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是我前男友 作者:墨书白
分卷阅读172
剑仙是我前男友 作者:墨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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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颤抖。
轩华踉跄着推门走了出去,风雨夹杂而过。他跌跌撞撞离开后,一个身影慢慢显现在了窗台上,斜睨着凝华,挑眉道:“还能感受到神族气息,蝼蚁,你很不错啊。”
凝华冷下眉眼,看向窗台上张扬放肆的姑娘,秦凤从窗台上跳下来,微笑道:“蝼蚁,吾等神族非蝼蚁所能牵扯,你与他并非同族,你有你的大道,他有他的乾坤,你可明白?”
凝华没说话,秦凤上下打量她一下,啧啧道:“果然是有几分姿色的。不过,龙凤姻缘天定,我想,你大概也不想和天道去拼吧。”
“吾只愿宗门兴盛,得道飞升,”凝华闭上眼睛,淡然出声:“君大可放心。”
“吾想也是。”秦凤咯咯笑了起来:“蝼蚁,你好好修行,日后必可飞升上界,位列仙班。不过,哪怕位列仙班,你和吾等,也是云泥之隔。还望,好自为之。”
话应刚落,凝华的剑光就贯穿了秦凤的身体。然而那身体微微一笑,就消失在了空中。
原来只是幻影。
凝华一只手按住自己另一只颤抖的手,慢慢闭上眼睛。
第74章 沧州之十三
轩华出了门后,将自己关在屋里很多天。东紫来看了他,颇为担忧道:“前辈,您这是怎么了?”
轩华没说话,他看见所有天剑宗的人,都觉得烦。
一月后,凝华来见了他,她将一个包裹递给他,温和道:“轩华,你该启程了。”
他坐在蒲团上,慢慢抬头看她。
光辉落在她身上,她的笑容温和从容,一如既往。
轩华颤抖着接过那个包裹,低垂下头,颤着声道:“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我知道。”凝华微笑出声,抚上他的发,温柔道:“可是轩华,不是每一份感情都应该被回应。”
他没说话,紧咬着下唇,颤抖着站起来,握着包裹,踉跄着走了出去。
下山的时候,她站在山峰上看着他,青衫道冠,一如四百年前,送他离开。
这一次,他再没有当时那般从容的心境。他强逼着自己不要回头。
秦凤蹦蹦跳跳落在他旁边来,欢快道:“嗨,你被人抛弃啦!”
“闭嘴!”轩华没有回头,眼泪落下来。秦凤愣了愣,随后道:“你哭啦?为个蝼蚁,有什么好哭的?”
“你闭嘴!”轩华像个少年人一样,用袖子抹过眼泪,疾步走上前去。
秦凤浑不在意,蹦蹦跳跳跟了上去。
离开天剑宗后,他们漫无目的而去。身为龙族,轩华修为进阶极慢,然而修为和他本身战力却并没有什么关系。就像秦凤看上去也就是个金丹修士,但却几乎没有什么修士能真正奈何她。
秦凤是完整保留了传承的凤凰,她记得上界的一切,叽叽喳喳对他说着。
“我们是天生的神族,和这些蝼蚁有云泥之别。不过因为能力太强,所以我们也需要在尘世磨炼道心,等日后飞升,他们也就位列金仙,我们却可以直接成神。”
“知道成神是指什么吗?没有人能赢过我们,我们挥手就能创造一个世界,毁灭一个世界。”
“所以,轩华,”秦凤拍着他的肩,认真道:“畅想一下日后称霸三千界的未来,区区蝼蚁,算得了什么!”
轩华一般就听她胡扯,摩擦着自己的剑。
他的剑是凝华送给他的,一把很简单的剑,黑色的剑柄,银白的剑身,没有任何花哨。
她说这是她第一次铸剑,所以他一直倍加珍藏,总是摩挲了又摩挲。
秦凤每天都是意气风发的样子,有时候轩华不由得觉得好笑,听她信誓旦旦说要嫁给他,他不由得问:“你为什么想要嫁给我?”
“因为你是龙,我是凤,我们要一起称霸三千界的!”
“如果我不是龙呢?”
