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水难收 作者:关风月
,却连一只能充饥的老鼠都没发现。
被放出来后,他说的第一句话是:“父亲,我饿。”
慈爱的父亲当然不会坐视唯一的继承人饿死,当即便让手下送上了一个蒙着面罩的牺牲品,还颇为通情达理地劝慰:“我知道你一时还适应不了,但第一次总是要死人的,他被麻醉了,你就当他是个人偶吧。”
小公子眼中流着自己的泪,口中流着别人的血,却是不管不顾地扑了上去,饿狼般吸干了那人全身的血液。第一口咬下时被捆绑的人便剧烈地挣扎了起来,但刚刚接受过洗礼的人见了血腥,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控制得住自己的,一具干尸甚至都不配为他的高贵献祭,不过是餐前甜点罢了。
腹中饥饿和眼中灼热渐退,小公子才发觉面前的尸体同自己身量相仿,临死前剧烈挣扎的泪痕也道道鞭在了自己的面庞上。父亲持着雕饰蛇首的冬青木手杖微笑:“去啊,揭开面具,看看你第一个牺牲者的脸――”
“你看,你们是不是长得很像?”
狼群里只能有一名狼王,他颤抖地伸出手去,刚刚才因饮饱热血而泛红的手指迅速变得苍白,面罩下赫然便是那个失败品,他隐约听说过的,被放弃了的那个人。
他的亲生哥哥。
rose抽低焦烟,薄荷味,清凉气息冲淡了故事里的凄厉,却冲不淡江覆水沉痛的神情:“他这个人太偏执了,偏偏他的胆怯又不足以支撑这份偏执。”
“大概那个十二岁的他还没死干净,仍然每天每夜喊着不要去喝人血,可三十岁的他反倒害怕了,宁可一边挑逗权威一边趋炎附势,好像这样就能给自己找点平衡似的,真是自欺欺人。”
“我是不是说得太多了?”
江覆水摇了摇头:“不,是我知道得太多了。”
rose笑弯了眼眉:“你真聪明,这样也好,至少能做个明白鬼。”他说着便旋身倚在了墙边,一举一动俱是明艳如火,万种风情,却又好像深藏了数不清的倦怠:“后来这个人就开始找替身玩弄,算是自我忏悔,或者是为了证明自己不再是个胆小鬼,总之是彻底失心疯了。”
“我被他看上的时候可没有你这么明白,很快他就玩腻了,我的下场就是被十几对利齿活活分尸。”
rose语调诙谐,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江覆水尽量想让自己显得争气点,代入想象了一下,还是忍不住紧张地抿着嘴唇向后缩了缩。
“别怕,这个故事很童话的,我运气也是真好,阿宾老好人做惯了,能救一个是一个,当时就把我捡回了家。”
rose唇边浮起一抹温柔而无可奈何的微笑:“我愿意做他的人,可他比我们这个变态主子还神经,居然说被洗礼不是他的本意,他那时候太小了反抗不了家里,现在他要活活饿死自己,在死之前能帮一个是一个。”
“如果放任他继续这样,我就只能殉情了,可我真是不甘心。”rose眉目流转,连眼中刻骨恨意都透着诱惑:“我真想亲眼看看主人什么时候能彻底疯下去,疯到底……”
江覆水觉得这个世界好像本来就是颠倒的,这些疯人只不过是努力尝试着想要站直的人,最后却齐齐头晕目眩,在时间的夹缝里粉身碎骨。
rose说着说着,便茫茫然地起身,推开了门,幽灵般在空寂长廊上回荡。江覆水连忙跟了上去,却也不敢跟得太近,因为rose的目光太过渴求了,既哀婉,又狠毒。
任何还想挣扎求生的人都会恐惧靠近这团火。
rose直接来到了阿宾的卧室,阿宾正痛苦地将脸庞覆在手掌中,不时死死地揪着自己的头发撞向墙头。rose替他哭了,阿宾面色潮红呼吸急促,rose却更像个垂死之人,踉跄地跌在他面前,扶着他的膝盖恳求他:“你不要再折磨自己了,这有什么意义呢?”
“……那你一次又一次来送死,又有什么意义?”
