下一次下西洋的过程中,给送了回来。

    而之后,他的继任者,也是如此,对大明朝,那是非常向往。

    想到这里,陈风说道:“当然没有问题,不过,我们这次要继续向西,等到我们回来的时候,接上国王,前去大明朝。”

    “你们是我们满剌加最好的朋友!”顿时,国王非常高兴。

    载歌载舞的活动,一直进行到了半夜,后来,国王居然挑了他们国家里最漂亮的几个姑娘,要送给陈风,看着头上的黑色草皮,陈风很慎重地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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