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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攻略李白的一百种方法 作者:林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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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什么啊,可是内心那种微妙的约会的赶脚是怎么回事啊……
等到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餐,陆宛霜换好早就准备好的短袖和裙裤,将头发扎了起来,还微微化了个淡妆,拿了包,这才下楼。
李白早就将车从车库开了出来,见陆宛霜出来,按了下喇叭,就见陆宛霜转过身,朝自己跑来。李白眯了眯眼,白色的短袖印着蓝色的花纹,白色的蕾丝裙裤,头发扎了起来,清纯中还带着一些俏皮,分明是学生打扮啊。
陆宛霜拉开车门,坐了上去,“走吧。”
到了唐朝,李白让陆宛霜先上去,自己去车库存了车。结果刚存完,就听见有个熟悉的声音道:“我都说了我不喜欢你,你还想怎么样,呵,没想怎么样,那今天那东西不是你寄的?孔璃我和你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就别在我这儿费心思了,东西我还给你,你也别给我寄了,咱俩从此没有任何瓜葛,ok?”
王昌龄说完,挂了电话一转身,就见李大少正站在不远处倚着车看他。
“啧啧,孔璃?王昌龄,桃花不错啊。”
王昌龄撇了撇嘴,“再别提了,烂桃花。话说你的脚好了?”
李天王站直身子,“是啊。”
王昌龄看着李白脸上那微妙的骄傲,默默翻了个白眼,我说,是个正常人腿脚就都是好的,所以,你到底在骄傲个毛线啊亲?!
“怎么有空来唐朝?”
李白边和他走边道:“录个歌。”
“什么歌?还有,你演唱会需要我去吗?”
“偶像剧的片尾曲,演唱会你想来就来吧。”
王昌龄一脸惊讶的转头,“你竟然会接偶像剧的片尾曲?”
“价位高。”
“有多高?”
李白看着他,“商业机密。”
然而等坐着电梯到了录音棚,王昌龄看着正在录音棚里练习的某人,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难怪啊~~”
“难怪什么,赶快走吧你。”
“我自然得赶快走,扰人姻缘可是会被马踢死的。”说完,笑眯眯的离开了。
录音的时间还算是快的,毕竟两人对这首歌都有已经很熟了,再加上唐朝最好的录音师和音乐总监那也不是吃素的,几个人雷厉风行的将事情进展完,甚至还互相调侃了几句。等到李白和陆宛霜走出唐朝时,陆宛霜看了看表,她今天和李白出门还算早,赶九点就到了唐朝,现在是两点,那也就是说之后的时间都可以用来约会了?陆宛霜觉得她的脸似乎开始烫了。
“走吧,先去吃饭。”
陆宛霜点头,偷瞄了瞄李白,所以,她的第一次约会就这样终于开始了?
鉴于两个人之前一直在家吃的是中餐,所以,李白提议要不要去吃西餐,陆宛霜一听这话,立马就想歪了,西餐、蜡烛、红酒、玫瑰,白少你果然是来约会的吧?好吧,陆宛霜承认,她想多了。
停了车,李白戴了墨镜和帽子,找了个相对偏僻的位置,刚坐下,就立马有服务员来问要什么。
李白随手点了几样,将菜单递给陆宛霜,陆宛霜看了半天,还是选择了自己熟悉的套餐。
服务员将菜单记好,就转身走了,倒也没认出李白。
陆宛霜看着面前的玫瑰,又看了看周围的气氛,这真的怎么看怎么会令人想歪啊……
“你一会儿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李白摘下墨镜。
陆宛霜摇了摇头,“你有吗?”
“嗯,一会带你去。”
“好。”陆宛霜笑。
等到服务员再来的上餐的时候,李白就又将墨镜戴了上去,遮了半张脸。陆宛霜看着李白摘了又戴,摇了摇头,唉,幸亏自己这拍的两部戏一部还没播,一部还在拍,唔,虽说拍两部戏都接受了些采访,不过奈何自己是新人,之后也没怎么露面,大家也都还认不出来,哪像李天王,吃个饭还得伪装,不过,就是自己以后成名了,必然也是没有李天王这么红,顿觉压力小了不少啊~
“尝尝吧,这家牛排不错。”
陆宛霜闻言,拿起刀叉开始开动,嗯,的确不错。
两个人这顿饭也算是其乐融融,其间,李白见陆宛霜似乎很爱吃沙拉,还特意给她又要了一份,陆宛霜吃得很开心,李白也觉得不错,付了款,就和陆宛霜离开了。
“接下来要去你想去的那个地方吗?”