话音未落,两人便急切地拥吻了起来,纤细的肩带从rose的肩胛骨上滑落,露出曼妙身躯,仿佛是天与地交织生下的一段白昼,明亮得让一切爱恨都无处隐藏。
江覆水震惊地看着阿宾抱着rose吸食,却满眼热泪,rose却是喟叹而满足的,甚至不断怀着爱怜伸出手去,细细抚摸阿宾的发丝。
阿宾不想活了,当然不怕这团鬼火。
江覆水在门边站了很久,直到双脚麻木。阿宾一次性吸食了太多,竟然有些晕血,直接昏倒睡了过去,rose却习惯于客人的无情凌虐,仍能支撑着把阿宾安置在床上。
江覆水连忙上前,想要帮忙把枕头搬到阿宾脑后,却被rose毫不客气地一手打断:“我自己来。”
他看着江覆水,又骄傲且充满独占欲地强调了一遍:“我自己来。”
江覆水便默默松开了手,也顾不得失礼,只久久凝视着他们。
rose替阿宾抖开了被子,头也不回地背对着他道:“你不用同情我,你的下场不会比我好。他已经看中你很久,你的年龄相貌都有点像他那个真哥哥,要不是劳伦斯家主一直看重你,他早就想把你做成活尸收起来了。”
“说不定他甚至想抱着你一起死。”
“那你呢,你也想和阿宾一起死吗?”江覆水忍不住走得近了些:“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那他不会这么容易就让你有一部分自由,甚至允许你们来往的。”
“我的血里有毒。”rose淡淡地道:“自从他知道阿宾救了我,就来了兴趣。他留着阿宾,本来就是为了看别人像他一样崩溃。我那时候千方百计诱惑阿宾,可是都不管用,已经快要疯魔了……他就给了我一个建议。”
“这种毒就像人类的毒瘾,不管什么东西都会着魔的。为了它,我只能忠心耿耿地做好一条狼狗,为了它,连阿宾也会忍不住喝我的血。”
“我把我的血放在了酒里,阿宾尝到血味立刻就想吐,可他喝的不止是血,是毒。”
江覆水一步步向门外退去,只见床上平躺着的男人忽而睁开了眼,紧紧攥住了rose的手臂,像是恨极,却又像是要将他融入骨血。
rose急急地低下身去,抚摸着他的脸颊阖上了他的眼睛:“别睁开,你别睁开……就这样让我抱你一会儿,让我幻想一下,你至少会在梦里接受我……”
江覆水明明白白地知道,阿宾的眼神和rose的啜泣都不该为外人所知,外人也无从明白他们之间的纠葛。
他退了出去,不忘替他们关上门。
曾经他问过劳伦斯一个问题,如果他眷恋主人,离不开主人,是不是就叫做斯德哥尔摩?
这是他在书上看来的名词,发生于瑞典一家银行,抢劫犯和人质之间因施惠和施虐产生了微妙的关系,然而对一般斯德哥尔摩患者来说,一旦施虐者的施惠行为停止,那么这层朦胧的“感到被爱”的自我安慰也会立刻了断。
劳伦斯的反应是懒洋洋地命人烧了他在看的书,又塞给他几本儿童画:“就算你想做人质,我还不屑于去抢劫。”
“这个世界本就是我的,没有什么值得我抢,你的人你的心都是如此。”
主人捧起他小巧精致的脸颊亲吻,唇舌缠绵语调淡漠:“就算我有天扔了你,杀了你,只要你还能喘气,你就只能想着你的主人。”
想起这件事令江覆水很痛苦,他忍不住攥着衣襟跪倒在地,头痛欲裂地大口喘息了起来。
看过方才的这些事,他已经做不回一个心如止水的奴隶了,他甚至连最低限度的自我欺骗都做不到――
主人是错的,他不再想着他了,所有的温情脉脉都是假象,被恩赐的人没有过机会拒绝。
“怎么每次我看到你,你都这么狼狈?”
他现在的主人笑吟吟地迎着长廊尽头的天光走了出来,不由分说地便拉着他开始奔跑:“快走吧灰姑娘,长夜将尽了。”
江覆水的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绷着疼,却不得不用尽力气迈开双腿跟上大笑的主人,他的视线融化成一滩,很快便数不清他们到底转过了长廊的几个回弯。
直到一抹熟悉的灿金映入眼帘,一道强硬的声音居高临下地拦住了他们的脚步:“站住。”
主人笑弯了腰,终于停稳脚步,从容地看着江覆水无力瘫倒在自己脚边:“劳伦斯先生还真是锲而不舍,我都做到这样了你还不肯放人?”
