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进军的战鼓已经停止了。收军的号声却在传来。

    这个号声响起的时候,在前面战斗的勇士们,还有些迟疑,现在,他们已经蹬上了城头,守军正在溃退。眼看城破就在瞬间,进了城,那么多的大盐商,他们再逃,也有很多好东西无法带走,而扬州经过多年的发展,又岂止是那些家业,里面的女子,也都长得非常标致,一个大户的丫鬟,就能让他们流口水了。

    死了那么多兄弟,现在正是收获的时候了,这个时候,怎么可以就收兵了?

    军令如山。

    他们迟疑着脚步,扭头看去,就看到了后侧那个让人惊讶的场面。

    守军连一整天都没有坚持了,只坚持了一个上午,即使如此,看到了张士德把身边最后的预备队都派上前线当督战队去了,常遇春终于得到了盼望已久的命令:“出发!”

    出发!

    虽然奔波了两整天,但是,他们已经养精蓄锐,经过了这一个上午的休整,此时士气如虹。

    跨上了战马,常遇春一马当先,带着这一千五百名骑兵,去创造一个新的奇迹。

    此时,贼兵仍然有三万多人,从人数上看,常遇春像是飞蛾扑火了。

    不过,现在贼兵都在奋不顾身地攻城,他们的队形,早就乱了,甚至有人为了先爬上云梯而大打出手,城头开辟了阵地,云梯已经没有什么危险了,爬上去,就能先进城,先进城,就能先抢掠。

    队形一乱,无法有效地指挥军队,那就会变成一团散沙,再多的士兵,也没有用。

    常遇春选择的目标也很明确,先把暴露出来的张士德的中军干掉!

    如果此时张士德要是再大胆一些,头脑再机灵一些,那么,他现在最正确的选择,不是调来军队,将这支骑兵阻拦住,而是选择自己也立刻向前冲锋,蹬上扬州城,那么,他就完全立于不败之地了。

    来的都是骑兵,而他的人都已经攻上扬州城了,这个时候,他应该上城头才对。

    可惜,在紧急之中,张士德做出了一个错误的选择。

    反正扬州城的守军已经被击溃了,他现在,需要调动部队过来,将这支骑兵围歼了,这样,他再进入扬州城也不晚。

    这支骑兵虽然来势凶猛,但是,人并不多。

    组织几个千人队,就能够将这支骑兵困住。

    在此之前,张士德曾经与鞑子的骑兵交过手,他发现,骑兵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神,他靠着三千步兵,就已经将鞑子的骑兵完全克制住,虽然没有杀掉对方,但是,也没让对方占到便宜,仓狂而走。

    现在这支骑兵,能有鞑子的骑兵厉害吗?

    张士德调兵遣将,先把攻城的后队撤出来,将这支骑兵杀个遍地开花。

    常遇春的部队,没有发出一个喊杀声,就这样在凝重之中冲了过来,看着对面的贼兵居然由攻城变成了野战,乱哄哄的,他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笑意。

    他们在继续冲锋着。

    “弓箭准备。”常遇春的声音,响彻全军,一切都和训练时的情况一样。

    前面,是黑压压的人群,那些人匆匆地跑过来,还没有来得及摆方阵。

    “射。”随着常遇春的命令,漫天的箭雨,就从骑兵群中飞了过去。

    在行军的过程中,抛射弓箭,而且,从密度上看,是所有的人都抛射了弓箭!

    仅仅这一下,就已经把张士德惊出了一身冷汗。

    弓箭手难培养,张士德是非常清楚的,他的四万人的军队里,也凑不出一个弓箭手的百人队,所以,这次攻城他也没有用大量的箭矢来射杀城头的守军,只是用人来往城头填。

    来的骑兵,居然全部都是弓箭兵?

    张士德还没有猜出这些骑兵的来历,己方的人,就已经倒下了一大片。

    漫天的箭雨过来,射到哪里,哪里就会变成荒草地一样,被覆盖的区域,能活下来就是个奇迹。

    而接着,一轮又一轮的箭雨,不停地射了过来。

    随着唰唰的让人恐惧的声音,张士德的人在被大批地射杀。

    一百多步的距离,他们居然在奔波的马上,射出了十几轮的箭雨,这一点,恐怕就是鞑子骑兵都做不到。

    攻城的后队紧急变成了前队,准备与这队骑兵相抵抗,结果,被大批的射杀。

    张士德还来不及反应,而且,由于来回折腾,下面的士兵的建制已经乱了,他的传令兵无法把他的命令传递过去。

    于是,他只能下令吹号,收兵,全力对付这支骑兵。

    而已经蹬上城头的人,从城头上下来,却看到己方正在被屠杀,顿时,他们心中就开始嘀咕。

    难道,是朝廷的百万大军杀来了?