“嗯,”李白转头看她,“你可以猜猜是什么地方。”
第三十四章
陆宛霜后来回想起这次和李白的初次约会(?),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最后还是勉强点了点头,颇为诚恳道:“其实还是很不错的。”
李天王给了陆宛霜足够的猜测时间,足够到让陆宛霜猜到睡着,后又迷迷糊糊的醒来,懵懵懂懂的跟着李天王跟进跟出,直到李天王一边摸着自己的白色爱马,一边和驯马师聊着这匹马的最近情况,陆宛霜才终于相信,好吧,他们真的是来骑马的。
对于□□这种寸土寸金的情况,骑马这种烧钱的运动只局限于上流社会有钱人又有钱又有闲的消遣情况。陆宛霜作为紧跟着党走,从小坚持社会主义,根正苗红成长起来的普通人家的姑娘,对于骑马还一直停留在12岁那年,跟着父母去长安公园玩,顺道在里面和那个提供骑马的大叔骑了几米(因为还很小没有办法单独骑,而且又没防护设施,所以必须要大叔护着的)然后和那匹马合了个影结果硬是花了她妈40块钱而被他妈念叨了一下午的印象上……
这眼下,陆宛霜看了看李白刚拆了石膏不久的左脚,白少你还真是嫌你的脚好的太快了,好的太利索了是吧!你就不怕一个没注意从马上摔下来再把脚摔伤了或者剧烈运动再把脚拉伤了?!
“陆小姐,请问你喜欢哪匹马?”
陆宛霜立马摆手,“我就不骑了。”开玩笑,她哪有那个闲钱去骑,再说了,她对骑马根本就一点都不懂好不好。
“给她挑匹性情温顺的就好。”
“喂,我都说了我不骑了。”
李白看了她一眼,“又不让你花钱。”
“花你的钱我也不愿意。”
“我愿意。”李白说完,低下头去喂他的那匹白马。
陆宛霜还想说什么,可驯马师已经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马过来了,“陆小姐就骑这匹麒麟吧。”
陆宛霜很想问,她有说不的资格吗?
李白看了看麒麟,又看了看陆宛霜,“上马。”说完,已经一个翻身,潇洒的越于马背。
陆宛霜看着马背上潇洒的李天王,又看了看眼前漂亮的麒麟,最后还是把目光投向了驯马师。上马,李天王说的轻松,可是怎么上,这马又不是宝马,她打开车门就能坐进去,这是四个蹄子又不是四个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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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什么啊,可是内心那种微妙的约会的赶脚是怎么回事啊……
等到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餐,陆宛霜换好早就准备好的短袖和裙裤,将头发扎了起来,还微微化了个淡妆,拿了包,这才下楼。
李白早就将车从车库开了出来,见陆宛霜出来,按了下喇叭,就见陆宛霜转过身,朝自己跑来。李白眯了眯眼,白色的短袖印着蓝色的花纹,白色的蕾丝裙裤,头发扎了起来,清纯中还带着一些俏皮,分明是学生打扮啊。
陆宛霜拉开车门,坐了上去,“走吧。”
到了唐朝,李白让陆宛霜先上去,自己去车库存了车。结果刚存完,就听见有个熟悉的声音道:“我都说了我不喜欢你,你还想怎么样,呵,没想怎么样,那今天那东西不是你寄的?孔璃我和你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就别在我这儿费心思了,东西我还给你,你也别给我寄了,咱俩从此没有任何瓜葛,ok?”
王昌龄说完,挂了电话一转身,就见李大少正站在不远处倚着车看他。
“啧啧,孔璃?王昌龄,桃花不错啊。”
王昌龄撇了撇嘴,“再别提了,烂桃花。话说你的脚好了?”
李天王站直身子,“是啊。”
王昌龄看着李白脸上那微妙的骄傲,默默翻了个白眼,我说,是个正常人腿脚就都是好的,所以,你到底在骄傲个毛线啊亲?!
“怎么有空来唐朝?”
李白边和他走边道:“录个歌。”
“什么歌?还有,你演唱会需要我去吗?”
“偶像剧的片尾曲,演唱会你想来就来吧。”
王昌龄一脸惊讶的转头,“你竟然会接偶像剧的片尾曲?”
“价位高。”
“有多高?”
李白看着他,“商业机密。”
然而等坐着电梯到了录音棚,王昌龄看着正在录音棚里练习的某人,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难怪啊~~”
“难怪什么,赶快走吧你。”
“我自然得赶快走,扰人姻缘可是会被马踢死的。”说完,笑眯眯的离开了。
录音的时间还算是快的,毕竟两人对这首歌都有已经很熟了,再加上唐朝最好的录音师和音乐总监那也不是吃素的,几个人雷厉风行的将事情进展完,甚至还互相调侃了几句。等到李白和陆宛霜走出唐朝时,陆宛霜看了看表,她今天和李白出门还算早,赶九点就到了唐朝,现在是两点,那也就是说之后的时间都可以用来约会了?陆宛霜觉得她的脸似乎开始烫了。
“走吧,先去吃饭。”
陆宛霜点头,偷瞄了瞄李白,所以,她的第一次约会就这样终于开始了?
