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性温柔 作者:慕吱
分卷阅读31
痞性温柔 作者:慕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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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漫秒懂,嗤笑:“这人,跟个混球一样,连这个也比。”
合欢并不知道其中的意味,她猜测:“可能是,老师觉得宋斯南比较高吧。——哎,我叫不出口啊,你们怎么叫出口的?”
宋之漫:“什么?”
“就,宋小四,还有鹏少这种称呼,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宋之漫停下手上的动作,仰高了头,密布的树叶窸窣作响,阳光穿透树叶之间的缝隙落在地上一个小小的圆点,她的脸上斑驳一片。
良久,她说:“等你以后就会知道,这两个称呼,比他们的本名更适合他们。”
宋斯南,哪里有一点斯文的样子。
——地痞流氓。
王少鹏,倒是大鹏展翅骁勇一回啊。
——文弱书生。
合欢似懂非懂的点了下头,然后加快手上的动作,把这些标签一个一个的都给贴好,这样在休息的时候,大家就可以来领水了,而且到时候也不会拿错。
一想到这个,她的动作就更欢快了。
**
宋之漫和王少鹏在学校待了三天就走了,军训对他们而言没什么意思,不过就是坐在边上看别人晒太阳训练,家里派人过来就把他们给接走了。
苏合欢倒是待到了第四天,因为在第四天下午,她华丽丽的中暑了。
华丽丽的成为两个班,第一个中暑的人,而且还是伤兵。
宋之漫听到合欢说着这件事,笑的嘴都合不拢了。
“所以,你就华丽丽的晕倒牺牲了?”
合欢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说:“我也搞不懂哎,竟然中暑了,还晕倒,真是丢死人了。”
宋之漫乐不可支,喝了一大口奶茶,转头看向窗外。
窗外车水马龙,人群流动。红绿灯颜色交接,车辆停停走走,世上所有的东西都在有序的进行着。
合欢突然说:“之漫,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宋之漫:“哪儿?”
“你跟我走就知道了。”合欢说完,把宋之漫从位置上拉起来,往奶茶店外面出去。
宋之漫晕头转向的,“你要带我去哪里?”
合欢招了一辆车,坐进去之后,她开口,眼里煜煜发光:“我从小生活的地方。”
“嗯?你家吗?”
“是故乡。”苏合欢说。
宋之漫心尖微沉,她总觉得,苏合欢口中的“故乡”,并无半点欣喜,也没有太多难过。
是,既无风雨也无晴吗?
直到她站在苏合欢口中的“故乡”面前时,她才知道,那句无痛无喜的“故乡”到底代表了什么。
c市社会福利院。
宋之漫僵硬的扭过头看她,不可置信的叫了她一声:“合欢?”
苏合欢朝她笑了一下,明媚的像是六月的蔷薇。
她说:“之漫,这是我的故乡。”
宋之漫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被震慑到了,无法开口一字。
苏合欢轻车熟路的带她进去,径直走到后面的儿童福利院部分。因为天气太热的原因,这个时候并没有人在外面走动,连空气仿佛都被静止入定了一般。
苏合欢说:“之漫,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是住在这里的。”
宋之漫轻声问:“你还有那个时候的记忆吗?”
“没有。”苏合欢用手比划了一下,“那个时候的我啊,还被人抱在怀里呢。爸爸说,他和妈妈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我还很小,一小团,跟只宠物狗一样,脸还黄,蜡黄蜡黄的,一点都不好看。”
她带宋之漫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席地而坐。
宋之漫靠在树上,双腿抱膝,一双眼睛直直的看向她。
合欢接着说:“可是爸爸把我抱回去了,真的,他知道我有病,还把我抱回家了。”
“你的爸爸,很伟大。”
合欢骄傲的停了停胸脯:“当然啦,他可是我爸爸!”
