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梦长生 作者:子姝_
分卷阅读68
晓梦长生 作者:子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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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过深。”宋玄墨转头看向洞口漫进来的阳光,再道:“右相孙家发现了一座铁矿,这事你知不知道?”
这事我自是知道的,铁矿不仅意味着财富,还意味着武力,得到一座铁矿,可以造多少铠甲,多少长矛,得到一座铁矿,再拥有足够的银两,就相当于拥有了一支军队。
“右相一族打算私吞,故而这消息至今未传到父王耳中,六弟以为将我重伤,会耽误本公子去调查的行程,孙家便有足够的时间转移挖出来的原石,这一招将自己困在树林里既能引发父王对我的疑心,又能拖延时间,真是妙。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六弟没想到那林子里会出现雪狼群,也没想到他安排的人手足足从午时等到了午夜,更料不到七煞会出手。”
“你是说七煞的出现和六公子没有关系,那为何时间会那般巧合?”我问道。
“谁说和六弟没牵扯,就算和六弟没关系,不代表和孙家没关系,孙家那只老狐狸等不及了,只要本公子死了,父王的身体堪忧,得到王位的除了我那六弟,还会有谁?”宋玄墨冷哼。
“可是这些都是你的猜测,怎能当真?”我的心中不是不震惊,只是,以孟长生的立场,不得不说出这句话。
“阿生,有没有人和你说过,猜测往往是真的,况且,你能说本公子之前的分析不是真的?”宋玄墨眉眼一挑,笑得邪魅,刀刻般的五官在这笑容的衬托下格格不入,那是一种怎样的笑意,笑到人的心眼里去,充斥着满满的讽刺和冷意。
“你和我说这些,不怕我将这话复述给六公子听?”
“你不会,况且本公子也没打算真正去调查这件事,说出去也不妨。”宋玄墨的眼角仍带着笑意,随着更多秘密的揭开,这笑意愈发浓重,只是怎样都令人不舒服。
倒是有句话是说对了,我不会,我自是不会说,无论宋玄墨与宋玄商怎么争斗,但凡扯到了世家,盘根错节的势力将会动摇整个宋国的命脉,这样的事情,我自是不能说,说了也无用。众多世家,谁的手中还没有一点秘密?铁矿的事情就算我不说,真正的世家家主又岂会不知晓,但是,如今居然没有一人告诉昔公,那么,这背后意味着什么?
气氛陷入尴尬,我不得已出声:“喏,既然你替本姑娘包扎了伤口,本姑娘也替你包扎吧,本姑娘可不想让你这病秧子拖累了行程。”
宋玄墨对望着我的眼神一愣,转瞬笑了笑,道:“求之不得。”继而自觉脱了外袍,露出胳膊来,一只胳膊血色淋淋,有雪狼咬的伤口,有被划过的剑伤,还有细小的擦伤,被草药荆棘摩擦的割伤,比起我的胳膊来说,实在是不知重了多少,偏偏这样一身伤,还没有按时包扎敷药。
“这若是留下了伤疤,可如何是好?”我幽幽叹道。
“阿生,你这是心疼我?”宋玄墨好笑。
“才不是,我只是觉得,若是留下了伤疤,该有多么丑陋。”
“……”
虽说宋四公子包扎技术尚算娴熟,可是比起一位学医的姑娘还是差了点火候,上药,顺着他的衣服扯下一块布来,裹布,一切毫无停顿,三下五除二便将一切做好。继而,孟姑娘穿好了短了小半截的外裙,啃起了又酸又涩的野果子充饥。
“唉,你吃慢些,又没人和你抢。”宋玄墨在一旁轻声叹气,大概是实在有些不忍看梦姑娘的吃相,不过,若是谁饿了两天,也会有些狼吞虎咽,“果子性凉,解了渴便吃些肉吧。”
有肉吃?我接过宋玄墨递过来的东西,树叶里包着一块肉,嗯,好吧,看在兔腿的面子上,之前的事情本姑娘暂且不计较了。兔腿烤得火候正好,带着浓浓药香,除去没有任何调料外,还是有几分像样,总是比又酸又涩的果子来得好一些。
“阿生,你边吃边听我说,从这座山脚出去,再路过两个小镇便能回到宋都城,如若我们一会儿出发,天黑之前大约是能走出这座山的。虽然目前山林里没有危险,但若有个万一,只怕会麻烦些。”
宋玄墨的担忧不无道理,猎场之前是被清理过的,尚能碰见二十余头雪狼,如今这断崖下没有人打理,再遇上什么危险可说不准,我自问没有力敌群兽的力气,而宋玄墨这样养尊处优的公子怕也是不能。
“唔……”我大口咬下一块兔肉,将剩下的包回了树叶里,道:“既然如此,那还不快走。”
“急虽是急,但也不至于让你饿着肚子啊。”宋玄墨笑道。