    “前排换长枪。”看着前锋与敌已经不到十步,常遇春终于下达了这个命令。

    随着这个清晰的声音,在颠簸的马背上,将弓箭放到身后,接着,将长枪拿到手里,这一切,简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

    下面的那些步兵,在他们眼里,就是训练的草人而已。

    常遇春手握银枪,冲在了最前面。

    “扑哧!”一个声音传来,他的长枪,已经将下面的人扎了个对穿,而且,由于惯性,连着第二个人,也戳死了。

    “呔!”常遇春大叫一声,两臂用力,居然将这被挑死的两人,全部挑了起来,然后,甩到了一边。

    顿时,他的前面,就自动闪开了一条路。

    没有人敢挡他的道。

    后面的骑兵还在抛射弓箭,给对方造成伤亡,前排已经是一片血雨腥风,而常遇春,就是搅起这片血雨的源头。

    整个骑兵部队,像是一柄匕首,插到哪里,就给哪里带来了死亡。

    全部冲进了乱军之中,后排也换上了长枪,他们保持着刚才的队形,紧跟着前面的骑兵,在敌军的阵营里所向披靡。

    张士德心惊。

    他已经看了出来,哪怕就是他把自己的四万人全部整齐地摆出来,也不够对方砍杀的,一百只羊,也咬不死一只狼。

    常遇春从来没有像今日这样淋漓尽致过,这么长时间的训练,这么漫长的等待,就是为了这一天。

    纵横敌军之中,如入无人之地,来回砍杀,闻着空气中的血腥味,这就是大丈夫建功立业之时!

    虽然看起来他的砍杀漫无目的,实际上,他却是像梳子一样,将对方的阵地砍得支离破碎,哪里的建制完整,他就向哪里冲杀。

    同时,他也在向着目标,也就是主帅的位置慢慢地靠拢。

    突然,常遇春眼神捕捉到一个身影。

    一员猛将,正骑在颠簸的马背上,向他迎面而来。

    “来者何人?居然帮助鞑子,砍杀我等义军,现在,我就要了你的狗命!”马上的人挥舞着一支长柄大刀,一边喊着,一边冲杀过来。

    在他的后面,跟着十几个骑兵,也在奋不顾身地靠拢。

    帮助鞑子?常遇春睁大了自己的眼睛,居然敢诬陷自己,那就只有一个结局:死!

    史文炳举着大刀,带着自己的亲军,刚刚从城头的战斗上下来,对于这路冲到自己的阵营中的骑兵部队,异常愤慨。

    因为气愤,他的大刀更加像是有了生命一样,发出呜呜的风声。

    四十斤的大刀,被史文炳一只手拎着,随后,两手横着拿起,接着,高高举起,准备向着那员大将,来一招泰山压顶。

    在冷兵器时代,武器并不轻。

    在后世的人考证起来,说什么那些多重的武器都是以讹传讹,如果这么重,那人根本就无法长时间使用,还没有打完一场仗,就累趴下了。

    而且,还说真的使用起来,十斤的大刀和四十斤的大刀,完全没什么区别。

    当然,事实上是,这样的说法才是真正的无知。

    武器越重,挥舞起来之后的力道就越大,专有名词,就叫做动量,质量和速度的乘积。质量大的,在打斗的时候,当然是占便宜的。

    这一柄大刀挥舞下去,史文炳非常有信心,可以将这个勇猛的武将,从头劈到脚,捎带着连马也劈成两半。

    举不动?

    史文炳在起事之前,跟随着张九四,一直都是在干运盐捎带贩私盐的营生的。

    将百姓偷偷烧制的私盐,挑回来,有的时候,一夜能够挑着一百斤的盐担走几十里的路,连口大气都不喘,后世的人以自己的身体状态来揣度这个时代的人的体力,相差太大。

    现在,史文炳挥舞着自己的大刀,迎面劈来,先把这个领头的干掉,就能够大大地鼓舞己方的士气。

    “噹!”接着,一个剧烈的撞击声传来,他的大刀,在对方的长枪柄上,硬生生地止住了。

    常遇春将长枪横举过头顶,居然将史文炳的大刀压住,而自己的长枪柄,没有被砍断。

    这一个回合下来,史文炳大吃一惊,他只感觉到虎口发麻,没有想到,自己四十斤的大刀下来,连对方的长枪杆都砍不断,他的大刀,哪怕就是块石头,也能剁开个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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