似乎,爸爸这个词,真的很值得令人骄傲。像苏合欢,他的爸爸,真的很伟大,领养身有疾病的苏合欢,并且养了她这么多年,而且苏合欢这么好,这么优秀。
像她父亲,宋鸿渊。
他一个人把她领养长大,这些年,教她为人处世,教她善良乐观,教她好与坏、善于恶。真的,真的很伟大。
一阵微风吹过,头上柳枝飞扬,合欢的长发飘在空中,偶有几缕绕在了脸上。宋之漫伸手,把它拂过。
合欢看着她,眼神里满是欢喜:“之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你带到这里来,也不知道今天为什么要和你说这些,但是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你,我真的特别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而且我们现在还在一个学校一个班级,竟然还是同桌,真的,之漫,我真的好开心啊!”开心的都语无伦次了。
宋之漫听了她的话,一长串的话里,有无数个“真的”。她是真的相信苏合欢说的是真话。她笑,语气诚恳:“合欢,我也很开心。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舒服,不用说什么,我们两个即便不说话,我都不会感觉到尴尬。”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倾盖如故。
合欢嘴角都咧到耳根子处了,她笑嘻嘻的:“之漫,我好开心啊,我今天好开心,我还没有带过朋友来到这里。”她的声音变得沮丧,“事实上,我也没有什么朋友。”
宋之漫讶异,苏合欢性格又好,人长得又不错,没什么心机,白的像一张纸,喜怒哀乐都表现在白纸上,这样的人竟然会没有朋友?
她问:“为什么,会没有朋友呢?”
合欢有些许的失落:“初中的时候每天都在舞房,不是在这里比赛就是到那里比赛,连学习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根本没有时间交朋友。”
宋之漫:“那阿嗣?”
合欢在宋之漫面前晃了一下手,说:“那是我爸爸要求的啦,阿嗣就住在我家隔壁,我爸爸担心我在学校被欺负,来之前特地和阿嗣说,希望他能照顾我一下,阿嗣他又不会拒绝人,当然就答应下来了。”
原来是这样,宋之漫原本脑海里都脑补了一场青梅竹马的故事,现在一解释,瞬间尴尬了。
宋之漫问:“你现在不经常练舞了吗?”
合欢:“要啊,就在家里练,就是不用在学校练了,也不需要参加比赛了。而且,我的证已经拿到啦。”
“什么证?”
“北舞八级的证书。”合欢骄傲的说。
宋之漫:“你很棒啊,合欢。”
“对啊对啊。”苏合欢回忆起以前,说:“其实我的心脏已经很好了,复原的也好,跳舞也没事,而且医生一直都在我边上,只是爸爸妈妈太担心了,当初我说要学芭蕾的时候,他们都不愿意呢。”
宋之漫指责她:“先心病的人啊,还喜欢跳舞,你也真的是胆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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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漫秒懂,嗤笑:“这人,跟个混球一样,连这个也比。”
合欢并不知道其中的意味,她猜测:“可能是,老师觉得宋斯南比较高吧。——哎,我叫不出口啊,你们怎么叫出口的?”
宋之漫:“什么?”
“就,宋小四,还有鹏少这种称呼,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宋之漫停下手上的动作,仰高了头,密布的树叶窸窣作响,阳光穿透树叶之间的缝隙落在地上一个小小的圆点,她的脸上斑驳一片。
良久,她说:“等你以后就会知道,这两个称呼,比他们的本名更适合他们。”
宋斯南,哪里有一点斯文的样子。
——地痞流氓。
王少鹏,倒是大鹏展翅骁勇一回啊。
——文弱书生。
合欢似懂非懂的点了下头,然后加快手上的动作,把这些标签一个一个的都给贴好,这样在休息的时候,大家就可以来领水了,而且到时候也不会拿错。
一想到这个,她的动作就更欢快了。
**
宋之漫和王少鹏在学校待了三天就走了,军训对他们而言没什么意思,不过就是坐在边上看别人晒太阳训练,家里派人过来就把他们给接走了。
苏合欢倒是待到了第四天,因为在第四天下午,她华丽丽的中暑了。
华丽丽的成为两个班,第一个中暑的人,而且还是伤兵。
宋之漫听到合欢说着这件事,笑的嘴都合不拢了。
“所以,你就华丽丽的晕倒牺牲了?”
合欢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说:“我也搞不懂哎,竟然中暑了,还晕倒,真是丢死人了。”
宋之漫乐不可支,喝了一大口奶茶,转头看向窗外。
窗外车水马龙,人群流动。红绿灯颜色交接,车辆停停走走,世上所有的东西都在有序的进行着。
合欢突然说:“之漫,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宋之漫:“哪儿?”
“你跟我走就知道了。”合欢说完,把宋之漫从位置上拉起来,往奶茶店外面出去。
宋之漫晕头转向的,“你要带我去哪里?”
合欢招了一辆车,坐进去之后,她开口,眼里煜煜发光:“我从小生活的地方。”
“嗯?你家吗?”
