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归行 作者:春夏不复
分卷阅读161
锦归行 作者:春夏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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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即便荣登太子之位,也不曾为难建彦,还与他的生母频频做对,将建瑞从池中的假山上救下来。
今日我才发现,我一直误解了建斌。他就像黑夜的明灯,默默地注视着我,保护着我。我却从来都不曾留意过他,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存在。
世间的情爱,向来都是男欢女爱,缺一不可。
他对我有情。我对他无意。
即便是站在这长门宫里,亲口听着马明珠历数往事,心中有的也仅仅是感动,感动的他对我的一片深情,感动他对我的爱意执着。
我的心依然坚定留在高翔的身边。高翔对于朝廷忠臣,对于天下的大义,对于苍生的感念,是建斌所不具备的,也正是这些,才将我吸引,一步步地走向他的身边,一步步地陷入争斗的漩涡。
建斌在处理朝政的见解上,无可厚非,可他只是为了博得我的好感,才做的这些。而高翔,他是一个真正胸怀天下的男人,跟随在他的身边,总是危机四伏,时时刻刻担惊受怕。
可我,从来就不曾后悔过当初的抉择。
今后,也同样不会。
不论他是否真的会带我回锦园,我都尊重他的意愿。
我漠然开口道:“作为一个普通的黎民百姓,他的一往情深的确让人感动,令无数少女心神向往。可是,他却不幸生在皇家。作为皇上的儿子,作为一国的储君,作为天下的接任者,沉溺于对红颜的痴求,置江山而不顾,这将是万民的不幸。”
“你终于想明白了。”马明珠斜瞟我一眼,冷冷地朝我轻哼一声。
当听到马明珠的这句嘲讽后,我才意识到,我才终于想通了她的所作所为,她为何要让建斌去争夺太子之位,他为何屡屡要针对我和高翔。
作为一个母亲,尤其是一国之母,她希望她的儿子能够出人头地,成为这片山河的主人。这将是她马家无上的光荣,这将是她毕生最大的成就。然而建斌过于心慈手软,念着手足之情,迟迟不肯对他的兄弟动手;他太过儿女情长,心中对我的那份执着,始终牵绊着他的脚步。
所以,为了让建斌成为真正的一国之君,一切肮脏龌龊的事情,只能由她来干。她不惜双手沾满鲜血,背负万世唾弃的骂名,也要将建斌送上权利的巅峰,成就他辉煌的人生。
这是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
我一直以为马明珠是冷血无情的,是杀人不眨眼的,其实不然,她拥有一颗全天下母亲都有的爱子之心。
可惜,她用错了地方,她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权利的欲望让她失去了人性,皇位的争夺让她的心灵扭曲。
纵然她有一颗爱子之心,她的心依旧是罪恶的。
或许,这也正是她的可悲之处。
我道:“水清而取之,水浊而弃之。君不正何以得臣敬,臣不敬而朝纲自乱,纲乱则万民疾苦,民怨必群起而围之。前朝就是这样覆灭的,难道你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和前朝皇帝一样成为亡国奴吗?你这不是在帮他,是在害他。”
马明珠闻而不语,似有沉思。
这番道理,连我一个平凡女子都懂得。她身为皇后,怎会不晓?
定是利欲熏心,将她的心智所蒙蔽。
见她脸上怒色渐消,怅然渐起,我上前拾起地上的琴,重归案上,道:“物有所用,人有所长。琴是用它的音律抚平心中的伤痛,不是被你用来撒气用的,你且好自为之罢。”
马明珠抬头痴痴看我,双目红润,颤抖着双手,伸出那依然白皙修长的指尖,抚摸着琴弦,就像抚摸自己孩子额头般的轻柔。
我转身拉开殿门,朝宫外迈去。温暖的骄阳在向我微笑,洁柔的白云在向我曼舞,身后还有一支美妙的弦律为我伴奏。
我微微一笑,挺直身板,昂首阔步向府邸走去。已经过了下朝的时辰了,那里还有一个人等着我的归来。
☆、第九十六章
当我回到府邸,高翔已经下朝回府,正悠闲地在园中摆弄着花花草草,将碧绿的枝叶剪了一地。
难得见他有这番闲情逸致,想来心情是极好的。
可我分明记得,在早朝之前,他还惹得皇上大为光火,被赶出了宣誓殿。
高翔将一把剪刀递给上前来的我,示意我与他一道修剪,顺便将今日携我去面见皇上的用意向我道来。
当我听了之后,才恍然大悟,不得不佩服他的老于世故。
高翔心中确有萌生去意,与我一道回锦园过着远离尘嚣的田园生活。为官二十多年来,深知皇上始终利用他来维稳自己的政权,平衡各方的势力,心中早已厌倦。作为臣子的他,有着一腔报效祖国的热血,不忍看到烽火再燃,饥民再起,才无怨无悔地为皇上分忧。
可皇上毕竟是皇上,他是一国之君,可以提拔一个人的同时,同样也可以在顷刻之间将他毁了。
而现如今,宫中毒瘤尽拔,离将利用价值所剩无几的高翔除去的时机,只差毫厘。
试问天底下有哪个君王,容得下一个能够左右朝堂局势的人物?