“现在是我在请你放人。”劳伦斯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江覆水面色苍白地扶着墙,像是随时要吐出来,忍不住便要走上前去,却又碍着“现任主人”在场,不能破坏大家默认的规矩,憋得牙都快咬断了:“我的前管家自作主张,才让这个奴隶走丢了。这个奴隶对我而言――”
他停顿了片刻,连耳鸣不止的江覆水也听得出他下了很大决心:“很重要。我要带他去做契约见证。”
“这是你非要他不可的理由,但却不构成我放人的理由。”主人耸了耸肩:“我也很想要这个珍贵的奴隶啊,只不过在你和未婚妻度假的时候多送了几个新鲜货给你,就能缠得你搞丢了他,你和我剖露心迹还有意义吗?”
“庞奇……!”劳伦斯低咆了一声,“混账”二字已经咬在牙关里了,却终究还是撑住了彬彬有礼的壳:“你要什么价,随你开!”
“真爱可不是金钱能衡量的,你都要带他去做契约见证了,干嘛不干脆和他结婚?既能载入史册,也能证明你的决心。如果你敢,我自愧不如,立刻放人。”庞奇夸张地摆了摆手:“别用这么可怕的眼神看我,能做契约见证和主人一起永生的奴隶本来也没几个,你用心实在很深了,夸你的作为感人还不高兴?”
没人扶江覆水,他是自己站起来的,听着二人对话,只觉脑中一片空白。
他从来没想过劳伦斯居然想要带自己去做契约见证,但仔细想想一切好像也说得通。迎娶未婚妻之前故意冷落爱宠,好让未婚妻放心,等结婚之后再赐他永世陪伴主人的资格,让他也成为一个残缺的新人类,就既能收复爱宠又能让夫人满意,岂不是一举两得?
主人只要一天没喝腻,继续吸食他也不是问题,很多贵公子为了寻求刺激,甚至会故意隐姓埋名去诺斯费拉图卖身,就为了体会那剧痛的销魂快感。
做了见证,从此之后他再不能有第二个主人,只能侍奉劳伦永生。但这条契约也有对奴隶唯一的一个“好处”,那就是主人也不能丢弃他。
有很多豪客想让rose去做自己的契约奴隶,都被rose嘲讽地回绝了:“就算你们真丢了奴隶,哪个大法官会为奴隶做主?退一万步讲,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法子还多着呢,哪个契约奴的下场不是被逼得‘背主私逃’?”
听了这样的快人快语,江覆水只觉得契约见证是个装饰得更华丽的绞刑索,从没想过其中还牵扯到可能的“爱”。尽管不信,但毕竟劳伦斯就在眼前,朝夕相处那么多年的人就这样散发着亲切的温度,还执着地注视着自己――
他还是心存了点滴幻想,竟然用隐隐带着渴盼的疑惑目光望向了前主人。
劳伦斯当即脸色铁青,不再看他,只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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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连一只能充饥的老鼠都没发现。
被放出来后,他说的第一句话是:“父亲,我饿。”
慈爱的父亲当然不会坐视唯一的继承人饿死,当即便让手下送上了一个蒙着面罩的牺牲品,还颇为通情达理地劝慰:“我知道你一时还适应不了,但第一次总是要死人的,他被麻醉了,你就当他是个人偶吧。”
小公子眼中流着自己的泪,口中流着别人的血,却是不管不顾地扑了上去,饿狼般吸干了那人全身的血液。第一口咬下时被捆绑的人便剧烈地挣扎了起来,但刚刚接受过洗礼的人见了血腥,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控制得住自己的,一具干尸甚至都不配为他的高贵献祭,不过是餐前甜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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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群里只能有一名狼王,他颤抖地伸出手去,刚刚才因饮饱热血而泛红的手指迅速变得苍白,面罩下赫然便是那个失败品,他隐约听说过的,被放弃了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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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覆水在门边站了很久,直到双脚麻木。阿宾一次性吸食了太多,竟然有些晕血,直接昏倒睡了过去,rose却习惯于客人的无情凌虐,仍能支撑着把阿宾安置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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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急急地低下身去,抚摸着他的脸颊阖上了他的眼睛:“别睁开,你别睁开……就这样让我抱你一会儿,让我幻想一下,你至少会在梦里接受我……”
江覆水明明白白地知道,阿宾的眼神和rose的啜泣都不该为外人所知,外人也无从明白他们之间的纠葛。
他退了出去,不忘替他们关上门。
曾经他问过劳伦斯一个问题,如果他眷恋主人,离不开主人,是不是就叫做斯德哥尔摩?