“是故乡。”苏合欢说。
宋之漫心尖微沉,她总觉得,苏合欢口中的“故乡”,并无半点欣喜,也没有太多难过。
是,既无风雨也无晴吗?
直到她站在苏合欢口中的“故乡”面前时,她才知道,那句无痛无喜的“故乡”到底代表了什么。
c市社会福利院。
宋之漫僵硬的扭过头看她,不可置信的叫了她一声:“合欢?”
苏合欢朝她笑了一下,明媚的像是六月的蔷薇。
她说:“之漫,这是我的故乡。”
宋之漫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被震慑到了,无法开口一字。
苏合欢轻车熟路的带她进去,径直走到后面的儿童福利院部分。因为天气太热的原因,这个时候并没有人在外面走动,连空气仿佛都被静止入定了一般。
苏合欢说:“之漫,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是住在这里的。”
宋之漫轻声问:“你还有那个时候的记忆吗?”
“没有。”苏合欢用手比划了一下,“那个时候的我啊,还被人抱在怀里呢。爸爸说,他和妈妈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我还很小,一小团,跟只宠物狗一样,脸还黄,蜡黄蜡黄的,一点都不好看。”
她带宋之漫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席地而坐。
宋之漫靠在树上,双腿抱膝,一双眼睛直直的看向她。
合欢接着说:“可是爸爸把我抱回去了,真的,他知道我有病,还把我抱回家了。”
“你的爸爸,很伟大。”
合欢骄傲的停了停胸脯:“当然啦,他可是我爸爸!”
似乎,爸爸这个词,真的很值得令人骄傲。像苏合欢,他的爸爸,真的很伟大,领养身有疾病的苏合欢,并且养了她这么多年,而且苏合欢这么好,这么优秀。
像她父亲,宋鸿渊。
他一个人把她领养长大,这些年,教她为人处世,教她善良乐观,教她好与坏、善于恶。真的,真的很伟大。
一阵微风吹过,头上柳枝飞扬,合欢的长发飘在空中,偶有几缕绕在了脸上。宋之漫伸手,把它拂过。
合欢看着她,眼神里满是欢喜:“之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你带到这里来,也不知道今天为什么要和你说这些,但是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你,我真的特别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而且我们现在还在一个学校一个班级,竟然还是同桌,真的,之漫,我真的好开心啊!”开心的都语无伦次了。
宋之漫听了她的话,一长串的话里,有无数个“真的”。她是真的相信苏合欢说的是真话。她笑,语气诚恳:“合欢,我也很开心。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舒服,不用说什么,我们两个即便不说话,我都不会感觉到尴尬。”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倾盖如故。
合欢嘴角都咧到耳根子处了,她笑嘻嘻的:“之漫,我好开心啊,我今天好开心,我还没有带过朋友来到这里。”她的声音变得沮丧,“事实上,我也没有什么朋友。”
宋之漫讶异,苏合欢性格又好,人长得又不错,没什么心机,白的像一张纸,喜怒哀乐都表现在白纸上,这样的人竟然会没有朋友?
她问:“为什么,会没有朋友呢?”
合欢有些许的失落:“初中的时候每天都在舞房,不是在这里比赛就是到那里比赛,连学习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根本没有时间交朋友。”
宋之漫:“那阿嗣?”
合欢在宋之漫面前晃了一下手,说:“那是我爸爸要求的啦,阿嗣就住在我家隔壁,我爸爸担心我在学校被欺负,来之前特地和阿嗣说,希望他能照顾我一下,阿嗣他又不会拒绝人,当然就答应下来了。”
原来是这样,宋之漫原本脑海里都脑补了一场青梅竹马的故事,现在一解释,瞬间尴尬了。
宋之漫问:“你现在不经常练舞了吗?”
合欢:“要啊,就在家里练,就是不用在学校练了,也不需要参加比赛了。而且,我的证已经拿到啦。”
“什么证?”
“北舞八级的证书。”合欢骄傲的说。
宋之漫:“你很棒啊,合欢。”
“对啊对啊。”苏合欢回忆起以前,说:“其实我的心脏已经很好了,复原的也好,跳舞也没事,而且医生一直都在我边上,只是爸爸妈妈太担心了,当初我说要学芭蕾的时候,他们都不愿意呢。”
宋之漫指责她:“先心病的人啊,还喜欢跳舞,你也真的是胆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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