“既然今天便能走出去,自然要到了镇上再吃,况且,剩下的这些兔子肉,留着路上吃吧。”我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抓着宋玄墨就往外走,开玩笑,毕竟本姑娘不认路。
☆、归途(一)
准确来说,这条路称不上路,荆棘遍地,磕磕绊绊,实在难走。
也不知道宋玄墨是打哪儿发现了这条回去的路,又是怎么知道断崖下有一潭水,孟姑娘当然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宋四公子自然也不会多说。
身处在他这样的位置,祖国山河即使未曾亲身经历,也定然会将地形了然于心,且不说身为昔公四子,没有母族庇佑需要多少精力才能安然活着,单就孟姑娘印象中的过往来看,宋玄墨也是招惹到了不少是非,若没有这点记路的本事,死上几百回怕也不够。
我跟在宋玄墨身后,等他劈开荆棘,饶是如此,也被树枝划伤了胳膊,可想而知,前方的这位玄色衣袍所受的伤绝不在我之下,伤上加伤,却未听过他的一声闷哼,两人仍旧重复着机械式的动作,宋玄墨的手从未停歇。
此时尚是晌午,阳光不那么刺眼,体力尚且充沛,便是稍微迟了一点,也不会耽误行程。
“四公子,不若你歇会儿吧,时间还早。”我的语气温柔。
虽是秋高气爽,奈何因为披荆斩棘实在算是个体力活,宋玄墨的额角浸湿了一绺绺发,粘连在两颊,汗珠顺着发丝滑下,显得有几分狼狈之意,这当然得怪宋玄墨束发的功夫不是很好,才会有垂落的发丝。
然而反观自己,孟姑娘也好不到哪里去,歪歪扭扭的别了根发簪,额头浸了一层薄薄的汗,模样虽称不上讨喜,尚且算得上能看过去罢。
宋玄墨定然是累了,细听下隐约可以听见喘息声,奈何那张嘴实在不让人喜欢,“阿生,本公子可以理解为你这是关心我吗?天色尚早,不若你来继续这砍树的活儿。”
他倒是顿了顿,一双眉眼挑了又挑,带着丝丝笑意,只是本姑娘实在不喜这样的神态,说不上来,是轻浮,似乎不是,是挑衅,也不是,讨厌一样东西往往来得莫名其妙,不需要理由。
我自是抿了抿唇角没说话,宋玄墨见状只得转身继续手中的动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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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过深。”宋玄墨转头看向洞口漫进来的阳光,再道:“右相孙家发现了一座铁矿,这事你知不知道?”
这事我自是知道的,铁矿不仅意味着财富,还意味着武力,得到一座铁矿,可以造多少铠甲,多少长矛,得到一座铁矿,再拥有足够的银两,就相当于拥有了一支军队。
“右相一族打算私吞,故而这消息至今未传到父王耳中,六弟以为将我重伤,会耽误本公子去调查的行程,孙家便有足够的时间转移挖出来的原石,这一招将自己困在树林里既能引发父王对我的疑心,又能拖延时间,真是妙。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六弟没想到那林子里会出现雪狼群,也没想到他安排的人手足足从午时等到了午夜,更料不到七煞会出手。”
“你是说七煞的出现和六公子没有关系,那为何时间会那般巧合?”我问道。
“谁说和六弟没牵扯,就算和六弟没关系,不代表和孙家没关系,孙家那只老狐狸等不及了,只要本公子死了,父王的身体堪忧,得到王位的除了我那六弟,还会有谁?”宋玄墨冷哼。
“可是这些都是你的猜测,怎能当真?”我的心中不是不震惊,只是,以孟长生的立场,不得不说出这句话。
“阿生,有没有人和你说过,猜测往往是真的,况且,你能说本公子之前的分析不是真的?”宋玄墨眉眼一挑,笑得邪魅,刀刻般的五官在这笑容的衬托下格格不入,那是一种怎样的笑意,笑到人的心眼里去,充斥着满满的讽刺和冷意。
“你和我说这些,不怕我将这话复述给六公子听?”
“你不会,况且本公子也没打算真正去调查这件事,说出去也不妨。”宋玄墨的眼角仍带着笑意,随着更多秘密的揭开,这笑意愈发浓重,只是怎样都令人不舒服。
倒是有句话是说对了,我不会,我自是不会说,无论宋玄墨与宋玄商怎么争斗,但凡扯到了世家,盘根错节的势力将会动摇整个宋国的命脉,这样的事情,我自是不能说,说了也无用。众多世家,谁的手中还没有一点秘密?铁矿的事情就算我不说,真正的世家家主又岂会不知晓,但是,如今居然没有一人告诉昔公,那么,这背后意味着什么?