鉴于两个人之前一直在家吃的是中餐,所以,李白提议要不要去吃西餐,陆宛霜一听这话,立马就想歪了,西餐、蜡烛、红酒、玫瑰,白少你果然是来约会的吧?好吧,陆宛霜承认,她想多了。
停了车,李白戴了墨镜和帽子,找了个相对偏僻的位置,刚坐下,就立马有服务员来问要什么。
李白随手点了几样,将菜单递给陆宛霜,陆宛霜看了半天,还是选择了自己熟悉的套餐。
服务员将菜单记好,就转身走了,倒也没认出李白。
陆宛霜看着面前的玫瑰,又看了看周围的气氛,这真的怎么看怎么会令人想歪啊……
“你一会儿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李白摘下墨镜。
陆宛霜摇了摇头,“你有吗?”
“嗯,一会带你去。”
“好。”陆宛霜笑。
等到服务员再来的上餐的时候,李白就又将墨镜戴了上去,遮了半张脸。陆宛霜看着李白摘了又戴,摇了摇头,唉,幸亏自己这拍的两部戏一部还没播,一部还在拍,唔,虽说拍两部戏都接受了些采访,不过奈何自己是新人,之后也没怎么露面,大家也都还认不出来,哪像李天王,吃个饭还得伪装,不过,就是自己以后成名了,必然也是没有李天王这么红,顿觉压力小了不少啊~
“尝尝吧,这家牛排不错。”
陆宛霜闻言,拿起刀叉开始开动,嗯,的确不错。
两个人这顿饭也算是其乐融融,其间,李白见陆宛霜似乎很爱吃沙拉,还特意给她又要了一份,陆宛霜吃得很开心,李白也觉得不错,付了款,就和陆宛霜离开了。
“接下来要去你想去的那个地方吗?”
“嗯,”李白转头看她,“你可以猜猜是什么地方。”
第三十四章
陆宛霜后来回想起这次和李白的初次约会(?),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最后还是勉强点了点头,颇为诚恳道:“其实还是很不错的。”
李天王给了陆宛霜足够的猜测时间,足够到让陆宛霜猜到睡着,后又迷迷糊糊的醒来,懵懵懂懂的跟着李天王跟进跟出,直到李天王一边摸着自己的白色爱马,一边和驯马师聊着这匹马的最近情况,陆宛霜才终于相信,好吧,他们真的是来骑马的。
对于□□这种寸土寸金的情况,骑马这种烧钱的运动只局限于上流社会有钱人又有钱又有闲的消遣情况。陆宛霜作为紧跟着党走,从小坚持社会主义,根正苗红成长起来的普通人家的姑娘,对于骑马还一直停留在12岁那年,跟着父母去长安公园玩,顺道在里面和那个提供骑马的大叔骑了几米(因为还很小没有办法单独骑,而且又没防护设施,所以必须要大叔护着的)然后和那匹马合了个影结果硬是花了她妈40块钱而被他妈念叨了一下午的印象上……
这眼下,陆宛霜看了看李白刚拆了石膏不久的左脚,白少你还真是嫌你的脚好的太快了,好的太利索了是吧!你就不怕一个没注意从马上摔下来再把脚摔伤了或者剧烈运动再把脚拉伤了?!
“陆小姐,请问你喜欢哪匹马?”
陆宛霜立马摆手,“我就不骑了。”开玩笑,她哪有那个闲钱去骑,再说了,她对骑马根本就一点都不懂好不好。
“给她挑匹性情温顺的就好。”
“喂,我都说了我不骑了。”
李白看了她一眼,“又不让你花钱。”
“花你的钱我也不愿意。”
“我愿意。”李白说完,低下头去喂他的那匹白马。
陆宛霜还想说什么,可驯马师已经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马过来了,“陆小姐就骑这匹麒麟吧。”
陆宛霜很想问,她有说不的资格吗?
李白看了看麒麟,又看了看陆宛霜,“上马。”说完,已经一个翻身,潇洒的越于马背。
陆宛霜看着马背上潇洒的李天王,又看了看眼前漂亮的麒麟,最后还是把目光投向了驯马师。上马,李天王说的轻松,可是怎么上,这马又不是宝马,她打开车门就能坐进去,这是四个蹄子又不是四个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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