“你怎么会不是龙?”秦凤完全听不懂他在问什么。轩华不由得道:“你还小,还什么都不懂。”
轩华和秦凤打打闹闹两百年,天剑宗终于成了一个还算有名望的剑修门派。当时道修妖修盛行,剑修算不上什么让人看得起的修士,凝华作为天剑宗唯一一位到了合体期的修士,也是唯一一个让道修为之称赞的剑修。
那一年,轩华远远路过天剑宗,刚好看见凝华从上方御剑而过。多年不见,她眉目越发冰冷,连笑容都慢慢失去,成为了那传说中的合体大能,让人望而生畏。
他觉得他似乎都已经不认识她,当天夜里,他在酒馆里喝了酒。
秦凤陪着他一起喝,他们两个喝了个昏天暗地,朦胧中他想起年少时候来。
十三岁那年,他和别人打架。对方是一个金丹期修士的儿子,十分倨傲。他和对方滚在地里,打了个难舍难分。然后就遇见了对方的父亲,那个金丹修士将他带回洞府,用一根藤蔓将他吊高,让他的孩子拿着沾了盐水的皮鞭,一鞭一鞭抽他。
他被对方抽得几乎快昏死过去,也就是那时候,他看见凝华来了。
在看到他的瞬间,她一贯平和从容的脸上终于失去了笑意。
然后她拔了剑。
那时候她也不过就是个筑基期的修士,却就为了一个孩子,对着金丹期的修士拔了剑。那一战打得昏天暗地,她亲手斩杀了那对父子后,踉跄着走到他面前,将他护在怀里。
她身上满是血腥味,他内心却一片安定。
她说:“对不起,我来晚了。”
他摇了摇头,沙哑着嗓子道:“没有,没有来晚。”
你来了,就够了。虽然迟了许多,可是我,会一直等着你来。
然后他又梦见他二十岁那年,她带他去人间的酒馆里,教他喝酒。那是一个冬雪夜,他喝完后跪在地上哇哇哭,她就在旁边靠着双手拢在袍子里,看着他哈哈笑出声来。
那天她穿着青纱白衫的大袖袍,用青色的发带将头发束在身后,眼睛在夜色里亮若明星。他吐完了,抬起头来,便看见她仰起头来,漂亮的下巴在微微扬起,伸出手去,轻叹了一声:“下雪了。”
她说话的时候,白气哈在空气中。雪花纷纷扬扬而落,很快就落满了整个人间。他们两踏着夜雪,慢慢走回山上。雪花落满了他们两的头发,她伸手为他撩开。
“轩华,”她轻笑出声:“你长大了,可不能随便和女孩子去踏雪。”
“为什么?”
“最怕情深不知处,青山不老雪白头。”
她捻下一根树枝,化成了一把竹伞。
那天她大概有些醉了,温和道:“不是每个人,都能白头偕老的。”
轩华呆呆看着她,她将伞交到他手里,双手拢在袖中,转身离开。木屐踏在雪里,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好像踩在他的心上。
那时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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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仙是我前男友 作者:墨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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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颤抖。
轩华踉跄着推门走了出去,风雨夹杂而过。他跌跌撞撞离开后,一个身影慢慢显现在了窗台上,斜睨着凝华,挑眉道:“还能感受到神族气息,蝼蚁,你很不错啊。”
凝华冷下眉眼,看向窗台上张扬放肆的姑娘,秦凤从窗台上跳下来,微笑道:“蝼蚁,吾等神族非蝼蚁所能牵扯,你与他并非同族,你有你的大道,他有他的乾坤,你可明白?”
凝华没说话,秦凤上下打量她一下,啧啧道:“果然是有几分姿色的。不过,龙凤姻缘天定,我想,你大概也不想和天道去拼吧。”
“吾只愿宗门兴盛,得道飞升,”凝华闭上眼睛,淡然出声:“君大可放心。”
“吾想也是。”秦凤咯咯笑了起来:“蝼蚁,你好好修行,日后必可飞升上界,位列仙班。不过,哪怕位列仙班,你和吾等,也是云泥之隔。还望,好自为之。”
话应刚落,凝华的剑光就贯穿了秦凤的身体。然而那身体微微一笑,就消失在了空中。
原来只是幻影。
凝华一只手按住自己另一只颤抖的手,慢慢闭上眼睛。
第74章 沧州之十三
轩华出了门后,将自己关在屋里很多天。东紫来看了他,颇为担忧道:“前辈,您这是怎么了?”
轩华没说话,他看见所有天剑宗的人,都觉得烦。
一月后,凝华来见了他,她将一个包裹递给他,温和道:“轩华,你该启程了。”
他坐在蒲团上,慢慢抬头看她。
光辉落在她身上,她的笑容温和从容,一如既往。
轩华颤抖着接过那个包裹,低垂下头,颤着声道:“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我知道。”凝华微笑出声,抚上他的发,温柔道:“可是轩华,不是每一份感情都应该被回应。”
他没说话,紧咬着下唇,颤抖着站起来,握着包裹,踉跄着走了出去。
下山的时候,她站在山峰上看着他,青衫道冠,一如四百年前,送他离开。
这一次,他再没有当时那般从容的心境。他强逼着自己不要回头。
秦凤蹦蹦跳跳落在他旁边来,欢快道:“嗨,你被人抛弃啦!”