气氛陷入尴尬,我不得已出声:“喏,既然你替本姑娘包扎了伤口,本姑娘也替你包扎吧,本姑娘可不想让你这病秧子拖累了行程。”
宋玄墨对望着我的眼神一愣,转瞬笑了笑,道:“求之不得。”继而自觉脱了外袍,露出胳膊来,一只胳膊血色淋淋,有雪狼咬的伤口,有被划过的剑伤,还有细小的擦伤,被草药荆棘摩擦的割伤,比起我的胳膊来说,实在是不知重了多少,偏偏这样一身伤,还没有按时包扎敷药。
“这若是留下了伤疤,可如何是好?”我幽幽叹道。
“阿生,你这是心疼我?”宋玄墨好笑。
“才不是,我只是觉得,若是留下了伤疤,该有多么丑陋。”
“……”
虽说宋四公子包扎技术尚算娴熟,可是比起一位学医的姑娘还是差了点火候,上药,顺着他的衣服扯下一块布来,裹布,一切毫无停顿,三下五除二便将一切做好。继而,孟姑娘穿好了短了小半截的外裙,啃起了又酸又涩的野果子充饥。
“唉,你吃慢些,又没人和你抢。”宋玄墨在一旁轻声叹气,大概是实在有些不忍看梦姑娘的吃相,不过,若是谁饿了两天,也会有些狼吞虎咽,“果子性凉,解了渴便吃些肉吧。”
有肉吃?我接过宋玄墨递过来的东西,树叶里包着一块肉,嗯,好吧,看在兔腿的面子上,之前的事情本姑娘暂且不计较了。兔腿烤得火候正好,带着浓浓药香,除去没有任何调料外,还是有几分像样,总是比又酸又涩的果子来得好一些。
“阿生,你边吃边听我说,从这座山脚出去,再路过两个小镇便能回到宋都城,如若我们一会儿出发,天黑之前大约是能走出这座山的。虽然目前山林里没有危险,但若有个万一,只怕会麻烦些。”
宋玄墨的担忧不无道理,猎场之前是被清理过的,尚能碰见二十余头雪狼,如今这断崖下没有人打理,再遇上什么危险可说不准,我自问没有力敌群兽的力气,而宋玄墨这样养尊处优的公子怕也是不能。
“唔……”我大口咬下一块兔肉,将剩下的包回了树叶里,道:“既然如此,那还不快走。”
“急虽是急,但也不至于让你饿着肚子啊。”宋玄墨笑道。
“既然今天便能走出去,自然要到了镇上再吃,况且,剩下的这些兔子肉,留着路上吃吧。”我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抓着宋玄墨就往外走,开玩笑,毕竟本姑娘不认路。
☆、归途(一)
准确来说,这条路称不上路,荆棘遍地,磕磕绊绊,实在难走。
也不知道宋玄墨是打哪儿发现了这条回去的路,又是怎么知道断崖下有一潭水,孟姑娘当然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宋四公子自然也不会多说。
身处在他这样的位置,祖国山河即使未曾亲身经历,也定然会将地形了然于心,且不说身为昔公四子,没有母族庇佑需要多少精力才能安然活着,单就孟姑娘印象中的过往来看,宋玄墨也是招惹到了不少是非,若没有这点记路的本事,死上几百回怕也不够。
我跟在宋玄墨身后,等他劈开荆棘,饶是如此,也被树枝划伤了胳膊,可想而知,前方的这位玄色衣袍所受的伤绝不在我之下,伤上加伤,却未听过他的一声闷哼,两人仍旧重复着机械式的动作,宋玄墨的手从未停歇。
此时尚是晌午,阳光不那么刺眼,体力尚且充沛,便是稍微迟了一点,也不会耽误行程。
“四公子,不若你歇会儿吧,时间还早。”我的语气温柔。
虽是秋高气爽,奈何因为披荆斩棘实在算是个体力活,宋玄墨的额角浸湿了一绺绺发,粘连在两颊,汗珠顺着发丝滑下,显得有几分狼狈之意,这当然得怪宋玄墨束发的功夫不是很好,才会有垂落的发丝。
然而反观自己,孟姑娘也好不到哪里去,歪歪扭扭的别了根发簪,额头浸了一层薄薄的汗,模样虽称不上讨喜,尚且算得上能看过去罢。
宋玄墨定然是累了,细听下隐约可以听见喘息声,奈何那张嘴实在不让人喜欢,“阿生,本公子可以理解为你这是关心我吗?天色尚早,不若你来继续这砍树的活儿。”
他倒是顿了顿,一双眉眼挑了又挑,带着丝丝笑意,只是本姑娘实在不喜这样的神态,说不上来,是轻浮,似乎不是,是挑衅,也不是,讨厌一样东西往往来得莫名其妙,不需要理由。
我自是抿了抿唇角没说话,宋玄墨见状只得转身继续手中的动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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