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廓的父亲察罕,当初与李思齐在罗山公举义兵,开始为朝廷东征西讨,一晃,数年已经过去。
现在,扩廓接过了父职,仍然是一员能征善战的将领,这次,数日之间,就攻克了大都,解救了皇上,也算是一件大功劳,只是,这功劳,是靠孛罗军的失败来体现的。
而孛罗军,本来也是打逆贼的一支义军,可惜啊。
这个时候,扩廓心里开始有一种感慨,想起了孛罗早死,大都内是靠一个什么大头将军来指挥的,心中就有种疑问,现在,这种疑问,越来越强烈。
不过,在皇上面前,还是暂时不能提出这些来。
“随朕来吧。”妥欢帖木儿说着,并没有向大殿走去,而是进了旁边的一个偏殿。
这更符合扩廓的心情,要是在那大殿之上,有些太隆重,太压抑,还是偏殿好一点。
四周点着无数支蜡烛,偏殿上,灯火通明。
“父皇,上次孩儿出去查探情况,结果,孛罗逆贼的军队,就攻了进来,孩儿若非受到了秋菊姑娘的帮助,恐怕,就要死在孛罗逆贼的手里了,孩儿出城之后,知道想要救父皇,平定叛乱,那就只能是号召各地兵马勤王,不过,没有父皇的诏书,算是私做主张,还请父皇恕罪。”爱猷识理达腊说道。
这事情,当然还得从上次说起,自己跑了,把父皇留给了孛罗,要是孛罗再残忍一点,说不定,连父皇就害了,但是,爱猷识理达腊自认为,自己没有做错,只有自己搬来了救兵,才能够平定孛罗叛乱,否则,自己再单身一个人跑回来,只能是自投罗网。
现在,爱猷识理达腊也只是客气的说法。
妥欢帖木儿听到爱猷识理达腊这么说,立刻说道:“太子,这件事,你没有做错,若非是你,恐怕,我就一直被这孛罗逆贼所软禁了。”
“这个秋菊姑娘,还真是女中豪杰,太子,这秋菊在哪里?可否让朕见一见?”想起刚刚爱猷识理达腊说到多亏秋菊姑娘帮助,妥欢帖木儿心中就有无数疑问,一个寻常女子,怎么会这么勇敢,又这么凑巧在这种时候,救了爱猷识理达腊?
听到妥欢帖木儿这么问,爱猷识理达腊突然说道:“请父皇成全!孩儿想立这秋菊姑娘为妃!”
这么快,就要立这秋菊姑娘为妃子了?听爱猷识理达腊这么说,妥欢帖木儿更是觉得疑点很多,当然,这个时候,也不便于直接反驳这个太子,看他那样,要是不同意,恐怕还不甘心。
“太子,这个秋菊姑娘,巾帼不让须眉,可否宣她进宫来,让朕看看这个当世的奇女子。”妥欢帖木儿说道。
先看看这女子,然后,再派人调查一番,若没什么问题,给她个名分,倒也可以。
听到妥欢帖木儿这么说,爱猷识理达腊眼神黯淡了下来:“父皇,这个秋菊姑娘,在将孩儿送到了扩廓将军的军营之后,就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走了?这倒让妥欢帖木儿有些意外,要是这个姑娘,有什么心机的话,应该是死死缠着太子不放才对,而像现在,帮太子的忙,帮完了之后,又消失了,这还真让妥欢帖木儿猜不出来,同时,也对这女子感了兴趣。
说不定,这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女子,上次将那个敏敏郡主,赐婚给了太子,结果给逃婚了,这事直到现在,妥欢帖木儿还觉得是亏欠了太子的,既然太子这次真的喜欢,那倒不如,就同意了。
“可惜啊,明日,就派人四处寻找这个女子,等找到之后,朕就将她赐给你。”妥欢帖木儿说道。
“谢父皇!”爱猷识理达腊心中非常激动,似乎随时就能找到这个女子一样。
先为妃,再为后。爱猷识理达腊是打定了主意,让这个秋菊,做自己的皇后了。
在爱猷识理达腊和皇上说这件事的时候,扩廓没有听这些,他想的是另外的事情。
妥欢帖木儿一直都称孛罗逆贼,可以说,算是给孛罗和老的沙的这次行动所定性了,扩廓知道,这是皇上在暗示自己做得没错。
而自己的这次行动,就与谋逆没有半点关系了。
看着爱猷识理达腊的样子,扩廓突然有了一种恍惚感,江山与美人,到底哪一个重要?