这是他在书上看来的名词,发生于瑞典一家银行,抢劫犯和人质之间因施惠和施虐产生了微妙的关系,然而对一般斯德哥尔摩患者来说,一旦施虐者的施惠行为停止,那么这层朦胧的“感到被爱”的自我安慰也会立刻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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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本就是我的,没有什么值得我抢,你的人你的心都是如此。”
主人捧起他小巧精致的脸颊亲吻,唇舌缠绵语调淡漠:“就算我有天扔了你,杀了你,只要你还能喘气,你就只能想着你的主人。”
想起这件事令江覆水很痛苦,他忍不住攥着衣襟跪倒在地,头痛欲裂地大口喘息了起来。
看过方才的这些事,他已经做不回一个心如止水的奴隶了,他甚至连最低限度的自我欺骗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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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的主人笑吟吟地迎着长廊尽头的天光走了出来,不由分说地便拉着他开始奔跑:“快走吧灰姑娘,长夜将尽了。”
江覆水的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绷着疼,却不得不用尽力气迈开双腿跟上大笑的主人,他的视线融化成一滩,很快便数不清他们到底转过了长廊的几个回弯。
直到一抹熟悉的灿金映入眼帘,一道强硬的声音居高临下地拦住了他们的脚步:“站住。”
主人笑弯了腰,终于停稳脚步,从容地看着江覆水无力瘫倒在自己脚边:“劳伦斯先生还真是锲而不舍,我都做到这样了你还不肯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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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非要他不可的理由,但却不构成我放人的理由。”主人耸了耸肩:“我也很想要这个珍贵的奴隶啊,只不过在你和未婚妻度假的时候多送了几个新鲜货给你,就能缠得你搞丢了他,你和我剖露心迹还有意义吗?”
“庞奇……!”劳伦斯低咆了一声,“混账”二字已经咬在牙关里了,却终究还是撑住了彬彬有礼的壳:“你要什么价,随你开!”
“真爱可不是金钱能衡量的,你都要带他去做契约见证了,干嘛不干脆和他结婚?既能载入史册,也能证明你的决心。如果你敢,我自愧不如,立刻放人。”庞奇夸张地摆了摆手:“别用这么可怕的眼神看我,能做契约见证和主人一起永生的奴隶本来也没几个,你用心实在很深了,夸你的作为感人还不高兴?”
没人扶江覆水,他是自己站起来的,听着二人对话,只觉脑中一片空白。
他从来没想过劳伦斯居然想要带自己去做契约见证,但仔细想想一切好像也说得通。迎娶未婚妻之前故意冷落爱宠,好让未婚妻放心,等结婚之后再赐他永世陪伴主人的资格,让他也成为一个残缺的新人类,就既能收复爱宠又能让夫人满意,岂不是一举两得?
主人只要一天没喝腻,继续吸食他也不是问题,很多贵公子为了寻求刺激,甚至会故意隐姓埋名去诺斯费拉图卖身,就为了体会那剧痛的销魂快感。
做了见证,从此之后他再不能有第二个主人,只能侍奉劳伦永生。但这条契约也有对奴隶唯一的一个“好处”,那就是主人也不能丢弃他。
有很多豪客想让rose去做自己的契约奴隶,都被rose嘲讽地回绝了:“就算你们真丢了奴隶,哪个大法官会为奴隶做主?退一万步讲,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法子还多着呢,哪个契约奴的下场不是被逼得‘背主私逃’?”
听了这样的快人快语,江覆水只觉得契约见证是个装饰得更华丽的绞刑索,从没想过其中还牵扯到可能的“爱”。尽管不信,但毕竟劳伦斯就在眼前,朝夕相处那么多年的人就这样散发着亲切的温度,还执着地注视着自己――
他还是心存了点滴幻想,竟然用隐隐带着渴盼的疑惑目光望向了前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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