高翔自然也深谙其理,所以才适机向皇上表面退意,将我一起带上,是向皇上表面决心。故而在宣誓殿时,高翔如此果决,不惜触犯龙威,也要执意卸下手中的权力。
这对皇上而言,自然是喜闻乐见的。可眼下时局方稳,自己又力不从心,且本就对太子建斌不甚喜爱。朝中局势看似断臂重生,却同样也是风雨飘渺。皇上还有用得着高翔的地方,希望他重振朝纲,携拔三公九卿。
只有等一切就绪之后,方可将他最后一点利用价值也榨干。
之后高翔的命运,或许就像风中的靡尘。千百年后,在史书上或根本找不到他的名字,犹如他从未存在过一般。
故而皇上才推让再三,才同意他卸去代理丞相之职,镇国公的封号,不再涉及朝政,专职大将军一职。毕竟,西北匈奴虎视眈眈,边关御敌,还要仰仗于他。
而高翔,也一早就洞悉了龙意,明知皇上决计不可能同意他在这个紧要关口全身而退,依然阐明立场,心决意坚。
其实,他只是想尽可能地卸下手中的权利,让自己不再成为众矢之的。他只想让皇上知道,他对于朝政绝无僭越之心。
这二人就像猎人与猎犬的关系,猎人依靠猎犬搜寻食物,一旦将猎犬养大,或危及自身性命,而不得不忍痛将它宰杀。
犬终究是犬,即便它深得主人的信任,它依然是一条犬。
这才是真正的权术,这才是真正的搏斗。
比起赵无碌、马德庸之辈,皇上要比前者可怕得多。他可以让你生,亦可让你去死,你却不得不从。
忽然间,我好似明白过来。
赵嫚、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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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归行 作者:春夏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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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即便荣登太子之位,也不曾为难建彦,还与他的生母频频做对,将建瑞从池中的假山上救下来。
今日我才发现,我一直误解了建斌。他就像黑夜的明灯,默默地注视着我,保护着我。我却从来都不曾留意过他,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存在。
世间的情爱,向来都是男欢女爱,缺一不可。
他对我有情。我对他无意。
即便是站在这长门宫里,亲口听着马明珠历数往事,心中有的也仅仅是感动,感动的他对我的一片深情,感动他对我的爱意执着。
我的心依然坚定留在高翔的身边。高翔对于朝廷忠臣,对于天下的大义,对于苍生的感念,是建斌所不具备的,也正是这些,才将我吸引,一步步地走向他的身边,一步步地陷入争斗的漩涡。
建斌在处理朝政的见解上,无可厚非,可他只是为了博得我的好感,才做的这些。而高翔,他是一个真正胸怀天下的男人,跟随在他的身边,总是危机四伏,时时刻刻担惊受怕。
可我,从来就不曾后悔过当初的抉择。
今后,也同样不会。
不论他是否真的会带我回锦园,我都尊重他的意愿。
我漠然开口道:“作为一个普通的黎民百姓,他的一往情深的确让人感动,令无数少女心神向往。可是,他却不幸生在皇家。作为皇上的儿子,作为一国的储君,作为天下的接任者,沉溺于对红颜的痴求,置江山而不顾,这将是万民的不幸。”
“你终于想明白了。”马明珠斜瞟我一眼,冷冷地朝我轻哼一声。
当听到马明珠的这句嘲讽后,我才意识到,我才终于想通了她的所作所为,她为何要让建斌去争夺太子之位,他为何屡屡要针对我和高翔。
作为一个母亲,尤其是一国之母,她希望她的儿子能够出人头地,成为这片山河的主人。这将是她马家无上的光荣,这将是她毕生最大的成就。然而建斌过于心慈手软,念着手足之情,迟迟不肯对他的兄弟动手;他太过儿女情长,心中对我的那份执着,始终牵绊着他的脚步。
所以,为了让建斌成为真正的一国之君,一切肮脏龌龊的事情,只能由她来干。她不惜双手沾满鲜血,背负万世唾弃的骂名,也要将建斌送上权利的巅峰,成就他辉煌的人生。
这是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
我一直以为马明珠是冷血无情的,是杀人不眨眼的,其实不然,她拥有一颗全天下母亲都有的爱子之心。
可惜,她用错了地方,她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权利的欲望让她失去了人性,皇位的争夺让她的心灵扭曲。
纵然她有一颗爱子之心,她的心依旧是罪恶的。
或许,这也正是她的可悲之处。
我道:“水清而取之,水浊而弃之。君不正何以得臣敬,臣不敬而朝纲自乱,纲乱则万民疾苦,民怨必群起而围之。前朝就是这样覆灭的,难道你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和前朝皇帝一样成为亡国奴吗?你这不是在帮他,是在害他。”
马明珠闻而不语,似有沉思。
这番道理,连我一个平凡女子都懂得。她身为皇后,怎会不晓?