“这次能够平定叛乱,还是多亏了扩廓啊。”说完了爱猷识理达腊的事,妥欢帖木儿将目光又望向了扩廓。
此时,扩廓静静地呆在那里,非常安分,没有半点孛罗的样子,要是孛罗在这里,装作大大咧咧地大嗓门说话,其实是想要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样子。
“皇上,都怪微臣救驾来迟,才让皇上受了这么多天的委屈。”扩廓说道。
“那贼酉孛罗帖木儿和老的沙等人,可否抓到?”妥欢帖木儿问道。
“启禀皇上,孛罗帖木儿,已经在数日之前,就被他的部将也速不花所杀。”扩廓说道。
孛罗,早就死了?听到这话,妥欢帖木儿还是吃了一惊,为了不被孛罗发现,妥欢帖木儿不敢在大都城内多做打探,居然不知道这件事。
“消息可否确实?”爱猷识理达腊问道。
“是老的沙所说,而我们抓获的很多俘虏,也都很久没有见到孛罗将军了,大都内的守军,是一个叫做大头将军的人和老的沙指挥的。”扩廓说道。
这些事情,对这两人,没什么可隐瞒的,本来,扩廓还以为,刺杀孛罗,是皇上的密旨,原来皇上也不知道。
“老的沙在哪里?”妥欢帖木儿问道,不是他不相信扩廓,只是这消息太过惊骇,他想亲耳听到老的沙的话,才算是放心。
老的沙?听到皇上问起老的沙,扩廓说道:“老的沙已经伏诛了。”
伏诛了?听到扩廓的话,妥欢帖木儿心中一凉,本来,他还想见完了老的沙之后,赦免了老的沙的罪,毕竟,老的沙是自己的亲人,而上次的事件,是老的沙不对,但是,若没有老的沙,恐怕孛罗就直接进攻皇城,把自己也赶下台了,老的沙,功过参半,罪不致死啊。
扩廓这话说得轻描淡写,皇上什么态度,和扩廓无关,扩廓虽然年轻,却早就懂得斩草除根的道理,老的沙绝对留不得。
“扩廓,这次平定大都叛乱,你的军队是首功,现在,大都城内,军心动荡,不知你可否愿意将你的军队,驻守大都?”妥欢帖木儿望着扩廓,平静地说道。
虽然话语很平静,此时,妥欢帖木儿的心里,却有一丝的紧张。他这话里面,暗藏玄机。
如果扩廓愿意留下来,那么,扩廓就是和孛罗一样,很有野心的人,妥欢帖木儿就会招呼后面的太监,端上酒来,这酒里面,是有毒药的。
如果扩廓愿意出城,那么,君臣之间,就还可以好好相处。
爱猷识理达腊听到父皇这么说,也用自己的眼睛望着扩廓,他借扩廓的军队,重返了大都,对于扩廓,是完全信任的,所以,他真心希望扩廓能够留下来,这样,才能够保护好大都城的安全。
扩廓心中也稍稍犹豫了一下,驻守大都?
如果,扩廓的军队还是当初的精兵,扩廓还真有可能会留下来,但是,现在扩廓军队死伤过半,必须要休整一番,才能够重整旗鼓。
这样的话,留在大都,不是什么好的选择,因为,从大都这里招兵,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且,现在干掉了孛罗,倒不如,继续打到孛罗的老巢去,到大同去征兵。
这几年,中原灾荒不断,人口锐减,而山西,还几乎都是丰收年,那里的百姓,生活还算是好一些,人口也多。
想到这里,扩廓说道:“启禀皇上,微臣非常想留在这里,保护大都的安全,不过,却是万万不可。”
听到扩廓这么说,妥欢帖木儿才算是放下心来。
“扩廓,为何?”爱猷识理达腊听扩廓这么说,很是失望。
“自从我们的大汗,开创了这个朝代之后,大都之地,都是交由怯薛军来保卫的,除了怯薛军,其他军队,没有皇上诏令,不得前来大都,更不能作为常备军,在大都城内驻扎,这是礼制,是必须要遵守的。”扩廓说道。
什么狗屁礼制,作为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根本就没有中原的这一套礼法和繁文缛节,一直都被称做蛮夷。
所以,为了防止自己人作乱,忽必烈就定下了规矩,大都只能由最忠心的怯薛军来守护,其他的军队前来,就是谋逆。
扩廓对这个礼制,根本就是不屑一顾的,而现在这么说,也是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不过,扩廓这话,却让妥欢帖木儿非常感动,如果孛罗有扩廓这样的觉悟,又怎么会有现在的这些事端?
扩廓,是真正忠心之人啊!