“闭嘴!”轩华没有回头,眼泪落下来。秦凤愣了愣,随后道:“你哭啦?为个蝼蚁,有什么好哭的?”
“你闭嘴!”轩华像个少年人一样,用袖子抹过眼泪,疾步走上前去。
秦凤浑不在意,蹦蹦跳跳跟了上去。
离开天剑宗后,他们漫无目的而去。身为龙族,轩华修为进阶极慢,然而修为和他本身战力却并没有什么关系。就像秦凤看上去也就是个金丹修士,但却几乎没有什么修士能真正奈何她。
秦凤是完整保留了传承的凤凰,她记得上界的一切,叽叽喳喳对他说着。
“我们是天生的神族,和这些蝼蚁有云泥之别。不过因为能力太强,所以我们也需要在尘世磨炼道心,等日后飞升,他们也就位列金仙,我们却可以直接成神。”
“知道成神是指什么吗?没有人能赢过我们,我们挥手就能创造一个世界,毁灭一个世界。”
“所以,轩华,”秦凤拍着他的肩,认真道:“畅想一下日后称霸三千界的未来,区区蝼蚁,算得了什么!”
轩华一般就听她胡扯,摩擦着自己的剑。
他的剑是凝华送给他的,一把很简单的剑,黑色的剑柄,银白的剑身,没有任何花哨。
她说这是她第一次铸剑,所以他一直倍加珍藏,总是摩挲了又摩挲。
秦凤每天都是意气风发的样子,有时候轩华不由得觉得好笑,听她信誓旦旦说要嫁给他,他不由得问:“你为什么想要嫁给我?”
“因为你是龙,我是凤,我们要一起称霸三千界的!”
“如果我不是龙呢?”
“你怎么会不是龙?”秦凤完全听不懂他在问什么。轩华不由得道:“你还小,还什么都不懂。”
轩华和秦凤打打闹闹两百年,天剑宗终于成了一个还算有名望的剑修门派。当时道修妖修盛行,剑修算不上什么让人看得起的修士,凝华作为天剑宗唯一一位到了合体期的修士,也是唯一一个让道修为之称赞的剑修。
那一年,轩华远远路过天剑宗,刚好看见凝华从上方御剑而过。多年不见,她眉目越发冰冷,连笑容都慢慢失去,成为了那传说中的合体大能,让人望而生畏。
他觉得他似乎都已经不认识她,当天夜里,他在酒馆里喝了酒。
秦凤陪着他一起喝,他们两个喝了个昏天暗地,朦胧中他想起年少时候来。
十三岁那年,他和别人打架。对方是一个金丹期修士的儿子,十分倨傲。他和对方滚在地里,打了个难舍难分。然后就遇见了对方的父亲,那个金丹修士将他带回洞府,用一根藤蔓将他吊高,让他的孩子拿着沾了盐水的皮鞭,一鞭一鞭抽他。
他被对方抽得几乎快昏死过去,也就是那时候,他看见凝华来了。
在看到他的瞬间,她一贯平和从容的脸上终于失去了笑意。
然后她拔了剑。
那时候她也不过就是个筑基期的修士,却就为了一个孩子,对着金丹期的修士拔了剑。那一战打得昏天暗地,她亲手斩杀了那对父子后,踉跄着走到他面前,将他护在怀里。
她身上满是血腥味,他内心却一片安定。
她说:“对不起,我来晚了。”
他摇了摇头,沙哑着嗓子道:“没有,没有来晚。”
你来了,就够了。虽然迟了许多,可是我,会一直等着你来。
然后他又梦见他二十岁那年,她带他去人间的酒馆里,教他喝酒。那是一个冬雪夜,他喝完后跪在地上哇哇哭,她就在旁边靠着双手拢在袍子里,看着他哈哈笑出声来。
那天她穿着青纱白衫的大袖袍,用青色的发带将头发束在身后,眼睛在夜色里亮若明星。他吐完了,抬起头来,便看见她仰起头来,漂亮的下巴在微微扬起,伸出手去,轻叹了一声:“下雪了。”
她说话的时候,白气哈在空气中。雪花纷纷扬扬而落,很快就落满了整个人间。他们两踏着夜雪,慢慢走回山上。雪花落满了他们两的头发,她伸手为他撩开。
“轩华,”她轻笑出声:“你长大了,可不能随便和女孩子去踏雪。”
“为什么?”
“最怕情深不知处,青山不老雪白头。”
她捻下一根树枝,化成了一把竹伞。
那天她大概有些醉了,温和道:“不是每个人,都能白头偕老的。”
轩华呆呆看着她,她将伞交到他手里,双手拢在袖中,转身离开。木屐踏在雪里,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好像踩在他的心上。
那时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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