定是利欲熏心,将她的心智所蒙蔽。
见她脸上怒色渐消,怅然渐起,我上前拾起地上的琴,重归案上,道:“物有所用,人有所长。琴是用它的音律抚平心中的伤痛,不是被你用来撒气用的,你且好自为之罢。”
马明珠抬头痴痴看我,双目红润,颤抖着双手,伸出那依然白皙修长的指尖,抚摸着琴弦,就像抚摸自己孩子额头般的轻柔。
我转身拉开殿门,朝宫外迈去。温暖的骄阳在向我微笑,洁柔的白云在向我曼舞,身后还有一支美妙的弦律为我伴奏。
我微微一笑,挺直身板,昂首阔步向府邸走去。已经过了下朝的时辰了,那里还有一个人等着我的归来。
☆、第九十六章
当我回到府邸,高翔已经下朝回府,正悠闲地在园中摆弄着花花草草,将碧绿的枝叶剪了一地。
难得见他有这番闲情逸致,想来心情是极好的。
可我分明记得,在早朝之前,他还惹得皇上大为光火,被赶出了宣誓殿。
高翔将一把剪刀递给上前来的我,示意我与他一道修剪,顺便将今日携我去面见皇上的用意向我道来。
当我听了之后,才恍然大悟,不得不佩服他的老于世故。
高翔心中确有萌生去意,与我一道回锦园过着远离尘嚣的田园生活。为官二十多年来,深知皇上始终利用他来维稳自己的政权,平衡各方的势力,心中早已厌倦。作为臣子的他,有着一腔报效祖国的热血,不忍看到烽火再燃,饥民再起,才无怨无悔地为皇上分忧。
可皇上毕竟是皇上,他是一国之君,可以提拔一个人的同时,同样也可以在顷刻之间将他毁了。
而现如今,宫中毒瘤尽拔,离将利用价值所剩无几的高翔除去的时机,只差毫厘。
试问天底下有哪个君王,容得下一个能够左右朝堂局势的人物?
高翔自然也深谙其理,所以才适机向皇上表面退意,将我一起带上,是向皇上表面决心。故而在宣誓殿时,高翔如此果决,不惜触犯龙威,也要执意卸下手中的权力。
这对皇上而言,自然是喜闻乐见的。可眼下时局方稳,自己又力不从心,且本就对太子建斌不甚喜爱。朝中局势看似断臂重生,却同样也是风雨飘渺。皇上还有用得着高翔的地方,希望他重振朝纲,携拔三公九卿。
只有等一切就绪之后,方可将他最后一点利用价值也榨干。
之后高翔的命运,或许就像风中的靡尘。千百年后,在史书上或根本找不到他的名字,犹如他从未存在过一般。
故而皇上才推让再三,才同意他卸去代理丞相之职,镇国公的封号,不再涉及朝政,专职大将军一职。毕竟,西北匈奴虎视眈眈,边关御敌,还要仰仗于他。
而高翔,也一早就洞悉了龙意,明知皇上决计不可能同意他在这个紧要关口全身而退,依然阐明立场,心决意坚。
其实,他只是想尽可能地卸下手中的权利,让自己不再成为众矢之的。他只想让皇上知道,他对于朝政绝无僭越之心。
这二人就像猎人与猎犬的关系,猎人依靠猎犬搜寻食物,一旦将猎犬养大,或危及自身性命,而不得不忍痛将它宰杀。
犬终究是犬,即便它深得主人的信任,它依然是一条犬。
这才是真正的权术,这才是真正的搏斗。
比起赵无碌、马德庸之辈,皇上要比前者可怕得多。他可以让你生,亦可让你去死,你却不得不从。
忽然间,我好似明白过来。
赵嫚、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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