“那我们大都的守卫该怎么解决?”爱猷识理达腊问道,怯薛军,已经被孛罗清洗过了,很多忠于皇上的人惨死,这怯薛军的忠诚度,并不高。
现在,扩廓接过了父职,仍然是一员能征善战的将领,这次,数日之间,就攻克了大都,解救了皇上,也算是一件大功劳,只是,这功劳,是靠孛罗军的失败来体现的。
而孛罗军,本来也是打逆贼的一支义军,可惜啊。
这个时候,扩廓心里开始有一种感慨,想起了孛罗早死,大都内是靠一个什么大头将军来指挥的,心中就有种疑问,现在,这种疑问,越来越强烈。
不过,在皇上面前,还是暂时不能提出这些来。
“随朕来吧。”妥欢帖木儿说着,并没有向大殿走去,而是进了旁边的一个偏殿。
这更符合扩廓的心情,要是在那大殿之上,有些太隆重,太压抑,还是偏殿好一点。
四周点着无数支蜡烛,偏殿上,灯火通明。
“父皇,上次孩儿出去查探情况,结果,孛罗逆贼的军队,就攻了进来,孩儿若非受到了秋菊姑娘的帮助,恐怕,就要死在孛罗逆贼的手里了,孩儿出城之后,知道想要救父皇,平定叛乱,那就只能是号召各地兵马勤王,不过,没有父皇的诏书,算是私做主张,还请父皇恕罪。”爱猷识理达腊说道。
这事情,当然还得从上次说起,自己跑了,把父皇留给了孛罗,要是孛罗再残忍一点,说不定,连父皇就害了,但是,爱猷识理达腊自认为,自己没有做错,只有自己搬来了救兵,才能够平定孛罗叛乱,否则,自己再单身一个人跑回来,只能是自投罗网。
现在,爱猷识理达腊也只是客气的说法。
妥欢帖木儿听到爱猷识理达腊这么说,立刻说道:“太子,这件事,你没有做错,若非是你,恐怕,我就一直被这孛罗逆贼所软禁了。”
“这个秋菊姑娘,还真是女中豪杰,太子,这秋菊在哪里?可否让朕见一见?”想起刚刚爱猷识理达腊说到多亏秋菊姑娘帮助,妥欢帖木儿心中就有无数疑问,一个寻常女子,怎么会这么勇敢,又这么凑巧在这种时候,救了爱猷识理达腊?
听到妥欢帖木儿这么问,爱猷识理达腊突然说道:“请父皇成全!孩儿想立这秋菊姑娘为妃!”
这么快,就要立这秋菊姑娘为妃子了?听爱猷识理达腊这么说,妥欢帖木儿更是觉得疑点很多,当然,这个时候,也不便于直接反驳这个太子,看他那样,要是不同意,恐怕还不甘心。
“太子,这个秋菊姑娘,巾帼不让须眉,可否宣她进宫来,让朕看看这个当世的奇女子。”妥欢帖木儿说道。
先看看这女子,然后,再派人调查一番,若没什么问题,给她个名分,倒也可以。
听到妥欢帖木儿这么说,爱猷识理达腊眼神黯淡了下来:“父皇,这个秋菊姑娘,在将孩儿送到了扩廓将军的军营之后,就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走了?这倒让妥欢帖木儿有些意外,要是这个姑娘,有什么心机的话,应该是死死缠着太子不放才对,而像现在,帮太子的忙,帮完了之后,又消失了,这还真让妥欢帖木儿猜不出来,同时,也对这女子感了兴趣。
说不定,这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女子,上次将那个敏敏郡主,赐婚给了太子,结果给逃婚了,这事直到现在,妥欢帖木儿还觉得是亏欠了太子的,既然太子这次真的喜欢,那倒不如,就同意了。
“可惜啊,明日,就派人四处寻找这个女子,等找到之后,朕就将她赐给你。”妥欢帖木儿说道。
“谢父皇!”爱猷识理达腊心中非常激动,似乎随时就能找到这个女子一样。
先为妃,再为后。爱猷识理达腊是打定了主意,让这个秋菊,做自己的皇后了。
在爱猷识理达腊和皇上说这件事的时候,扩廓没有听这些,他想的是另外的事情。
妥欢帖木儿一直都称孛罗逆贼,可以说,算是给孛罗和老的沙的这次行动所定性了,扩廓知道,这是皇上在暗示自己做得没错。
而自己的这次行动,就与谋逆没有半点关系了。
看着爱猷识理达腊的样子,扩廓突然有了一种恍惚感,江山与美人,到底哪一个重要?
“这次能够平定叛乱,还是多亏了扩廓啊。”说完了爱猷识理达腊的事,妥欢帖木儿将目光又望向了扩廓。
此时,扩廓静静地呆在那里,非常安分,没有半点孛罗的样子,要是孛罗在这里,装作大大咧咧地大嗓门说话,其实是想要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样子。
“皇上,都怪微臣救驾来迟,才让皇上受了这么多天的委屈。”扩廓说道。
“那贼酉孛罗帖木儿和老的沙等人,可否抓到?”妥欢帖木儿问道。
“启禀皇上,孛罗帖木儿,已经在数日之前,就被他的部将也速不花所杀。”扩廓说道。
孛罗,早就死了?听到这话,妥欢帖木儿还是吃了一惊,为了不被孛罗发现,妥欢帖木儿不敢在大都城内多做打探,居然不知道这件事。
“消息可否确实?”爱猷识理达腊问道。
“是老的沙所说,而我们抓获的很多俘虏,也都很久没有见到孛罗将军了,大都内的守军,是一个叫做大头将军的人和老的沙指挥的。”扩廓说道。
这些事情,对这两人,没什么可隐瞒的,本来,扩廓还以为,刺杀孛罗,是皇上的密旨,原来皇上也不知道。
“老的沙在哪里?”妥欢帖木儿问道,不是他不相信扩廓,只是这消息太过惊骇,他想亲耳听到老的沙的话,才算是放心。
老的沙?听到皇上问起老的沙,扩廓说道:“老的沙已经伏诛了。”
伏诛了?听到扩廓的话,妥欢帖木儿心中一凉,本来,他还想见完了老的沙之后,赦免了老的沙的罪,毕竟,老的沙是自己的亲人,而上次的事件,是老的沙不对,但是,若没有老的沙,恐怕孛罗就直接进攻皇城,把自己也赶下台了,老的沙,功过参半,罪不致死啊。
扩廓这话说得轻描淡写,皇上什么态度,和扩廓无关,扩廓虽然年轻,却早就懂得斩草除根的道理,老的沙绝对留不得。
“扩廓,这次平定大都叛乱,你的军队是首功,现在,大都城内,军心动荡,不知你可否愿意将你的军队,驻守大都?”妥欢帖木儿望着扩廓,平静地说道。
虽然话语很平静,此时,妥欢帖木儿的心里,却有一丝的紧张。他这话里面,暗藏玄机。
如果扩廓愿意留下来,那么,扩廓就是和孛罗一样,很有野心的人,妥欢帖木儿就会招呼后面的太监,端上酒来,这酒里面,是有毒药的。
如果扩廓愿意出城,那么,君臣之间,就还可以好好相处。
爱猷识理达腊听到父皇这么说,也用自己的眼睛望着扩廓,他借扩廓的军队,重返了大都,对于扩廓,是完全信任的,所以,他真心希望扩廓能够留下来,这样,才能够保护好大都城的安全。
扩廓心中也稍稍犹豫了一下,驻守大都?
如果,扩廓的军队还是当初的精兵,扩廓还真有可能会留下来,但是,现在扩廓军队死伤过半,必须要休整一番,才能够重整旗鼓。
这样的话,留在大都,不是什么好的选择,因为,从大都这里招兵,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且,现在干掉了孛罗,倒不如,继续打到孛罗的老巢去,到大同去征兵。
这几年,中原灾荒不断,人口锐减,而山西,还几乎都是丰收年,那里的百姓,生活还算是好一些,人口也多。
想到这里,扩廓说道:“启禀皇上,微臣非常想留在这里,保护大都的安全,不过,却是万万不可。”
听到扩廓这么说,妥欢帖木儿才算是放下心来。
“扩廓,为何?”爱猷识理达腊听扩廓这么说,很是失望。
“自从我们的大汗,开创了这个朝代之后,大都之地,都是交由怯薛军来保卫的,除了怯薛军,其他军队,没有皇上诏令,不得前来大都,更不能作为常备军,在大都城内驻扎,这是礼制,是必须要遵守的。”扩廓说道。
什么狗屁礼制,作为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根本就没有中原的这一套礼法和繁文缛节,一直都被称做蛮夷。
所以,为了防止自己人作乱,忽必烈就定下了规矩,大都只能由最忠心的怯薛军来守护,其他的军队前来,就是谋逆。
扩廓对这个礼制,根本就是不屑一顾的,而现在这么说,也是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不过,扩廓这话,却让妥欢帖木儿非常感动,如果孛罗有扩廓这样的觉悟,又怎么会有现在的这些事端?
扩廓,是真正忠心之人啊!
“那我们大都的守卫该怎么解决?”爱猷识理达腊问道,怯薛军,已经被孛罗清洗过了,很多忠于皇上的人惨死,这怯薛军的忠诚度,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